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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洲可谈》宋朱彧
《萍洲可谈》(宋)朱彧
(宋)朱彧
佚文
《永樂大典》巻一〇八一三,題「積俸葬母」
錦州楊鼎臣,年十於歳,所生母死,殯菜園中。
後十年登第,調官,欲積俸營葬,凡兩任,不能辧。
後改官知彭州九隴縣,升朝為安倅,追贈所生邑號,方獲襄事。
楊毎懼微時草率,棺衾不如法。
既徹面衣若生,衣裝儼然,蓋已三十年。
楊抱持慟絕,奉屍易衣而葬,觀者感嘆,誠孝之報如此。
《宋會要輯稿》禮二四之七七
崇寧初,姚舜仁獻明堂議,以秘書少監修建明堂,專掌制度。
姚議太室用茅覆,尊堯制也,竟不成。
政和初,睿斷天成,遂建合宮之制,不用茅,可見姚論之迂。
親祠北郊,自祖宗以來不得定議,議者多曰,「天子祭天地,大裘而冕。
」傳雲,「大裘,黒羔裘也。
」夏至極暑,至尊禦羔裘不便,遂中輟。
政和初,始定夏祭之禮。
聖人之於天道,宜自得之。
卷一
元豐間,彧先公為右史,神考遣使治楚州新河,面戒之曰,「東南不慣興大役,卿且為朕愛惜兵民。
」大哉王言,簡而有體。
元豐六年冬祀,先公導駕,既進輦,輦中忘設衾褥,遽取未至。
上覺之,乃指顧問他事。
少選褥至,遂升輦。
以故官吏無罪,聖度如此。
舅氏胡宗堯,嘉祐初引見改官,舉將十七員,仁宗問其家世,或奏樞密使胡宿之子,即有旨「更候一任回改官。
」時又有因失入死罪連坐,於條合展舉將員改次第等官,上宣諭未令改官,凡三引見,幾十餘年。
大臣或以為官,上曰,「此人曾殺朕百姓,不可改官。
」
三省俱在禁中,元豐間移尚書省於大內西,切近西角樓,人呼為「新省」。
崇寧間,又移於大內西南,其地遂號「舊省」,以建左右班直。
或雲,舊省不利宰相,自創省至廢,蔡確、王珪、呂公著、司馬光、呂大防、劉摯、蘇頌、章惇、曾布更九相,唯子容居位日淺,亦謫罷,余不以存沒,或貶廣南,或貶散官。
祖宗故事,宰相呼相公,節度使帶開府儀同三司,元豐官制前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亦呼相公,謂之使相,三公正眞相之任,呼公相,尚書改令,廳為公相廳。
蔡京首以太師為公相,其子攸自淮康軍節度使除開府儀同三司,遂父呼公相,子呼相公。
時傳京父子入侍曲宴,上雲,「相公公相子。
」京對雲,「人主主人翁。
」際遇之盛如此。
宰相禮絕庶官,都堂自京官以上則坐,選人立白事,見於私第,雖選人亦坐,蓋客禮也.唯兩制以上點茶湯,入腳牀子,寒月有火罏,暑月有扇,謂之「事事有」,庶官只點茶,謂之「事事無」。
茶見於唐時,味苦而轉甘,晩採者為茗。
今世俗客至則啜茶,去則啜湯。
湯取藥材甘香者屑之,或溫或涼,未有不用甘草者,此俗遍天下。
先公使遼,遼人相見,其俗先點湯,後點茶。
至飲會亦先水飲,然後品味以進。
但欲與中國相反,本無義理。
朝,辯色始入,前此集禁門外。
宰執以下,皆用白紙糊燭燈一枚,長柄掲之馬前,書官位於其上,欲識馬所在也。
朝時自四鼓,舊城諸門啟關放入,都下人謂「四更時,朝馬動,朝士至」者,以燭籠相圍繞聚首,謂之火城。
宰執最後至,至則火城滅燭。
大臣自從官及親王駙馬,皆有位次,在皇城外仗舎,謂之待漏院,不與庶官同處。
火城毎位有翰林司官給酒果,以供朝臣,酒絕佳,果實皆不可咀嚼,欲其久存。
先公與蔡元度嘗以寒月至待漏院,卒前白有羊肉酒,探腰間布嚢,取一紙角,視之,臡也。
問其故,雲「恐寒凍難解,故懷之」。
自是止令供清酒。
本朝置大宗正寺治宗室,濮邸最親,嗣王最貴,於屬籍最尊,世世知大宗正事。
自宗晟迄宗漢,皆安懿王子,兄弟相繼,宗字行盡死,諸孫仲字行後嗣爵判宗正寺,人人謹厚練敏,宗子率從其教誨。
崇寧初,分置敦宗院於三京,以居踈冗,選宗字之賢者蒞治。
院中或有尊行,治之者頗以為難。
令郯初除南京敦宗院,入對,上問所以治宗子之畧,對曰,「長於臣者以國法治之,幼於臣者以家法治之。
」上稱善,進職而遣之。
令郯既至,宗子率教,未嘗擾人,京邑甚有賴焉。
嗣濮王宗晟,伯仲第十二,英廟親兄也。
元豐間,神考將詣睦親宅澆尊近親,嗣王欲邀車駕幸舊邸,會日逼不及造朝。
故事,戚裏近屬,許獻時新,即於東華投進。
時邸中無新果,求得丁香茘枝數百枚函之,附短奏雲,「來日乞詣安懿王影堂燒香。
」進入,上果喜曰,「十二自來曉事。
」即降處分,曁至濮邸,望見祠貌,下輦去繖,灑淚而入。
既已,延見近族,慰勞諸父,加恩各遷使相郡王。
嘉王顥,裕陵親弟也,好讀書。
元豐間,數上疏論政事,記室或諫之曰,「大王為天子弟,無狗馬聲色之好,遊心方冊,固是盛徳,而數幹廷議,非所以安太後也。
」王矍然亦悟。
爾後惟求醫書,與其僚講湯液方論而已。
朝廷果賢其好古,降詔褒諭。
至今醫家有《嘉王集方》。
熙寧間,始命宗室應科舉,大觀間,內臣有赴殿試者,政和八年,帝子亦赴殿試。
宗子及第,始於令鑠,內臣及第,始於梁師成,親王及第,始於嘉王楷。
故事,有官人應舉謂之鎖廳,例不作廷魁。
戊戌榜,嘉王第一人,登仕郎王昴第二人,顏天選第三人,上宣諭,「嘉王楷有司考在第一,不欲以魁天下,以第二人為牓首。
」鎖廳人作廷魁,自王昴始。
帝女號公主,壻為駙馬都尉,近親號郡主,縣主,而壻俗呼郡馬,縣馬,甚無義理。
近世宗女既多,宗正立官媒數十人掌議婚,初不限閥閱。
富家多賂宗室求婚,茍求一官,以庇門戶,後相引為親。
京師富人如大桶張家,至有三十於縣主。
宣和殿,燕殿也,中貴人官高者皆宣和殿。
始置學士命蔡攸,置直學士命蔡翛、蔡儵,置待制命蔡絛,後又置大學士命蔡攸,自盛章,王革,高佑皆相繼為學士,班秩比延康殿學士為加優。
凡外除則換延康,蓋宣和職親他近,非他比。
己亥歳改保和殿。
本朝五等之爵,自公、侯、伯、子、男,皆帶本郡縣開國,至封國公者則稱某國公。
初封小國,次移大國,以為恩數。
亦有久不徒封者。
文彥博初封潞國公,三十年不徙封。
王安石初封舒國公,後徙荊國,既死,追封舒王,凡二國。
蔡京初封嘉國,徙衛國,楚國,魯國,凡四國,復加陳,魯二國,公辭不拜。
何執中初封榮國公,五年不徙封,薨於位,追封清源郡王,此僅事也。
元祐初,司馬光封溫國公,議者以其剛厲,宜濟之以溫,東坡行麻詞,亦雲「封國於溫,用旌直徳」。
崇寧初,曾布自相府以賄貶授廉州司戸參軍,議者以其貪墨,故箴之以廉,執筆者果有意乎。
自元符,紹聖以前,大臣罕有除在京宮觀者。
兩府召還為宮使侍讀,甚稀闊。
從官左遷,重者外移,輕者易職事。
時有八座改樞密承旨,獨座改工部侍郎,皆不美也。
王震自吏部尚書移知開封府,又除樞密都承旨,王嘗語先公曰,「震所謂齊一變至於魯,魯一變復至於齊者也。
」政和間,近臣罷執政官,即授提舉在京官觀,既體貌之,而名實相副。
以罪去者,固自有法。
典制,寄祿官三品紫衣金魚,五品緋衣銀魚,職事官雖高,非特賜不得預,雖特賜而寄祿未至本品,則帶賜魚在銜內,寄祿官已至本品即不入銜,外任官或借衣色者不佩緋魚,銜內稱借色,有賜色者仍稱賜色,轉運判官,通判州軍並借緋。
自崇寧初増置提舉官不一,惟學事與常平借緋,余衣本色。
其合借衣色者,勅上雲「候廻日依舊服色」。
自朝辭出國門,則衣借色,廻入國門,則衣本色。
近制借色仍佩魚。
呂公著曽任知州,借紫,後除轉運判官,勅上不帶借紫,公著仍衣紫。
馬餘慶知彭州,借紫,替廻赴部,方理通判資序,懼失借色,不肯受本等官,請宮祠歸,仍衣紫。
凡勅上不帶借衣者,自不合著。
典制,左降官不追勛賜,雖貶竄,偶恩復官,即依舊勛賜。
政和間,方省勛,舒亶在元豐時被擢用,由臺州臨海縣尉改官,驟遷兩制,賜金紫,未經郊禮,不得勛.後坐時除名,更沛敍初授官,仍復前臺州臨海縣尉,賜紫金魚袋。
鄒浩建中靖國中除通直郎,中書舍人,賜金紫,未經郊禮,不得勛。
後貶新州,丙戌赦除黨籍,以得罪輕重敘官,或得郡宮祠,或未有差遣,鄒降三官敍,乃復承奉郎,賜紫金魚袋,無差。
凡降官與職,並稱降授,責散官並稱責授,散官如節度副使,團練副使,雖號武官,皆依舊物。
頃見元祐臣僚責授副使者,兩制已上仍衣紫,從官以下元衣緑者仍衣緑,唯責授長史,別駕已下者,不以舊官高卑並衣緑。
故宰相貶嶺南司戸參軍,衣緑。
東坡初責惠州團練副使,再貶儋耳,授瓊州別駕。
元符末首復朝奉郎,提舉玉局觀。
得報便北歸,至廣州猶未受告,會先公至,東坡先折簡與公曰,「頭間生瘍妨巾裏,欲著帽相見。
」蓋不欲青衣耳.坡於外物宜不能動,惜其猶以此介胸中。
故事,節度使初除小鎭,次中鎭,後大鎭。
紹聖間,見呂吉甫建節,初除保寧軍婺州,移武昌軍鄂州,移鎭南軍洪州,其序如此。
崇寧間,蔡元長自司空左揆建節,初除安遠軍節度使安州,亦小鎭。
政和以來,帝子繁衍,宗室,近戚,大臣,中貴,邊將加恩者眾,諸路節鎭除祖宗潛藩外,止六十餘處,幾無虛位。
薜昴罷執政,初除彰信軍節度使相州,中鎭也。
蔡攸自宣和殿大學士初除淮康軍節度使蔡州,大鎭也。
豈是時小鎭適無闕員乎。
刺史,防禦,團練使正任則本州繋銜,與知州敍官,毎州止一員,不除則闕。
任他官兼領防禦,刺史者謂之遙郡,本州不繋銜,往往取美名,如康,榮,雄,吉諸州,一州或有數員,大率邊將多帶雄州,戚裏多帶榮州,醫官多帶康州。
著令,朝奉郎至朝請郎致仕,則得任子。
疾困及暴卒者,往往旋求致仕,至有匿哀或詐為日前文書,冒法狼狽。
大觀初,吏部尚書張克恭建言員郎亡即與推恩,遂革此風。
州縣選人,有般家人二名,日給雇錢人二百,往往遠指程驛,務多得雇錢。
於法須沿路官司批券為驗,蓋防詐偽,然無不偽為者。
余以為不若以官資定錢數給之,聽其自便,既免欺誕,且省刑憲,當路者殊不論此。
在京百官席帽,宰執皇親用繖,呼為重蓋。
舊日兩制以下至寺監官出入,馬後擁大圓扇,用以遮日色。
紹聖間,上在角樓望見庶官馬後有大扇,因問其名,內侍誤雲是掌扇,上雲,「掌扇非人臣宜用。
」遂禁止之。
政和間,有提舉學事官上殿箚子,論庶官或用玉斧,同於斧扆之義,乞革去。
勘合得乃是人間所用柱拂子,或名柱斧,以水晶或銅鐵為之,制度無僭。
言者坐所論不實罷,遂不果禁止。
狨座,文臣兩制,武臣節度使以上許用,毎歳九月乘,至三月徹,無定日,視宰相乘則皆乘,徹亦如之。
狨似大猴,生川中,其脊毛最長,色如黃金,取而縫之,數十片成一座,價直錢百千。
背用紫綺,縁以簇四金鵰法錦,其制度無殊別。
政和中,有久次卿監者,以必遷兩制,預置狨座,得躁進乃自,坐此斥罷。
或雲,狨毛以籍衣不皺。
先公使遼時,已作兩制,乘狨座,副使武臣,乘紫絲座。
故事,使雖非兩制,亦乘狨座張繖,金帶金魚,重將命也。
大觀中,國信以禮部尚書鄭允中充使,奉寧節度使童貫充副使,遂倶乘狨座。
呂嘉問自熙寧中躋要顯,徧歴名藩。
紹聖末,以雜學士守成都,被誣搆,遂不可辯。
獄成,大理寺定斷贓罪絞。
典制,官吏贓罪笞,已為終身之累。
呂以貴品得議,責散官安置。
適皇上登極,大沛復官,頻更赦令,漸復職,竟符舊物,領宮祠二十年,前後磨勘及八寶特恩轉寄祿官,以正議大夫八十餘歳病卒。
復以先朝舊臣,高資久次,特贈資政殿學士,視執政官。
呂吉甫在熙寧時用事,多所建明。
元祐初被罪,異意者欲誅之,貶福州,甚危。
紹聖復先政,章惇忌其才,以為延安帥,雖除觀文殿學士,建節鉞。
終不得近京師。
在延安六七年,戎人圍城六日,城中無備,吉甫設方畧,僅能解圍。
元符末,乃得知杭州,頗優遊。
會子淵交狂人,事連吉甫,追捕至國門,貶鄂州。
數年復官。
平生患難,如此者最大,然有以處之,非所病也。
章惇性豪恣,忽畧士大夫。
紹聖間作相,翰林學士承旨蔡京謁惇,惇道衣見之。
蔡上言狀,乃立宰相見從官法。
王安禮尚氣不下人,紹聖初起廢,帥太原,過闕許見。
時樞府虛位,安禮鋭意,士亦屬望。
將至京師,答諸公遠迎書,自兩制而下皆摺角一匾封,語傲禮簡。
或於上前言其素行,既對,促赴新任,怏怏數月而死。
曾布當軸,唯自營,於國事殊無可否。
季父出其門,因以書切責之,其間有雲,「如某事鄒浩能言之,相公不言也。
」布大沮,竟以此敗。
先公在元祐背馳,與蘇轍尤不相好。
公知廬州,轍門人吳儔為州學教授,論公延鄉人方素於學舎,講三經義,轍為內應,公坐降知壽州。
後在廣州,與東坡邂逅,各出詩文相示,既得罪,範致虛行責詞雲,「諂交軾,轍,密與唱和,媚附安,李,陰求進遷。
」或以轍事語範,範曰,「吾固知之,但不欲偏枯卻屬對。
」範學於先公,或疑其背師,蓋國事也。
範操行非希指下石者。
元祐初,呂惠卿責建州,蘇軾行詞有雲,「尚寛両観之誅,薄示三危之竄。
」其時士論甚駭。
聞紹聖初蘇軾再責昌化軍,林希行詞雲,「赦爾萬死,竄之遐陬。
雖軾辯足以惑眾,文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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