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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娃之争对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启示
南阳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达娃之争”对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启示
TheImplicationof"Wahaha-Danone’sDispute”forthe
JointVentureintheBeverageIndustry
学院(系):
商学系___
专业:
工商管理___
学生姓名:
___
学号:
___
指导教师(职称):
评阅教师:
___
完成日期:
__________
南阳理工学院
NanyangInstituteofTechnology
“达娃之争”对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启示
工商管理专业张晶晶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商来中国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是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
但是当前很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发展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势,即合资企业的国外合资方逐渐增大在企业中的持股比例,控制或者完全占有合资企业。
“达娃之争”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本文从娃哈哈与达能的纠纷出发,探讨饮料行业合资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企业要慎重选择合资对象、牢牢把握品牌的控制权、谨慎进行沟通、具备法律意识、中方在合资企业中应始终掌握控股权、特别注重对企业经营权的控制以及构筑外资“恶意并购”预警体系方面的启示。
[关键词]达娃之争;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经营控制权
TheImplicationof"Wahaha-Danone’sDispute”fortheJointVentureintheBeverageIndustry
BusinessAdministrationMajor ZHANGJing-jing
Abstract:
Since1990s,foreigninvestmentshavebeenexpandingatalargescaleinChina,amongthemSino-foreignjointventureisanimportantinvestment.However,anewtrendcameintobeinginmanySino-foreignjointventures.Thatis,foreignjointventurepartnersgraduallyincreasetheirstakesintheenterprise,controlortakefullpossessionofjointventures.Forexample,”Wahaha-Danone’sdispute"isatypicalcase.ThisarticlestartsfromWahaha-Danone’smatchinordertoexploreproblemsexistinginthebeverageindustryinjointventures,aswellasanalyzethereasonsfortheproblemsandputforwardanimplication.Thatmeansenterprisesshouldpaymoreattentiontochoosetheirjointventurepartner,firmlytakecontrolofthebrand,becarefulincommunication,havealegalsense,theChinesesideshouldalwaysholdtheownershipinthejointventure,especiallyemphasisoncontrollingoperationalrightsaswellasbuildinganearlywarningsystemforforeign-founded"OPAhostiles".
Keywords:
Wahaha-Danone’sdispute;thebeverageindustry;jointventure;therightofoperationalcontrol
目录
引言1
1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现状1
1.1饮料行业的发展状况1
1.2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现状2
1.2.1概况2
1.2.2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分析3
1.2.3饮料行业外资收购行为3
2“达娃之争”暴露出来的合资经营问题及原因3
2.1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问题4
2.1.1股权争夺4
2.1.2商标使用权争夺4
2.1.3合同风险5
2.1.4并购风险不足5
2.2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5
2.2.1利益之争5
2.2.2实力薄弱缺乏风险意识6
2.2.3法律不健全7
3“达娃之争”对合资经营的启示8
3.1慎重选择合资对象8
3.2企业要牢牢把握品牌的控制权8
3.3谨慎进行沟通管理9
3.4要具备法律意识9
3.5中方在合资企业中应始终掌握控股权10
3.6中国企业要敢于面对国际企业的诉讼10
3.7要特别注重对企业经营权的控制10
3.8构筑外资“恶意并购”预警体系11
结束语12
参考文献13
致谢14
引言
近几年来,法国达能集团欲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总资产达56亿、2006年利润达10.4亿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这场“达娃之争”引起了国内外媒体与公众的普遍关注。
“保护民族品牌”、“阴阳合同”、“竞业竞争”、“反垄断”等字眼成为这场纠纷的焦点。
此时人们又开始思考合资经营方式给中国经济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它的弊端。
中外合资企业是中国企业与外国跨国公司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的一种战略合作形式。
然而,由于合资双方短期合作的不稳定,长期战略目标与利益的不一致性,以及双方在资源和竞争能力上的差异,使得这种"中国式联姻"的合作往往存在着潜在的危机。
“达娃之争”就是合资经营在中国饮料行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虽然娃哈哈商标被最终确认仍归娃哈哈集团,达能与娃哈哈也最终达成和解,但它的影响是深远的。
因此本文以“达娃之争”为出发点来研究饮料行业合资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探索对饮料行业以后引进外资发展的一些启示。
1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现状
1.1饮料行业的发展状况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面临着诸多难题,如资金严重不足、国内储蓄极少、外汇短缺、技术和管理落后等。
因此,引进外资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捷径。
这些年来,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增长迅速。
1985年仅为19.56亿美元,2008年已达923.95亿美元。
利用外资的本质是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各种生产要素,它对中国经济增长、结构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影响。
因此,利用外资成为这个时期的主流,合资经营便是一种重要的利用外资形式。
同样对于中国饮料行业来说也是如此,饮料行业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30多年来,它不断地发展和成熟,逐渐改变了以往规模小、产品结构单一、竞争无序的局面,规模和集约化不断提高,产品结构日趋合理。
近年来,中国饮料行业发展迅速,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饮料行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其产值增长速度超过GDP的增长速度。
2007年饮料制造业实现总产量4219.75万吨,销售收入4993.98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4.83%、28.34%;实现利润总额近455.43亿元,比上年增长了52.46%,资产总额比上年
__________________
数据来源于《中国经济前景分析—2009年春季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陈佳贵,2009.4
同期增长了20.37%。
饮料制造业在食品工业四大行业
中的效益增长都是较快的。
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阻碍了不少产业的发展,但中国饮料行业依然保持着快速发展势头。
2009年,饮料制造业销售收入、利润保持较快增长。
1-11月,中国饮料制造业累计实现产品销售收入6642.61亿元,同比增长19.93%,增速比上年同期下降了4.19个百分点。
[1]
1.2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现状
1.2.1概况
饮料行业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行业之一,在它的成长过程中,外商直接投资对其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但同时也面临着另一方面的问题,外商利用它的强大的资金实力逐步控股以致并购饮料行业。
截止2006年底,中国饮料行业外商投资项目共2256个,合同外资金额82.9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46.4亿美元。
新增外商投资项目255个,同比减少10.21%。
其中,外商独资项目138个,合计外方出资额占行业外方出资额的73.61%,其余的基本上为饮料行业合资经营方面的。
新增项目合同外资金额14.88亿美元,同比增长15.3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95亿美元,同比增长4.87%。
[2]
然而这些并不是人们最关注的,他们最关注的是这些行业中中外双方的持股比例。
笔者以饮料行业具有代表性的9家企业为例,来阐述饮料行业的中外方持股比例。
如娃哈哈(51%)、汇源(35%)、乐百氏(100%)、梅林正广和(50%)、太太乐(80%)、深圳益力(54.2%)等。
它们在中国饮料行业都占有一席之位,其中不少是中国饮料十大品牌。
通过调查研究,得出了饮料行业中外资的平均持股比例为48.83%,外资控制了中国饮料行业接近一半的股权。
如今随着达能退出光明股权、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失败以及“达娃之争”中达能已出让股权,中国饮料行业的形式已有所好转。
但不能忽视的是,在软饮料市场上,中国依然处于劣势。
碳酸饮料已被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为代表的外资饮料占了九成以上的市场,国内品牌的市场占有率非常低,娃哈哈系列碳酸饮料仅占全国总产量的7.18%;果汁饮料市场上,如果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成功,那么外资饮料将会占七成以上的市场,汇源的果汁及果汁饮料产量虽已居全国之冠,但其产量也仅为全国产量的8.49%。
[3]
___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工业四大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造业(《中国工业化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03)。
上述括号内的内容为饮料行业各企业中外资的持股比例。
1.2.2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分析
根据商务部的外资统计,来中国内地投资饮料业的主要分布于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国、法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其中香港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居前两位,分别为38%、和18%,法国为6%,主要为达能集团在中国饮料行业的投资。
表1中国饮料行业利用外资来源地结构
1.2.3饮料行业外资收购行为
当今的中国饮料市场上已基本上无国产货。
就拿碳酸饮料来说:
国内原有的八大碳酸型饮料公司,已有七家被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收编;在纯净水市场:
法国达能集团垄断的势头咄咄逼人,并已向乳制品和果汁市场渗透。
因此以达能为例来分析饮料行业的外资收购行为。
达能集团最初是做玻璃制品,现为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主业是饮料、乳制品和饼干。
2006年,达能集团全球销售额为140亿欧元,在中国的份额占10%。
该集团计划今年在中国的销售额达到其总销售额的20%。
该集团将并购作为其扩大市场份额的基本手段。
20多年来,达能集团在中国饮料行业10强企业中,收购娃哈哈39家企业51%的股权(现在已经以3亿欧元卖给娃哈哈),乐百氏100%的股权,上海梅林正广和饮用水公司50%的股权,深圳益力矿泉水公司54.2%的股权,汇源果汁22.18%的股权。
此外,还在乳制品行业收购了蒙牛49%的股权,光明20.01%的股权。
[4]这些都是中国驰名商标,是行业的领头羊。
其中乐百氏品牌已基本上退出市场,达能还有将中国豪门啤酒厂等收购后再高价卖出的案例。
2“达娃之争”暴露出来的合资经营问题及原因
2.1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问题
20多年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的确有其优点:
对于外方投资者来说,合资经营减少或避免了许多政治风险和投资风险等;对于中方投资者来说,合资经营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发展新技术,促进企业的技术改进和产品升级换代,以及开拓国际市场。
虽然引进外资卓有成效,但同时也有负面影响。
有数字表明,中国的合资企业里双方合作顺利的还不足30%,有70%的合资企业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分手”。
因为中外合资双方一般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因文化习俗、法律制度等方面的不同而形成的管理理念、决策思维等有着很大的差异,所以在合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管理冲突。
这同样适用于饮料行业。
最近几年,外资渗透国内市场的步伐加快,投资力度加大。
目前达能在中国饮料行业的一系列扩张、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以及日本朝日等进军中国市场都是这一时期的典型案例,由此暴露出饮料行业合资经营的诸多问题:
2.1.1股权争夺
“达娃之争”这场争夺战源于1996年,当时娃哈哈持股49%,达能与百富勤公司合占51%的股份。
但是在亚洲金融风暴之后,百富勤公司将股权卖给达能,使达能所占股份跃升到51%的控股地位。
这种局面的形成与娃哈哈引进外资解决企业困境的决策有关。
当时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是很健全,在与国外投资者合作时,因为资金不足,所以常用无形资产和技术入股,将无形资产提前变现。
这样,当时的难关是渡过了,但却为以后的产权之争埋下了隐患。
就是如今也如此,中国企业视国际资本如“救世主”,一旦外商肯投资,什么条件都肯答应,什么原则都肯放弃,等到清醒时,才发现为时已晚。
纵观乐百氏的境遇也是如此,2000年3月3日,乐百氏与达能正式签订协议,共同投资组建“乐百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由达能控股92%,但达能并不派员参与管理。
乐百氏仍拥有商标权、管理权、产品及市场开拓权。
然而仅过了不到两年,2001年11月30日,乐百氏公司总裁对员工宣布:
由于对今后发展战略与控股方达能产生严重分歧,为尊重大股东的决定,五位创业者集体辞职。
2.1.2商标使用权争夺
由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比较晚,商标专利权、知识产权受法律重视和保护也比较晚。
不少企业在同外方签订合同时忽视了商业合同中有关商标使用权等专利权的细节,导致当初的合作变成如今面临收购的结局。
商标使用权是无形资产,然而在1996年达能和娃哈哈合资时,娃哈哈商标经评估机构评估后作价1亿元人民币。
根据1996年2月9日的《合资经营合同》.娃哈哈向合资公司的注资包括5000万的无形资产,即娃哈哈商标价值的一半,娃哈哈商标价值的另外5000万元由合资公司出资购买。
娃哈哈系列商标的全部权利归合资公司。
[5]
一些经济学家尖锐地指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战略有其“三部曲”:
输出产品;输出资本;输出品牌。
输出品牌是最厉害的一步。
其特点是,只动用本国少量的资源和资金,甚至根本不用资金,利用发展中国家的人力和设备,生产他们的品牌,这样便可以达到消灭竞争对手,获取垄断地位的目的。
[6]外商通过并购来消灭中国的一些知名品牌,一旦外资取得控股权后,往往会把一个好端端的中国民族品牌逐渐冷藏、冰冻直至消失,最后用外国品牌取而代之。
例如法国达能公司并购乐百氏、娃哈哈的目的也许不仅仅是通过他们赚钱那么简单,其背后隐藏商业动机是通过国内龙头企业进入并扩大其市场份额,在此之后转而消灭这些既是合作伙伴又是竞争对手的品牌,从而达到垄断目的。
乐百氏如今已经快销声匿迹了,娃哈哈终于挺到了最后。
2.1.3合同风险
商业合同一经签订和备案就具有法律效力。
娃哈哈却在十年前为了眼前利益,没有重视商标使用权,没留意合同中关于商标使用权的语言逻辑问题。
更让娃哈哈没有想到的是,合同中一项看似不经意的条款,却让娃哈哈在日后陷入了被动。
双方在合同上签署有这样一条:
“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
”这即意味着,娃哈哈要使用自己的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需要经过达能同意或者与其合资。
娃哈哈与达能合作以来,多次签订和修改了《商标转让协议》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这些经过备案和没有经过备案的合同被人们看来是阴阳合同。
[5]
2.1.4并购风险不足
近年来,外资并购目标直指国内各行业排名前三位的企业,并控股这些龙头企业,已导致许多重要行业或龙头企业被其控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在中国已经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排名前五位的企业都有外资控制;中国28个主要产业,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控制权。
目前达能在中国种种迹象表明达能倾向于垄断中国饮料市场,是一种恶意的并购,违反了国家2006年实行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的相关条款。
另外,此事件从另一方面折射出中国在经济安全立法上的巨大空白。
2.2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
2.2.1利益之争
“达娃之争”归根结底就是利益之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同业竞争关系的存在
虽然娃哈哈与达能因共同利益需求设立合资公司,但无法改变的是,双方在合资公司中的“婚姻生活”,从“蜜月”的恩恩爱爱,走向目前的反目成仇。
其实在合作之初,达能和娃哈哈就各有各的算盘,而且对合作的情况也相当明确,也都没有回避当事的另一方。
娃哈哈非合资企业快速增长到61家,而达能也不顾娃哈哈的反对,强行收购娃哈哈的竞争对手乐百氏。
[7]虽然存在一定的共同利益,却也无法磨灭其在合资公司以外的同业竞争关系。
(2)对高额利润的追逐
对于外资并购中国企业,唯一的目的就是获得最大化的利润。
达能与娃哈哈合作的十年期间,达能在娃哈哈共投资1.7亿美元,连买设备建厂的钱都不够,全靠娃哈哈的资金在周转。
而合作期间,达能已获分红3.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31.39亿元,合资公司的资产还增值了51%。
[7]达能在中国扮演的是一个财富瓜分者的角色。
此外,达能认为,娃哈哈属下的非合资公司借助了合资公司的资源获取了大量利润,侵占了合资公司的权益。
从事实上来说,娃哈哈属下的非合资公司早就存在,达能当时未提出异议,而是在非合资公司拥有56亿元资产、年获利达10多亿元的情况下,才提出收购。
娃哈哈现在奋力抗拒达能对非合资公司的收购,就是要维护其高额利润。
可见,合资的双方都表现出非常明显的逐利倾向。
(3)对控股权的谋取
股权结构是影响控制权的核心要素之一。
股权比例与在公司的利益分配和承担责任等密切联系,成为决定对公司控制权的主要依据。
国际资本在对中国投资的过程中,谋求绝对控股的趋势日益明显。
在很多外资并购案中,跨国公司一开始不控股,只提供技术和管理,放手让中方企业经营只是权宜之计,最终目的是掌控中方企业,达能也不例外。
纵观达能在中国扩张的过程,主要采取的是通过逐步或直接占有合资公司控股权的方式来实现其在中国食品饮料行业的扩展并购战略的。
[8]目前达能已收购了中国饮料行业多家知名企业的股权,并掌握了其中几家企业的控股权。
与此同时,中国的民族资本也不断谋求壮大,不甘受制于国外资本。
达娃合资之时,娃哈哈的董事长宗庆后就坚持中方的经营控制权,他坚持合资不合品牌的态度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2.2.2实力薄弱缺乏风险意识
企业实力薄弱缺乏风险意识是导致“达娃之争”爆发的直接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企业实力薄弱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中国发展起来一批企业,呈现迅猛发展的态势。
以饮料行业为例,当时发展起来的企业有娃哈哈、健力宝、乐百氏等。
然而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随即出现着另一方面的问题,资金、技术、经验的缺乏成为发展的瓶颈。
再者,中国企业和国外相比,发展时间短、资金力量薄弱、技术条件差,整体实力和国外差一大截。
总之,这些不利因素造成中国企业在与外商的合资中处于不利地位。
(2)缺乏风险防控意识
对合资潜在风险估计不足。
娃哈哈与达能合资势必涉及中西方文化的差异问题。
因此在合资前,双方应对此有充分估计,包括合资前对合作对象所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调查和把握,签订合同时应考虑双方对条款的不同理解和双方在文化整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而双方后来产生纷争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文化差异问题考虑不充分。
在合作之初,百富勤与达能就是联系很紧密的合作伙伴,若两家股权合并,娃哈哈的控股地位就不保了。
显然,合资前娃哈哈忽视了这一点。
法律风险控制缺位。
相关协议是合资战略实施过程中的法律基础和行为依据,其效力不容置疑。
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企业一定要做好“功课”,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深入研究,在合同签字盖章前要慎之又慎。
通过娃哈哈与达能事件以及达能在中国的股权收购路径可以看出,达能的控制模式是通过合理合法的合同、协议进行巧妙的股权安排。
达能方面抓住中国法律环境的不完善以及中国企业对于合资协议理解与操作上的不成熟,凭借协议中对专利权等特殊资产的规定为日后控股合资公司设下圈套。
在所有与达能的合资项目里,宗庆后始终没有放弃“三个坚持”:
一是合资不合品牌,而且合资公司使用“娃哈哈”品牌必须有偿付费。
二是娃哈哈全权经营,达能没有派一个人进入管理层。
三是凡合资企业中无论在职或退休员工不丢弃一个人,全盘接收。
[8]即便如此,宗庆后也依然忽略了协议中达能对娃哈哈品牌自主使用权的约束,为今日之争埋下了祸根,可谓是百密一疏。
战略核心资源把握不当。
战略核心资源是一个企业的关键资源,影响企业的发展及壮大。
在娃哈哈和达能合资前,娃哈哈的产品已占据了大量的市场份额,在市场竞争中“娃哈哈”品牌处于较领先的地位,而达能最看重的也就是“娃哈哈”的品牌价值。
在合资后,“娃哈哈”商标使用权以1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合资公司。
有资料表明,合资当月通过北京无形资产评估中心评估,娃哈哈的品牌价值是22亿元。
由此看出,合资时娃哈哈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意识薄弱,明显低估了品牌的价值,未把握其战略的核心资源,这也是导致娃哈哈陷入被动局面的原因之一。
2.2.3法律不健全
法律的不健全是其爆发的间接原因。
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许多发展中国家很早就开始外资并购审查和反垄断立法,防止外资通过并购控制国内行业、实施垄断进而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如德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导致收购方产生或强化市场垄断地位的并购行为;加拿大规定,超过两亿美元的并购协议必须经过政府批准后方可生效;美国国会和政府对外国并购更是层层把关,多道设防[4]。
中国入世后既已敞开国门,外资全面进入,但是在反垄断与外资并购审查方面却迟迟未能“与国际接轨”。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反垄断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外资对中国国的行业垄断,但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要想从根本上制止外资对中国国品牌的垄断图谋,要做的还有很多。
从娃哈哈与达能的纠纷来看,一些外资开始就抱着吞并中国民族品牌的想法,甚至妄图垄断一些行业的发展。
在达能与娃哈哈合资期间,首先在双方争夺经营权的争斗中,达能给娃哈哈制定了责任与义务以及给中方套上了苛刻的限制条款;第二,从2000年达能收购了娃哈哈最大的竞争对手乐百氏后,企图通过直接控制乐百氏的发展,从而限制娃哈哈的发展,最终将娃哈哈并入乐百氏的平台;第三,自2001年开始娃哈哈在达能知情、默许的情况下,发展了一批与达能非合资的企业,而达能在乐百氏出现亏损后,要低价并购娃哈哈的这些企业,遭到拒绝后,引发了这场纠纷。
从达能对中国饮料市场的一系列并购,以及此次对娃哈哈发难,均可显示达能的意图。
[9]
3“达娃之争”对合资经营的启示
3.1慎重选择合资对象
在资本合作战略的决策过程中,企业应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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