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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判断题集锦
定义判断题集锦
——师说教育集团考试教学团队编录——
从2002年开始,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试题中,在判断推理部分出现了定义判断这一题型。
这部分试题先给考生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给出一组事物或行为的例子,要求考生从中选出最为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选项。
近几年该部分命题情况如下:
2002年(A卷有,B卷无)10道题;内容主要涉及法律(刑法、民法、行政法)、科学,以法律为主。
2003年(AB卷均有)10道题;主要内容为法律(民法类、刑法、法理)。
2004年(AB卷均有)10道题;主要内容为法律(民法类、税法、行政法、)。
2005年(一二卷均有)10道题;考察内容多样化(行政管理、哲学、组织行为学等),涉及到法律部分的仅有两道题,且定义的内容较为陌生。
2006年10道题;考察的内容又向法律倾斜(5道)。
综观这几年的命题趋势,我们可以看到:
试题内容以法律为主,但在试题的生僻性和考察范围的广泛性上却有所增加。
另外,我们还应看到,出题者的目的并不以相关背景知识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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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点,其目的是考察我们的判断推理能力。
但这并不是说这些背景知识不重要,相反,掌握这些知识更有助于我们答题,增加我们考试的胜算。
那么,这类题到底应该怎么解答呢?
最关键的一点就是:
找准定义里面的关键词或句子。
请看下面例题:
例题1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实施的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倒卖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面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是:
()
A.浙江省某市区王某注册了“鑫源经贸有限公司”,采用销售提成和发展下线提成等方式,组织、吸收全国各地9800余名营销员,进行服饰、保健品、皮具、健身器材等商品的传销活动,传销额达千万余元
B.东北的杨某在网上注册成立了一家化妆品批发及零售公司,现在拥有网上注册会员一万多名,这些会员大都在网上订货,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款提货
C.北京的陈某和李某,通过在商场及街头散发传单等宣传方式,为一家并不存在的美容院做广告宣传,骗取二百多名女性成为他们的会员,通过收取入会费获利一万八千元
D.学校图书馆的老师,私自将国外捐赠的珍贵图书拿出去卖,获利八千多元
【师说解析】A解答本题的关键是抓住几个关键词:
“违反国家规定”、“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倒卖行为”。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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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为合法经营行为;D选项虽然“违反国家规定”、“国家限制或禁
止经营”,但不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比较难排除的是C选项,陈某和李某的行为虽然“违反国家规定”,但其违法的原因不是从事
“国家限制或禁止的经营”,而是实施欺诈行为,构成的应该是诈骗罪。
A选项符合题干要求,所以选A。
例题2社会保险:
是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与再分配,形成专门消费基金,对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时进行社会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
下列属于社会保险的是:
()
A.工伤保险
B.退伍军人安置费
C.国家向洪水灾区发放救济
D.旅客人身伤害保险
【师说解析】A本题的关键点在于定义的对象是“劳动者”,而且是“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劳动者;B的对象是退伍军人;C的对象是灾民;D的对象是旅客。
只有A符合定义中对象的要求,所以正确答案是A。
定义判断
一、考点透视
定义判断主要考查应试者运用标准进行判断的能力。
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再给出一组事件或行为方面的例子,要求应试者根据给出的定义,从备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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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的典型事件或行为。
题干中给出的定义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
这种题型当时是为法、检系统职业能力测验而开发的一种题型。
自2002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开始,这种题型开始在A类考卷中出现。
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A、B类考卷中都出现过。
做好这种题的关键在于紧紧扣住题目中给出的定义,尤其是定义中那些含有重要信息的关键词。
二、题型解要
【例题1】代理:
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不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张某与王某本是邻居,后因发生民事纠纷而对簿公堂。
考虑到自己对法律常识不太了解,王某请了一位律师请他全权代表自己出庭打这场官司。
王某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B.六年级的小学生陈明受到社会无业人员的影响和教唆,整天寻衅滋事,偷鸡摸狗,不务正业。
一次他在偷东西时被人发现,物主下手过重,打得陈明双腿骨折。
其父母很生气,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C.某社会混混在武汉以为国内某一名牌大学分校招生为名,骗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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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大量学费,然后他卷起赃款逃跑了
D.张某是一正在服刑人员,其家中除了妻子之外没有别的亲属
祸不单行的是,其妻子由于受到同村流氓的侮辱而上吊自杀。
张某十
分气愤,要向法院提出起诉。
由于其正在服刑,家中又无其他人可以代诉,于是地方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师代他打这场官司
【师说解析】答案为C。
先分析代理的定义,代理有三种形式,
一种是委托代理,一种是法定代理,还有一种称为是指定代理。
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来承担。
我们先看题
中的第一个事例,王某请了一位律师,并授权他代自己打官司,这属于委托代理;第二个事例当中,陈明是一个六年级小学生,属于未成
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
在该事例中陈明的权益受到损害,其父
母自然就成为其法定的代理人,替他讨回公道。
再看第四个事例,由于张某正在服刑,无人可以代他诉讼,因此法院为他指定了代理人,
这属于指定代理。
而第三个事例中,无业人员与该名牌大学之间并无
任何代理关系,这纯粹属于一种诈骗行为。
题目的要求是要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不符合代理定义的,因此,该题的正确答案应该选C。
【例题2】谋杀:
是指一个人不但企图造成另一个人的死亡,而且也造成了这个人的死亡;或者由于一个人的行为,明明知道其正在做着一件可能造成另外的人被杀的危险事情,其仍然不顾别人生命而造成他人的死亡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谋杀?
()
A.于力清与妻子发生争吵,打了她一巴掌,为的是不让她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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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将她打倒,她在倒地时,头碰到地板上。
后来由于头部受伤而死
B.一位老人得了一种绝症,不能忍受痛苦,请求护士给他服用致死剂量的安眠药,这个护士非常同情老人,就给了他,结果老人死亡
C.曾宪以每小时25公里的速度在拥挤的公路上驾车行驶。
没留神,他失去了对汽车的控制,碰上另外一辆汽车并引起爆炸,结果同车人赵某死亡
D.汤啸,动物园管理员,在动物园打扫老虎的笼子,打扫完后,他忘了锁门就离去。
结果老虎从笼子里跑出来,咬死了一名游客
【师说解析】答案为B。
护士是知道多大剂量的安眠药会致人于死地的,她把那么大剂量的安眠药给老人,对事情的后果是非常清楚的,尽管这位护士是在老人的苦苦请求下实施的行为,从表面上看还是对病人的同情,但从定义而言她的行为是谋杀。
故B为正确答案。
【例题3】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一个歹徒企图抢劫一位先生的包,不料他看错了人,这位先生是一位身着便衣的警察,两个人一交手,歹徒发现自己不是对手,于是落荒而逃
B.一中学生因成绩不好而被老师罚站,自觉颜面尽失,于是趁夜色带了一把刀闯入老师家要把老师杀掉。
这位老师虽然身体瘦弱,但却沉着冷静,她展开了心理攻势,使这位学生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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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刀
C.一个盗窃集团瞄上了一家大公司,准备伺机行窃。
后来听说该
公司由于一笔大买卖翻了船,现已濒临破产,于是打消了偷盗该公司
的念头
D.一大学生得知其父母在家中受人百般欺凌,十分气愤,瞅了个机会把人打死了。
后来他醒悟过来了,十分后悔,马上跑到公安局自首
【师说解析】答案为B。
从题中定义知道,犯罪中止有几个特点:
第一是行为必须是发生于正在犯罪中,第二是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放弃犯罪,第三,必须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而A项中,犯罪分子并非自动地放弃了犯罪,而是在受害者的反抗下导致犯罪未遂;选项B中,该学生持刀闯入老师家中,已经着手犯罪,在老师的心理攻势之下,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而该犯罪行为是他完全有能力完成的,再者,从他放下手中的刀这一行为来看,已经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发生,因而属于犯罪中止;选项C中由于犯罪行为还未发生,只处于预备阶段;选项D中该大学生的行为已经导致了犯罪结果发生,也就不成为犯罪中止了;故正确选项是B。
【例题4】漏税:
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漏税行为的是()
A.杜某开了一家书店,税务部门规定对他的税款实行查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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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顾客不要求开发票时,他就不开发票;而当有大笔交易并且客户要
求开发票时,他就将发票客户联撕下来,客户联与存根联分别填写,客户联上按实际数字填写,而存根联上则填写较小的数字
B.某著名歌星在某城市举行了一场个人演唱会,票房收入高达40万元,根据演出协议,这位歌星拿到了票房收入的25%约10万元。
第二天,该歌星又开赴另一城市演出去了
C.张大伯是一家小商店的店主,主要经营日用百货,税务管理部门核定他每月缴税款500元,他每个月都准时到税务局主动缴纳税款,但上个月由于家中出了事情,几乎没有营业,当然也就没有什么赢利,因此他就没有到税务局去交纳税款
D.黄兴是一个屠夫,他干这一行已经好多年了,最近猪肉紧缺,价格上涨很快,县物价局对猪肉作了最高限价。
由于购买生猪的价格又很高,他们的利润很低。
为此。
黄兴对税务征管员说,如果政府不取消限价,他们就不缴纳税款
【师说解析】答案为B。
漏税这一定义十分简单,要做这道题,
其实只要注意一点——“并非故意”——就够了。
在题中举的四个事例中,都涉及没有缴纳或拒绝缴纳税款的问题。
但是第一个事例中,杜某显然是故意的,他不是在漏税,而是在逃税;第三个,张大伯因为没有营业而不缴税款,他并不是不知道该缴税款,所以也是故意的;第四个事例中黄兴与第三个事例中的事情有点相似,但他不仅不是漏税,更像是抗税了。
只有第二个例子中,该著名歌星也许是不知道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许认为这笔税款该由举办方支付,他没有缴税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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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是故意的
【例题5】正当防卫:
是为了使国家、公共财产、本人或其他人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种情况属于正当防卫?
()
A.某人白天发现工厂有一批零件散落在外面,没有收入库房。
晚上他翻墙进入工厂,准备把这些零件偷出去。
不料被工厂保卫看见,两人在扭打过程中,该人无意中打到保安的头上,造成保安严重的脑震荡
B.某人在街上闲逛时,发现一个较大点儿的孩子在欺负一个较小的孩子。
他实在看不下去,于是走过去拳打脚踢,把那个较大的小孩打成重伤
C.江工程师在下班途中听到有人在喊救命,走过去发现有三个小流氓在欺负一个青年女性,他大喊一声,谁知三人不但不跑,而围了上来,他双拳难敌六手,不得已掏出随身带的水果刀,捅了其中一人一刀抽身跑了
D.一民警在制止一起暴力事件中,被一歹徒打了一枪,当场死亡
【师说解析】答案为C。
A项中的工人在偷窃时被保安发现,保安并非不法侵害人。
B项中较大的小孩对较小的孩子的行为并非不法侵害。
D项是不法侵害人歹徒对民警的故意杀害。
根据定义,只有C项符合定义。
三、答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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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定义判断题时,可以借鉴以下方法:
把握定义的关键词和核心意思。
定义是揭示概念特有属性的逻辑方法,所谓特有属性就是该类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区别点,把握定义也就是把握这个区别点。
比如要了解“歧视”,就要把握“歧视”与非歧视行为的本质不同,在抓住了表达特有属性的关键词后,再阅读下面给出的选项,选出符合定义的选项。
解答定义判断题时,考生应从定义本身入手进行分析和判断,不要凭借自己已有的概念去衡量,特别是当试题的定义与自己脑中的定义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题目中的定义为准。
四、考题例析
1.(2002年(A),定义判断第3题)【原题】犯罪预备:
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
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
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病,只得返回家中
C.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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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说解析】答案为A。
由这一定义可知犯罪预备一是未实施犯
罪,二是为犯罪准备工具或制造条件。
选项A中甲未实施犯罪,但为犯罪准备工具,是犯罪预备;而选项B、C、D中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主客观原因中止,属于犯罪中止。
2.(2002年(A),定义判断第5题)
【原题】共同犯罪:
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
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
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
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容貌。
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容貌。
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甲将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
对乙讲明,要
用该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
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
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
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
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师说解析】答案为D。
共同犯罪的概念有三层含义:
一是二人以上,二是故意犯罪,三是共同犯罪。
选项A中丙没有犯罪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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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B中一人实施犯罪;选项C中也是一人实施犯罪;选项D中李某虽未分得赃款,但不影响其犯罪定性,属于共同犯罪。
3.(2002年(A),定义判断第10题)
【原题】隐私权:
是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为了保护个人的名誉和形象,个人对其个人行为和个人材料保密,不让他人非法获知的权利。
下面属于隐私权的是()
A.某明星拒绝向司法机关透露和某涉嫌贪污犯之间交往细节的权利
B.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保守自己在案发时间的行为秘密的权
利
C.某涉嫌贪污犯向媒体保守自己收入来源秘密的权利
D.某已婚官员对新闻媒体不承认和某女之间存在婚外恋的权利【师说解析】答案为D。
A、B、C项均是违反法律的事实,不受法律保护,谈不上隐私权,D项虽是违背道德的行为,但不违反法律,故其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4.(2003年(A),定义判断第2题)【原题】反诉:
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反诉的是()
A.老师起诉学生借钱不还,学生起诉老师剽窃
B.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
C.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起诉供货商未能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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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交货
D.原告起诉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请求法院让原告偿还欠款
师说解析】答案为B。
反诉概念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要求在已
经提起的诉讼中,二是要求与原诉有联系。
选项A、D诉讼请求由与原诉无联系;选项C诉讼请求中与原诉有联系,但不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选项B诉讼请求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是被告针对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是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
5.(2003年(B),定义判断第8题)
【原题】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和社会意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实行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是()
A.一个13岁男孩将同学打成骨折
B.张某酒后强奸了饭店的服务员
C.李某在精神病发作时纵火烧了汽车
D.酒后驾车撞坏了别人的汽车
【师说解析】答案为B。
13岁男孩和精神病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故排除A、C;撞坏别人的汽车不构成刑事犯罪,排除D;酒后犯罪的张某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故B为正确选项。
6.(2003年(B),定义判断第9题)【原题】犯罪未遂:
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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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以外的原因或障碍,而使犯罪未得逞
列不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A.杨某预谋实施抢劫。
一次,他怀揣水果刀,跟踪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女子,因周围行人较多,便一直尾随该女子到其住处,但始终没机会下手
B.福尔摩斯得知有人要暗害他,于是在房间内放置了和自己一样大小的蜡像。
后来凶手朝房内开枪,击中蜡像的头部,而真正的福尔摩斯则安然无恙
C.甲乙二人系邻居,因为口角乙对甲怀恨在心。
在一天深夜,乙悄悄从家里溜出来,准备给甲家的仓库放一把火,火势刚刚开始变大的时候,天上下起了暴雨,将火种浇灭
D.秦某因为失恋,痛恨所有的女人并开始疯狂报复。
一天夜晚,正当他准备从背后袭击一名女子时,发现其背影和自己以前的女朋友非常相似,不禁心中一软,放弃了原来的打算
【师说解析】答案为D。
犯罪未遂概念中的关键一点即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或障碍造成。
A中的原因是由于人多无法下手,B中的原因是因为认错了枪击对象,C中的原因是因为天下暴雨浇灭火种,都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和障碍,而选项D中秦某因心软而未着手犯罪,属于本人意志,为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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