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厂区管理规定.docx
- 文档编号:28381983
- 上传时间:2023-07-10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8.45KB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厂区管理规定.docx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厂区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厂区管理规定.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厂区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的管理,保证厂区良好的工作秩序,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的管理。
名词和术语
外来人员
包括:
政府部门人员、行业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对公司进行检查评估人员、兄弟单位人员、外协人员、参观人员、实习人员、临时工、外包工程施工人员、送取货人员(包括司机)、亲朋好友、联系业务人员等非本公司在职员工。
4职责
4.1办公室
4.1.1负责接待政府部门人员、行业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参观人员;
4.1.2负责进入生产区域的政府部门人员、行业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参观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
4.1.3指定陪同和带领的部门或人员。
4.1.4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发入厂许可证。
4.2安环办
4.2.1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4.2.2对承包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承包方制定的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核备案,签订安全、环保协议;
4.2.3对政府部门人员、行业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实习人员、临时工等按照规定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4.2.4监督、检查、纠正外来人员违章行为。
4.3经营办
6.3.1负责实习培训人员接洽联系工作,指定培训部门;
6.3.2负责临时工的录用,配置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6.3.3组织相关部门对实习培训人员、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3.4按企业规定收取培训费用;
4.4生产技术办
4.4.1负责所有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审批
4.4.2负责对生产、基本建设外包项目的施工人员管理。
4.4.3负责施工方案的审批及各部门会签。
4.5保卫科
4.5.1负责对外来入厂人员的初步审核,帮助联系公司相关部门人员。
4.5.2严格控制进入厂区和生产区人员,审查是否具备进入厂区和生产区条件。
4.5.3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外来人员,对其控制,并带离厂区。
4.6相关部门
4.6.1负责所带领的外来人员的安全指导;
4.6.2接受实习培训和使用临时工的部门,组织对实习人员、临时工进行第二、三级的安全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4.6.3指导实习人员、临时工、工程承包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安全学习和工作。
4.7各生产装置负责进入本装置外来人员的接待和管理。
5管理内容
5.1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管理
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的,门卫应根据外来人员提供的信息,打电话确认联系人在厂内,并经联系人同意,然后进行登记,填写联系单,放下烟火方可进办公区。
5.2进入生产区域管理
5.2.1一般要求
5.2.1.1政府部门人员、行业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时,由办公室通知相关领导,经领导同意后,由公司相关领导或相关部门人员负责陪同,并佩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
5.2.1.2对公司进行检查评估人员、兄弟单位人员、外协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有相关部门人员负责带领,并佩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
5.2.1.3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区域须经办公室批准后,在相关接待部门人员负责带领下,佩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按指定的安全通道行走。
参观人员严禁超越安全警示线,严禁触摸、靠近带电设备和转动机械;当生产设备出现异常或发生事故时,参观人员应听从指挥立即撤离现场。
5.2.1.4公司职工的亲朋好友(超过5人按5.1.3执行)原则上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特殊情况下,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事先与生产技术办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在本公司正式员工带领下,在门岗处进行登记,佩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按指定的安全通道行走。
亲朋好友参观时严禁超越安全警示线,严禁触摸、靠近带电设备和转动机械;当生产设备出现异常或发生事故时,亲朋好友应在员工带领下立即撤离现场。
5.2.1.5联系业务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前应与相关部门提前预约,向门卫说明事由及接待部门,待门卫电话联系确认,并进行相关登记后,由相关部门陪同方可进入生产厂区。
联系业务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生产现场。
5.2.1.6送取货人员(包括司机)进入生产区域应进行登记,在相关部门人员带领下,选择最优化的路线和通道,佩戴相应安全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并不得超越行进路线,按规定限速行驶,否则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
5.2.1.7外包工程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前,相关部门的工程管理人员应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承包方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经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双方签订安全协议。
办理出入厂证件,凭出入证进入生产区。
外包工程施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应佩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工作性质还需办理工作票。
外包工程施工人员进出生产区域应选择最优化的路线和通道,工作期间不得超越其工作区域。
5.2.1.8临时工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录用,经安环办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凭出入证进入厂区。
根据其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的不同,配发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临时工应按照使用部门所指定的行走路线出、入生产现场,工作期间不得超越其工作区域。
临时工还应定期参加所在班组或所在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
5.2.1.9实习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通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凭出入证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实习人员不得单独进入生产现场,进入生产现场应在培训部门的带领下并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1.2.10进入生产区按照“谁陪同,谁负责”的原则,陪同部门对外来人员负组织管理责任。
5.3特殊要求
5.3.1政府部门人员、行业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检查评估人员、兄弟单位人员、外协人员、参观人员、公司职工的亲朋好友、联系业务人员、送取货人员(包括司机)未经领导批准签发准入证或无人员陪同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
5.3.2外包工程施工人员、临时工、实习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合格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
5.3.3对于外来人员身份不能进行核实的,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签发准入证,一律不准进如生产区。
6考核
6.1接待部门未按本规定进行登记,直接将外来人员带入生产区域的对负责人罚款500元,进入重要岗位或特殊区域(如机房,关键装置)的,对负责人罚款1000元
6.2对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外来人员,每人次罚款200元
6.3对进入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未进行安全告知或防护用品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伤害事故,由对口接待部门承担直接责任,并对接待部门负责人给予罚款2000元,有关责任人按2000元以上标准处罚。
6.4生产区域所属各单位的工作人员对外来工作人员的进入不予管理、制止或未及时上报的,对负责人处以罚款200元,对进入重要岗位或特殊区域的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其登记的,对负责人处以罚款500元。
6.5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私自泄露公司有关生产数据和技术资料等公司机密的,对责任人处以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依据损失进行相对应的处罚。
6.6外来人员不按规定私自进入生产区域的,罚款200元,不听从劝阻,不服从工作人员引导的,罚款500元,并通知保卫部门予以清除出厂。
6.7外来人员的其他违规违纪现象,按活性炭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
6.8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经营办和安全环保办公室监督考核。
7本规定由安环办负责制定和解释。
8以前下发的入厂管理规定、制度与本规定相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9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厂区审批表
序号:
承包商名称
分包商名称
承包商管理部门
施工项目名称
施工地点(区域)
施工合同号
施工车辆车号
安全协议书号
施工期限
进厂总人数(人)
应交培训费(元)
姓名
性别
工种
身份证号码
备注
审
批
部门
意
见
工程管理部门
经营部门
安全部门
门卫管理部门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注意事项:
此表一式五联,第一联为保卫部门办理入厂证凭证,第二联经营部门留存,第三联安全部门留存,第四联外来施工单位留存,第五联工程管理部门留存。
外来生产服务人员进入厂区审批表
序号:
生产服务单位
填表日期
生产服务项目
进入厂区
时间
生产服务地点
生产服务内容
人数
姓名
性别
工种
身份证号码
备注
审
批
部
门
意
见
业务联系部门(单位)
安全部门
门卫管理部门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注意事项:
此表一式四联,第一联业务联系部门(单位)留存,第二联安全部门留存,第三联外来生产服务单位留存,第四联为保卫部门办理进入厂区证凭证。
外来培训人员进入厂区审批表
序号:
外来参观学习单位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参观学习地点
参观学习时间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参观学习人数
人
审
批
单
位
意
见
接待部门(单位):
(盖章)
年月日
安全部门:
(盖章)
年月日
门卫管理部门:
(盖章)
年月日
注意事项:
此表一式四联,第一联接待部门(单位)留存,第二联安全部门留存,第三联为外来参观学习单位进厂凭据,第四联保卫部门留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外来人员 进入 生产 厂区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