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平安水域创建活动方案与交通局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方案汇编.docx
- 文档编号:28389371
- 上传时间:2023-07-10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1.89KB
交通局平安水域创建活动方案与交通局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方案汇编.docx
《交通局平安水域创建活动方案与交通局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方案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局平安水域创建活动方案与交通局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方案汇编.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交通局平安水域创建活动方案与交通局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方案汇编
交通局平安水域创建活动方案与交通局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方案汇编
交通局平安水域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突出安全基础和长效机制建设重点,以“平安水域”创建活动为载体,落实安全责任、消除顽疾隐患、创新海事管理、推进应急建设、筑牢安全防线,构筑平安水域,实现辖区水路交通监管水域安全和谐目标,为保增长、扩内需创造更加安全的水上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实现辖区监管水域零事故、零死亡、零经济损失、零安全群体性事件,船舶安全面100%。
具体目标:
1、监管水域不发生水上交通责任事故及船舶水域污染事故;
2、监管水域无“三无”船舶;
3、区政府、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行政村、船主建立四级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健全,水上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率100%。
4、渡口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率100%;渡口安全责任落实率100%;渡口设施完好率100%;渡运服务满意度合格率100%;
5、客渡船安全适航率100%;船员持证适任率100%;救生衣足额配备率100%;乘客安全告知率100%;
6、涉渡乡村群众、中小学校师生安全受教育面达100%;有船乡镇的分管乡镇长、乡镇船舶管理员、渡口管理员及“四客一危”船舶船员安全教育培训率100%;20**年后新增海事执法人员业务培训100%;
7、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率100%;违章、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率100%;
8、港航、海事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船舶签证率100%;无违规执法、不文明执法事件发生;
9、推荐一家运输或港口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试点申报;
10、建立辖区水上应急搜救基础数据库和应急处置社会应急联动机制;
11、港航海事系统建立基层安全工作规范、安全工作效果评价机制和安全工作督察机制。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
1、落实区政府与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乡镇(街道、开发区)与村、村与船主四级安全管理责任,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与乡镇渡船经营人渡运安全管理专项责任,全面完成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建立水上安全管理责任制台帐。
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时间安排:
5月底以前)
2、落实企业、个体船主(经营人)的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个体船主(经营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自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增加安全生产资金和设施设备的投入,保证船舶的维修、维护和日常安全管理所需经费的支出;(时间安排:
全年)
3、推广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示范乡镇。
按照《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规范》的标准,确定一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作为我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示范乡镇,组织有船乡镇(街道、开发区)观摩、学习。
(5月底)
(二)开展乡镇船舶专项治理
1、开展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4月20日完成)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经费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20**年度渡乡镇船舶县、乡镇、村、船主四级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乡镇政府与乡镇渡船经营人渡运安全管理专项责任书签定情况;农用船舶登记和管理状况;各乡镇政府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档案管理情况。
2、开展乡镇船舶专项清理。
部门联动,对辖区乡镇船舶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并根据船舶主要用途和性质分类;(时间安排:
5月20日前完成)
(1)清理登记。
对辖区所有乡镇船舶的船舶名称、所有人、建造时间、主要用途、主要航行水域、驾驶人员姓名、所属乡镇(街道、开发区)和行政村组等进行全面登记、核实。
(2)定性分类。
对清理登记的乡镇船舶,根据其主要用途和性质,按照乡镇运输船舶、乡镇农用船舶、渔船和“三无”船舶分类。
3、开展乡镇船舶专项治理。
制定分类治理方案,会同渔政(农业)、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等部门进行分类治理;(时间安排:
10月底前完成)
(1)渔船或主要用途为渔业性质的船舶,交由渔政(农业)管理部门管理和处置。
5月底前完成。
(2)乡镇运输船舶或主要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由港航海事部门严格依法管理和处置。
对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
8月底前完成。
(3)农用船舶或主要用途为农村群众生产、生活自用的船舶,交由所属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管理和处置;港航海事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对所属农用船舶进行登记、编号、发证,农用船舶证牌由市港航海事局统一制作,免费发放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使用;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严格划定农用船舶航行水域范围、用途等,农用船舶航行水域范围和用途须在农用船舶证牌中予以注明;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加强农用船舶的教育和管理。
8月底前完成。
(4)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治理。
凡定性属“三无”船舶的,一律责令停止航行,根据其性质和主要用途由所属相应管理部门对其限期整改。
认定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船舶,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会同相关部门提请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拆解;达到整改要求的船舶,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
建立“三无”船舶预防监控机制,村民建造乡镇船舶,其所属行政村组必须报所属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乡镇政府根据船舶性质报相应部门备案。
10月底前完成。
4、开展农用船舶驾驶人员技能培训;(时间安排:
8月底前完成)
由所属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组织,邀请海事部门对农用船舶驾驶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的发放培训合格证,并对培训结果进行登记造册存档。
(三)深化“平安渡”品牌创建
1、继续开展“百校千村救生衣活动”、“百校千村送安全活动”、“十佳安全文明示范渡口”创优评比活动、“渡运从业人员安全再教育活动”、“渡口社会满意度评价活动”,并作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服务的基本制度予以长期执行;
2、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扩大进学校进乡村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面。
联合安监、教育等部门深入到中小学开设水上交通安全课堂。
发挥镇、村水上安全管理员作用,利用群众赶集、重大节假日时机,在重点码头和渡口集中展示展牌、播放警示片,通过宣传教育,让船员、学生、乘客自觉养成主动穿戴救生衣的习惯;
3、规范达标渡口后续管养机制。
按照“政府补贴、乡镇督办、船主实施、海事监管”基本原则,积极争取政府补贴,督促渡口经营人加强渡口维护管理;
4、积极争取西北口、尚家河等义渡正常运行所需的经费,解决好西北山区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6、开展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验收活动。
对辖区渡口、渡船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进行安全合格验收。
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渡口渡船基础数据电子档案,绘制或修订辖区渡口分布图;(时间安排:
6月底前完成)
7、积极创造条件,对辖区重要渡口实施视频监控;(时间安排:
8月底前完成)
8、实施渡运乘客安全告知制度。
制作专门渡运旅客安全告知卡片、视频、录音,辖区所有渡船(含汽渡),一律严格实行旅客上船安全告知。
督促渡运业主安装视频或广播系统,进行安全告知视频和录音播放。
(时间安排:
6月中旬开展实施)
(四)开展“客运安全年”活动
1、开展客运经营人安全、经营资质综合检查。
对辖区水路客运人的经营资质、安全管理状况和客船安全技术状况、船员配备状况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2、严格实施乘客安全告知制度。
辖区所有客运船舶必须安装视频系统,进行乘客安全告知;(时间安排:
6月开展实施)
3、客运实行现场签证制度。
辖区水域所有客船出港一律实行现场签证;
4、强化港口安检。
开展客运、滚装车辆安检专项检查,落实港口安检职责。
(五)跟踪整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1、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整改及上报制度。
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对20**年隐患排查治理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隐患有无反弹。
针对检查、督查、举报发现的新隐患,明确责任部门、单位及责任人,将隐患整改到位;(时间安排:
5月底前完成)
2、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
6月份开展重点水域、重点对象非法经营、违法违规生产等行为的专项打击;
3、加大重点水域、船舶的隐患排查。
开展在建跨河桥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隐患排查,依法查处无证作业;开展挖砂船、客渡船隐患治理,取缔“三无”船舶;(全年)
4、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隐患必须整改销号归档。
(六)规范港口安全管理
1、完成危化港口危化项目清理,完成危化港口区域交通部门和安监部门监管责任分工和交接;(时间安排:
4月底完成)
2、制定统一的港口安全监督检查指导性规范,规范基层港口安全检查行为。
(时间安排:
9月底前完成)
(七)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完善水上搜救应急和演练预案,建立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有关单位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
2、建立、完善辖区应急搜救基础数据库。
对辖区具备水上应急搜救能力和条件的单位、个人以及设施设备进行登记建档,建立和完善应急搜救数据库;
3、组织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演练。
重点是开展库区水上交通安全应急人命救助,船舶碰撞事故,船舶火灾的应急反应演练。
(八)强化“双基”工作
1、港航海事系统建立基层港航海事安全工作指导性规范和基层港航海事安全工作效果评价机制;
2、港航海事系统建立基层安全工作督察机制;
3、加强安全和技能业务培训;
4、严格基层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九)强化船舶污染防治
控制船舶排污,维护水域清洁。
加大宣传、监管力度,加强对船舶防污染设备的检查,积极打造船舶“零排放”示范,确保黄柏河水域的清洁。
(十)强化管辖通航水域通航安全管理
1、对管辖通航水域通航设施和通航条件进行清查,需要进行通航管制的,制定发布通航管理办法;
2、强化现场维护和动态监管。
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对象现场管理和维护,建立重大节假日、赶集日、学生集中放假等人流高峰实行现场维护制度。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平安水域”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平安水域”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反馈,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将活动进展情况及时上报。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水路交通“平安水域”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和指挥“平安水域”创建工作;区港航管理局负责“平安水域”创建活动各项具体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办,完成创建活动各项相应工作任务,并定期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区公路管理局负责抓好公路汽渡的安全监管工作;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是乡镇船舶管理主体,要会同相关部门强化乡镇船舶专项治理,规范乡镇船舶管理,各交通运输经营主体,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各部门要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切实抓好创建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有针对性加强水上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营造良好创建环境和氛围;制定可行有效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并开设“平安水域”创建活动专题简报和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创建成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交通局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为载体,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
各单位特别是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强依法行政理念教育,促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
完善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法制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
强化公务员学法制度建设,切实落实普法联络员制度,健全完善公务员法律培训、轮训、考核制度,将学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保证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
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学法阵地建设,营造机关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
要加大对各单位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各执法机构负责本门类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门类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法规知识宣传,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
同时,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行政执法单位执政为民,服务发展。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提高村民爱路护路和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交通管理站的作用,继续开展“送法下乡”、“法进农家”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等交通法律法规采取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义务解答法律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强化村民爱路护路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及责任感;引导群众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船,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各单位应根据干部职工家庭分布和办公场地依托所在社区及社区法制宣传阵地,车站、码头等公共活动场所,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特别是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水上安全等交通法规以及道路运政管理投诉举报方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强化法制理念,增强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到合法经营和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并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情况。
(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交通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各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协助民营运输企业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
要大力宣传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职工法制学校,定期组织学法活动。
要开通“职工维权热线”,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及机构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为提高企业法制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各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
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
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
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
各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
车站、码头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活动安排
为推进“深化‘法律五进’服务交通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XX年,将开展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组织人员参加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的交通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有奖征文活动和市、县各项法制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促进交通法制学术交流,活跃交通法制文化,提高交通行业依法行政水平,使交通法制工作更好为全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改革服务。
(二)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及乡镇交管站执法人员开展一次规模比较大的法制培训工作,提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
(三)利用电视、报刊、网络、信息等多渠道对主题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四)分类指导,培育典型,逐步分类建立“法律五进”活动示范点。
(五)县交通运输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法律五进”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启动“法律五进”活动。
对各单位开展“法律五进”活动进展情况,县局行政审批股将适时组织人员开展交叉检查。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律五进”活动,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律五进”活动。
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量化目标考核,使“法律五进”活动成为“六五”普法期间引导和促进全县交通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法律五进”活动的工作指导,落实分工负责和各项保证措施。
要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好法制宣传栏的创办活动,不断推进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文化的创新。
要不断总结、推广“法律五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法律五进”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各单位要及时向县局汇报工作情况,每月上报工作简报,每半年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年终上报工作总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交通局 平安 水域 创建活动 方案 开展 法律 活动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