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目标任务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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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及负责人
类别
季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
强化食品药品
安全综合协调
和风险应急管理
潘
洪
喜
综合协调科
曹怀
工作安排
1.开展对各县(市、区)2016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2.协调省政府考核的资料上报和实地复核工作;
3.组织召开市食安委第六次全体会议;
4.协调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5.组织制定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食品抽检工作会议;
6、启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更名有关事项。
1.建立完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工作机制;
2.组织制定市局应急处置程序规定,组建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专库;
3.协助市政府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和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4.组织部署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5.协助市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
6.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7.督促并通报食品药品抽检工作进展情况;
8.组织召开市食药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1.开展对各县(市)、区年度重点工作年中督查活动;
2.指导桐城、宜秀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3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开展2017年市本级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的拨付工作;
5.启动食品药品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演练或培训;
6.督促并通报食品药品抽检工作进展情况。
1.督促食品药品抽检工作全面完成;
2.部署对各县(市、区)和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的2017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及迎接省政府考核工作;
3.开展省政府考核相关电子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做好年终总结工作。
工作进度
1.元月10日前上报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自查自评报告和电子材料;
2.元月13日前完成对各县(市、区)2016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20日前形成考核结果报告;
3.2月底前组织召开市食安委第六次全体会议;
4.2月底前出台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食品抽检会议部署工作;
5.3月上旬前协调完成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6.3月底前协调完成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更名有关事项。
1.4月底前组织起草市食药安委工作规则、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等,并征求意见;
2.5月底前召开市食药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创建工作及上述文件,并按规定签发;
3.5月底前出台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实施细则;
4.5月底前出台市局应急处置程序规定,6月底前完成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专库组建工作;
5.与上级部门同步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6.协调6月底前食品抽检任务完成50%、药品抽检任务完成70%。
1.7月上中旬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年度重点工作年中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2.8月底前完成2017年市本级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的拨付工作;
3.8月底前完成桐城、宜秀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验收审核工作;
4.9月底前完成食品药品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演练或培训;
5.协调9月底前食品抽检任务完成90%、药品抽检任务完成90%。
1.协调10月底前药品抽检任务完成100%、11月底前食品抽检任务完成100%、12月底前食品药品核查处置率100%,信息发布率100%,做好总结工作;
2.11月底前出台对各县(市、区)和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2017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及其细则;
3.12月底前完成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自查自评报告和电子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
推进依法行政
和年度法治宣传教育
曾
照
燕
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科
胡晓明
工作安排
1.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内容和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2.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和法制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3.组织开展好第一季度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
4.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查;
5.办好各类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履行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
6.充分利用3.15、时机,开展各类集中法制宣传教育。
1.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和法制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2.组织开展好第二季度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
3.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查;
4.办好各类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履行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
5.充分利用江淮法治宣传月时机,开展各类集中法制宣传教育。
6.做好资格证到期人员和新进人员的执法资格报名和考试工作,做好对执法证到期人员的执法新证换发工作;
7.根据市法制办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1.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和法制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2.组织开展好第三季度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
3.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查;
4.办好各类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履行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
5.开展各类集中法制宣传教育;
6.开展年度执法监督检查一次,开展全市系统执法案卷评查一次,切实加强法制监督。
1.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和法制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2.组织开展好第四季度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
3.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查;
4.办好各类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履行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
5.结合124全国宪法日,开展各类集中法制宣传教育;
6.根据市法制办、市司法局要求开展好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自查总结和台账的报备;
7.做好执法证年审和2018年度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准备。
工作进度
100%完成
100%完成
100%完成
100%完成
3
依法高效完成
行政许可工作
曾
照
燕
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科
胡晓明
工作安排
1.完成好日常行政许可(备案)事项;
2.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
3、积极探索政务服务创新工作。
1.完成好日常行政许可(备案)事项;
2.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
3、积极探索政务服务创新工作。
1.完成好日常行政许可(备案)事项;
2.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
3、积极探索政务服务创新工作。
1.完成好日常行政许可(备案)事项;
2.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
3、积极探索政务服务创新工作。
工作进度
1,日常许可规范,群众满意率力争达100%;
2.标准化建设重点做好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等规范工作。
1,日常许可规范,群众满意率力争达100%;
2.标准化建设重点做好服务事项的受理单制度、各种文书的规范,抓好许可(备案)工作的痕迹化。
1,日常许可规范,群众满意率力争达100%;
2.标准化建设重点做好政务服务的热情服务、服务礼仪、文明用语等的规范,树立食药监系统的良好形象。
1,日常许可规范,群众满意率力争达100%;
2.标准化建设重点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以及窗口的规范化管理。
4
加强药品生产
监管
曾
照
燕
药化生产科
余华
工作安排
1.部署药品生产和特殊药品经营等重点工作;
2.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物料控制专项检查;
3.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季度巡查。
1继续.开展药品生产企业GMP飞行检查;
2.放射性药品使用单位专项检查;
3.特殊药品经营流向专项检查。
1.开展药品生产企业GMP全面检查;
2.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季度巡查。
1.继续开展药品生产企业GMP全面检查;
2.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季度巡查;
3.市区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工作进度
1.完成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物料控制专项检查;
2.完成3家药品生产企业GMP飞行检查;
3.完成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季度巡查。
1.药品生产企业、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GMP飞行检查全覆盖;
2.完成放射性药品使用单位专项检查;
3.结合季度巡查,完成特殊药品经营流向专项检查。
1.完成5家药品生产企业GMP全面检查;
2.完成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季度巡查。
1.完成药品生产企业GMP全面检查;
2.完成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季度巡查;
3.完成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季度巡查;
4.年度工作总结。
5
加强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
郑
学
平
药化流通科
余慧
工作安排
1.部署2017年度药化流通监管工作;
2.开展药品流通日期检查
3、组织市辖四区市场局医疗机构风险评级培训。
1.部署县、区局开展医疗机构风险分级评定工作;
2.部署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3.开展GSP认证及飞行检查工作。
1.开展药品批发企业GSP飞行检查;
2.开展高温季度药品检查;
3.开展美容整形医疗机构购进和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
1.开展规范药房创建验收工作;
2.准备各类年度考核迎检工作。
工作进度
1.药品流通市场检查;
2.完成区市场局医疗机构风险评级培训工作
3.定期完成每月各类小结报表
1.要求6月底前完成全市医疗机构风险分级评定工作;
2.定期完成辖区药房的GSP认证现场检查安排任务;
3.定期完成每月各类小结报表
1.完成药品批发企业及连锁总部的GSP飞行任务;
2.完成美容整形医疗机构购进和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
3.定期完成每月各类小结报表
1.要求完成50%以上乡镇以上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任务。
2.定期完成每月各类小结报表
3.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6
加强医疗器械
监管
何
炳
南
医疗
器械科
袁渊
工作安排
1.部署医疗器械风险分级监管要求;
2.推动部署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GMP,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GSP;
3.加大宣贯《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开展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等重点品种的专项监督;
2.继续开展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购销渠道不合法、篡改翻新、擅自变更许可条件、经营未经注册(备案)或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技术要求)的产品、冷链管理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或销售记录制度等六类行为。
1.继续开展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2.对使用环节的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与使用、冷处贮存医疗器械管理、设备安装验收、在用医疗设备维护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1.开展县区局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督查;
2.开展2017年度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状况调研、分析和总结
工作进度
1.召开年度监管工作会议。
2.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规范》监管工作;开展2016年度医疗器械失信、警示企业,新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执行《规范》情况的跟踪检查。
3.开展《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培训。
1.将风险分级监管要求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
植入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企业等重点品种生产经营企业的首次检查全覆盖。
2.开展问题企业跟踪检查。
3.督促县区推进风险分级监管工作。
1.按照风险分级监管要求,完成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并适时对县区进行督查。
2.完成市区二甲以上医院的监督检查工作,并适时对县区进行督查。
3.继续开展问题企业跟踪检查,分类处置,督促整改到位。
1.继续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风险分级要求。
2.资料整理、年度总结等
7
加强食品生产
监管
曾
照
燕
食品
生产科
孔军
工作安排
1.部署安排年度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计划;
2.总结生产环节2016年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工作情况,对照问题不足,加强监管工作。
1.结合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管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健全和加强监管工作;尤其是完善小作坊日常监管工作制度规范,进一步开展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
2.开展桶装饮用水、大米生产加工专项整治工作;
3.总结上半年监管工作情况。
1.开展糕点、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
2.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1.部署年度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风险分级工作;
2、总结全年监管工作情况。
工作进度
1.坚持举一反三,对年度考核中暴露出的问题,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工作;
2.根据2016年风险分级情况,开展生产加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1.结合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管条例,完成小作坊监管规范的修订;
2.完成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3.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日常监管覆盖率达到50%。
1.完成大米、糕点、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
2.集中开展下属区域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飞行检查工作,覆盖率达到企业总数10%。
1.开展白酒企业专项检查;
2.完成年度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检查计划,检查覆盖率100%;
3.完成年度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风险分级工作。
8
加强食品流通
监管
郑
学
平
食品
流通科
汪海洪
工作安排
1.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建设动员部署
2.动员部署“安徽省食品安全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工作;
1.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建设;
2.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创建验收
3.完成食品流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并按要求开展检查;组织开展农贸大市场专项整治
1.开展督促和验收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建设全面完成任务
2.食创建总结表彰。
1.开展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验收、总结、评比工作验收检查。
工作进度
1.推进桐城市、迎江区8个食品安全民生工程示范点建设
2.督促18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自查申报工作
3.开展特殊时段、重点品种监管工作
1.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完成50%,并调度落后县区推进工作。
2.对18家食用农产品市场验收
3.、开展风险分级、工作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1.37个单位建设完工率100%,
2.对评定为“安徽省规范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安徽省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荣誉称号的奖励
3.加强特殊时段监管
1.10月中旬前完成37个单位验收上报。
2.年度工作总结
9
加强食品消费
监管
何
炳
南
食品
消费科
汪传文
工作安排
1.年夜饭专项检查;
2.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
3.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
4.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开展量化分级评比工作,按首次风险分级结果,开展日常监管;
2.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3.开展五一期间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4.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安全保障工作;
5.部署开展小饭桌专项整治。
1.开展夏季及升学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
3.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小餐饮专项整治;
4.开展量化分级评比工作,按首次风险分级结果,开展日常监管。
1.开展十一期间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3.年度工作总结、相关考核迎检准备;
4.开展量化分级评比工作,按首次风险分级结果,开展日常监管。
工作进度
1.对全市年夜饭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对市局直管餐饮单位年夜饭承办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2.对全市春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专项检查进行部署,对市局直管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各县区学校食堂进行飞行检查;
3.部署全市餐饮食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工作,对市局直管餐饮单位中示范单位初选名单进行公示;
4.做好市两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对一季度量化分级动态结果进行公示;
2.与专业工程公司对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3.、与市旅游部门联合开展五一期间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查工作;
4.对中高考接待餐饮单位及考点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中高考考生集中接待酒店进行驻点安保。
1.开展夏季重点是升学宴承办单位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对全市秋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专项检查进行部署,对市局直管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各县区学校食堂进行飞行检查;
3.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小餐饮专项整治;
4.对二季度量化分级动态结果进行公示。
1.与市旅游部门联合开展十一期间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查工作;
2.完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对各县区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3.年度工作总结、相关考核迎检准备;
4.对三季度量化分级动态结果进行公示。
10
加强食品药品
安全宣传
郑
学
平
办公室
李怡和
工作安排
1.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
2.制定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要点
3.协助开展3.15、12331宣传
4.下发基层所标准化建设方案
5.下发2017年度民生工程方案
1.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对科普宣传站进行维护,开展我眼中的食品药品监管“随手拍”活动。
2.召开全市办公室主任会
3.部署开展局档案工作自查
4.办理人大、政协提案
1.开展“安全用药月”宣传
2.组织民生工程督查
3.开展基层所规范化督查
4.政务公开自查
1.民生工程验收
2.迎接各项考核
3.年度总结
工作进度
完成季度目标
1.完成季度目标
2.人大、政协提案全部办结
完成季度目标
1.完成季度目标
2.11月中旬协同食品流通科完成全部民生工程验收。
11
加强人教工作
杨
积
林
人事教育科
李义江
工作安排
1.2016年度考核工作;
2.2016年度人员、工资、编制统计工作;
3.文明城市创建;
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
1.药学资格考试;
2.文明城市创建;
3.“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专题教育;
4.工资调整。
1.基层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2.公务员、事业编人员招录;
3.文明城市创建。
1.文明城市创建;
2.国家局人事统计年报。
工作进度
1,完成2016年度考核工作,并报送人社局;
2.完成2016年度人员、工资、编制统计工作,并已上报主管部门;
3.编制2017年度文明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4.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党的主题教育活动。
1.对全市药学资格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开展文明创建自查工作,做半年总结;
3.完成年度晋级晋档工作。
4.“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专题教育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1.确保达到省局培训目标;
2.按照编办核准指标完成招录工作;
3.完成所有文明创建材料上报工作,并总结自查。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测评;
2.检查并上报全市各县、(市)区食药监管人事统计年报。
12
加强食品药品
稽查工作
潘
洪
喜
稽查
支队
何结宝
工作安排
1.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四品一械”专项稽查;
2.开展3.15和“12331”投诉举报主题日宣传活动;
3.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4.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性抽检。
1.开展“五一”期间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食品药品稽查;
2.开展端午节时令性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稽查;
3.配合开展中高考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和餐饮安保工作;
4.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5.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性抽检。
1.开展饮料、糕点、冷冻类食品、特殊类化妆品和中药饮片专项稽查;
2.开展中秋节时令性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稽查;
3.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性抽检;
4.开展全市办理案件督察;
5.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1.开展“十一”黄金周食品药品专项稽查;
2.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性抽检;
3.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工作进度
1,完成“元旦”“春节”期间“四品一械”案件查处;
2.完成投诉举报主题日宣传活动;
3.完成投诉举报主题日宣传活动;
4.完成食品药品30%的抽检任务。
1.完成上半年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任务;
2.完成重点时段食品药品案件查处;
3.完成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置和对县(市)区督察工作;
4.完成食品60%、药品70%的抽检任务。
1.完成食品药品案件查处;
2.完成全市食品药品案卷(2016年度)评比;
3.完成食品80%,药品90%的抽检任务;
4.完成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完成全年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任务;
2.完成全年食品药品监督性抽检;
3.完成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置和对县(市)区督察工作;
4.年度工作总结。
13
加强食品药品监督抽检
潘
洪
喜
检验
中心
周健
工作安排
1、认真总结2016年工作情况,部署安排2017年工作计划。
2、针对2016年底实验室内部审核工作,拟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结合实验室搬迁,组织落实资质认定准备工作。
3、认真开展好春季内部职工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政治素质和食品药品的专业知识水平。
4、按照2017年度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监督抽查检验计划。
一季度计划完成食品药品各100批次的抽检任务。
5.举办全市药械化安全性监测知识竞赛活动,部署各县(市、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本辖区的监测人员进行遴选、参赛。
6、联合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培训。
1、积极准备北部新址搬迁工作,力争七月份所有人员到位、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正式启用。
2、加强对食品药品检测人员的培训,提高并完善食品药品的全项检测能力。
3、申报资质认定工作,确保一次性顺利通过省级资质认定
4、第二季度计划完成食品500批次、药品700批次的抽检工作。
5、积极准备2017年全市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推进会和2016工作表彰大会。
6、赴省中心参加全省药械化安全性监测知识竞赛活动。
7、赴县区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培训会1次。
8.在市区新增药械化不良反应重点监测点两处。
1、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培训专业人员的技术能力,并对新进人员进行重点考核,组织开展内部人员的能力比对,使检验检测综合能力得到更加提升。
2、采购新仪器设备,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使中心具备更强的检测和分析能力。
更好的为食品药品监督提供技术支撑。
3、继续开展三季度食品药品抽检工作,计划完成食品500批次,药品200批次,抽检覆盖率要达到90%。
4、积极准备全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培训会。
5、建立、完善各县(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各监测点联系人制度。
6、赴县区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培训会1次。
1、积极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等活动。
定期进行实验室内人员对比,更好的进行实验室的质量控制。
2、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规范和提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深入学习管理体系和各项法律、法规,围绕《食品安全法》,继续加强学习,严格依法做好各项工作。
3、组织实施17年度的内审和管理评审,不断完善中心的管理体系,使中心更好的持续发展。
4、在前三个季度的基础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年的食品药品抽检任务(食品150批次,药品200批次)。
5、积极开展药械化安全性监测报告现场督查及优秀报告评比活动。
6、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规范和提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深入学习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围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继续加强学习,严格依法做好各项工作。
7、在前三个季度的基础上按时按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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