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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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
1.1为推动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特别是自身情况复杂、对轨道建设及运营安全影响较大的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无效重复工作,规范轨道交通控制保护设计专篇编制,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
1。
2根据《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综合考虑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测等因素,制订本规定。
1。
3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建筑、道路与铁道、桥梁、隧道、管道涵洞(包括给排水管道、燃气热力管道,涵洞)、边坡支挡等新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文件的编制.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改扩建工程及其他建设项目应参照执行。
1.4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的编制除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规定外,还需根据本规定编制轨道交通控制保护设计专篇.
1。
5轨道交通控制保护设计专篇应遵循安全性、科学性、客观性和针对性原则,准确反映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线路(包括运营线路、在建线路、规划线路)的位置关系。
1.6各阶段轨道交通控制保护设计专篇应由轨道交通控制保护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两个部分组成.
1。
7轨道交通控制保护设计专篇编制应考虑到轨道交通建设和项目建设时序的各个阶段。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可以保障在建轨道线路的建设安全,保障运营轨道线路的运营安全。
在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可以保障规划轨道线路的建设条件,保障在建轨道线路的建设安全,保障运营轨道线路的运营安全.
1。
8规划高层或超高层建筑工程结构外边线与轨道结构边线最小水平距离在轨道交通隧道1倍洞径范围内的情况,从推进项目进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角度出发,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在报批项目规划文本时根据建设单位的实际需要可向重庆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轨道办)征求轨道交通专项意见。
1.9项目规划阶段确需征求市轨道办意见的,编制的轨道交通控制保护专篇可参照本规定方案设计阶段文本编制深度要求。
1。
10当市轨道办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专篇编制另有要求时,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市轨道办的要求.
第二章建筑工程
2。
1一般规定或要求
2。
1。
1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布置及轨道交通结构保护方案应满足轨道交通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应满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变形(振动)控制的要求,应满足轨道交通行车限界的要求。
(本条中变形指标及相应要求应由谁提出,本规定需不需要明确)
2.1.2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对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较大的建筑工程,应就其对轨道交通的影响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办法应满足《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及控制保护区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2.1。
3规划高层或超高层建筑工程位于轨道交通结构正上方、高层或超高层建筑工程结构外边线与轨道结构边线最小水平距离在轨道交通隧道1倍洞径范围内的情况,从推进项目进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角度出发,建议在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即开展项目的超高、超限、抗震审查或专家论证,使得建筑结构方案能够满足方案阶段轨道交通结构保护方案的需要。
2。
1。
4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地质勘察深度应满足各阶段安全评估及确定轨道交通结构保护方案的需要。
2。
2方案设计阶段轨道交通控制保护设计专篇
2.2.1设计说明书
项目方案设计阶段轨道交通安全保护专篇名称应为《XXX项目方案设计对轨道交通X号线安全保护设计专篇说明》(以下简称《方案专篇说明》),《方案专篇说明》包含下面内容:
一、项目概况与轨道交通的相对关系
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应该介绍项目地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等项目基本情况,明确项目哪些部分位于轨道交通保护范围内。
项目概况介绍时应明确建筑工程基坑开挖深度、基坑边坡支护方案、基础结构形式;明确建筑楼层高度、层数。
2.轨道交通概况
《方案专篇说明》中应明确轨道交通受影响线路相应区段轨道结构形式(结构形式主要有:
高架区间、区间隧道、高架车站、地下车站),明确拟建项目位于轨道交通X号线XXX车站或两车站中间的区间.例如:
XXX项目位于轨道交通一号线七星岗~两路口区间隧道保护区范围内。
明确拟建项目实施时轨道交通运营情况(分规划线路、运营线路、在建线路)。
《方案专篇说明》应明确受影响范围内轨道交通高架车站或高架区间的基础结构形式,明确相应的轨道墩柱编号。
《方案专篇说明》应明确受影响范围内轨道地下车站或区间隧道围岩级别,隧道开挖方法(明挖、暗挖、盾构),开挖断面形状,开挖高度、宽度,明确轨道交通隧道现阶段深浅埋状态。
3.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的相对位置关系
《方案专篇说明》应明确位于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基坑与轨道交通的平面及立面位置关系,明确拟建项目结构外边线与轨道交通结构的最小水平距离,明确建筑结构外边线与轨道交通结构的最小垂直距离;明确位于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建筑项目基坑开挖深度;基坑边坡支护形式或基坑边坡支护方案;明确位于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建筑工程基础结构形式,基础底标高等信息。
图纸中应提供相应剖面图.
如果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有多栋建筑应分别进行描述。
4.工程地质概况
5.场地周边概况
6.编制依据
7.规划阶段或上一阶段轨道部门相关意见执行情况(如果有)
二、建设项目对轨道交通的主要影响和风险源
1.《方案专篇说明》应对可能对轨道交通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源进行分析,主要危险源应全面考虑。
对地下结构(隧道结构),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否会改变隧道结构的受力状态(浅埋、深埋、明挖、暗挖、成拱作用);是否在隧道顶部加载或卸载;是否会破坏隧道结构锚杆/衬砌和防水层;是否会造成隧道结构整体偏压;是否在隧道底部或两侧有掏洞开挖情况;是否存在隧道结构整体隆起或下沉的可能性;是否会破坏隧道围岩完整性改变围岩级别;是否存在诱发地下水位剧烈变化的因素;是否存在地下结构渗漏和积水的可能性。
对地面或高架结构,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否会改变基础受力状态;是否会造成基础悬空/偏压或结构整体失稳;是否会侵入轨道限界;是否存在高空抛物到轨道线路的可能性。
对于车站,增设或临时封堵出入口是否会对轨道客流疏散产生影响;消防/人防分区是否合理;通风/照明/给排水是否为独立系统或存在相互干扰。
对出入口通道、风井、电梯井、冷却塔等轨道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否会影响人流疏散、防洪防淹;与拟建建筑的避让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2.《方案专篇说明》中应对各风险源进行评估。
项目建设、基础布置、基坑开挖是否造成轨道交通隧道应力改变,如轨道隧道存在应力改变的情况,应对轨道隧道变形及内力进行验算,《方案专篇说明》应提供计算书或计算过程,根据计算结果对轨道交通隧道的安全状态进行判定,给出判定结果。
项目建设对轨道交通设施造成的影响,计算分析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项目建设或基坑开挖引起的振动和轨道变形是否满足安全运营要求.
三、对轨道交通拟采取的保护方案
根据风险分析和评估,《方案专篇说明》应对轨道交通拟采取的保护措施进行明确。
1.轨道交通保护结构设计方案(如果有).
2.设计技术措施
改变建筑基础形式,控制或调整建筑桩基长度,调整建筑项目平面位置;加强防排水设计,加强基坑边坡支护,委托第三方监测。
3.对后续设计及施工的要求
《方案专篇说明》应明确对后续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均不采用爆破施工.位于保护区以外的土石方工程尽量不采用爆破施工,如工期等原因确实需要采用爆破施工的,则采用控制爆破作业,准确核算装药量,设置减震沟,保证传递至轨道结构的振动速度不大于1。
5cm/s。
爆破方案与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加强施工期间排水,尽快封闭基坑。
基坑开挖时不能对轨道形成偏压,对称开挖;基坑开挖时应分段开挖,跳槽施工。
2.2。
2设计图纸
建设单位应提供轨道保护区范围内方案设计的全部图纸,同时针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设计专篇图纸部分提出下列要求:
1.总平面图
项目总平面图应按1:
500地形图绘制,平面图坐标系统应采用重庆独立坐标系统,高程采用黄海高程系统。
平面图中应准确并突出反映轨道交通线路走向情况及轨道结构外轮廓线,采用显著线型及文字标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分界线。
平面图中应明确拟建项目水平距离、垂直距离最近处各剖面位置.
2。
与轨道交通线路危险点剖面图
应提供拟建项目与轨道交通线路各危险点(如水平距离最近点、垂直距离最近点)剖面图,剖切位置应在平面图或纵断面图中反映出来.
剖面图应准确反映轨道结构形式,区间隧道拱顶、拱底标高,高架线路墩柱基础形式、基础底标高等信息;准确反映拟建项目与轨道结构的相对位置关系,拟建项目的基础型式、基础底标高。
剖面图应准确反映拟建项目基坑与轨道结构的相对位置关系,明确坑底标高、基坑开挖深度、基坑围护结构形式及岩体破裂面等信息。
2.3初步设计轨道交通控制保护设计专篇
2。
3。
1设计说明书
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轨道交通安全保护专篇名称应为《XXX项目初步设计对轨道交通X号线安全保护设计专篇说明》(以下简称《初设专篇说明》),《初设专篇说明》包含下面内容:
一、项目概况与轨道交通的相对关系
1.项目概况
2.轨道交通概况
3.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的相对位置关系
4.轨道交通保护专篇编制依据
5.初步设计阶段局部调整情况说明(如果有)
初步设计阶段项目概况与轨道交通概况介绍除明确方案阶段拟建项目与轨道交通的基本信息外,主要应明确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初步设计阶段与方案设计阶段局部内容调整情况,对调整原因进行说明,并调整内容对轨道交通影响情况进行说明。
二、对方案设计阶段相关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
1.对轨道交通方案阶段专项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
2.方案阶段开展了超高、超限、抗震审查或专家论证的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明确审查意见或专家意见的执行情况;
3.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或可能对轨道交通造成影响的高切坡、深基坑和高填方工程方案阶段的专家论证意见或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
三、对轨道交通结构拟采取的保护方案或保护措施的深化
四、对施工及第三方监测的要求
1.对施工的要求
将方案设计阶段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对施工的要求进行明确;
新工艺、新工法、对施工由特殊要求的情况应进行明确;
需要对施工内容进行控制以避免或减弱对轨道交通造成影响的施工要求应进行明确。
2.对第三方监测的要求
需要对轨道交通结构设施进行第三方监测的项目,初步设计或后续施工图设计中应对第三方监测指标、监测频率、监测断面布置提出相关要求。
2。
3.2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
项目总平面图应按1:
500地形图绘制,平面图坐标系统应采用重庆独立坐标系统,高程采用黄海高程系统.
根据初步设计深度变化调整总平面图设计
2。
与轨道交通线路危险点剖面图
根据初步设计深度变化调整剖面图设计
第三章道路与铁道工程
3。
1一般规定
3。
1.1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道路与铁道工程平纵线型布置应充分考虑对轨道交通结构的影响。
道路及铁道工程建设及运营应满足轨道交通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应满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变形(振动)控制的要求,应满足轨道交通行车限界的要求。
3.1。
2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对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较大的道路与铁道工程,应就其对轨道交通的影响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办法应满足《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及控制保护区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3。
1。
3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道路与铁道工程项目建设地质勘察深度应满足各阶段安全评估及确定轨道交通结构保护方案的需要。
3.2方案设计轨道交通控制保护设计专篇
3。
2。
1设计说明书
项目方案设计阶段轨道交通安全保护专篇名称应为《XXX路(线)方案设计对轨道交通X号线安全保护设计专篇说明》(以下简称《方案专篇说明》),《方案专篇说明》包含下面内容:
一、项目概况与轨道交通的相对关系
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应该介绍项目地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等项目基本情况,明确项目哪些部分位于轨道交通保护范围内。
项目概况介绍时应明确道路等级,路幅宽度,道路边坡支护方案等内容.
2.轨道交通概况
《方案专篇说明》中应明确轨道交通受影响线路相应区段轨道结构形式,明确拟建项目位于轨道交通X号线XXX车站或两车站中间的区间。
明确拟建项目实施时轨道交通运营情况(分规划线路、运营线路、在建线路)。
《方案专篇说明》应明确受影响范围内轨道交通高架车站或高架区间的基础结构形式,明确相应的轨道墩柱编号.
《方案专篇说明》应明确受影响范围内轨道地下车站或区间隧道围岩级别,隧道开挖方法(明挖、暗挖、盾构),开挖断面形状,开挖高度、宽度,明确轨道交通隧道现阶段深浅埋状态。
3.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的相对位置关系
《方案专篇说明》应明确位于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内的道路、铁道工程与轨道交通的平面及纵断面位置关系,明确拟建道路边线与轨道交通结构的最小水平距离,明确道路路面与轨道交通结构的最小垂直距离;明确位于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道路与铁道工程挖填方深度,边坡支护方案。
图纸中应提供相应剖面图。
如果道路或铁道工程路线多次出入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应分段进行描述.
4.工程地质概况
5.场地周边概况
6.编制依据
7.规划阶段或上一阶段轨道部门相关意见执行情况(如果有)
二、建设项目对轨道交通的主要影响和风险源
1.《方案专篇说明》应对可能对轨道交通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源进行分析,主要危险源应全面考虑。
对地下结构(隧道结构),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否会改变隧道结构的受力状态(浅埋、深埋、明挖、暗挖、成拱作用);是否在隧道顶部加载或卸载;是否会破坏隧道结构锚杆/衬砌和防水层;是否会造成隧道结构整体偏压;是否在隧道底部或两侧有掏洞开挖情况;是否存在隧道结构整体隆起或下沉的可能性;是否会破坏隧道围岩完整性改变围岩级别;是否存在诱发地下水位剧烈变化的因素;是否存在地下结构渗漏和积水的可能性。
对地面或高架结构,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否会改变基础受力状态;是否会造成基础悬空/偏压或结构整体失稳;是否会侵入轨道限界;是否存在高空抛物到轨道线路的可能性。
对于车站,增设或临时封堵出入口是否会对轨道客流疏散产生影响;消防/人防分区是否合理;通风/照明/给排水是否为独立系统或存在相互干扰.
对出入口通道、风井、电梯井、冷却塔等轨道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否会影响人流疏散、防洪防淹;与拟建建筑的避让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2.《方案专篇说明》中应对各风险源进行评估。
道路填挖方及边坡支护是否造成轨道交通隧道应力改变,如轨道隧道存在应力改变的情况,应对轨道隧道变形及内力进行验算,《方案专篇说明》应提供计算书或计算过程,根据计算结果对轨道交通隧道的安全状态进行判定,给出判定结果。
项目建设对轨道交通设施造成的影响,计算分析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项目建设或基坑开挖引起的振动和轨道变形是否满足安全运营要求。
三、对轨道交通拟采取的保护方案
根据风险分析和评估,《方案专篇说明》应对轨道交通拟采取的保护措施进行明确.
1.轨道交通保护结构设计方案(如果有).
2.设计技术措施
调整线路平面或纵断面线型,加强防排水设计,加强基坑边坡支护,设置道路超高超限设施和标志,委托第三方监测.
3.对后续设计及施工的要求
《方案专篇说明》应明确对后续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均不采用爆破施工。
位于保护区以外的土石方工程尽量不采用爆破施工,如工期等原因确实需要采用爆破施工的,则采用控制爆破作业,准确核算装药量,设置减震沟,保证传递至轨道结构的振动速度不大于1。
5cm/s。
爆破方案与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加强施工期间排水,尽快封闭路面及边坡。
线路或边坡开挖时不能对轨道形成偏压,应对称开挖;线路或边坡开挖时应分段开挖,跳槽施工。
3。
2.2设计图纸
建设单位应提供轨道保护区范围内方案设计的全部图纸,同时针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设计专篇图纸部分提出下列要求:
1.总平面图
项目总平面图应按1:
500地形图绘制,平面图坐标系统应采用重庆独立坐标系统,高程采用黄海高程系统。
平面图中应准确并突出反映轨道交通线路走向情况及轨道结构外轮廓线,采用显著线型及文字标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分界线。
平面图中应明确拟建项目水平距离、垂直距离最近处各剖面位置。
2.纵断面图
道路与铁道工程应提供线路中心线纵断面图。
纵断面图应采用黄海高程系统。
应将轨道结构(车站、区间、出入口、风道风井等)如实绘制到纵断面图中,同时应明确反映轨道隧道拱顶、拱底标高、轨道高架线路轨顶标高、轨道高架墩柱基础底标高等轨道结构基础信息。
3.与轨道交通线路危险点剖面图
线路纵断面图无法完全反应拟建工程与轨道交通危险断面的情况下,应提供拟建道路、铁道工程与轨道交通线路各危险点(如水平距离最近点、垂直距离最近点)剖面图,剖切位置应在平面图或纵断面图中反映出来.
剖面图应准确反映轨道结构形式,区间隧道拱顶、拱底标高,高架线路墩柱基础形式、基础底标高等信息;准确反映道路、铁路线路相关位置与轨道结构的相对位置关系,拟建项目的基础型式、基础底标高。
3。
3初步设计轨道交通控制保护设计专篇
3。
3。
1设计说明书
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轨道交通安全保护专篇名称应为《XXX路(线)初步设计对轨道交通X号线安全保护设计专篇说明》(以下简称《初设专篇说明》),《初设专篇说明》包含下面内容:
一、项目概况与轨道交通的相对关系
1.项目概况
2.轨道交通概况
3.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的相对位置关系
4.轨道交通保护专篇编制依据
5.初步设计阶段局部调整情况说明(如果有)
初步设计阶段项目概况与轨道交通概况介绍除明确方案阶段拟建项目与轨道交通的基本信息外,主要应明确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初步设计阶段与方案设计阶段局部内容调整情况,对调整原因进行说明,并调整内容对轨道交通影响情况进行说明。
二、对方案设计阶段相关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
1.对轨道交通方案阶段专项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
2.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或可能对轨道交通造成影响的高切坡、深基坑和高填方工程方案阶段的专家论证意见或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
三、对轨道交通结构拟采取的保护方案或保护措施的深化
四、对施工及第三方监测的要求
1.对施工的要求
将方案设计阶段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对施工的要求进行明确;
新工艺、新工法、对施工由特殊要求的情况应进行明确;
需要对施工内容进行控制以避免或减弱对轨道交通造成影响的施工要求应进行明确。
2.对第三方监测的要求
需要对轨道交通结构设施进行第三方监测的项目,初步设计或后续施工图设计中应对第三方监测指标、监测频率、监测断面布置提出相关要求.
3。
3。
2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
根据初步设计深度变化调整总平面图设计
2.纵断面图
根据初步设计深度变化调整总平面图设计
3。
与轨道交通线路危险点剖面图
根据初步设计深度变化调整剖面图设计
第四章桥梁工程
4。
1一般规定
4。
1.1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桥梁基础、桥跨布置及轨道交通结构保护方案应满足轨道交通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应满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变形(振动)控制的要求,应满足轨道交通行车限界的要求。
4。
1。
2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对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较大的桥梁工程,应就其对轨道交通的影响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办法应满足《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及控制保护区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4.1.3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桥梁工程项目建设地质勘察深度应满足各阶段安全评估及确定轨道交通结构保护方案的需要。
4。
2方案设计轨道交通控制保护设计专篇
4。
2.1设计说明书
项目方案设计阶段轨道交通安全保护专篇名称应为《XXX工程方案设计对轨道交通X号线安全保护设计专篇说明》(以下简称《方案专篇说明》),《方案专篇说明》包含下面内容:
一、项目概况与轨道交通的相对关系
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应该介绍项目地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等项目基本情况,明确项目哪些部分位于轨道交通保护范围内。
项目概况介绍时应明确道路等级,桥长、宽,荷载等级,桥梁形式,桥跨布置,桥梁基础形式等桥梁基本内容.
2.轨道交通概况
《方案专篇说明》中应明确轨道交通受影响线路相应区段轨道结构形式,明确拟建项目位于轨道交通X号线XXX车站或两车站中间的区间.明确拟建项目实施时轨道交通运营情况(分规划线路、运营线路、在建线路).
《方案专篇说明》应明确受影响范围内轨道交通高架车站或高架区间的基础结构形式,明确相应的轨道墩柱编号。
《方案专篇说明》应明确受影响范围内轨道地下车站或区间隧道围岩级别,隧道开挖方法(明挖、暗挖、盾构),开挖断面形状,开挖高度、宽度,明确轨道交通隧道现阶段深浅埋状态。
3.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的相对位置关系
《方案专篇说明》应明确位于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内的桥梁工程与轨道交通的平面及纵断面位置关系,明确拟建桥梁结构边线与轨道交通结构的最小水平距离,明确桥梁结构与轨道交通结构的最小垂直距离;明确桥下净空是否满足轨道交通行车限界要求.图纸中应提供相应平面图及剖面图。
如果桥梁布置多次出入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应分段进行描述。
4.工程地质概况
5.场地周边概况
6.编制依据
7.规划阶段或上一阶段轨道部门相关意见执行情况(如果有)
二、建设项目对轨道交通的主要影响和风险源
1.《方案专篇说明》应对可能对轨道交通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源进行分析,主要危险源应全面考虑。
对地下结构(隧道结构),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否会改变隧道结构的受力状态(浅埋、深埋、明挖、暗挖、成拱作用);是否在隧道顶部加载或卸载;是否会破坏隧道结构锚杆/衬砌和防水层;是否会造成隧道结构整体偏压;是否在隧道底部或两侧有掏洞开挖情况;是否存在隧道结构整体隆起或下沉的可能性;是否会破坏隧道围岩完整性改变围岩级别;是否存在诱发地下水位剧烈变化的因素;是否存在地下结构渗漏和积水的可能性。
对地面或高架结构,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否会改变基础受力状态;是否会造成基础悬空/偏压或结构整体失稳;是否会侵入轨道限界;是否存在高空抛物到轨道线路的可能性。
对于车站,增设或临时封堵出入口是否会对轨道客流疏散产生影响;消防/人防分区是否合理;通风/照明/给排水是否为独立系统或存在相互干扰。
对出入口通道、风井、电梯井、冷却塔等轨道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否会影响人流疏散、防洪防淹;与拟建建筑的避让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2.《方案专篇说明》中应对各风险源进行评估。
桥跨及桥梁基础布置是否造成轨道交通隧道应力改变,如轨道隧道存在应力改变的情况,应对轨道隧道变形及内力进行验算,《方案专篇说明》应提供计算书或计算过程,根据计算结果对轨道交通隧道的安全状态进行判定,给出判定结果.
项目建设对轨道交通设施造成的影响,计算分析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项目建设引起的振动和轨道变形是否满足安全运营要求。
项目建设是否存在桥梁上空抛物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的可能.
三、对轨道交通拟采取的保护方案
根据风险分析和评估,《方案专篇说明》应对轨道交通拟采取的保护措施进行明确。
1.轨道交通保护结构设计方案(如果有)。
2.设计技术措施
调整线路平面或纵断面线型,调整桥梁桥跨布置,调整桥梁基础结构形式,桥梁两侧设置防抛网等设施防止高空抛物,委托第三方监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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