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建设专项督导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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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建设专项督导方案
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建设专项督导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督促区级政府(新区管委会)教育法定责任的履行到位,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督导评估学校规划建设有关任务目标的年度完成情况,定于2017年12月下旬开展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建设专项督导。
制定方案如下:
一、督导对象
各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
二、督导时间
2017年12月下旬,每区2天。
三、督导重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7〕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7〕179号)及《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深发〔2010〕10号)、《深圳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深圳市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和片区法定图则等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和配置的有关要求,重点督导以下内容:
(一)各区(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情况。
主要包括科学预测学位缺口、科学编制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制订分年度建设方案、梳理规划教育用地现状以及新建住宅小区、老城区改造和小规模居住区配套学校的规划建设情况。
(二)各区(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机制保障情况。
主要包括区政府重视程度、跨部门协调机制;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优先立项、土地整备、资金保障情况;教育用地联审联批、配套学校建设方案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情况;创新义务教育学位建设机制,提高学校建设成效情况。
(三)各区(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实际成效。
包括“十二五”及2016年、2017年辖区新改扩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数、新增学位数、规划完成率以及生均建筑面积、班额、随迁子女入学“两个为主”等情况。
具体指标体系及评估评分办法详见附件。
四、督导方式
由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会同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市发改、财政、规划国土、建筑工务、住房建设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市各区进行督导检查。
主要方式有:
听取专题报告、访谈有关部门领导、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规划教育用地和新改扩建学校等。
五、督导安排
(一)区域自查。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照专项督导重点,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自查,系统梳理总结辖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建设推进情况,总结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和差距,认真分析问题症结,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形成自查报告并填报指标体系的自评说明和有关报表数据(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13日前交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另外,明确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将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
(二)资料审核。
12月中旬,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区(新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实地督导。
12月下旬,督导组对各区(新区)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2018年1月上旬,汇总督导检查情况,形成书面督导报告。
六、督导结果及应用
本次专项督导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督导结果通报反馈会。
另依据《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将督导主要内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附件:
1.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建设专项督导指标体系
2.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建设专项督导系列报表
附件1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建设专项督导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填报责任部门
协助部门
评分操作办法
观测点
自评分
自评说明
规划布局(20分)
科学编制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纳入区域“十三五”城市空间规划严格实施;预留义务教育用地的数量适应辖区学位增长需求,规划选址合理。
4
规划国土/
城市更新
发改、财政、教育、建筑工务、住建、土地整备等相关部门
“十三五”义务教育布局规划未纳入城市空间规划扣2分;未足额预留义务教育用地扣2分。
1.查阅区“十三五”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资料;2.访谈区规划国土部门负责人。
科学编制“十三五”期间学位需求与缺口预测,及时发布片区学位预警;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义务教育学校土地整备或房屋征收项目。
3
教育
规划国土、发改、财政、教育、建筑工务、住建、土地整备等相关部门
未开展“十三五”期间分年度预测学位供需预测的扣1分,近两年学位供需预测不合理的扣1分;申报土地整备不及时的,扣1分。
1.查阅有关资料;2.访谈有关部门负责人。
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计划及分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分工。
3
教育
规划国土、发改、财政、教育、建筑工务、住建、土地整备等相关部门
未建立分年度实施方案扣1分,分年度计划不够合理扣1分,未建立工作台账扣1分。
查阅”十三五“规划整体计划、分年度实施方案及工作台账。
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调研、梳理辖区规划教育用地现状,摸清未建规划教育用地数量、地块现状、涉及规划调整等情况。
4
规划国土/
城市更新
发改、财政、教育、建筑工务、住建、土地整备等相关部门
辖区规划教育用地台账不清晰的,扣2分;未梳理辖区规划教育用地的扣4分。
1.查阅相关资料;2.访谈相关部门负责人;3.现场抽查。
落实《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和片区法定图则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的配置标准。
老城区改造中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
6
规划国土/
城市更新
发改、财政、教育、建筑工务、住建、土地整备等相关部门
未按标准规划新建居住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的扣3分;老城区改造,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不足的,扣1.5分;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不足的扣1.5分。
1.查阅相关资料;2.现场抽查。
机制保障(40分)
健全工作架构,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区(新区)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领导机构及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问题。
积极创新学校建设机制,提高学校建设工作实效。
8
区府办
规划国土、发改、财政、教育、建筑工务、住建、土地整备等相关部门
未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及沟通协调机制的扣3分,未及时研究解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问题的扣3分;创新学校建设机制,成效明显的加2分。
查阅相关文件和会议纪要
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落实辖区年度义务教育土地整备计划,保障学校建设用地需求落实。
8
土地整备
规划国土、发改、财政、教育、建筑工务、住建等相关部门
纳入土地整备计划的规划教育用地整备的完成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4分;已办理立项、选址手续且已列入年度整备计划的规划教育用地,落实时间超过3年以上,占比较大的,扣4分;将预留的学校建设用地转做他用的,扣4分。
扣完为止。
1.查阅相关资料。
2.访谈相关部门负责人;3.现场抽查
在教育用地审批过程中须教育部门参加,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6
规划国土/
城市更新
发改、财政、教育、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相关部门
在教育用地审批过程中未经教育部门参加扣4分,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未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扣4分。
查阅相关制度、会议纪要及文件
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6
规划国土/
城市更新
发改、财政、住建、教育、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相关部门
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未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占比每低10%的扣2分,扣完为止。
1.抽查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建设及交付使用情况;2.访谈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纳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立项、优先安排投资计划。
6
发改
财政、规划国土、教育、建筑工务、住建、土地整备等相关部门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未纳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扣3分,未优先立项、优先安排投资计划的扣3分。
1.查阅区发改部门相关资料;2.访谈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项目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实际需求及时足额保障落实。
6
财政
发改、规划国土、教育、建筑工务、住建、土地整备等相关部门
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扣3分,未按实际需求及时足额保障落实的扣3分。
1.查阅区财政部门相关资料。
2.访谈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实施成效(40分)
十二五规划建设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情况
6
区府办
发改、财政、规划国土、教育、住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相关部门
规划完成率50%以下的扣5分,50%-70%的扣4分,70%-90%的扣3分,90%-99%的扣1分,超额完成的加2分。
1.查阅相关资料;2.现场抽查。
2016年规划建设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情况
7
区府办
规划国土、发改、财政、教育、建筑工务、住建、土地整备等相关部门
规划完成率50%以下的扣5分,50%-70%的扣4分,70%-90%的扣3分,90%-99%的扣1分,超额完成的加2分。
1.查阅相关资料;2.现场抽查。
2017年规划建设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情况
7
区府办
规划国土、发改、财政、教育、建筑工务、住建、土地整备等相关部门
规划完成率50%以下的扣5分,50%-70%的扣4分,70%-90%的扣3分,90%-99%的扣1分,超额完成的加2分。
1.查阅相关资料;2.现场抽查。
辖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建筑面积情况
7
区府办
规划国土、发改、财政、教育、建筑工务、住建、土地整备等相关部门
区域小学平均生均建筑面积未达标的扣2分,初中平均生均建筑面积未达标的扣2分,未达标学校比例为30%以上的扣2分。
1.查阅相关资料;2.现场抽查。
辖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情况
7
教育
规划国土、发改、财政、教育、建筑工务、住建、土地整备等相关部门
区域小学平均班额45-50人的扣1分,50人以上的扣2分;区域初中平均班额50-55人的扣1分,55人以上的扣2分;未达标学校比例为30%以上的扣2分。
1.查阅相关资料;2.现场抽查。
随迁子女入学“两个为主”落实情况
6
区府办
规划国土、发改、财政、教育、建筑工务、住建、土地整备等相关部门
“两个为主”达标比例每低于3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查阅相关资料;2.现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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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 公办 义务教育 学位 建设 专项 督导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