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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总结
2013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安排
一、2013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回顾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安监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结合全员安全培训工程,致力于“完善培训体系、提高培训质量、创新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范围”,进一步提升各类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了人才保障。
2013年,全市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3959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425人、特种作业人员16023人,安全生产执法资格培训71人,安监系统专题培训380人。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制定《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省政府安委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决定〉的通知》(皖安〔2013〕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充分发挥培训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作用。
强化对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努力构建企业自主加强培训、办学机构高质量开展安全培训、全社会支持安全培训的工作局面,形成学安全、讲安全、比安全的良好氛围。
要求达到“三项岗位”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率100%,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率100%;加强企业班组长和农民工安全培训。
2、注重源头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了合肥市安监局出台的《关于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管理的意见》,对培训机构提出了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效益、以质量求发展,依法经营、诚信立业、人才兴业,针对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差距大,未能按照培训大纲要求组织教学,收费标准不统一,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
组织培训机构参加省局举办第一届安全培训教师讲课大赛及教师课件比赛。
完善教师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建立培训教师现场调研、跟班学习等制度,鼓励教师参与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等活动,强化实践锻炼。
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4号令)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师和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不断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形成依法培训、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运行高效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局面。
加强对培训考核计划申请环节的管理,各培训机构申报培训考核计划,经市局同意后方可开班;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管理,严格执行学员培训签到和评教评学制度,保证培训学时足够;加强对考试环节的管理,严格实行准考证、身份证制度,培训学员过多的必须分班分批考试,严格考试纪律,对替考、缺考、抄袭的学员坚决取缔其考试资格。
3、创新培训方式,拓展服务内容。
为配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全市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安排千家企业千名企业家强化安全责任培训班,实际参训人员达1500人。
开展送教上门服务,邀请马鞍山金陵培训学校的讲师对马钢(合肥)钢铁公司、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盐红四方三家企业一线员工进行现场培训,受训人数约900人,授课内容受到了企业员工的一致好评。
4、加大培训检查执法力度。
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随着我市大建设、大发展、工业立市战略的稳步推进,城市建设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和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加快发展,生产经营活动日趋多元化,各类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将不断加快,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增长迅猛,安全培训工作任务也日趋繁重,同时,非公有制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意识不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安全生产工作不愿投入,现有制度对非公有制企业又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因此,安全培训工作压力巨大。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任务;按照“分层培训,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对培训职责进行了划分;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作为日常执法的必查内容,执法覆盖面市级层面每年不低于15%、县级不低于20%。
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市级每年组织开展1次。
规范执法行为,将抽查持证情况、抽考职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作为日常执法的重要方式。
做到岗位安全知识应知应会,使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起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
5、做好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活动的主题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召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布置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到部门、处室和人员。
重点围绕“四周”和“一日”来开展活动。
“四周”即:
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预案演练周、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周;“一日”即: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9日,省市安委会共36个部门在杏花公园联合举办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同时组织了安全生产主题文艺演出。
6月的第一周为警示教育周,广泛组织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中起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通过举办事故案例,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和警示教育片《伤逝》、《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3版)》,组织反思大讨论等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周为安全文化周。
指导、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乡镇、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组织“安全电影,情系基层”巡回放映活动,重点放映电影《安监局长》、《零的神话》;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举办“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征文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举办“以人为本,聚焦安全”摄影展、书画展、安全文化征文活动,推出“安全月”主题展板。
开展合肥市第三届安全生产摄影展。
第三周为预案演练周。
市安监局组织了2013年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油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单位也组织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四周为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周。
组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知识1000题网上知识竞赛和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知识竞赛。
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近万条。
选取一批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知识性强的安全生产公益短信进行集中播发,发送短信上万条,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培训机构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安全培训工作制度还不健全,管理工作还跟不上培训工作发展的需要,一些高危行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得到及时培训;对少数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准入条件把关不严。
在培训工作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教学计划、教材及授课内容与培训大纲要求存在差距。
2、安全培训教学针对性还不够强。
教学方法总体还是比较单一,优秀教师缺乏,少数老师照本宣科,教学内容不能推陈出新,高层次企业管理者培训需求难以满足等问题。
安全培训工作存在同样化的现象,不同类型企业、不同类型的人员培训针对性还不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安全员的培训内容大同小异,教学工作的针对性有待加强。
3、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由于监管力量缺乏,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主动意识缺乏的情况下,少数中小非公企业还存在安全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投入少的现象,造成大量的从业人员得不到系统的安全培训,缺乏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4、教考分离落实不够,考核工作不够严格。
虽然对培训管理和考核发证工作提出了诸多要求,但一些培训机构缺少自律意识,存在睁一只眼蔽一只眼现象,把关不严,教学时间短,重考试轻教学,监考不严,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替考代考现象。
三、2014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
1、继续做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合安〔2013〕6号),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严格查缺补漏,严格培训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实现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
要定期开展辖区内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登记普查工作,建立信息库,动态管理,到期提醒,确保“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不留死角。
2、加强农民工的安全培训。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当前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漠,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压力。
据统计,近几年发生的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类企业占很大比例,伤亡人员基本上都是农民工。
因此,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已经成为当前解决农民工问题、保护农民工根本利益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项紧迫任务。
各地要把农民工培训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会同建设主管部门,重点抓好建设工地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大力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救助能力。
3、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
师徒制是新职工快速掌握技能的重要途径,是企业投入少、见效快的一项最佳培训机制。
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至少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工人师傅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成绩突出。
通过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积极探索师傅带徒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师傅“传、帮、带”作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转变安全培训监管方式。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中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可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不再组织审批新申请或到期复审的安全培训机构资格,也不以其他形式变相审批,确保《决定》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同时,《通知》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分别承担本辖区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安全培训监管方式向“管培训、严考核、强监督”转变,监管重点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和事后管理。
目前,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安监局已建立相应的考试机构,市局委托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承担全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考点管理、培训计划初审、考试计划安排、考试巡考等工作,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制度,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网络平台建设和信息管理工作。
做好全市考试点规划工作,按照高效便民、合理设立的原则,全市拟设立7个考试点,其中,市本级2个点,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各1个点,全市四县一市均设立了1个考试点,实现了当地学员当地考试,省去学员来市里“赶考”的不便,肥东、长丰的考点待省局现场检查合格后在公布。
加快建设标准化考试点,今年1月份,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暨全国安全生产在线考试平台已经在山西、江苏、贵州三个省先行开始试点,从5月份开始,全国分两批实施,我省被列入第二批实施单位,在9月份开始实施。
虽然,现在距离9月份还有不到5个月的时间,全市7个考点现有硬件设施配备参差不齐,对照《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环境配置标准(试行)》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亟待加强和完善。
5、切实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和效果。
在全市现有7家安全培训机构要继续发挥作用,保证培训工作不间断、培训秩序不混乱。
要强化教学研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
一是优化师资队伍建设,督促培训机构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落实持证上岗规定,优化专业和年龄结构,有计划地组织和培养“双师型”教师,建立一支数量稳定、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
二是加强教材课件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培训大纲要求,不得随意删减课程内容和培训时间,编纂身边案例为主、实用性强的辅助教材,制作标准化通用课件,实现所有授课老师多媒体教学。
三是创新教学形式,组织安全培训师资开展教学观摩和交流研讨,促进安全培训理念和方法的创新,同时积极开展培训教学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针对危化类特种作业工种,通过使用模拟设备、企业实地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实效。
6、加强安全培训执法检查力度。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要继续按照安全培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合安〔2013〕6号),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督促各类企业认真履行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培训基础建设,切实扩大安全培训覆盖面,切实做到高危行业企业全覆盖。
要增强安全培训服务意识,注重对企业全员培训的监督指导,推动企业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开展岗前培训、岗中复训,促进应知应会与安全生产知识的更新。
同时,加强对企业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把安全培训工作列为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者严格履行职责与义务,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更好地落实培训工作的主体责任,从而调动培训的积极性。
市局将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治理整顿工作,以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落实情况和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为重要内容,严打持假证、假培训行为“双假”行为,切实将安全培训这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牢。
7、严肃追究安全培训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在线考试中,有的机构存在代考、替考现象。
为深刻吸取经验教训,今后凡发现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
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教考不分、乱办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罚。
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
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所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矿长(厂长、经理),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执法证件申领培训。
及时安排行政编制及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参加由省安监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保证执法人员100%执执法证上岗。
同志们,做好安全培训工作事关重要。
我们要坚决落实有关安全培训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加大力度,采取措施,扎实工作,切实做好安全培训特别是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坚强智力支撑和思想武器,努力推动全市安监系统工作更上新台阶,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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