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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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公路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初稿)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2003年05月1
总则
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统一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制定本标准。
条文说明:
1.1本标准编制采用的主在技术依据有
《防洪标池》(GB50201-199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l90-1996)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Q7)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013-95)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018-97)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
《公路环境保护设汁规范》(JTJ/T006-1998)
1.2本标准适用于需编制报告书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其他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可参照执行。
条文说明:
1.2根据水利部、交通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的通知》(水保[2002]12号),对于路线处于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简称“三区”)二级以上的公路建设项目,应编制独立成册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在“三区”外的二级以上公路建设项目只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列水土保持专章专节进行评述。
1.3一般规定
1.3.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应符合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的要求,并做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组成部分。
条文说明:
1.3.1根据《水土保持法》第十几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上保持方案”及《水上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1.3.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贯彻以下原则:
1结合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2点线结合,以沿河、山区、丘陵区、风沙区路段为重点地段,以高填深挖路基、长大隧道、特大及大桥、集中弃渣场、大型取土场为重点工程单元;
3主体工程与附属工程并重;
4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
5施工期、营运期兼顾,突出施工期。
1.3.3水土流失防治应达到以下目标:
1隧道、路基、桥梁等工程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应得到有效利用或妥善处理,堆放在规定的弃土弃渣场地;
2工程施工所形成的高陡边坡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边坡冲刷、风蚀、山体失稳而形成的滑坡、塌方、诱发泥石流或形成洪积区从而威胁施工场地、项目设施的安全;
3弃渣场、取土场应尽量进行复垦;
4各类工程建设区,应在土石方工程期结束后,根据立地条件,及时进行植树、植草绿化。
1.3.4水土保持责任范围应为公路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及直接影响区。
条文说明: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两分:
1公路建设区:
指公路建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征地范围。
2直接影响区:
指公路建设对施工场地周围、河流沟谷下游可能产生冲刷、淤积影响的区域等。
山岭重丘区路基设挡土墙时一般取下边坡外侧2m,不设挡土墙时一般取下边坡外侧15m,丘陵区一般取下边坡外侧5m。
1.3.5公路工程设计评价宜采用以点为主、点段结合的评价方法。
突出对水土流失影响显著的工程点、段的评价,一般路段的工程设计评价可适当简化
1.3.6水土保持投资包括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设施投资和取、弃土场等的水土保持投资。
1.3.7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执行。
1.3.8公路建没项门单独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附录B的规定要求。
1.3.9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水上流失:
土壤及其他地表组成物质在水力、风力、冻融、重力等作用下被破坏、侵蚀、转运和沉积的过程。
2.0.2水蚀:
在降水、地表径流、地下径流作用下,土壤、土体或其他地面组成物质被破坏、搬运和沉积的过程。
根据水力作用于地表物质形成不同的侵蚀形态,进一步分为溅蚀、面蚀、细沟侵蚀、浅沟侵蚀和切沟侵蚀等。
2.0.3风蚀:
在气流冲击作用下,土粒、沙粒或岩石碎屑脱离地表,被搬运和堆积的过程。
由于风速和地表组成物质大小及质量不同,风力对土、沙、石粒的吹移搬运出现扬失、跃移和滚动三种运动形式。
2.0.4重力侵蚀:
地面岩体或土体物质在重力作用下失去平衡而产生位移的侵蚀过程。
根据其形态可分为崩岗、滑坡、泻溜等。
2.0.5人为侵蚀:
人们不合理的利用自然资源和经济开发中造成新的土壤侵蚀现象。
如开矿、采石、修路、建房及工程建设等产生的大量弃土、尾矿、矿渣等带来的泥沙流失。
2.0.6土壤允许流失量:
在长时期内能保持土壤的肥力和维持土地生产力基本稳定的最大土壤流失量。
3现状调查
3.1调查范围应根据公路工程所经地区水土流失特点及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一般情况下宜为主体工程施工占地两侧300mm以内区域。
3.2调查方法可采取收集既有资料、与地方部门座谈、现场实地调查等。
3.3调查内容
3.3.1项目情况调查
1调查公路工程的路线方案。
2调查主体工程的主要技术标准及建设规模。
3调查工程占用土地情况。
4调查土石方平衡与工程选址的取弃土场的布没。
5调查工程投资、工期安排。
6改建公路工程项目还应调查既有公路工程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现状。
3.3.2自然状况调查
1调查沿线地形地貌特征。
2调查沿线地质情况。
3收集沿线常规气象资料,当地气候特征。
水蚀区重点调查:
年均气温、极端气温、年均降雨量、年平均蒸发量、反映降雨强度的一定频率的6小时或12小时最大降雨。
风蚀区重点调查:
年均气温、极端气温、年均风速、大风日数等。
4调查沿线水系、水文情况。
5调查沿线土壤类型、分布等情况。
6调查沿线土地利用现状。
7调查沿线植被类型、主要树木种类、森林覆盖率、森林植被分布,重点调查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
3.3社会状况调查
调查线路经过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人口状况、劳动力结构、城镇发展规划、公路交通状况。
3.4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状况调查
1调查公路沿线水土流失的类型。
2调查收集公路沿线地区各侵蚀强度的面积及分布特征。
3调查沿线既有水土流失的危害性。
4凋查公路沿线滑坡、泥石流、崩塌等重力侵蚀的分布位置、范围、危害程度,以及与公路工程的位置关系。
5调查线路经过地区水土流失三区的划分情况以及与公路工程的位置关系。
6收集沿线地方政府水上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总休规划。
7调查沿线小流域治理的流域名称、位置、与公路的位置关系。
8调查收集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和邻近受影响的范围内,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类型与数量。
9改扩建公路应调查既有的水土保持措施及其效益。
4水土流失预测
4.1一般规定
4.1.1水土流失预测时段以建设施工期为重点做定量预测,兼顾营运期做定性分析。
4.1.2预测范围为路基工程、弃土(渣)场、取土场、施工便道、大型施工场地。
4.1.3预测指标应符合SL190—96《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4.2预测内容
4.2.1应按行政区划分路段预测公路工程建设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面积。
4.2.2应按行政区划分路段预测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
4.2.3应按路基、取土场、弃土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区域预测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量。
4.2.4分析预测由于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4.3预测方法
4.3.1根据工程资料统计、计算建设项目永久性和临时性占土地类型及面积。
4.3.2根据工程路基土石方平稳衡等统计、计算、分析建设项目弃土(渣)量、取土量。
4.3.3水土流失量的预测可采用数学模型法、类比预测法、实地测试法等方法进行预测。
本规范推荐采用类比法进行预测。
条文说明:
4.3.3预测方法可根据以下原则选择:
1当工程类型简单,影响土壤侵蚀强度的因子明确,土壤侵蚀强度影响参数取值范围明确时可采用数学模型法;:
2当开发建设项目毗邻地区有其他公路、铁路等建设项目、有类似观测、研究成果的,可以通过分析比较,引用相近资料进行类比预测;
3对已建、在建项目、可进行实地测试,有条件的可布设水土流失监测点,进行实地试。
4.4对预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分
条文说明:
4.4对预测结果进行分析,确定水保方案的防治重点、防护方案和监测点位等。
5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工程设计评价
5.1路线方案比选
5.1.1从占用土地、路基土石方、路基防护工程、排水工程、特殊路基处治、桥涵布设情况、隧道布设情况、改河工程数量、改沟工程数量、造价等方面进行路线方案的水土保持比选。
5.1.2从水土保持角度提出路线方案比选结果,并注明目前阶段主体工程设计所采用的推荐方案。
5.2路基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5.2.1对路基防护形式是否合理,防护工程数量是否充足进行评价。
条文说明:
5.2.1路基防护主要包括沿河路基防护和路基坡面防护。
沿河路基,在受水浸淹和冲刷的路段,可采用挡土墙、砌石护坡、石笼、抛石等防护措施。
路基边坡坡面防护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填方边坡高时,可在边坡中部每隔8~10m设边坡平台一道,平台宽度为1~3m,用浆砌片石或水泥混凝土预制块防护。
2当挖方边坡较高时,可根据不同的土、石性质和稳定要求开挖成折线式或台阶式边坡。
在台阶式边坡中部,高度每隔6~10m或变坡点处设边坡平台的宽度为1~3m。
3路基边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植被防护。
4铺草皮适用于需在迅速绿化的土质边坡和严重风化的软质岩石边坡,边坡坡度为1:
1~1:
2.0。
草皮应选择根系发达、茎矮叶茂盛耐旱草种,不宜采用喜水草种,严禁采用生长在泥沼地的草皮。
5植树应植在1:
1.4或更缓的边坡上,或在边坡以外。
6贫瘠的砂性土、土夹石及风化岩质边坡防护,当路堑边坡满足1:
1~1~0.75和路堤边坡缓于1:
1.5时,可采用三维植被网防护。
7缓于1:
0.75土质和全风化的岩石边坡,可采用浆砌片石或水泥混凝土骨架植草护坡。
8边坡高度较大、稳定性较差的土质边坡和岩石路堑边坡宜采用锚杆混凝土骨架植草护坡
9喷浆防护适用于坡度缓于1:
0.5,易风化但未遭强风化的岩石边坡。
10坡面为碎裂结构的硬岩或层状结构的不连续地层以及坡面岩石与基岩分开并有可能下滑的挖方边坡,可采用锚杆挂网喷浆护坡。
11干砌石护坡适用于坡度缓于1:
2.5的土(石)质路堑边坡。
12浆砌片(卵)石护坡适用于坡度缓于1:
1的易风化的岩石和土质路堑边坡。
对过分潮湿或冻害严重的土质边坡应先采取排水措施在行铺砌。
13水泥混凝土预制块护坡适用于石料缺乏地区的路基边坡防护。
预制块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15,在严寒地区不应低于C20。
14护面墙适用于防护易风化或风化严重的软质岩或较破碎岩石的挖方边坡以及坡面易受侵蚀的土质边坡。
用护面墙防护的挖方边坡不宜陡于1:
0.5,并应符合极限稳定边坡的要求。
15抺面适用于坡面较干燥、未经严重风化的各种易风化岩石边坡。
16捶面适用于边坡坡度缓于1:
0.5、易受冲刷的土质边坡或易风化剥落的岩石边坡。
5.2.2对路基排水形式,排水工程数量进行评价。
条文说明:
5.2.2路基排水系统与当地排灌系统协调,防止冲毁农田及其水利设施。
排水设计与坡面防护工程综合考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坡面岩土遭受冲刷和失稳。
临时排水设施,应尽可能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
各项排水设施和构造物的设计,均应考虑便于施工、检查和养护维修。
路基的地表排水设施包括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跌水与急流槽、蒸发池、油水分离池、排水泵站等,其布设应充分利用地形和天然水系,形成完善的排水系统,并做好进出口位置的选择和处理,防止出现堵塞、溢流、渗漏、淤积、冲刷和冻结等,造成对路基和毗邻地带的危害。
5.3桥涵、改移河道工程水土保持接评价
5.3.1对桥涵布设合理性进行评价。
条文说明:
5.3.1公路桥涵应适当考虑农田灌溉的需要。
靠近村镇、城市、铁路及水利设施的桥梁、应适当考虑综合利用。
特大、大、中桥桥位应尽量选择在河道顺直稳定,河床地质好,河滩较窄较高,且河槽能通过大部分设计流量的地段。
应避免在河汊、沙洲、故河道、急弯、汇合口及已形成流冰、流木阻塞的地段以及岩溶、滑坡、泥沼盐渍土等地质不良地段通过。
5.3.2对改移河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评价。
条文说明:
5.3.2河路基受水流冲刷严重,或防护工程艰巨,以及路线在短距离内多次跨越弯曲道时可改移河道。
对主河槽改动频繁的变迁性河流或支流较多的河段不宜改动。
改河范围较大或利用改河造田面积较大时,其改河方案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单位共同商定。
改河起、终点的位置应顺应河势,设在河流较稳定的河段。
改河的平面设计,应根据河性及演变规律与造床作用等特点,因势利导,保证新河道水流不重归故道,并对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村庄等无不良影响。
改河的弯曲段,应考虑稳定弯曲段的必要长度,弯曲半径宜采用稳定河宽的5~8倍。
5.4绿化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5.4.1路侧绿化应主要考虑水土保持、保护路基、美化景观等功能。
绿化的植物应根据公路断面结构、构造物布局、管护条件、环境条件和植物的生物学特等选择,满足设计目的。
5.4.2互通立交和环岛的绿化覆盖率在干旱、半干旱地区、湿润地区应分别不低于55%,65%,90%。
条文说明:
5.4.2公路绿化覆盖率指地面上全部植物茎叶的垂直投影面积与样方面积的百分比,根据《公路自然区划标准》第2.0.3条的规定,结合当地的气候、水分等环境条件的差异,可分为以下三个地区:
1干旱地区:
主要指Ⅵ、西北干旱区。
2半干地区:
主要指Ⅲ、黄土高原干湿过渡区。
3湿润地区:
主要指Ⅱ、东部湿润季冻区;Ⅳ、东南湿热区;Ⅴ、西南潮湿区。
5.4.3养护管理区、服务区的庭院绿化,其绿化面积应大于总面积的30%,绿地内植被覆盖率应大于85%。
5.4.4取、弃土场地等不能退耕时,应在结束作业后的第一个栽植季节内进行绿化。
5.5临时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5.5.1施工便道水土保持评价
1线路纵向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既的道路和新建路基;线路横向施工便道以少布设、拉大间距为原则;
2应尽量减少施工便道对林地和基本农田的占用。
3应对施工便道进行挡护,完善便道排水系统。
5.5.2施工营地、施工场所水土保持评价。
1充分利用当地的空闲房屋及民房作为施工临时房屋;
2禁止占用林地、基本农田作为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
6水土保持措施
6.1取土场水土保持措施
6.1.1取土场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取土场位置应贯彻集中取土的原则;
2取土场宜选择植被稀疏的独立丘陵山包等荒地;
3严禁在基本农田、林地、塌方或泥石流易发区设置取土场。
4应远离民房、电线杆等工农生产设施,不得危害其安全。
6.1.2取土前应将表层熟土推至一旁堆置,待取土完毕后将表土回填、平铺。
6.1.3取土应分级进行,避免形成高陡边坡
6.1.4对取土后形成的边坡,应根据边坡高度、岩土条件、环境条件、气象因素等,分别采取撒草籽、喷播植草护坡等措施。
条文说明:
6.1.4撒草籽可用于边坡坡度缓于1:
1的土质边坡、土夹石边坡等。
喷播植草护坡可达到迅速绿化、稳固边坡的目的,适用于边坡度为1:
0.5~1:
2的土质边坡、土夹石边坡、严重风化石质边坡等。
6.1.5取土场地及周围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防止地表水流对取土场地及坡面的冲刷。
6.1.6取土完毕后,应及时对取土场地植树种草绿化,或考虑其它综合利用途径。
条文说明:
6.6.1取土场植物选择要遵循以下原则:
1优先选择本地区的绿化植物和其他乡土植物。
2绿化植物宜注重种类和生态习性的多样性。
3与附近的植被和环境相适应。
4抗逆性强,可抵抗公害、病虫害少、便于管理。
5兼顾近期和远期的树种规划,慢生和速生种类相结合。
6.2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
6.2.1弃渣场选择储量大的地形低洼地,分级填筑弃土,尽量选择不易受水流冲刷的荒沟、荒地或低产田地;不得占用林地、基本农田;不得设置在软土地基上;严禁在泥石流沟、冲沟上游设置渣场;渣场不得影响河流、沟谷、排灌沟渠和行洪灌溉功能,并必须保证下游农田、建筑物的安全。
6.2.2沿江河、湖泊地段的弃渣场地一般应满足1/50洪水频率的防洪要求,避免弃土阻塞、污染河道,必要时应设置挡护设施。
桥头弃土不得挤压桥墩,阻塞桥孔。
6.2.3必须有完善的弃渣施工组织水土保持管理措施,先挡后弃,充分发挥挡渣墙的防护作用,并在弃土、弃渣工程基本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或复垦工作。
6.2.4应根据弃渣堆放位置的工程地质条件、堆放区域的地形地貌特征、河(沟)道水文地质条件、行洪和下游建筑物、城镇、居民点等设施的安全要求确定拦渣挡护工程形式。
条文说明:
6.2.4弃渣拦挡防护工程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弃渣堆放位置、弃渣性质、预计弃渣高度等来确定适宜的拦渣工程,拦渣工程的结构应满足安全使用的需要。
2弃渣堆坡面防护类型应根据弃渣的性质、坡面高度、气候特点等因素合理选择,宜以柔性防护为主。
6.2.5应根据弃渣场工点地形、地质及水文条件,结合沟渠、农田灌溉等设施,综合考虑渣场排水系统的设置,避免水流冲刷渣体或改变地面径流条件引起农田、坡地的冲刷;位于沟谷、坡地弃渣场地必须设置完善的排水设施,当渣场周边有汇流条件时,可采取截、排水措施,将水流引出,使之安全排泄。
条文说明:
6.2.5弃土场的排水系统布设应充分利用地形和天然水系,并做好出口位置在弃土场5米以外,并依照等高线进行布设。
在多雨地区,视实际情况可设一道或多道截水沟。
将截水沟、弃土场汇集的水引向周围排灌系统时,应设置排水沟。
排水沟与原有沟渠的连接要顺畅,易受水流冲刷的排水沟应视实际情况采取防护、加固措施。
水流通过坡度大于10%,水头高差大于1.0米的陡坡地段,或特殊陡坎地段时,可设置跌水或急流槽。
6.2.6应根据弃渣场地弃渣成份、成土的难易、肥力水平高低、水源灌溉条件好坏、当地气候特征及与当地规划的协调情况,确定该弃渣场的复垦形式。
6.2.6弃土场要优先考虑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等综合利用途径。
当弃土为淤泥土质、肥力较高、有水源保障,具有复垦条件时,要考虑复垦,种植作物。
当所弃成分肥力低,水源条件差时,可以采取撒草籽、喷植草、栽植灌木、乔木等草、灌、乔、相结合的绿化物种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优先选择本地区的绿化植物和其他乡土植物。
2选择深根系具有护坡、水保功能的物种进行坡面防护。
3绿化植物宜注重种类和生态环境相适应。
4与附近的植被和环境相适应。
5抗逆性强,可抵抗公害、病虫害少、便于管护。
6兼顾近期和远期的树种规划,慢生和速生种类相结合。
6.3防风固沙工程
6.3.1在风沙区,为防治路基被风沙吹蚀,路基本体(包括路堤、路堑边坡、路肩)需全部防护,宜采用粘性土、碎石、卵石、片石、块石包坡防护,或土工网垫、坡面种草、种灌木等防护形式。
6.3.2对位于流动沙丘地段的线路,宜采用防护林防护措施。
防护体系由固沙防火带、防风固沙带及封沙育草带等组成。
固沙防火带宽度一般为线路两侧20~25m,其间沙丘整平后夯拍厚0.2m的粘土;防风固沙带根据流沙活动的强烈程度设置,其度度主风向侧一般为100~200m,次风向侧一般为线路两侧50~100m,期间先用草方格进行前期固沙,然后再结合季节及立地条件栽种相应的草籽的灌乔种植物;封沙育草带在风沙活动强烈地段主风向侧设置宽度为100m次风向侧一般为50m,其间采用草方格沙障撒草籽的固沙措施。
6.3.3当取弃土、弃沙场为小片流沙地带且路堑挖方有粘性土时,采取铺粘性土并撒播草籽防护措施,粘性土层厚0.15m;当取弃土、弃沙场为大面积覆沙地带且缺乏粘性土量,宜采取栽草方格后撒播草籽、栽灌木或其它绿化固沙防护措施。
6.3.4防风固沙绿化应选择具有较强的抗风、抗旱、耐沙理、沙割等抗逆性能,并有较强固沙能力的植物品种。
6.4施工期水土保持管理措施
6.4.1应避开雨季弃渣,跨河桥梁施工宜选择在枯水季进行。
取、弃土前完成挡渣及排水设施,取、弃土结束后进行植被防护措施。
6.4.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临时水土保持措施。
条文说明:
6.4.2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包括:
临时拦挡措施、临时护坡措施等。
附录A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文件格式
A.0.1水土保持方案编写格式和内容应参照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1]15号“关于印发《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定格式各内容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进行。
A.0.2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应采用A4规格。
A.0.3封面格式
水保资证甲字第×号编号×××
工程设计甲级××号
×××公路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时间
图1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封面格式
A.0.4封里-格式
水保资证甲字第×号编号×××
工程设计甲级××号
×××公路工程
(二号宋体加粗)
水土保持方案
(小初号黑体)
编制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编制时间
(三号宋体加粗)
图2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封里-格式
A.0.5封里二格式应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三分之一的彩色印件
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资格证书
(影印件)
(按原件1/3比例缩印)
单位名知名称:
(字号四宋)
法人代表:
方案编制机构负责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图3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封里二格式
A.0.6封里三应附《工程设计证书》三分之一的彩色缩印件
A.0.7封里四格式
编制单位:
(字号小三黑)
法人代表:
(签章)
总工程师:
(签章)
方案编制机构负责人:
签字
方案编制机构技术负责人:
签字
项目负责人:
签字
总报告编写人:
签字
方案编制组成员名单:
姓名职称上岗编号
姓名职称上岗编号
×××××××××
图4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封里四格式
A.0.8封里五格式
目录
正文
附件
附表
附图
注:
(1)正文目录应编至*.*节
(2)附件应列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书、项目建议书、水保大纲评审意见等依据性文件。
(3)附图主要是项目地理位置图、路线平、纵面缩图、水系图、水土保持典型设计图等技术图纸,并顺编图号。
(4)正文中的插图可不编号。
附录B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格式和内容提要
1总则
1.1水土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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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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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公路建设 项目 水土保持 方案 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