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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BOUND地方政策追踪与观察第180期
2013年03月05日
总第180期
【天津的城镇化模式提供了一种借鉴】2
正在进行的全国“两会”,新型城镇化依然是各地关注的一个焦点。
作为城镇化的一种典型模式,天津东丽区华明镇的“宅基地换房”实践一直备受关注。
但这种自上而下的模式有利亦有弊……
【地方发展民营经济值得关注的最新动态】4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释放出了中央将放宽民间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新信号。
在安邦看来,地方要发展民营经济应关注其他地方的做法,重点是“放水养鱼”……
【“营改增”政策走向何方?
】6
“营改增”今年有望大规模扩围,各地应掌握其可能牺牲短期地方财税、中央地方共享比例可能调整、原有附加税获得默许继续保留、加强试点前期工作等政策动态……
【县域经济:
农地确权将进入“深水区”】8
今后几年各地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完成农地确权。
但农地确权将进入“深水区”,这对本已面临不小“维稳”压力的县市等基层政府来说将是一项新挑战……
【天津的城镇化模式提供了一种借鉴】
正在进行的全国“两会”,新型城镇化依然是各地关注的一个焦点。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并提出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统筹、节约用地、因地制宜、提高质量”等建议。
作为城镇化的一种典型模式,天津东丽区华明镇的“宅基地换房”实践一直备受关注。
华明镇自2005年开始探索“宅基地换房”“三区联动”“三改一化”的城镇化模式。
从特点上看,华明镇的城镇化模式自始至终由政府自上而下主导推进。
时任天津常务副市长黄兴国2005年在华明镇的一次入户调研中,提出村民用“宅基地换房”、而不用自掏腰包买房就可实现城镇化的办法。
“宅基地换房”,按国土资源部的严格称谓是“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村庄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一种模式。
具体而言,这一模式是高水平规划适于产业聚集和百姓聚居的新型小城镇,农民以其宅基地按规定标准无偿换取小城镇中的住宅,农民迁入小城镇居住后,其原有的宅基地统一整理复耕,实现耕地占地平衡,农民集中居住集约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出让收入用以平衡小城镇建设资金。
在实际操作中,东丽区政府成立滨丽公司,作为华明镇的投融资和建设主体,以小城镇建设中集约出来的宅基地出让收益权质押获得国家开发银行20亿元贷款授信。
按照华明镇制定的房屋置换标准:
农民原有房屋的主房按照1:
1置换面积(建筑面积),附属房屋按2:
1的面积置换。
同时,华明镇开展了“三区联动”(农业设施园区、工业园区、居住社区)试点,统一规划所有二三产业,以解决搬迁村民的就业问题。
2011年,华明镇开始进行“三改一化”探索。
所谓“三改”是指“集改股(村集体经济组织改为股份制公司)”、“农改非”(农业户口改城市户口)、“村改居”(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一化”是指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化。
“利”的一面很显然,“宅基地换房”实现了快速的城镇化,解决了这一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资金、就业等诸多难题。
按照官方说法,在“三区联动”“三改一化”之后,华明镇农民已摇身一变成为“四金农民”(薪金、租金、股金和保障金)。
但这一模式还有各地可能不太了解的弊端。
在天津市政府确定华明镇进行宅基地换房之初便确定“四项基本原则”:
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农民自愿,以宅基地换房。
当地村民首先对“宅基地换房”的标准表示了强烈的不同意见,“华明镇根本不是‘宅基地换房’,而是‘以房换房’。
”此外,这种自上而下的城镇化掐断了村民通过自发城市化获得更高收益的可能,很难避免在官民之间积累尖锐的矛盾。
实施过程中出现过“强拆”,由此引发诉讼、上访、截访、拘留的官民对立对抗。
综上所述,正如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两会”期间参加经济、农业界委员联组讨论时所表示的“实现城镇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艰难的过程”那样,地方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力量应适中,避免出现新问题。
天津模式为国内城镇化提供了一种操作上的借鉴。
(LTMW)
【地方发展民营经济值得关注的最新动态】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必须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这被解读为中央将放宽民间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新信号。
而在安邦看来,最近贵州、安徽、北京、深圳等地发展民营经济的举动值得关注。
首先,贵州省借全国“两会”在北京举办面向全国优强民营企业招商项目推介会,希望获得来自江浙等地的投资。
按照计划,今年贵州全省、市(州)、县(区、市)三级编制、入库招商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000亿元、开展招商引资推介对接活动不少于1000次、组织集中签约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000亿元,确保全省完成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500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
而本次推介会是今年贵州招商引资万亿投资项目的重要举措。
多名江浙企业家对贵州前景看好。
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说,贵州市场潜力很大,投资发展氛围很好,是目前中国最后一块投资宝地。
阿里巴巴集团主席马云也表示,“如果全国有三个发展最好的地方,贵州一定是最后一个。
如果大家错过了三十年前广东、浙江的投资机遇,今天一定不能错过贵州。
”贵州此举效果如何,将在今后数月初见分晓。
其次,安徽上月22日出台《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
截至2012年,安徽民营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的56%,对经济的贡献率达到了61.8%,当地希望能在规模总量、产业层次、发展质量等方面上新台阶。
该省省委书记在当天召开安徽省发展民营经济大会上表示,“像地铁这种基础设施建设等敏感的领域,民营经济都可以进,可以以股份制的形式进,未来我们会设置这样的平台。
”根据该意见,2013年起连续5年,安徽省财政每年将安排11亿元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转移支付方式直接安排到各县区,各市县原则上各按省财政安排的资金等比例配套。
第三,北京近几年推行的“个转企”效果开始显现。
2011年底,《北京市工商局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登记办法》出台,推动“个转企”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
2013年2月20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北京市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2012年年报)》显示,2012年退出北京市场的个体工商户超过14万户,这是自2000年以来北京市场企业数量首次超过个体户。
第四,深圳等地推动商事登记改革,有利于激活民间创业热潮。
3月1日起,深圳、珠海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商事登记改革:
企业登记从“审批许可”向“核准登记”转变,不收取登记费用,不需提交验资证明文件,注册资金实施企业自主认缴,企业提交年报取代年审,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
目前试点已扩大到佛山、顺德、东莞。
在安邦看来,目前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基本上都是民营经济最繁荣的地区,当地政府所提供的投资环境最优、扶持力度也最大。
地方要发展民营经济,应在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和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服务上做文章,“放水养鱼”。
(ATMW)
【“营改增”政策走向何方?
】
十二届全国人大所在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是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
”此外,据悉,河北、河南、山东、江西、湖南、四川、陕西、青海、新疆等已正式上报请示,要求2013年尽快加入“营改增”试点。
这意味着“营改增”在2013年会进一步深入,所覆盖的地区、行业范围将更大。
对于各地政府而言,把握“营改增”政策的未来走向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各地“营改增”短期内需要牺牲部分财政收入。
很显然,“营改增”作为结构性减税的一种手段,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意味着地方财政减收。
从2012年实施“营改增”的12个试点省市的纳税申报情况看,目前共有102.8万户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2012年,“营改增”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
又如,部分试点行业(如物流)税负“不减反增”的现实使有关地方需要出台财政补贴措施,也会增加地方财政开支。
陕西省财政厅及西安市财政局已展开研究,很可能通过实行营业税差额缴纳的试点分析来应对未来“营改增”对物流行业的冲击。
第二,中央和地方增值税分享比例可能面临调整。
有分析认为,这一比例可能由现在的75:
25调整为50:
50。
财政部领导近期表示,2013年“营改增”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在2014年中将有望推广至全国,减税额也会增加到3000亿-4000亿元。
按照当前的税法规定,除部分铁路、银行总行和保险公司总部缴纳的营业税归中央以外,其他的营业税都归地方政府。
“营改增”将直接影响到地方财政收入。
目前,增值税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按照75∶25的比例进行分成。
但在上海、北京等现行试点城市的试点方案中,“营改增”之后增加到国税系统的收入部分,实质上仍在足额地返还地方政府。
在财政系统人士看来,“营改增”之后对各级地方政府的影响群体,主要会体现在市县两级地方政府。
有专家分析认为,为了减少“营改增”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实现财权、事权相匹配,未来中央不排除对于增值税的分成比例加以“微调”。
第三,地方原来在营业税上的附加税可能在中央默许下继续保留,以充实地方财政收入。
比如西部某地税局人士表示,“之前依据在地方营业税主体之上的各类地方性附加税费,未来仍需继续缴纳。
”他还表示,这一方式实际上已得到了国家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默许,因此“营改增”之后,杂费杂税一样都不会少。
第四,“营改增”扩围还需试点地区做好前期工作。
根据安邦研究人员的调研,某些已试点地区仍然存在服务业等行业企业已经“营改增”,但取得增值税发票很难。
在某地工商局调研时,该工商局负责人坦白自己并不清楚哪些行业可以适用“营改增”,更无法向相关企业做“营改增”的政策宣传或政策落实工作。
总之,“营改增”今年有望大规模扩围,各地应掌握其可能牺牲短期地方财税、中央地方共享比例可能调整、原有附加税获得默许继续保留、加强试点前期工作等政策动态。
(BTMW)
【县域经济:
农地确权将进入“深水区”】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当前,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呈现出农业生产综合成本上升、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仍然在农村。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该文件提到今年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主要包括“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等内容。
土地确权将为下一步土地流转和上市交易打基础,更重要的是这关系到数亿农民的切身利益。
可见,今后几年各地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完成农地确权。
安邦此前已指出,关于农村流转土地将大幅升值的消息传开以来,农村土地的增值效益会更大,农民更是寸土必争,因此开展新一轮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一些矛盾也就随之集体爆发。
换句话说,农地确权将进入“深水区”,这对本已面临不小“维稳”压力的县市等基层政府来说将是一项新挑战。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三部委2011年5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曾提出“力争到2012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但目前各地土地确权的进展并不理想。
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1月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率为89%,这与国土资发[2011]60号所定目标有不小的差距。
以在某些声称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率达到100%的省区为例,当地也依然有不少面积的土地存在权属争议。
根据安邦研究人员所了解的情况,由于当地人口迁徙、基层管理滞后等因素,不少土地的权属复杂,考虑到其他敏感因素,后期确权将相当棘手。
从我国最早进行土地确权试点的安徽省来看,所面临的问题在其他地方同样存在。
安徽省从2008年开始土地确权试点工作,也是我国最早开始试点的省份。
但到目前,无论是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及普通民众似乎对土地确权都不是太了解。
当地某地农口干部表示,“这只是一个新的东西,我们也是在学习中,具体怎么弄的,我们现在也是不太清楚。
”
安徽省凤阳县一位农村经济方面的基层干部也表示,土地确权是个大好事,而且试点早就开始了,但推进起来很困难。
从2012年8月份开始启动到2013年1月底,凤阳县小岗村土地确权工作并没有如期顺利结束,共解决了50多种问题,但仍有一些纠纷没有处理完。
安徽省肥东县梁园镇鲁岗村是全国最早实施土地确权登记的试点村,2008年就开始开展这项工作,经过4轮公示才最终把各种矛盾纠纷处理完毕。
总之,各地都在推动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工作,但农地确权仍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大难题。
县市等基层政府需对农地确权进入“深水区”有所准备。
(AT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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