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困境未成年人社工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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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困境未成年人社工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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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困境未成年人社工服务项目
南通市困境未成年人社工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南通市困境未成年人社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人:
南通市救助管理站
代理机构: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根据招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救助管理站的委托,就南通市困境未成年人社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困境未成年人社工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及服务期限: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万元。
其中综合服务费用预算万元;个案工作费用采购预算万元(实际按次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说明)。
本次招标仅要求投标供应商对综合服务费用进行投标报价。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服务期满经甲方评估合格的,可以续签两年(一年一签。
总服务期限不超过年)。
续签合同的综合服务费用不超过万元年(不需进行入户调查评估)。
、项目编号: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应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有不少于名全职社工。
全职社工指:
在机构全职从事社工专业服务,且为其缴纳社保。
、投标单位必须有专业督导,负责指导社工正确、有效地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专业督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社会工作或社会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年以上社会工作领域实务工作经验(境外社工需提供经当地行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注册证明及有效的从业经历证明)。
、投标单位需配备名专职人员,详细了解服务进展情况,负责与甲方对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
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公告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规定要求相关的资料,于年月日前至代理机构报名。
报名费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现金,其他方式无效,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年月日(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南通市救助管理站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项目负责人:
王跃军
联系电话:
采购人方面:
南通市救助管理站
联系人:
孙绮
联系电话:
对项目采购人其他资格要求、需求及评分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友情提醒:
.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消息在南通市民政局网站和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同步发布。
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
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请供应商在投标报名前和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
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服务、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
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服务、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一、项目背景
年月,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被民政部列为第二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之一。
着手针对生活贫困、监护缺失、重病重残等各类困境的未成年人,构建“六大保护、三项机制、一个格局”的社会保护体系。
注重源头预防,通过摸底排查,筛选出有困难或有需求的困境未成年人,根据所需,实施救助保护、教育保护、司法保护、就业保护、医疗保护和精神保护;强化社区保护和服务,构建网络化的发现、保护、救助三项机制;凝聚各方资源,加快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格局,以建立“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为目标,主动并提前介入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有效评估其存在的问题及需求,并提供以未成年人为中心、家庭为对象的预防性、辅导性、支持性保护服务。
二、立项依据
《民政部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号)
《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号)
《市政府关于推进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意见》(通政发〔〕号)
3、服务目标
对南通市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系统上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开展预防性、支持性、辅导性的社会保护服务,协助困境儿童改善困境,为其家庭提供监护能力指导,增权家庭建立完整家庭功能服务,预防儿童恶性事件发生。
四、服务对象:
南通市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系统上的崇川区和港闸区五大类困境儿童。
五、服务内容
、以点覆面,在崇川区、港闸区各设立个社工服务点,以服务点为中心辐射周边社区开展服务,实现全面帮扶。
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进行访视评估、困境分析、需求评估、分类调研等,了解服务区域内困境儿童情况,分类进行帮扶。
、以个案管理的方式开展服务,发现问题突出的对象,及时安排个案工作,通过介入服务、家庭监护指导、资源链接、结案评估、跟踪回访等,提供支持性、补充性服务,帮助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增权家庭功能。
、以小组工作的方式开展服务,对有相似问题的困境儿童及家庭进行小组工作,形成互助性活动团体,帮助小组组员参与、提升意识、赋权增能,改善其社会功能。
、以社区工作的方式开展服务,发掘、吸纳社区社工,链接社区资源,增强社区困境儿童对本社区团体的认同,实现互助、自助。
、开展亲职教育活动,增强监护人的亲职知识和能力,提供家庭监护指导,促进亲子关系。
、对照现行的保障制度,帮助困境儿童及其家庭链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经济、教育、医疗、司法、就业、精神等资源的支持,帮助其改善困境。
、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账,定期将台账资料交于市未保中心,并向市未保中心汇报阶段性工作。
、根据状况提供其他的介入服务内容。
六、服务要求
、根据投标人自身资源在崇川区、港闸区各选取个社工服务点,并将服务点情况汇报给市救助管理站(以下称“甲方”),由甲方确认通过。
、中标单位需迅速熟悉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基本情况,摸底排查,组织开展困境评估,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困难等级及困境类别分类,个月内将人员分类情况整理反馈给甲方。
、在走访中发现有困境等级高的对象,需与督导商议是否符合开展个案,并将情况反馈给甲方。
中标单位在开展个案过程中不得无故拒绝服务,个案分为四个阶段,服务过程中,每次服务需经过督导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服务阶段
服务数量
服务时间
服务费用
备注
准备
工作
接案
探访
不少于次
日内
元次
了解基本情况,初步建立关系
预估
不少于次
日内
元次
收集分析资料
介入
服务
计划
日内
元
确定介入方案
介入
视计划而定
年内
元/小时
介入数量据实
结案
评估
结案
不少于次
个月
元次
确定是否结案
跟踪
回访
回访
不少于次
结案后半年至年
元次
了解结案后是否再生问题及需求
跟踪
服务
不少于次
回访后半年至年
元次
其中,计划环节需提供详尽的计划书,计划要紧密贴合服务对象需求,标明每次介入的分,目标要详细可测量,便于后期比对目标是否实现。
服务计划书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开展介入服务。
介入阶段需根据个案的复杂程度决定介入次数。
需督导同意方可结案,结案后,若在回访过程中发现案主有新的问题及需求,需将情况反馈给甲方,重新制定服务计划后,继续开展介入服务。
个案工作:
总例数一年不超过例。
服务期间,每次不得少于名社工跟进服务,且不得随意更换社工,如需更换,必须征得甲方认可。
、根据困境类别的分类情况,中标单位可将有相似问题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组成教育小组、成长小组、支持小组、治疗小组,使其形成互助性活动团体。
在正式开展小组工作前,中标单位需制订完整的计划,精心遴选小组组员,了解他们的问题及真实需求,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方案需督导通过,方可实施。
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社工不得随意调换,若需调换,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小组活动各区不得少于个不同类型小组团队,每次参与的儿童或家长不得少于人,每个小组团队开展小组活动每年不得少于次,服务的社工不得少于名,做好每次活动台账。
、基于服务对象原生环境优于机构环境这一点,开展社区工作,发掘、吸纳社区内社工,链接社区资源,增强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对本社区团体的认同,实现互助、自助。
中标单位需了解社区的基本情况,挖掘社区资源,吸纳社区内社工加入,建立社区服务团队,明确目标,制定策略,设计工作方案,方案需督导通过,方可实施。
每区每年开展社区工作不少于次,每年开展全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不少于次。
、每区每季度开展次亲职教育活动,每次家长人数不得少于人。
活动方案须报甲方同意,并经督导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活动结束后需将相关台账移交给甲方。
、及时整理台账资料,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次台账资料。
个案结束后需在天内将整个个案的档案资料全部交给甲方。
中标单位对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者或对外发布,因为中标单位泄露资料于第三者或对外发布造成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时,中标单位应负完全责任;如因中标单位不当使用资料侵害甲方、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时,由中标单位处理并负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投标人须知
、投标单位应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有不少于名全职社工。
全职社工指:
在机构全职从事社工专业服务,且为其缴纳社保。
、有相似未成年人服务经历的投标单位优先;
、投标单位必须有专业督导,负责指导社工正确、有效地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专业督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社会工作或社会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年以上社会工作领域实务工作经验(境外社工需提供经当地行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注册证明及有效的从业经历证明)。
、投标单位需配备名专职人员,详细了解服务进展情况,负责与甲方对接。
、甲方将安排专职社工参与中标单位各项服务,并聘请专家督导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全程监督评估(测评项目服务是否按照专业方法提供相适应的服务,评估项目服务是否达到效果并按照服务计划实施等)。
邀请专家督导每月开展一次社工培训。
、个案工作费用按次计价,服务费用包括:
()专职人员费用:
包括社工薪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等;
()管理费:
包括机构行政、财务、员工培训、团队建设及其它管理费用;
()服务活动经费:
包括服务活动产生的各项费用、志愿者补贴等;
()税金:
按规定缴纳的有关税费。
、其它服务项目费用(下称“综合服务费用”)打包结算。
最高限价万元。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人员摸底排查上门评估费用、资料分类费用、小组活动费用、社区活动费用、亲职教育费用、参加活动儿童意外保险费用、社工师资费、机构管理费及交通费等。
服务期满经甲方评估合格的,可以续签两年(一年一签。
总服务期限不超过年)。
续签合同的综合服务费用不超过万元年(不需进行入户调查评估)。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综合服务费用的;年中中标单位将半年度台账交给甲方后,甲方审核后,再支付综合服务费用的;余款根据年终评估情况进行拨付,其中优秀等次按比例发放,良好等次按比例发放,合格及合格以下等次按比例发放。
(八)其它
、各中标单位在服务过程中要紧扣南通实践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课题研究,凡在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的,甲方将予以每篇—元奖励。
、中标单位工作实绩突出,符合上级有关资助条件的,甲方将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争取获得上级资助。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采购文件说明
.招标采购文件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招标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开评标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开标前,送至代理机构,所有服务需求、评分办法、付款、服务期等由招标人作统一答复,所有开评标程序等由代理机构作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人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同时投标人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者将作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可视情取消、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原则: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见本招标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特别提示:
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
不能提供原件的,则需投标人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
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须将备查原件放在一个资料袋中,原件资料袋可不密封,但须在资料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原件清单目录)。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均需采用纸(图纸等除外)。
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于投标文件的正本或副本。
()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
本项目综合服务费用部分的全部费用。
本次招标仅要求投标供应商对综合服务费用进行投标报价。
个案工作费用按次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说明。
()投标方免费提供的项目,也应报价并注明免费,不计入报价总价。
()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号文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评委费按南通市财政局通财购【】号文执行,由成交人支付。
.保证金
()对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执行,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或者在开评标过程中无理取闹恶意扰乱开评标秩序,或者违反国家或地方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该供应商参加招标人政府采购活动。
()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放弃中标的,视为中标人放弃收回保证金的权利,同时将中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该供应商参加招标人政府采购活动。
()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放弃收回保证金的权利,同时将中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该供应商参加招标人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全额转为合同履约金(不足补交),全部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个工作日。
.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方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授权委托人当面递交的方式。
.招标方将拒绝接收递交时间、密封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无效投标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求报价的内容进行报价的;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
.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第四部分开评标
一、开评标程序
.招标人组织开标
()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询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有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
()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
.评委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
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
()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计算错误。
评委评标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相应的规定
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陈述、演示、答疑、澄清
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
时间由评委会掌握。
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指定媒体上公示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方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二、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最后得分为商务技术分商务报价分的总和。
评标委员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总得分最高者作为本次中标候选人;
.评分标准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
单位资信
()
公司综合实力
公司信誉(法人主体资格、财务状况、获奖情况等),总分分
团队能力
专业社工人员数目,搭配是否合理,经验是否丰富来进行评分。
(分)
类似项目操作情况
投标公司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需要提供相应合同,项目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每有一个得分,总分分
方案设计()
对项目的理解和设计思路
投标公司对该项目的理解、认识、设计理念及合理建议。
(分)
初步方案
、方案符合用户需求,思路层次清楚合理(分)
、投标方案的时间合理性、计划完整性、人均工作量负荷、人员变动风险控制,每项不超过分,总分分
项目实现程度
投标单位所能实现项目的覆盖度,需求变更风险的控制能力。
(分)
项目管理
、投标单位需配备名专业督导,制定社工考核细则(分)
、项目管理中至少配备名专职人员,负责与招标方实时对接(分)
项目报价
()
投标报价(综合服务费最高报价万)
确定评标基准价: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即为基准价
投标报价
、×≤≤×(分)
、>×(分)
、<×(分)
合计
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中心、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综合服务费用的;年中,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单位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达到预期效果后再支付综合服务费用的;余款根据年终评估情况进行拨付,其中优秀等次按余款部分的比例发放,良好等次按余款部分的比例发放,合格等次按余款部分的比例发放,不合格等次不予发放。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一正四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
、请按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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