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索具检验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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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索具检验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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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索具检验规程
吊索具检验规程
EN1492-1-2008
EN1492-2-2008
EN12195-2-2001的栓紧带
JBT8521.1-2007
JBT8521.2-2007
GB/T16604-2008
3.原材料进货检验检验项目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包括吊索具原材料、金属配件进货验收检验,织造、染整、裁剪、缝纫、圆带、包装等工序的生产检验以及产品铭牌、合格证书、包装、发货出运等外观品质检查,以及吊索、捆绑带等破断力测试和型式检验。
本规程还规定了各工序检验的抽样方法、检验项目与方法、测量器具以及结果合格判定等内容。
本规程规定了化纤吊索、捆绑带以及新产品试生产等全过程检验,适用于公司内部产品实现全过程的产品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
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编织吊索安全性第一部分:
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
编织吊索安全性第二部分:
一般用途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道路车辆上的装载物固定装置—安全性2部分:
合成纤维制成编织吊索安全性第一部分:
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
编织吊索安全性第二部分:
一般用途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涤纶工业长丝
外观检验
外观检验包括检查内、外包装、纱线外观毛丝等,核对规格型号、批次和《产品质量报告单》等。
性能检测性能检验包括断裂强力、断裂伸长率、断裂强力变异系数和断裂伸长变异系数。
ii.抽样
外观检验
外观检验为抽样检验,根据批量按GB/T2828.1-2003表2中一般检验水平Ⅱ规定确定样本大小。
不应抽取已经破损的的包装件。
性能检验
性能检验为抽样检验,每检验批(此规定每车次为一检验批)随机抽取2箱8管检验样品,每管测试2次共进行16次。
不应抽取已经破损的的包装件。
iii.检验方法
外观检验
依照GB/T16604-2003标准附录A.1要求和A.3评定规则,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破损、潮湿,有无影响产品质量的变形等,内包装是否有塑料袋包装,纱线表面是否有明显毛头、毛圈等疵点,核对产品规格型号、批次是否与《产品质量报告单》相符合,并记录检验结果。
性能检验
按照GB/T16604标准中6.3规定的测试方法与要求,并记录断裂强力、断裂伸长率、断裂强力变异系数和断裂伸长变异系数值。
iv.合格判定
按照GB/T16604标准中8.4规定综合评定。
4.金属件进货检验
i.检验项目
外观检验
查验产品规格型号、基本尺寸、表面印字、外观疵点等。
断裂强力检测
测试金属件断裂强力。
ii.抽样
外观检验
外观检验为抽样检验,根据批量按GB/T2828.1-2003表2中一般检验水平Ⅱ规定确定样本大小。
断裂强力检测
断裂强力检测为抽样检验,根据批量按照EN12195-2:
2001表3中规定抽样,进行断裂强力检测。
表1金属钩等端配件进行拉力试验时的抽样比率
栓紧力(Lc)kN
批量最小抽样率1件/
LC≤5
3000件
5 1500件 10 1000件 LC>30 500件 表2捆绑器进行拉力试验时的抽样比率 栓紧力(Lc)kN 批量最小抽样率1件/ LC≤5 6000件 5 3000件 10 2000件 LC>30 1000件 iii.检验方法 外观检验 检查产品是否有色差、毛刺、表面电镀疵点、裂纹等疵点,查验产品规格型号、批次是否与《产品质量报告单》相符合,核对产品的外观尺寸、表面印字等,并记录外观疵点数。 断裂强力检测 进行断裂强力检测,并记录断裂强力值。 iv.合格判定 外观检验和断裂强力检测两者均需达到合格要求,该批方可判定合格,否则,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不合格。 外观检验 按4.2.1样本大小,再根据GB/T2828.1-2003表2-A“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合格质量水平AQL值为1.5%,确定合格判定数Ac和不合格判定数Re。 断裂强力检测 如果断裂强力检测结果不合格但合格率不小于90%以上,应随机抽检3件同样的样品进行复检,复检中有1件及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断裂强力不合格,3件均合格,则该批判定合格。 5.织带检验 i.检验项目 织带检验包括首检和巡检。 首检 织带首检包括经纱(面线、包芯)、穿棕、色线、色线数量及分布、每米克重、缝合线、纬纱、宽度、纬密等项目。 巡检 织带巡检包括缝合线、纬纱、宽度、纬密以及外观疵点。 ii.检验频次 此处规定同机台上同生产任务单的所有织带为一检验批。 首检 每检验批,进行1次首检并作记录。 巡检 每检验批,每天巡检4次,记录1次,缝合线、纬纱、宽度、纬密以及外观出现不符合或疵点时,需记录所有不符合和疵点。 iii.检验方法 首检 穿棕结束,核对经纱(面线、包芯)、缝合线、色线、纬纱规格和数量、色线数量及分布、穿棕等的工艺符合性。 织带开始检查宽度、纬密、称取每米克重等。 巡检 织造过程,依据生产任务单核对纬纱规格、缝合线、宽度、纬密、查找疵点。 iv.合格判定 织带所有检验项目按照工艺要求进行判定,允许误差范围如下: 表3织带检验项目允许误差范围及方法 检验项目 允许误差范围 检验方法及工具 扁带、捆绑带宽度 60mm以下误差范围±1.5mm 游标卡尺测量 60mm~100m误m差范围±2.0mm 100mm~200m误m差范围±2.5mm 200mm~305m误m差范围±3.0mm 锌扣织带宽度 误差范围±1.0mm 游标卡尺测量 纬密 按照工艺要求误差范围±1纬/5cm 刻度值为1mm的钢板尺测量 首检或巡检中发现经纱(面线、包芯)、缝合线、色线、纬纱规格和数量、色线数量 及分布、穿棕、宽度、纬密等任意项不符合工艺要求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6.染整检验 i.检验项目 染整检验包括首检和巡检。 首检 染整首检包括染料配比、温度、速度、颜色、色牢度、干燥度(仅作为生产内控项目)宽度等。 巡检 巡检包括温度、速度、颜色、色牢度、干燥度(仅作为生产内控项目)、宽度、外观疵点等。 ii.检验频次 此处规定同机台上同染色批的所有织带为一检验批。 首检 每检验批,进行1次首检并作记录。 巡检 每检验批每2个小时巡检1次,并作记录。 i.检验方法 首检 染色前,监视配色人员进行染料配制,染色开始依据染色工艺核对温度、速度,测量干燥度、宽度,与样带比较颜色。 巡检 染色过程依据染色工艺核对温度、速度,测量干燥度、宽度,与样带比较颜色,查找疵点。 iv.合格判定 染色所有检验项目按照工艺要求进行判定,允许误差范围如下: 表4染色检验项目允许误差范围及方法 检验项目 允许误差范围 检验方法及工具 扁带、捆绑带宽度 60mm以下误差范围±1.5mm 游标卡尺测量 60mm~100m误m差范围±2.0mm 100mm~200m误m差范围±2.5mm 200mm~305m误m差范围±3.0mm 锌扣织带宽度 误差范围±1.0mm 游标卡尺测量 温度 ±10℃ 查看温度仪表 速度 ±1m/min(或等同的变频值±5) 干燥度 ±1.0% 水份测试仪 首检或巡检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工艺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并对已染好织带进行区分标识。 注: 干燥度仅作为生产内控项目,不作为考查指标。 7.裁剪检验 i.检验项目 裁剪检验为抽样检验,包括首检和巡检。 首检 裁剪首检包括核对吊索类型、规格、颜色、宽度、色线、裁剪长度、划线(吊耳长度、连接长度、缝制长度)、印字等。 巡检 裁剪巡检包括核对吊索类型、规格、颜色、宽度、色线、裁剪长度、划线(吊耳长度、连接长度、缝制长度)、印字、带尾处理、织带外观等。 ii.检验频次 此处规定同一订单号同一规格为一检验批 首检 每检验批,抽检1件并作记录。 巡检 巡检为抽样检验,根据批量按GB/T2828.1-2003表2中一般检验水平Ⅱ规定确定样本大小。 无不符合项时,记录样本量的1/10次,出现不符合或疵点时,需记录所有不符合和疵点项。 iii.检验方法 首检 裁剪人员领取半成品织带后,依照订单或生产工艺及时核对半成品的规格、颜色、宽度、色线、表面印字等,裁剪开始检查吊索类型、裁剪长度、划线(吊耳长度、连接长度、缝制长度)等。 巡检 裁剪过程,按照巡检频次,依照订单或生产工艺及时核对半成品的规格、颜色、宽度、色线、表面印字、检查裁剪长度、划线(吊耳长度、连接长度、缝制长度)、带尾处理、织带外观等。 iv.合格判定 裁剪所有检验项目按照订单和工艺要求进行判定,允许误差范围如下: 表5裁剪检验项目允许误差范围及方法 检验项目 允许误差范围 检验方法及工具 搭头点长度 按工艺要求误差±2cm 刻度值为1mm的钢板尺测量 缝制点长度 按工艺要求误差±2cm 吊耳长度 按工艺要求误差±2cm 扁带、捆绑带宽度 60mm以下误差范围±1.5mm 游标卡尺测量 60mm~100m误m差范围±2.0mm 100mm~200m误m差范围±2.5mm 200mm~305m误m差范围±3.0mm 锌扣织带宽度 误差范围±1.0mm 游标卡尺测量 首检或巡检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订单或工艺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并对已裁好织带进行区分标识。 8.缝纫检验 i.检验项目 缝纫检验为抽样检验,包括首检和巡检。 首检 首检包括缝纫线规格、针距、边沿距、吊耳类型及缝制、搭头点点长点数、缝制点点长点数、直线道数、标签及缝制、长度、金属配件型号等。 巡检 巡检包括缝纫线规格、针距、边沿距、回针、吊耳类型及缝制、搭头点点长点数、缝制点点长点数、直线道数、标签及缝制、长度、金属配件型号、缝制做工及外观等。 ii.检验频次 此处规定同一订单号同一规格为一检验批。 首检 每检验批,抽检1件并作记录。 巡检 巡检为抽样检验,根据批量按GB/T2828.1-2003表2中一般检验水平Ⅱ规定确定样本大小。 无不符合项时,记录样本量的1/10次,出现不符合或疵点时,需记录所有不符合和疵点。 iii.检验方法 首检 缝制开始,依照订单或生产工艺及时核对吊索类型、缝纫线规格、针距、边沿距、吊耳类型及缝制、搭头点点长点数、缝制点点长点数、直线道数、标签及缝制、长度、金属配件型号等。 巡检 巡检为抽样检验,依照订单或生产工艺及时核对吊索类型、缝纫线规格、针距、边沿距、回针、吊耳类型及缝制、搭头点点长点数、缝制点点长点数、直线道数、标签及缝制、长度、金属配件型号、缝制做工、外观等。 iv.合格判定 缝制所有检验项目按照订单或工艺要求进行判定,允许误差范围如下: 表6缝纫检验项目允许误差范围及方法 检验项目 检验标准 检验要求和方法 搭头点长点数 搭头点长允许误差±2.0cm,点数不允许误差 钢卷尺测量 缝制点长点数 缝制点长允许误差±2.0cm,点数不允许误差 吊耳长 允许误差±2cm 长度 长度≤3.0m允许偏差为±3.0% 长度3.0m~10.0m允许偏差为±2.0% 长度≥10.0m允许偏差为±1.0% 首检或巡检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订单或工艺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并对已缝 制好织带进行区分标识。 9.圆带检验 i.检验项目 圆带检验为抽样检验,包括护套裁制与圆带穿制,分别又包括首检和巡检。 首检 护套裁制首检包括护套规格、护套长度、克重、印字等。 圆带穿制首检包括长度、重量、芯材规格、圈数、重叠长度、加放值。 巡检 护套裁制巡检包括护套规格、护套长度、克重、印字等。 圆带穿制首检包括长度、重量、芯材规格、圈数、加放值、重叠长度、缝制做工、外观疵点。 ii.检验频次 此处规定同一订单号同一规格为一检验批。 首检 每检验批,抽检1件并作记录。 巡检 巡检为抽样检验,根据批量按GB/T2828.1-2003表2中一般检验水平Ⅱ规定确定样本大小。 无不符合项时,记录样本量的1/10次,出现不符合或疵点时,需记录所有不符合和疵点。 iii.检验方法 首检 护套裁制开始,依据订单或工艺核对护套规格、护套长度、克重、印字等。 圆带穿制开始,核对长度、重量、芯材规格、圈数、重叠长度、加放值。 巡检 护套裁制过程,依据订单或工艺核对护套规格、护套长度、克重、印字等。 圆带穿制 过程,核对长度、重量、芯材规格、圈数、加放值、重叠长度、缝制做工、外观疵点。 iv.合格判定 圆带所有检验项目按照订单或工艺要求进行判定,允许误差范围如下: 表7圆带检验项目允许误差范围及方法 检验项目 允许误差范围 检验要求和方法 护套长度 护套长度≤5.5m允许偏差为±3cm 钢卷尺测量 护套长度>5.5m允许偏差为±5cm 圆带长度 8T及以下吊索长度≤5.0m允许偏差为±1.5% 钢卷尺测量 8T及以下吊索长度>5.0m允许偏差为 ±1.0% 8T以上吊索长度≤5.0m允许偏差为±2.0% 8T以上吊索长度>5.0m允许偏差为 ±1.5% 圈数 ±0.5圈 人工清点 重叠长度 ±10cm 钢卷尺测量 首检或巡检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订单或工艺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并对已穿 制好圆带进行区分标识。 10.包装检验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为抽样检验,包装检验包括首检和巡检 首检 首检包括包装方式及规格、纸箱规格、唛头标识、装箱数量等,同时核对产品类型、规格、重量、宽度、长度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等。 巡检 巡检包括包装方式及规格、纸箱规格、唛头标识、装箱数量等,同时核对产品类型、规格、重量、宽度、长度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等。 ii.检验频次 此处规定同一订单号同一规格为一检验批。 首检 每检验批,抽检1件并作记录。 巡检 巡检为抽样检验,根据批量按GB/T2828.1-2003表2中一般检验水平Ⅱ规定确定样本大小。 无不符合项时,记录样本量的1/10次,出现不符合或疵点时,需记录所有不符合和疵点。 iii.检验方法 首检 包装前,核对产品类型、规格、重量、宽度、长度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包装开始,检查包装方式及规格、纸箱规格、唛头标识、装箱数量等。 巡检 包装过程,核对产品类型、规格、重量、宽度、长度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包装开始,检查包装方式及规格、纸箱规格、唛头标识、装箱数量等。 iv.合格判定 包装所有检验项目按照订单或工艺要求进行判定,允许误差范围如下: 表8包装检验项目允许误差范围及方法 检验项目 允许误差范围 检验要求和方法 扁带长度 吊索长度≤3.0m允许偏差为±3.0% 钢卷尺测量 吊索长度3.0m~10.0m允许偏差为±2.0% 吊索长度≥10.0m允许偏差为±1.0% 圆带长度 8T及以下吊索长度≤5.0m允许偏差为±1.5% 8T及以下吊索长度>5.0m允许偏差为±1.0% 8T以上吊索长度≤5.0m允许偏差为±2.0% 8T以上吊索长度>5.0m允许偏差为±1.5% 捆绑带长度 长度≤5.0m允许偏差为±1.5% 长度>5.0m允许偏差为±1.0% 扁带、捆绑带宽度 60mm以下误差范围±1.5mm 游标卡尺测量 60mm~100m误m差范围±2.0mm 100mm~200m误m差范围±2.5mm 200mm~305m误m差范围±3.0mm 锌扣织带宽度 误差范围±1.0mm 游标卡尺测量 首检或巡检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订单或工艺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并对已生 产吊索进行区分标识。 11.破断载荷检测和型式检验 检测项目破断载荷检测为抽样检验,包括破断载荷检测和型式检验,破断载荷检测又包括半成品和成品的破断载荷检测。 破断载荷检测 A.半成品检测半成品检测包括白坯单片、染后单片等破断载荷、延伸率,同时测量织带宽度、长度、称取每米克重等。 B.成品检测成品检测包括成品扁带、成品圆带、捆绑带等破断载荷、延伸率,同时测量其宽度、长度、重量等。 成品型式检验 成品型式检验包括成品扁带、成品圆带、捆绑带等型式检验。 成品扁带型式检验依照JB/T8521.1和EN1492.1标准中6.2规定的型式试验。 成品圆带型式检验依照JB/T8521.2和EN1492.2标准中6.2规定的型式试验。 ii. 成品捆绑带型式检验依照EN12195-2标准中6.3~6.7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抽样 破断载荷检测 A.半成品检测 每检验批(此规定每1万米为一检验批)抽取1件样品进行一次破断载荷检测,不足1万米按1万米计算。 B.成品检测 成品扁带破断载荷检测按照JB/T8521.1和EN1492.1标准中6.3.2要求,成品圆带破断载荷检测按照JB/T8521.2和EN1492.2标准中6.3.2要求,成品捆绑带按照EN12195-2标准中6.2要求,各类产品组批原则如下: 表9成品破断载荷检测组批原则 类别 极限工作力/栓紧能力 批量 扁状、圆状吊索 WLL≤3t 1000件 WLL>3t 500件 捆绑带 LC≤5KN 3000件 5KN≤LC≤10KN 1500件 10KN≤LC≤30KN 1000件 LC>30KN 500件 每检验批,抽取1件样品进行破断载荷检测,不足1批按1批计算 成品型式检验 成品扁带型式检验依照JB/T8521.1和EN1492.1标准中6.2.1和6.2.2要求进行抽样。 成品圆带型式检验依照JB/T8521.2和EN1492.2标准中6.2.1和6.2.2要求进行抽样。 成品捆绑带型式检验依照EN12195-2标准中6.1要求进行抽样。 iii.检验方法 破断载荷检测 A.半成品检测 捆绑带织带以及破断载荷MBS小于200KN的采用200KN拉力机进行缝前卷拉测试。 破断载 荷MBS大于200KN的采用2MN拉力机进行缝后测试,并做好各项记录。 B.成品检测 成品扁带破断载荷检测依照JB/T8521.1和EN1492.1标准中附录A要求进行。 成品圆带破断载荷检测依照JB/T8521.2和EN1492.2标准中附录A要求进行。 成品捆绑带破断载荷检验依照EN12195-2标准中6.3~6.4条要求进行。 成品型式检验 成品扁带型式检验依照JB/T8521.1和EN1492.1标准中附录A要求进行。 成品圆带型式检验依照JB/T8521.2和EN1492.2标准中附录A要求进行。 成品捆绑带型式检验依照EN12195-2标准中6.3~6.7要求进行。 iv.合格判定 破断载荷检测 A.半成品检测 如果半成品的破断载荷达不到名义值,但不小于名义值的90%,取相同试样2件,进行复检,如果有1件或更多件的破断载荷达不到名义值,则判定此批半成品不合格。 B.成品检测 成品扁带破断载荷检测结果判定按照JB/T8521.1和EN1492.1等标准中6.3规定。 成品圆带破断载荷检测结果判定按照JB/T8521.2和EN1492.2等标准中6.3规定。 成品捆绑带破断载荷检测结果判定依照标准EN12195-2中6.8规定。 成品型式检测 成品扁带型式检验结果判定按照JB/T8521.1和EN1492.1等标准中6.2规定。 成品圆带型式检验结果判定按照JB/T8521.2和EN1492.2等标准中6.2规定。 成品捆绑带型式检验结果判定依照标准EN12195-2中6.8规定。 12.新产品检验 i.检测项目 新产品检验项目依照各产品需要,依据订单或生产工艺要求。 ii.抽样 抽检频次按照各类产品相关抽检频次加倍抽样检验。 iii.检验方法 依据各类产品相关检验方法和工艺要求进行。 iv. 合格判定 依据新产品设计要求和工艺要求进行合格判定 13.特定要求的检验 客户对检验项目、抽检比率、检验方法、检验器具和合格判定等有特定要求的,按照客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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