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引起的义乌电力概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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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引起的义乌电力概要
义乌供电局发布
2007-X-X实施
2007-X-X发布
义乌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Q/YWJ21503-2007
Q/YWJ
义乌供电局企业标准
gc
前言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引起的义乌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正确应对突然发生的对义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或正常电力供应构成影响的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义乌供电局生技科提出。
本标准由生技科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吴俊华、张昔强、郑孝强
审核人:
陈荣建
批准人:
吴青军
义乌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义乌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划分、应急程序、原则要求等内容,适用于义乌电力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第70号主席令(2002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电网生[2004]295号
《国家电网公司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试行)》
国家电网生[2003]375号
《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
国家电网生[2004]492号
《国家电网公司城区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浙电安[2004]1130号
《浙江电网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金华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义乌电力系统
指义乌地区范围内的供电系统和直接影响义乌地区供电的发输配电系统。
3.2义乌电力系统突发事件
指在义乌电力系统范围内因人员、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影响较大的供电中断、电力设备毁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
3.3减供负荷
指实际停电负荷,因设备自投或倒换负荷等短时间停电后恢复的负荷不计在内。
4突发事件的分级
义乌电力系统突发事件按照性质和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特大、重大、一般突发事件三个等级。
4.1义乌电力系统特大突发事件:
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网减供负荷损失在40%及以上的停电事件;
4.1.1一次事件中发生1座及以上220KV变电所全停;
4.1.2一次事件中发生2座及以上110KV变电所全停;
4.1.3一次事件死亡2人及其以上事件。
4.2义乌电力系统重大突发事件:
4.2.1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网减供负荷损失在40%以下20%以上的停电事件;
4.2.2一次事件中发生1座110KV变电所全停;
4.2.3一次事件中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5人。
4.3义乌电力系统一般突发事件:
4.3.1义乌电网内二座35千伏及以上、重要线路故障停电达到3条及以上或重要变压器故障停运,并造成对用户停电;
4.3.2义乌电网内重要线路故障停电达到5条及以上或重要变压器故障停运,并造成对用户停电;
4.3.3一次事件重伤1——2人事件。
5应急指挥机构
义乌电力系统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是应急组织工作的中枢,应急指挥机构分为二级,一级为义乌供电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二级为抢险、抢修现场指挥部。
形成职责明确、上下互通、指挥有力的指挥体系。
5.1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由义乌市供电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常务副总指挥)担任,成员由局营销副局长、局基建副局长、局总工程师、局工会主席、局办公室主任、局生技科长、局安监科长、局基建科长、局调度所主任组成。
5.1.1局突发事件应急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义乌供电局总工程师担任。
成员由安监科长、生技科长、调度所主任、基建科长、办公室主任、营销科长、物资供应经理和行政事务中心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生技科。
5.1.2应急办公室下设各专业应急工作组
5.1.2.1电网调度专业组
电网调度专业组组长由调度所主任担任,成员由各专业人员担任。
5.1.2.2抢修专业组
抢修专业组组长由生技科长担任,成员由运行工区和各供电所第一责任人担任。
5.1.2.3用电专业组
用电专业组组长由营销科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
5.1.2.4安全监督、保卫专业组
保卫专业组组长由安监科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
5.1.2.5宣传信息专业组
宣传信息专业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
5.1.2.6后勤保障、救护专业组
后勤专业组组长由行政事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
5.1.2.7交通专业组
交通专业组组长由车队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
5.1.2.8物资专业组
物资专业组组长由物资供应经理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
5.2抢险、抢修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成员由相应部门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并可根据抢险、抢修现场的工作需要,成立作业现场指挥部并指定现场总指挥。
6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6.1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6.1.1领导和协调突发事件发生时全局应急抢修工作(包括110KV以上系统与金华电业局相关部门的联系、组织抢修。
),研究部署突发事件抢修和应急准备工作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6.1.2研究决定突发事件状态下电网运行方式、抢修方案等重大问题。
6.1.3接受地方政府及上一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负责与地方政府、金华电业局等上级应急处理管理部门和金华电业局应急处理指挥部门联系,了解灾害和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控制情况。
负责向其他单位请求支援。
6.1.4根据突发事件及抢险、抢修现场的需要,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派现场总指挥。
负责与现场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现场应急处理情况;负责与当地应急处理机构(公安消防、急救中心、医疗单位、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联系,保证受灾人员和救援人员及时得到治疗或医疗监护。
6.1.5负责突发事件发布和上报的相关信息、数据的审核。
6.1.6决定启动、结束相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2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6.2.1及时了解事件造成的损失、影响以及抢修恢复情况,提请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结束相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2.2负责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应急任务和命令,协助应急指挥部制定应急对策,协调各专业工作组之间的工作,负责与应急现场指挥部、各基层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联系。
负责外部救援队伍的接洽、安排。
6.2.3负责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金华电业局提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报告。
6.2.4负责接受地方政府、金华电业局等上级部门有关灾害发生的信息,以及根据应急指挥部授权向地方政府、金华电业局等上级部门和公众发布本局有关的应急处理的信息。
6.2.5负责局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组织本预案及各分类预案的符合性、适用性和有效性的事后评审,监督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改进。
6.2.6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习,进行应急工作总结。
6.3电网调度专业组主要职责
6.3.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义乌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发展和事故范围,处理和解决恢复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努力保证义乌电网和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6.3.2负责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6.3.3及时了解、掌握义乌电网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理进展。
负责向局应急指挥部和上级调度机构汇报突发事件及其应急处理的情况,以及相关信息的统计结果。
6.4抢修专业组主要职责
6.4.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及时赶赴现场,分析突发事件原因,制定抢修方案。
6.4.2组织抢修,确保设备尽快恢复运行。
6.4.3了解、掌握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理进展,收集统计现场设备损坏信息、修复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6.5用电专业组主要职责
6.5.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和协调突发事件时的用电应急工作,及时了解突发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研究并组织突发事件状态下用电负荷恢复工作的开展。
6.5.2做好突发事件情况下用电负荷的平衡工作、通过错峰、避峰等手段保证紧急状态下的供用电平衡。
6.5.3向重要用户通报突发事件情况,督促重要用户实施突发事件防范措施。
6.5.4通知95598做好向电力用户突发事件的有关咨询工作。
6.5.5确定在突发事件恢复阶段重要用户的优先级次序方案。
6.5.6了解、掌握有关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理进展,收集统计用电负荷和电量的损失信息、恢复信息,对重要用户恢复供电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6.6安全监督、保卫专业组的主要职责
6.6.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挥,监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急抢险、生产恢复工作中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
6.6.2及时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的安全保障情况,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6.6.3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启动火灾、治安等相关应急预案。
了解、掌握有关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理进展,收集统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6.6.4负责事发现场交通、人员隔离管制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应急抢险抢修人员标识的发放和管理。
6.6.5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条不紊的进行抢救和疏散,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6.6.6及时做好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外联工作。
6.7宣传信息专业组主要职责
6.7.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并根据授权及时收集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对宣传信息的整理,组织新闻报道材料;归口负责汇总统计各专业组、现场指挥部和基层单位指挥部的与事件相关的信息数据;并提交给应急指挥部审核。
6.7.2负责突发事件处理期间的对内宣传工作,以及编印突发事件处理的内部快报。
6.8后勤保障、救护专业组的主要职责
6.8.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后勤保障有力、及时到位。
6.8.2负责应急处理人员的食宿安排,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用品。
6.8.3负责向应急指挥部汇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后勤保障的情况。
6.8.4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挥,负责现场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6.8.5负责与医院联系伤员转移、治疗等事宜。
6.8.6负责向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人员健康状态。
6.9交通专业组主要职责
6.9.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应急人员、设备、物资的运输。
6.9.2负责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专业运输单位联系,获取适时援助。
6.9.3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6.9.4负责向应急指挥部汇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情况,以及抢险、抢修车辆出勤。
6.10物资专业组主要职责
6.10.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应急物资及备品、备件的提供。
向应急指挥部提供可调用的大型抢修、抢险器械,如发电机、自带电源的可升降照明灯、登高车、消防车等的清单。
6.10.2负责向应急指挥部汇报物资供应和调配情况,以及投入抢修、抢险物资及备品、备件的统计。
6.11抢险、抢修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6.11.1接受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执行上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6.11.2负责现场抢修、抢险、抢救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6.11.3时刻了解突发事件发展趋势,了解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和减少损失,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6.11.4保持与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密切联系,随时汇报现场应急处理情况。
6.11.5负责组织实施突发事件的现场恢复。
6.11.6负责突发事件终止后的现场保护,做好现场必要的标记,以供调查分析。
7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7.1安全第一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突出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7.2统一指挥原则
在义乌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突发时间处理、应急抢险、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7.3快速反应原则
在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
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
7.4先期处置原则
电力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局属各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恢复重要负荷,以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
7.5协同配合原则
局属各单位(部门)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电力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工作。
7.6保证重点原则
在电网突发事件处理和控制中,优先保证重要变电所的所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以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
优先考虑对义乌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按重要用户顺序表),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8信息上报和新闻发布
8.1信息上报
8.1.1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置接受突发事件信息的值班电话,对电网事故值班电话装设在调度值班室,其他时间的信息由接受人报本单位(部门)有关领导,95598受理的突发事件信息按事件性质报有关人员,确保及时受理突发事件信息。
8.1.2各部门接受到突发事件信息的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判断后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是否上报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是否发布信息。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及以上时间,应以第一时间上报金华电业局有关部门。
8.1.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期间,应急办公室应指定值班人员,值班人员立即到应急值班地点值班,负责信息沟通和联系。
8.1.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值班电话应提前在所辖范围内公布,保障发生突发事件后相关信息能及时报送和收集。
8.1.5上报的信息内容尽可能快速、准确、全面,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影响、原因等情况。
8.2新闻发布
8.2.1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后,在事故原因基本清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主要公共媒体通报事件情况,发布事件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突发事件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8.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和对外发布重特大突发事件情况,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新闻发布工作,根据情况决定采取适当方式发布新闻和信息报道,就事件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向公众进行通报。
应指定专人及时向省电力公司报送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和统计信息。
8.2.3突发事件信息新闻发布程序按《义乌供电局对外新闻发布制度》要求执行。
9应急响应
9.1应急启动程序
接受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召集指挥部成员到达指挥中心,对突发事件进行初步分析后,根据事件类型向相关部门和专业应急工作组发布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命令.
9.1.1根据响应级、应急事件的类型、程序归口部门启动相应应急处理预案。
9.1.1.1变电设备发生故障,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启动《电网突发事件市调应急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变电设备事故抢修预案》、《电网突发事件运行操作事故预案》、《电网突发县调处理预案》以及相关变电所全停预案。
9.1.1.2因线路设备故障,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启动《电网突发事件市调应急预案》、《电网突发事件送配电线路事故抢修预案》、《电网突发事件运行操作事故预案》、以及相关变电所全停预案。
9.1.1.3因110KV系统发生故障引起重要用户全停,启动《电网重要用户停电应急处理预案》。
9.1.1.4当发生地震、洪汛、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或者火灾、人身伤亡事故时启动《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应预案。
9.1.2特大突发事件
9.1.2.1特大突发事件由总指挥部第一时间召集指挥部全体成员到达指挥中心,根据需要调度所负责立即开通指挥部的自动化信息和通讯网络;10分钟内向所有部门和专业应急工作组发布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并宣布进入特大突发事件紧急状态。
各部门和专业应急工作组接到命令或指令后:
9.1.2.1.1宣布停止本部门非涉及该应急事件的一切活动,10分钟内通知全体处理人员,处理人员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
物资专业组、抢修专业组人员将应急处理器材、机械、物资在30分钟内准备就位,并保证应急处理人员在20分钟内出发。
9.1.2.1.2除现场应急处理人员之外,警报解除前,其他人员在指定的地点24小时待命。
9.1.2.1.3交通专业组在20分钟内调配好应急车辆,制定最佳行驶路线和方案,警报解除前,其他所有车辆和人员24小时待命。
9.1.2.1.4物资专业组全体人员在20分钟内到岗,警报解除前24小时待命。
9.1.2.1.5后勤专业组在10分钟内完成后勤保障物资紧急购置的任务布置,2小时内完成后勤保障基本需求,人员在警报解除前24小时待命。
9.1.3重大突发事件
9.1.3.1重大突发事件由局长(总指挥)或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副总指挥)第一时间召集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部门成员到达指定地点,根据需要调度所负责立即开通指挥部的自动化信息和通讯网络;10分钟内向各专业工作组和部门发布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并宣布并进入重大突发事件紧急状态。
专业应急工作组和各部门接到命令或指令后:
9.1.3.1.1宣布停止本部门非涉及应急事件的一切活动,10分钟内通知全体处理人员,处理人员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
物资专业组、抢修专业组人员将应急处理器材、机械、物资在30分钟内准备就位,并保证应急处理人员在20分钟内出发。
9.1.3.1.2除现场应急处理人员之外,警报解除前其他人员在指定的地点24小时待命。
交通专业组在20分钟内调配好应急车辆,制定最佳行驶路线和方案,警报解除前,其他所有车辆和人员24小时待命。
9.1.3.1.3物资专业组全体人员在20分钟内到岗,警报解除前24小时待命。
后勤专业组在10分钟内完成后勤保障物资紧急购置的任务布置,2小时内完成后勤保障基本需求,人员在警报解除前24小时待命。
9.1.4一般突发事件
9.1.4.1一般突发事件由分管局领导(副总指挥)或应急办公室主任第一时间召集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部门成员到达指定地点,根据需要调度所负责立即开通指挥部的自动化信息和通讯网络;10分钟内向各专业工作组和部门发布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并宣布并进入一般突发事件紧急状态。
专业应急工作组和各部门接到命令或指令后:
9.1.4.210分钟内通知全体处理人员,处理人员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
9.1.4.3物资专业组、抢修专业组人员将应急处理器材、机械、物资在30分钟内准备就位,并保证应急处理人员在20分钟内出发。
9.1.4.4除现场应急处理人员之外,警报解除前其他人员在指定的地点24小时待命。
9.1.4.5交通专业组在20分钟内调配好应急车辆,制定最佳行驶路线和方案,警报解除前,其他所有车辆和人员24小时待命。
9.1.4.6物资专业组全体人员在20分钟内到岗,警报解除前24小时待命。
9.1.4.7后勤专业组在10分钟内完成后勤保障物资紧急购置的任务布置,2小时内完成后勤保障基本需求,人员在警报解除前24小时待命。
9.2应急抢修和恢复
9.2.1发生电力系统突发事件,现场或先期到达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件影响的扩大,应急指挥部应迅速调动应急抢险队伍、物资储备、流动发电设备、交通车辆等,尽快赶赴突发事件现场,组织抢修,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保障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抢险的电源供给。
9.2.2在突发事件抢险过程中,局属各单位(部门)要给予事故抢修提供一切可能的保障和支持。
必要时由义乌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向义乌市人民政府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请求交通、通讯、物资、人员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及时与社会及有关部门联系,发布信息。
9.2.3当接收到地方政府或上级单位关于启动应急预案的指示或通知后,根据应急事件的影响范围和重要程度,相应启动本局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2.4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保证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预案和有关规程规定,尽快恢复生产,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对于实际情况与预案不符的,应及时组织研究有关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
9.2.5突发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后的电网恢复。
9.2.5.1电网调度专业组应按照电网恢复预案和有关运行规程、规定,指挥电网恢复。
9.2.5.2正确处理上级电网和义乌电网之间的关系,在上级调度机构的指挥下,优先保证城区电网和重要用户的恢复,
9.2.5.3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注意控制负荷的恢复速度,保证电网稳定运行,输变电设备运行参数在允许范围之内,电网安全稳定留有一定裕度,避免造成新的停电和设备损坏。
9.2.5.4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按照预先制订的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对义乌城区和重要负荷、直至广大用户的电力供应。
9.3应急解除
9.3.1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指挥部视现场恢复情况宣布解除紧急状态。
9.3.2电网基本恢复正常运行,重要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隔离,义乌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并与大网恢复联网。
9.3.3电网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
9.3.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9.3.5突发事件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已完成。
9.3.6职工思想保持稳定,可以恢复正常的生产。
9.4应急工作完成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应急工作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根据应急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10应急保障
10.1技术保障
10.1.1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覆盖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限制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及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的生产恢复措施。
10.1.2各单位、各部门经常性组织有针对性的联合反事故演习,定期组织应急抢修、停电抢修演练。
制定重要用户和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抢险的保电措施,并由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10.1.3加快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强化电网结构;加强电网分析和仿真机演练;及时制订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事故紧急拉限电方案,为电网事故处理提供有效手段。
10.1.4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技术措施。
10.2物资保障
10.2.1各单位应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施工机械设备、保安设备、消防设备、医药用品、电力抢险物资和器材、流动发电或照明设备等配备,建立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台帐,做好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储备和动态管理工作,保证抢修队伍的经费投入和开支。
10.2.2各单位(部门)应及时提出应急处理需要的物资需求,审批后提交给物资部门进行采购。
10.2.3各单位(部门)应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10.2.4各单位(部门)应及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补充、更新。
10.2.5应建立本单位、本部门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台帐。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了解兄弟单位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情况。
10.3人员保障
10.3.1各单位应建立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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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 有效 快速 处理 各类 突发性 事件 引起 义乌 电力 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