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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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大纲
工程名称
监理工作大纲
1项目概述
1.1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标准:
;计划工期:
天。
1.2工程规模:
1.3工程总投资:
万元。
1.4发包人:
1.5设计单位:
1.6项目工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天及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后二年)。
2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
2.1监理工作范围
2.1.1工程名称标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1.2监理业务范围:
施工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2监理工作目标
工期控制目标:
工期为天。
质量控制目标:
优良工程。
投资控制目标:
以承包合同价为控制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3.1国家关于公路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
3.2国家和交通部关于公路建设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3.3江苏省公路建设的有关经济、技术法规;
3.4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有关设计文件;
3.5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3.6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合同及监理实施办法;
3.7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及有关文件;
3.8本工程项目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3.9业主和指挥部发布的有关指令性文件和会议纪要。
工程项目监理的依据应以招标文件为主。
4项目监理组织
4.1依据本工程特点,监理机构框图如下:
试
验
合
同
工
程
师
监理员:
试验员:
本公司简介
5监理工作基本工作程序
在与业主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我们将按下列基本运作程序开展监理工作:
1、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落实现场监理机构组织;
2、制订现场监理机构内部监理工作计划,明确各监理人员的分工及职责;
3、熟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资料,如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设计资料、地质资料、监理合同、承包合同等,编制“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经业主审定后实施;
4、开展监理活动。
1、工程质量控制,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等级;
2、工程进度控制,达到项目要求的工期目标;
3、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价的基础上,控制施工阶段新增费用,达到对工程实际价的控制;
4、合同管理,对工程施工有关的各类合同,从合同条件的拟定、协商、签署、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组织管理,通过合同体现“三大控制”的任务要求,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5、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信息的组织管理;
6、项目实施各方之间的关系协调。
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编制监理规划
组织工程交底
召开项目各方协调会
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工程监理
积累监理资料
及时整理归档
组织工程初检
协助项目法人组织竣工
验收交接
监理工程总结
项目监理工作程序图
6监理工作的内容及主要措施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施工协调。
6.1投资控制
6.1.1投资控制主要内容
协助业主审查设计图纸,根据合同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审查被监理方递交的资金计划,审核被监理方的工程计量,签署付款意见。
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
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6.1.2投资控制主要措施
(1)投资目标分解:
在项目管理中,随着项目结构的展开,进行投资切块管理,在施工中控制执行。
(2)投资分析:
协助发包人作好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的经济比较和优化分析。
进行动态控制,每月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分析。
(3)工程支付签证:
审核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的结算报表,签发结算凭证,报发包人审核并付款。
处理结算中发包人授权或委托的其他监理业务。
(4)索赔处理:
协助发包人搞好各项索赔(包括反索赔)金额的计算。
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掌握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条款,一旦承包人提出索赔,监理应根据现场了解的情况,积累的第一手资料,在深入了解和研究后,依照合同条款和国家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出具证明材料,提出处理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递交发包人复核。
(5)支付工作制度:
主要包括工程投资控制任务、工程款结算依据、工程款结算审查、工程款结算程序、不予结算的规定等。
具体见《监理实施细则》。
6.2进度控制
6.2.1进度控制主要内容
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审查批准被监理方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
督促被监理方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
当由种种原因以致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业主提出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并在通过业主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6.2.2进度控制主要措施
(1)要求承包人根据合同的要求,编制施工实施计划,并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总进度计划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2)审查承包人季、月进度目标、各阶段进度目标和各分部项目的进度目标,跟踪其执行,定期检查实际进度,若有拖延,督促、协助承包人调整进度。
(3)进度监理,重在预防拖延发生。
为此,在事先控制中,监理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计划,检查核实施工方案、措施的准备情况,使其人力、物力(主要是用于施工的机械)满足其所制订的进度要求。
(4)施工中遇到重大困难和障碍时,应专门研究,尽快解决以利工程进展。
(5)组织召开监理周会、月会,对承包人进行督促、指导,使其进度计划能顺利完成。
(6)做好施工进度记录,并按规定向发包人报告工程进度、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
(7)为了对进度进行有效的动态控制,必须对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对于延误的工期,要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及时加以调整。
6.3质量控制
6.3.1质量控制主要任务和内容
(1)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2)组织施工图和设计变更的会审,提出会审意见,报告业主。
经业主批准同意后,向被监理方签发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3)组织现场设计交底;
(4)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及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5)审核被监理方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重大问题向业主报告;
(6)审批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被监理方递交的设计文件;
(7)对进场的原材料、制成品、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8)审查被监理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控制措施,核实质量管理文件;
(9)检查施工前准备工作,对施工工序、工艺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抽查;
(10)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由业主报质量监督部门批准后实施。
(11)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
(12)协助业主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13)施工安全监督:
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
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6.3.2质量控制主要措施
(1)严把设计图纸关。
①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认真熟悉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各专业相互沟通,把设计图纸中的“错、漏、碰、缺”等问题解决在开工之前;
②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意见应由承包人或项目监理整理形成文字记录,经设计、监理、业主各方会签后,作为施工依据。
确保未经会审的图纸不得用于施工。
③严格按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
④淮源监理中心专家委员会参与图纸会审及重大技术问题决策。
(2)建立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事前预控。
①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②建立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③建立质检报表制度。
要求施工单位在分项工程完工后,必须填好分项工程验评表,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组(附材料质保书、试验单、隐检单等)复验。
项目监理组应严格“三检”(预检、复检、抽检),及时、完整、准确记录整理检查资料(包括照片),督促施工单位限时整改不合格工程,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提出审查意见及时发回施工单位并送业主备案。
严格落实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全面执行,不得任意改动,并在其实施完毕后,对实施效果作出评价。
(4)严格控制材料、半成品、设备质量,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现场。
(5)严格工序质量管理。
①加强施工过程检查。
建立施工值班制度,保证在施工现场不离人,督促施工单位发挥自身质保体系的作用并及时解决现场发生的问题,同时做好值班记录。
对关键工序设置质量控制点,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旁站与巡视相结合的检查方法,确保工程质量。
②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
严格控制前道工序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层层把关。
隐蔽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质量验收,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严格执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评程序及竣工验收程序,对合格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的确认,对不合格工程督促施工单位限时整改。
6.4本工程的质量控制重点及其控制措施
详见《监理规范几监理细则》。
6.5合同管理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6.5.1合同管理的工作任务
在签订中标合同后,协助发包人进行合同管理,以便对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处理合同范围内的质量、工程量审核、进度控制、工程协调等工作。
6.5.2合同管理方法
(1)熟悉掌握合同条款内容,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能引用合同条款作出解释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2)分析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研究落实履行合同的有关事宜。
(3)及时收集并保存好所有的合同文件。
记好监理日志,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施工过程中情况,防止发生履行合同的纠纷,把以上资料作为公正处理合同纠纷的依据。
(4)合同变更的处理。
对施工中出现的工程变更,应首先查明变更的起因和理由,明确合同变更的责任主体,根据发包人授权按程度下达变更指令,并对变更工程进行估价。
(5)工程延期的处理。
按合同规定凡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增加,监理将公平、合理地进行处理,并完善工程延期的审批手续。
(6)定期和经常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角度,分析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以便及早预测和采取相应的对策。
6.5.3费用索赔
1、总监理工程师只在下列情况下受理承包人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
(1)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
(2)费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书面费用索赔意向报告;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费用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
(4)费用索赔事件终止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正式的《费用索赔申报表》。
2、总监理工程师将受理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原因引起的费用索赔:
(1)由于出现了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投标时无法预见的不利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
(2)由于设计变更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增加;
(3)其他由于非承包人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施工费用的增加。
3、费用索赔的申报过程
(1)承包人申报费用索赔意向,费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费用索赔意向报告,同时报送发包方。
否则,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受理此项费用索赔。
(2)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费用索赔意向报告后,应及时作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现场记录,收集有关资料。
(3)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索赔事件发生过程中随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费用索赔事件的详细报告,说明费用索赔事件目前已达到的索赔款额和提出索赔费用的依据。
(4)承包人提交《费用索赔申报表》。
应在索赔事件结束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的《费用索赔申报表》,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署意见后,及时送交发包人。
4、监理的审查与评估
(1)监理在收到正式的《费用索赔申报表》后,及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①费用索赔申请报告的程序符合要求;
②费用索赔申请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符合规定;
③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2)监理人对《费用索赔申报表》进行评估。
①承包人提交的费用索赔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由监理人员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定);
②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必须正确;
③申请索赔的理由必须充分;
④索赔金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必须恰当,数量应与监理人掌握的资料一致,单价应合理。
(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评估结果,经与发包人协商、同意后,确认索赔金额,并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5、费用索赔批准后,承包人应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费用索赔的支付。
6.5.4争端与仲裁
(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根据合同条款执行。
(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应按协调(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的顺序,依次选择。
前一种解决方式未成时,再选择后一种解决方式。
合同各方均应努力采用前两种解决方式解决争议。
(3)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监理人有资格、有义务作为证人,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4)在争议解决过程中,甚至在仲裁期间,只要合同未终止,则承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各自的合同义务均不得有任何改变。
监理人应督促承包人继续精心施工。
(5)根据监理招标文件规定,本工程的调解机构为江苏省水利厅,仲裁机构为当地仲裁机构。
6.5.5承包人违约
按合同规定,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时,监理人可确认其违约:
(1)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
(2)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3)发生其它主要由承包人造成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
(4)违约事件的处理过程:
(a)受损失方可向监理人提出违约事件的处理;
(b)监理人对违约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c)监理人与双方进行协商;
(d)在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评估损失情况和工期及费用损失的数量;
(e)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监理人签发必要的凭证;
(f)如属于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提出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要求时,监理人要认真调查、研究,慎重处理。
6.6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
6.6.1协调工作原则
监理工程师应坚持科学性、公正性和廉洁性,在与第三方交往中始终注意维护发包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国家利益,以及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6.6.2协调的主要任务和工作
(1)建立建设各方之间关系协调处理工作制度。
(2)协助发包人做好工程建设各方之间关系的协调和处理。
6.7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成立安全、文明部门并编制安全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
(2)审查土方、深坑施工、高空、高架操作、结构吊装、上下立体交叉施工等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其实施。
(3)审查高温、有毒、有尘、有害气体操作人员的安全要求及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审查脚手架安全稳定措施,检查其现场实施情况。
(5)审查各种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措施,监督其贯彻实施,要求机械、机具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
(6)审查龙门架、井架、塔吊等起重作业设备的安全稳定措施,重点检查其缆风绳锚桩和限位保险装置。
(7)检查现场安全管理状况,如安全纪律牌、施工公告牌、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牌、现场道路畅通程度,场区排水情况,材料、构件堆放情况等,及时解决事故隐患。
(8)检查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使用情况。
(9)检查工地防火措施,检查施工用电(包括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安全使用状况,杜绝事故隐患。
6.8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6.8.1缺陷责任期
为确保工程质量,在本工程基本竣工验收完,总监签发了工程竣工《移交证书》之后,工程即进入缺陷责任期。
工程移交证书颁发之日,就是缺陷责任期开始之时,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6.8.2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本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人将根据剩余工作量和工程缺陷,配备缺陷责任期监理人员,进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在整改和遗留工程的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仍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
在缺陷责任期内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设计单位、承包人、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认真做好保修工作。
监理工程师还要加强现场巡视,及时发现新的缺陷,以便及时通知承包人和有关保修部门必须尽快地派人前往检查,并尽快地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修理。
在发生问题的部位或项目返修完毕后,要做好验收记录,并经有关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
7监理工作制度
7.1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7.1.1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图会审,认真组织设计技术交底。
7.1.2全体监理人员及施工技术人员必须熟悉设计图纸,根据图纸、施工条件、施工工艺,主动了解施工时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等的投入,以便承包人及监理人制定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和监理实施办法。
7.1.3全面了解设计意图。
通过设计人员的设计技术关键、技术难点、施工注意事项的技术交底,掌握施工及监理的重点、难点,对设计图纸不清楚或有矛盾的地方及时提出,请设计人员作出详尽的解释或说明。
7.1.4通过技术交底审核施工条件。
审核现场条件、施工设备对设计要求适应性,从施工角度提出意见,使设计尽可能便于施工,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7.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7.2.1施工组织设计申报必须手续齐全(即有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承包人公章),监理方予以接收。
7.2.2监理方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相应的方案和措施进行审查,同意后由总监批准,填写审批意见后,返回承包人。
7.2.3已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
7.2.4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随意改动,需改动时,承包人应报请监理单位审查同意。
7.2.5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完毕后,监理人应对实施效果作出评价。
7.3设备、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7.3.1审核工程所有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7.3.2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在使用前需进行抽检或复试,其试验的范围,按有关的规范、标准要求确定。
7.3.3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
7.3.4对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等要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以确定供货单位。
7.3.5所有设备在安装前应按相应技术说明书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必要时,还应由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7.4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7.4.1主要的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基本情况报监理人,在监理人调查、核实并同意后方可开工。
7.4.2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应对关键部位随时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通知承包人整改,并作好复查和记录。
7.4.3所有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并附质量评定表。
隐蔽工程应另报隐蔽工程检验单。
7.4.4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每道工序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签发分项工程认可书,不合格的,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
7.4.5监理方依据有关技术资料,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履行验收手续。
7.5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7.5.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相应的验收申请表,并附有技术资料,报监理方审查。
7.5.2监理方审查合格后,提请发包人组织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验收检查。
7.5.3检查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由质量监督部门核定质量等级。
7.5.4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7.6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7.6.1设计变更可能由设计、施工、监理或发包人提出。
由设计单位发出修改通知。
7.6.2设计变更须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经发包人同意后交承包人执行。
7.6.3变更后的工程不得降低使用标准,在技术上可行、使用上可靠、费用合理、不影响工期。
7.6.4属于方案性的变更由发包人审批,变更后费用增加较多,或变更后的工程对使用或工期带来某些影响,必须与发包人充分协商,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予以实施。
7.6.5为确保变更顺利实行,要协调好设计单位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使之密切配合。
7.7工地例会、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7.7.1工地例会每周一次,研究工地出现的包括计划、进度、质量及工程款支付等诸多问题。
7.7.2除工地例会外,监理工程师还应根据工程进展需要及时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急需解决的问题。
7.7.3监理人将会议内容决定记录下来,形成会议纪要,供与会者确认和落实,并签发给有关单位。
7.8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
7.8.1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组织协调、进度计划、工程质量及工程经费等问题与发包人或承包人协商,做好施工备忘录。
7.8.2施工备忘录必须签发给相关单位落实,监理人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7.9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7.9.1在工程实施期间,发生危及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等事件,监理人应立即口头通知(正式通知后补)或书面通知承包人停工或组织检修。
7.9.2监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
7.10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7.10.1承包人按月提交付款申请及附件。
7.10.2在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合格工程量进行计算和记录,审核并签认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和工程量。
7.10.3支付监理工程师再审查,支付申请核定工程计量,编制支付证书。
7.10.4总监签发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核。
7.11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7.11.1承包人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提出索赔申请。
7.11.2监理工程师查证索赔原因。
查看承包人的索赔申请是否有合同依据,并将承包人的原始记录和帐目等与监理工程师留存的记录核对。
7.11.3核实索赔数量,监理人实事求是的审核实际发生的数量和费用,维护双方的利益。
7.11.4总监签认索赔申请,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7.12档案管理制度
7.12.1监理工程师对整个监理过程中所有函件,包括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的来往文件、各种申请书、批复函等分类、分项立卷存档。
7.12.2档案管理实行总监负责制并设专人负责信息、资料的管理。
7.12.3档案应真实可靠,字迹清楚,签字齐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伪自涂改原始记录。
7.12.4监理档案根据发包人要求按项目编号和施工时间的先后顺序整理,分类立卷。
7.12.5档案应在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7.13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作好监理工作日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7.13.1日常监理记录
每日施工活动记录。
包括每天承包人的工作,用于工作中的人员和机械,施工对象、工艺、质量情况等。
天气记录。
记录温度、气候、降雨量、风力和因天气变化等。
工地记录。
承包人每天施工操作记录,工程延期及原因,工地上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详细记录,外来人员检查等的记录。
7.13.2计量监理记录
计量记录应依据合同具体要求而记,记录哪些项目已计量,哪些项目未计量,并明确费用计算的规定。
计量记录应根据单项分类,以图纸和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如实记录。
7.13.3质量监理记录
(1)工程试验记录。
(2)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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