关于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情况报告0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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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情况报告08
关于“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委:
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我县于2006年10月在全县各乡镇开展了“新农民之家”建设活动。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农民之家”建设作为全县农村基层党建一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全县上下高度重视,积极而为,投入了诸多的精力、人力、物力和财力,多数乡镇的“新农民之家”建设进度快、标准高、质量好。
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新农民之家”222个,其中,新建57个,利用村部活动室改扩建151个,依托村小改建14个。
1、高度重视,积极而为,“新农民之家”取得阶段性成果
全县“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多数乡镇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针对不同问题,及时进行阶段性调度。
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规划,亲自抓落实。
合隆镇党委多次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全镇“新农民之家”建设起点高、动作快、效果好。
开安镇党委采取典型引路、因村制宜的办法,落实领导责任,限期、限量,超额完成了全年“新农民之家”建设任务。
农安镇下辖48个村,经济条件参差不齐,“新农民之家”建设任务比较繁重,镇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区分轻重缓急,采取主要领导现场办公的方式,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督促有困难的村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全镇仅新建高标准村部和“新农民之家”就达到了9个。
龙王乡在我县属于相对困难的乡镇,乡党委切实把“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一项重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克服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的影响,多方采取有效措施,一步一调度,一步一总结,“新农民之家”建设整体推进,速度和达标率都排在了全县前列。
哈拉海镇、华家镇、万顺乡、新农乡、永安乡、三岗乡党委,结合各自实际,克服各种困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新农民之家”建设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2、加大措施,合力攻坚,“新农民之家”建设呈现出高水平
全县“新农民之家”建设动员会议后,各乡(镇)及县直部门切实把建设“新农民之家”作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在工作的摆布上实行了“三明确”。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
全县各村要争取在三年时间内建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实用有效、农民群众满意的“新农民之家”。
2006年完成40%;2007年完成70%;2008年要完成100%。
二是明确建设标准。
从未来发展需要出发,我们要求新建的“新农民之家”要适当超前,体现时代特点,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总体格局及基础配套设施方面都明确了具体要求。
三是明确工作责任。
为了把“新农民之家”建设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县委确定乡镇党委书记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是具体责任人,村党总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乡村干部尽职尽责,确保了“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在全县上下形成“新农民之家”建设合力,县委实行了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包联制度,确定县级领导联系点27个,县直部门联系点87个,制定了包保责任制。
落实了包保目标、包保内容和包保要求。
大多数县直部门积极响应县委号召,主要领导亲自抓,确定专人专责,具体抓好工作落实。
部分县直部门的领导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县土地局投资20万元为开安镇万宝村新建了高标准村部和“新农民之家”,县民政局投资17万元为农安镇长山堡村新建了标准化村部、“新农民之家”,并进行了装修和内部设施的完善。
县经济局、县物价办分别为巴吉垒镇和平村、龙王乡一心村投入资金3万多元,县安全生产监督局为三盛玉镇三盛玉村送去维修红砖,价值人民币2万元,帮助联系点修建并完善了“新农民之家”。
一些垂直管理部门能够响应县委号召,各尽其能,不等不靠,积极投入到全县“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中。
县武装部为三盛玉镇四道岗村装修“新农民之家”,投入资金2万元;有线网络公司为农安镇铁西村购置了60套桌椅以及电视机、VCD等器材,折合人民币2万多元。
值得提出的是,有些自身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部门也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和物资,支援“新农民之家”建设。
县机关党工委为龙王乡太平村送去微机一台、办公桌椅4套,折合人民币6000多元;县妇联为龙王乡沙岗村购买微机4台、图书140册,折合人民币1万多元。
目前,全县各部门累计出资出物折合人民币200多万元,为建设标准化“新农民之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3、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新农民之家”建设符合农民群众需要
全县各村“新农民之家”建设,由于基础不同,条件不一,情况千差万别,县委没有搞一刀切,而是充分考虑到基层情况,要求各乡镇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根据各村的经济条件,本着立足长远,符合新农村建设未来发展需要,能够满足党员、村民开展科教文化娱乐活动的原则,通过利用原有活动室修建、改扩建以及新建等方式建设“新农民之家”。
多数乡镇能够按照县委要求,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通过依托原有的村部活动室进行装修装饰、对面积不大的村部改建扩建、对没有维修价值的村部进行新建等,使“新农民之家”建设既统一标准,又体现了个体差异。
同时,县委要求“新农民之家”建设要做到既结合本地财力、村情等实际情况,又着眼于长远和未来发展,各乡镇党委认真分析本乡镇所辖村的实际情况,在建设规划上做到了长远规划与近期安排相结合,想方设法,在不增加农民群众负担的情况下,努力达到“新农民之家”建设标准。
在格局安排和器材配备上,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群众的兴趣爱好和活动习惯,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4、依托阵地,开展活动,全县各村“新农民之家”得到有效利用
“新农民之家”建成后,各村在乡镇党委的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统一格式、统一标准、统一上墙。
进一步完善了“新农民之家”管理办法,对场所的日常管理、硬件建设、活动开展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全县各村在稳步推进“新农民之家”建设,不断完善内部配套设施的同时,围绕新农村、新农民、新生活,充分发挥“新农民之家”五大功能,广泛开展了法律法规、科技知识、政策宣传以及电化教育等活动。
在培训内容上,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针对农民的需求,拓宽农民的致富渠道,增强农民的发展经济能力和致富本领。
合隆镇陈家店村党总支,将全村农民根据年龄、文化、产业结构状况、发展经济能力等进行了分类,针对农民的不同需求,有计划组织专门培训,目前已利用“新农民之家”组织培训60余次,培训农民7000多人次,内容涉及科技种植、养殖、劳务输出、小型加工业等,深受党员、农民欢迎;在培训方式上,与远程教育、聘请专家学者授课、乡土科技人才介绍经验、观看电视科技讲座相结合。
开安镇万宝村,邀请经济专家面对面同农民座谈,畅谈项目选择及村域经济发展,为农民选择适合自己及本地经济发展的项目指明了路子。
农安镇朝阳坡村、长山堡村结合本村的产业特点,邀请农科专家为农民群众进行瓜菜种植知识培训,农民群众争先恐后参加,培训现场座无虚席,场面热烈,气氛火爆。
哈拉海镇程家坨子村,邀请当地种植“三辣”能手为村民授课,现身说法,传授致富经验,深受农民群众欢迎。
2007年以来,全县各村利用“新农民之家”开展各类培训3000多场,开展各种活动1200多次,人数达16万人次以上。
二、存在问题
虽然全县“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容忽视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存在偏差。
个别乡镇党委没有从加强农村科技文化阵地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来理解“新农民之家”建设,认为“新农民之家”就是做做样子,形同虚设;个别乡镇认为自身经济基础差,无力承担建设任务,存在较大畏难情绪;有的乡镇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指望包保部门或有关单位给予扶持和帮助,自身努力程度差;甚至有极个别乡镇把建设任务视为包袱和额外负担,对这项重点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
由于个别乡镇党委对“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思考、不研究,不作为,对“新农民之家”如何建设、怎样建设心中无数,工作进展滞后。
致使个别村“新农民之家”建设迟迟未动。
从全县来看,有的乡镇已经基本完成了“新农民之家”建设任务,并且标准高,配套设施齐全,管理利用好。
而有的乡镇进展缓慢,拖了乡镇的后腿;甚至有极个别乡镇没有任何打算和措施。
通过检查,还发现有个别乡镇不同程度存在村部被占用和出租的现象,导致“新农民之家”没有合适场所,使全县“新农民之家”建设整体进程受到影响。
三是建设标准不够高。
个别乡镇党委尽管进行了“新农民之家”建设,但是建设标准距离县委要求相差很远,只是简单利用原有的会议室、活动室进行简单改建,内部设施陈旧、面积不足、取暖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不齐全等问题比较突出,建设规划没有考虑到总体布局的合理性,没有兼顾到村级长远发展需要,有的与村部分开,占用村小建设,如果村小整体出售,“新农民之家”势必还要受到影响,所以,“新农民之家”建设没有长远打算,标准不高,存在着应付了事的倾向。
四是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
个别乡镇对“新农民之家”管理没有作出严格规定,制度不够规范,没有可操作性的“新农民之家”管理办法,对“新农民之家”的日常管理、硬件建设、维护经费筹措、专人负责等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没有做到监管结合、管用合一,有违“新农民之家”的建设初衷,也容易引起农民群众的不满。
三、下步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采取督导检查和个别谈话等方式,促使乡镇主要领导提高对“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的认识,切实把“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要工作,紧紧抓在手上。
认真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落后的乡镇领导要多从主观挖根源,少从客观找原因,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充分挖掘本地资源优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争取明年“十.一”前全面完成“新农民之家”建设任务。
2、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各乡镇要对本乡镇没有完成建设任务,或已建设而没有达标的村进行逐一研究分析,因地制宜地制定工作方案,对多年没有村部,或历史欠账较多的村,要采取党委书记与村党总支书记订责任状的方式,定规划、定措施、定时限。
确保按期完成“新农民之家”建设任务。
县委组织部将把“新农民之家”建设工作作为考核乡镇党委及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没完成任务的乡镇,单位不评优、主要领导不评先。
3、着眼长远,合理规划
“新农民之家”建设标准,是根据目前的财力来规划设计的。
各乡镇要本着既立足当前、量力而行,又着眼长远、适当超前的原则,在完善规划上下功夫。
可继续采取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新农民之家”建设规划,做到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与村干部办公、党员活动、群众培训的需要相配套,特别是要与将来党员人数增加和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在建设工作中,既要突出活动场所的综合功能,又要简洁、明快、实用;既富有时代气息,又具有浓郁的乡村特色。
新建活动场所的地点,要符合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要选在中心村的适中位置,要符合“一厅四室一院”的整体要求。
借助“新农民之家”建设来推动村部建设是县委的另一个意图,各乡镇要尽量采取新建和依托村部改扩建两种方式,除非村部占用村小,否则再不允许依托村小单独建设“新农民之家”。
4、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建成的“新农民之家”,要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使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要及时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严格资产管理。
新建的“新农民之家”使用权归村集体,乡镇党委要保证“新农民之家”资产的安全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或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对已被占作他用的村部,要马上责令有关人员撤出,不允许继续占用。
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坚决防止随意变卖、出让、抵押等情况的发生。
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要马上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各乡镇要指导各村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际,充分利用“新农民之家”这一阵地,广泛开展科技、法律、政策培训、民主评议、电化教育、文化娱乐等活动。
真正把“新农民之家”建设成党员之家、群众之家。
中共农安县委组织部
200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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