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值守人员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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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值守人员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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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值守人员岗位职责
中铁值守人员岗位职责
料库值守人员岗位职责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负责库房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未经允许,材料不能出、入库,不能存放私人物品。
4、经常检查储存、消防、防卫设施设备使用性能,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5、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库房。
6、保持库房院内清洁卫生。
远程监控中心值守人员岗位职责
为了发挥监控中心优势,高效利用监控中心信息资源,让远程监控系统充分服务于联社内控管理、突发事件报警、安全风险预测警告,特明确值守人员以下岗位职责。
一、监控中心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二、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专职双人值守,落实A、B角负责对网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值守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做好考勤记录。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在值班时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五、严格执行门禁准入制度,监控中心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带人出入监控中心,若外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或参观学习的,须接到联社领导或安全保卫部门通知或陪同下,方能进入监控中心,同时做好相关证件的验证登记手续。
六、值班期间工作事项
(一)夜班工作事项
每日17:
30—次日8:
30,主要重点对网点中心业务库、联社总库以及辖内24小时服务的自助设备机具安全值守,监控网点中心库、联社总库以及自助设备机具内外以及周界环境的安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按预案受理并处置各类警情。
夜间值守人员必须提前到岗,遵循行为规范,遵守着装规定。
夜间值守人员分为甲岗和乙岗(具体执行时规定甲、乙岗位)。
(二)白班工作事项
每日8:
30—17:
30主要工作内容为回放或时时查看各网点柜台内外,现金区域,客户等候区、运钞车停靠和上下款箱、业务库、自助机具等区域进行时时监控。
(三)上岗要求
甲岗应检查“监控录像、报警系统、金库门禁指纹系统、“金库守护神”报警系统的联网工作状态并记录。
将各网点重要区域内外及周界环境的视频轮循到大屏幕上,入侵报警系统连接到显示器上。
乙岗负责打扫卫生,保证监控中心干净、整洁。
(四)值班要求
1.负责监控各网点重要区域内外及周界环境的安全情况。
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按预案受理并处置各类警情。
2.负责对金库门禁指纹系统、“金库守护神”系统上传信息进行查看记录,发现故障信息应及时电话核实,查明原因,作好记录,如重大故障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门,通知专业人员修复。
3.认真填写《远程监控调阅登记簿》。
每日8:
30至12:
00、22点至24点必须对各网点进行调阅查看,详细记录监控录象情况。
(五)离岗要求
甲岗填写“监控录像、报警系统、金库门禁指纹系统、“金库守护神”报警系统的联网工作状态记录。
乙岗负责与接班人员进行值班期间存在问题事项交接。
七、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不得在监控器系统中安装任何程序,不得删除系统中任何程序或资料,不得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监控中心系统管理人员除外)。
八、严守秘密。
任何人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录像资料信息、记录资料信息等。
非经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人复制、拷贝录像资料。
九、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各种系统设备的保养,保持经常性的室内清洁卫生、主机与监视器防护除尘。
十、负责配合联社有关部门及案件侦破机关监控调阅回放,并详细记录调阅事项。
十一、完成值班期间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监控中心值守人员职责
一、根据录像查看计划,认真检查电视监控安全运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情况,并做好详实记录。
二、认真分析录像查看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踪监控对象的行动状态,准确判断可疑、异常情况。
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认真登记,同时向中心负责人汇报,按照中心负责人指示和有关规定做出处理,遇紧急且重大情况可越级报告。
三、根据查看掌握情况,每周分析、评价所辖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每月形成书面报告或工作建议报中心负责人。
四、根据要求对守库值班人员值班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调度。
五、严格按照计划做好日常测试工作,主要包括:
1、对讲测试。
每日对全辖各营业网点、业务库及自助银行远程语音对讲系统进行抽测,将抽测情况详细登记。
每周确保全部网点、业务库测试一遍。
2、报警测试。
每月对全辖营业网点、业务库报警系统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
每周对所辖实施异地值守的业务库报警系统予以测试并做好记录。
六、报警处理。
对全辖营业网点、业务库的异常报警进行处置和记录。
七、网点加班管理。
认真核实营业加班情况,每日营业中了,对营业网点上报的加班条详实记录。
对网点布防情况予以检查。
八、日常抽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网点安全。
对各网点早晚大门开关、早晚自助银行卷帘门管理、早晚押运、防尾随门管理情况抽查。
2、业务库安全。
对各业务库早晚开关及守库、押运警戒情况抽查。
3、专项检查。
每周根据中心负责人部署的全辖营业网点安保工作专项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记录。
九、业务库异地值守。
异地值守业务功能主要由市局监控中心实现,市局监控中心值守人员相关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业务库实施24小时实时监视、控制、管理。
2、监督、制约开启业务库隔离门。
3、检查督促各业务库报警系统的布防情况。
4、发现警情后及时通知业务库所在市、县局安全保卫部门应急小组负责人出警处置。
5、监督业务库库管人员和守库人员按章作业,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6、正确使用操作监控设备,协助维护人员管理监控设备和网络通讯。
7、对业务库三级指纹对应的人员姓名、职务等有关资料与对应的电子照片进行登记管理。
十、设备运行管理。
每日对全辖营业网点、业务库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的例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十一、值班人员交接班。
做好交接班登记,检查各类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十二、监控中心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阳光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夜值人员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患于未然,切实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夜间值班工作万无一失,特定本岗位职责。
夜值主要负责晚下班后整个商场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如下:
一、交接班前:
1、每晚八点半准时到西门口,等候交接班。
2、每晚送宾广播响起时,负责锁西门口的两个门,待广播停后,负责把门打开。
二、和保安交接班中:
每晚待员工走完后,与保安一起进入卖场检查:
1、超市区检查内容:
①.检查烟酒专柜,柜台内各种烟的数量。
②.检查大厨房、面包房、凉菜间水、电是否正常。
(水龙头、抽油烟机、电灯是否关好)
③.检查各个冷柜是否正常工作。
(指示灯是否正常)
④.检查超市内的两个安全卷帘门是否锁好。
⑤.检查超市防火卷帘门下是否有杂物堆放。
⑥.检查超市内是否还有闲杂人员。
⑦.检查超市内空调是否关好。
⑧.凡涉及安全隐患的线路、用电设施等工作都在检查范围内。
2、商场区检查内容:
①.检查各个垃圾桶内是否有未灭烟头或火灾隐患。
②.检查各个试衣间、库房和电房是否有人。
(排除各种安全隐患)③.检查两个北大门是否锁好。
④.检查各个空调是否关好。
⑤.检查各个柜台的灯是否关好。
⑥.凡涉及安全隐患的线路、用电设施等工作都在检查范围内。
※夜值与保安检查完,填写交接班记录(由保安员填写检查记录,夜值人员看后无异议,签字交接完成),待人员走完后将西门锁好。
三、交接班后:
1、二楼检查内容:
①.检查各个办公室门是否锁好。
②.检查厕所水龙头是否关好。
③.检查办公区卷帘门是否锁好。
④.凡涉及安全隐患的线路、用电设施等工作都在检查范围内。
2、如果以上全部正常,开始布防。
3、要不定时对超市区、商场区进行巡查,每晚不少于四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代班人员,由代班人员联系予以解决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如遇卖场加班,夜值负责监管加班人员,并填写夜班值班记录,出卖场时要进行检查(若加班人员较多,需保安员协助监管)。
四、早起与保安交接班:
1、检查各个门是否正常,冷柜是否正常工作等等(包括晚检查时的全部内容)。
2、检查完毕后,填写交接班记录(由夜值人员填写值班记录,保安员看后无异议,签字交接完成)
3、待员工进入卖场后,负责西门口,在没有营业前不准顾客进入。
4、九点迎宾曲结束后,夜勤下班。
5、每天轮换看管车辆人员吃饭,并做好交接,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员工手册》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五、代班人员工作要求:
1、督促、协助卖场夜值班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勤督促、勤巡查,发现问题,果断处理,事态严重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2、认真听取夜值人员反映的问题,做到上传下达,真正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负责办公区二楼的整体安全工作。
以上要求,望认真执行,如有不足,将另行制定。
夜值人员工作制度
1、迟到、早退一次10元,脱岗、空岗一次20元,旷工一次50元。
2、送宾广播响起后夜值人员应迅速锁好西门,送宾结束后按时打开西门。
3、卖场内的水、电、煤气、用电设施等如出现异常,要及时上报代班人员,消除隐患或联系后勤人员,并做好值班记录,否则按损失大小,进行处罚。
4、不得在卖场内抽烟、喝酒,发现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5、若领导夜间抽查发现安全隐患,而作为夜值人员没有发现,给予当值人员20元罚款。
6、要不定时寻场,如发现当值人员不寻场或工作中睡觉,罚款20---50元。
7、不能带闲杂人员进入卖场,如发现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8、不能私用柜组或部门的各种电器或物品,如确需用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否则给予50元罚款。
9、不得吃、拿商场内的任何东西,如若发现,按总价值的20倍罚款,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10、不得内外勾结,偷盗商品,如发现有此情况,开除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1、以上制度,如有违反,代班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值宿人员岗位职责
为了做好学校夜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我校实行学校男职工值宿制度,其具体要求如下:
1、值宿人员必须遵守时间,准时到岗。
时间为晚17:
30至次日7点(周五周六为晚19:
00至次日7:
00),要与更夫做好交接。
2、值宿人员到岗后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值宿人员必须保证两人同时在岗,有事不能到岗,要自行与其他人员(本单位教师)串动,但必须提前与带班领导说明。
4、值宿期间本单位职工来单位办事,由值宿人员负责开关楼门,非本单位职工一律不准进入,若有特殊情况的需要经过带班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6、值宿人员要做好与值班人员的衔接工作,杜绝空岗。
值宿人员在离岗前,要再次检查单位各部位情况,确保万无一失并填好值宿记录后方可离岗。
7、值宿人员不得在值宿期间喝酒或者打牌、玩扑克、打麻将等娱乐活动。
8、值宿人员必须在早6:
50准时打开教学楼北门(1号至4号),同时负责管理第一班校车学生上楼秩序,7:
00打开教学楼南门(2号),更夫到达后做好交接方可离开。
9、值宿教师要在到岗后,巡查教学楼内各楼层的走廊门窗关闭情况,并将各楼道及走廊的灯全部关闭。
在确保教学楼内没有学生后,将教学楼所有楼门锁好。
10、值宿人员必须按时认真填写值宿记事。
11、值宿人员要熟记急用常用电话。
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
附注:
1、在值宿期间,若因其个人原因而给学校造成的经济和财产损失,将由当班值宿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2、若在串班期间,因为个人原因而给学校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将由其当事2人共同承担。
2、带班领导将对值宿教师的出勤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如实记录,对于当班期间不按照规章制度执行责任的,以及漏岗、旷岗问题都将直接记入考核。
克利镇中心学校
2014.12.04
阳光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夜值人员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患于未然,切实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夜间值班工作万无一失,特定本岗位职责。
夜值主要负责晚下班后整个商场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如下:
一、交接班前:
1、每晚八点半准时到西门口,等候交接班。
2、每晚送宾广播响起时,负责锁西门口的两个门,待广播停后,负责把门打开。
二、和保安交接班中:
每晚待员工走完后,与保安一起进入卖场检查:
1、超市区检查内容:
①.检查烟酒专柜,柜台内各种烟的数量。
②.检查大厨房、面包房、凉菜间水、电是否正常。
(水龙头、抽油烟机、电灯是否关好)
③.检查各个冷柜是否正常工作。
(指示灯是否正常)
④.检查超市内的两个安全卷帘门是否锁好。
⑤.检查超市防火卷帘门下是否有杂物堆放。
⑥.检查超市内是否还有闲杂人员。
⑦.检查超市内空调是否关好。
⑧.凡涉及安全隐患的线路、用电设施等工作都在检查范围内。
2、商场区检查内容:
①.检查各个垃圾桶内是否有未灭烟头或火灾隐患。
②.检查各个试衣间、库房和电房是否有人。
(排除各种安全隐患)③.检查两个北大门是否锁好。
④.检查各个空调是否关好。
⑤.检查各个柜台的灯是否关好。
⑥.凡涉及安全隐患的线路、用电设施等工作都在检查范围内。
※夜值与保安检查完,填写交接班记录(由保安员填写检查记录,夜值人员看后无异议,签字交接完成),待人员走完后将西门锁好。
三、交接班后:
1、二楼检查内容:
①.检查各个办公室门是否锁好。
②.检查厕所水龙头是否关好。
③.检查办公区卷帘门是否锁好。
④.凡涉及安全隐患的线路、用电设施等工作都在检查范围内。
2、如果以上全部正常,开始布防。
3、要不定时对超市区、商场区进行巡查,每晚不少于四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代班人员,由代班人员联系予以解决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如遇卖场加班,夜值负责监管加班人员,并填写夜班值班记录,出卖场时要进行检查(若加班人员较多,需保安员协助监管)。
四、早起与保安交接班:
1、检查各个门是否正常,冷柜是否正常工作等等(包括晚检查时的全部内容)。
2、检查完毕后,填写交接班记录(由夜值人员填写值班记录,保安员看后无异议,签字交接完成)3、待员工进入卖场后,负责西门口,在没有营业前不准顾客进入。
4、九点迎宾曲结束后,夜勤下班。
5、每天轮换看管车辆人员吃饭,并做好交接,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员工手册》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五、代班人员工作要求:
1、督促、协助卖场夜值班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勤督促、勤巡查,发现问题,果断处理,事态严重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2、认真听取夜值人员反映的问题,做到上传下达,真正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负责办公区二楼的整体安全工作。
以上要求,望认真执行,如有不足,将另行制定。
夜值人员工作制度
1、迟到、早退一次10元,脱岗、空岗一次20元,旷工一次50元。
2、送宾广播响起后夜值人员应迅速锁好西门,送宾结束后按时打开西门。
3、卖场内的水、电、煤气、用电设施等如出现异常,要及时上报代班人员,消除隐患或联系后勤人员,并做好值班记录,否则按损失大小,进行处罚。
4、不得在卖场内抽烟、喝酒,发现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5、若领导夜间抽查发现安全隐患,而作为夜值人员没有发现,给予当值人员20元罚款。
6、要不定时寻场,如发现当值人员不寻场或工作中睡觉,罚款20---50元。
7、不能带闲杂人员进入卖场,如发现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8、不能私用柜组或部门的各种电器或物品,如确需用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否则给予50元罚款。
9、不得吃、拿商场内的任何东西,如若发现,按总价值的20倍罚款,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10、不得内外勾结,偷盗商品,如发现有此情况,开除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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