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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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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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对策
普通中学争不过名优中学郊县中学争不过省城中学
专家:
推进“考试招生分离打破一考定终身”的中高考改革
胡强俊画
为了追求更高的升学率,昆明许多高中掀起生源大战,高分中考生受到争抢,招生范围也越来越广。
面临挑战,郊县区乃至州市高中也打响了优质生源保卫战。
这几天,考生正在忙着估分填志愿,各大高中也没闲着,一场优秀生源争夺战已经开始。
目前的趋势是普通中学竞争不过名优中学、郊县中学竞争不过省城中学。
不过,为了“拦截”当地优秀生源流失到昆明,不少学校都使出浑身解数。
专家认为,应把招生自主权还给学校,把选择权赋予考生。
记者调查
掐尖大战名优中学攻郊县学校守
今年,按照昆明市教育局的政策规定,全市主城区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将继续划出一定招生指标面向郊县(市)区招生。
其中,昆一中录取230人、昆三中录取150人、昆八中录取100人、昆十中求实校区录取50人、昆十四中录取100人、官一中录取50人、官二中录取100人、昆明外国语学校录取50人、昆三十四中录取90人、云光中学录取50人、师大五华实验中学录取50人。
很显然,今年被昆明主城区这些学校录走的郊县生将超过1000人。
云师大附中是昆明初中尖子生最向往的高中之一,高中录取线多年遥遥领先,位于全市所有高中之首。
与此相对应的是,该校高考成绩也屡创辉煌,比如今年,全省文理科裸分状元均出自该校,600分以上考生达365名,文理科一本上线率为86.97%。
最近几年,该校除了面向昆明主城区招收公费学位生外,还面向昆明以外的15个州、市招收公费学位生,招生对象为州、市中考成绩前三名(不含加分)。
今年,该校在招生计划中甚至已不再说明州市公费学位生究竟招多少,“只要是州市前三名都行,能招几个算几个”。
不过,这所省内牛校投放给州市的众多名额,经常被“浪费”掉。
这并非是学生不愿意报考,而是不少州市高中、郊县区高中为了“护苗”都使出了浑身解数。
记者了解到,为了留住优质生源,郊县区教育局以及当地高中想过不少办法,比如优秀新生奖励、承诺安排重点班等,如果有的尖子生想走,就安排班主任一再劝说直到妥协。
有的郊县区甚至还会抵制昆明主城区高中去县区招生宣传;有的州市甚至在初三时就将尖子生保送到当地的高中,还有的州市在初三时就给尖子生上高一课程,以防尖子生被“挖”走。
恶性循环普通高中“被越办越差”
中考高分学生向热点高中集中,导致一些普通学校的高考升学率不断降低,生源一年不如一年,以至于在家长看来是“越办越差”。
尽管最近几年许多学校的高考上线率(二专线)基本都是100%,但目前昆明高中之间已经不再满足这个低分线,现在比拼的基本都是本科上线率甚至一本上线率;尽管各郊县区每年都在艰难挽留,但还是有大批高分学生流向昆明主城区一些重点高中。
这已经导致一个恶性循环。
以富民县为例,今年全县489人参加高考(富民一中占444人),其中本科上线率为48.67%、一本上线率为4.91%,全县文科最高分574、理科最高分565。
尽管比上一年有所进步,但相比主城区许多重点高中,差距明显。
据了解,3年前,中考总分达600分以上的富民籍考生111人,最后仅有4人选择在富民一中就读,其余大多高分学生都流向了昆明主城区。
有县区教育局领导坦言,对于一个县来说,尤其是教育欠发达县,高中是基础教育的出口,如果高中生源不好,势必影响3年后的高考成绩,从而影响大家对学校的评价。
“升学率比不了许多名校,是因为好学生都流失了”。
招数盘点
第1招
各路宣传攻势猛
为招到优质生源,各高中的宣传攻势愈演愈烈。
大多数高中都把今年的高考成绩作为宣传重点,红色的高考喜报一直滚动在校园网首页。
还有不少高中开始在报纸、杂志、电视台等媒体投放宣传广告。
此外,大多高中还专门召开高中招生咨询会,盛邀广大考生和家长到校实地参观考察。
第2招
老师下县区游说
前天,昆明某重点中学一位中层领导,带着3位高中老师,先后前往宜良、寻甸等郊县区的部分初中进行宣传招生。
每到一个郊县区,他们就会举办招生宣传见面会,与相关初中的领导和毕业生面对面沟通,讲述该重点高中的优势和高考成绩,希望以此形式来招揽到郊县区优质生源。
值得一提的是,主城区不少高中派到郊县区招生宣传的老师,许多都是当地人。
第3招
母校盛情挽留
最近几年,一个现象在昆明越来越突出:
部分既有初中又有高中的完全中学,往往会在初中学生中考后,极力挽留高分学生继续留在本校就读。
为行之有效,一般会由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担此重任,对学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第4招
一系列奖励政策
今年,昆明许多高中都继续制定了奖励政策,尤其是对于踊跃报考的高分考生,优惠和诱惑甚多。
在填报志愿期间,一些高中为显示诚意还会跟一些高分学生签订协议,保证将其录取到实验班。
北大附中云南实验学校为鼓励优质生源报考,成绩优秀的自费生可享受公费生学费待遇。
其中,今年将继续面向全省招收高一全免费特优生,提供全额奖学金8万元,包括高中3年的学习、生活费用。
如果考上清华、北大,还有机会获得奖学金。
知名学者熊丙奇:
抢生源让学生处于应试教育竞争中
知名学者熊丙奇认为,破解高中抢生源乱象的关键,在于强调政府的中高考改革责任,推进以“考试招生分离,打破一考定终身”为基本精神的中高考改革,把招生自主权还给学校,把选择权赋予考生。
甲之熊掌,乙之砒霜。
对于生源所在地高中来说,生源跨区流动则意味着优质生源流失、高考升学率滑坡。
一些学校追求升学率的抢生源行为,显然与素质教育背道而驰。
其不但让学生处于严重的应试教育竞争中,也让教师不堪重负。
高中抢生源乱象为何屡禁不止?
原因很简单,按照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作为非义务教育的高中教育,是可以自主招生的。
因此,严格说来,由教育行政部门发文限定学校招生范围,并不能对高中抢生源起到实质性的规范作用。
对基础教育进行治理,义务教育的关键在于强调政府的投入责任和均衡责任,政府部门必须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推进所辖区域的义务教育均衡。
而高中教育的关键则在于强调政府的中高考改革责任,政府部门须按照教育规划纲要,推进以“考试招生分离,打破一考定终身”为基本精神的中高考改革。
在这一改革中,政府部门把招生自主权还给学校,把选择权赋予考生。
声音选择权应在学生手里
考生家长张先生认为,无论考生在哪里读初中和参加中考,主城区也好,郊县区也罢,只要分数达到录取线,都有公平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权利,不应该制造阻碍。
“比如我在县里面中考,成绩达到了昆一中录取线,我自愿报考昆一中,县里就不该阻拦我报考,毕竟平台不一样,3年后的出路可能也不一样。
”张先生说,既然政策规定昆明主城区重点高中可以面向郊县区招生,加上高中也属于非义务教育,只要成绩上线,选择就读哪所高中的权利应该在学生和家长手里,而不能用行政干预的手段来进行调节。
(刘超)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编制,报市教育局审核、平衡后下达。
招生中由于生源变化,学校确需调整招生计划,须报经市教育局批准。
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强招生考试管理,严格按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坚持做到公平公正。
(一)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按照《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基〔2013〕7号), 2013年继续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籍在昆学生都应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其中,昆明市户籍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非昆明市户籍的学生,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作为颁发义务教育阶段证书的依据,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也可按招生范围参加昆明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有昆明户籍的初中学生(往届生、转学生、在外地就读学生),其在外地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颁发义务教育阶段证书的依据。
若参加昆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在取得云南省统一抽考科目成绩的同时,还须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按规定纳入升学成绩统计。
同时,应取得考查科目、学科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等级。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升学成绩所涉及的科目和分值。
八年级:
地理、生物、信息技术3科,全省统一抽考生物。
九年级: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科,全省统一抽考英语、物理。
按照《昆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试行)》(昆教〔2012〕1号),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通过不同的比例折算后,记录每一位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
(1)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100%计入升学成绩;
(2)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各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80%计入升学成绩;
(3)信息技术学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50%计入升学成绩;体育学科按考试原始分值的50%计入升学成绩;
(4)升学成绩总分为880分。
2.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管理。
(1)试卷命制和阅卷。
除省教育厅统一抽考科目外,其余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试卷命制。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试卷实行全市统一计算机网络阅卷。
(2)考务组织管理。
全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昆明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各县(市)区设立考区,组织实施考务管理工作。
开发(度假)园区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仍划归原行政县区考区组织管理,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内由玉溪市划入的阳宗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宜良考区代行管理。
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组织学生在本校或本乡镇参加考试,严格执行异校交叉监考的规定,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个别考生由各县(市)区招办分别统一安排考生组织考试。
已参加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生不得重复报考。
(3)考试时间。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
6月28、29、30日组织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和初二年级生物、地理学科考试;7月1、2日组织初二年级信息技术考试考试。
(4)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时间。
初三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考生于7月1日至7月9日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表交招生部门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报考志愿。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依据升学成绩,参照考查科目和学科能力测试结果,实行多元化择优录取。
学校考查科目和学科能力测试结果的等级均达到C级(含C级)以上的学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1.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招收定向择优生的招生办法。
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划出公费生招生人数30%的指标定向下达到具体的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推荐报考,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依据录取条件和升学成绩择优录取。
郊县(市)区要结合各地实际,参照主城区做法制定辖区内一级高(完)中招收定向择优生的招生录取政策,招收定向择优生占公费生招生人数的比例不少于30%。
普通高中体育传统特色项目(网点)学校,继续面向全市定向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实施办法另文公布。
2.2013年起,呈贡新区纳入主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录取,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和呈贡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五区内普通高中学校。
主城区部分普高学校和普高特色班面向郊县(市)区招生。
昆明女子中学继续招收女子春蕾班。
郊县(市)区普高学校招生由各县(市)区招办自行组织录取工作。
开发(度假)园区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按考区内考生录取范围填报志愿招生。
阳宗镇考生按主城区考生录取范围填报志愿招生。
3.一级高(完)中学校的招生,继续实行“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参考志愿”投档录取。
录取时按照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的顺序投档。
高中学校录取时若有未完成的定向生招生指标配额,纳入统招生录取,依据调剂指标和参考志愿择优录取,参考志愿录取分数不得低于统招择优生志愿录取分数线。
4.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人数控制在教育部等七部委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执行。
在完成公费生录取后,按一级高(完)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择校生。
(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1.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云教〔2013〕3号)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分春、秋两季。
春季招生对象为往届初中毕业、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及同等学历的适龄青年,录取方式采用学校自主面试注册入学,统一到各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秋季招生实行两种录取方式,一是考试入学:
初中毕业生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并填报志愿,由省、市两级招生部门和考生报考学校按有关规定录取;二是注册入学:
社会人员凭初中毕业证书向当地招生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统一进入全市学生信息录入系统。
凭高中毕业证入学的学生,录取学校直接从“非报名考生管理”进入系统录取注册。
2.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中职招生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可行的措施和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努力扩大招生办学规模。
并结合“两后双百”工程的实施,创新招生方式,要积极协调乡(镇)政府和初级中学,细化和分解招生任务,形成乡级政府、职业中学、乡(镇)初级中学共同负责的职业学校招生新格局,确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明确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对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果和相关政策,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以及实施云南开放大学“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行广泛的宣传,让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都能了解相关政策。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招生政策和办法,保证招生宣传信息可靠,严禁虚假宣传,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严禁有偿招生。
4.凡报考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学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办法另行通知),并取得专业考试的成绩,只有参加了专业考试的考生才能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一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专业考试成绩没有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体育类专业。
未经批准的专业或已调整停止招生的专业不得招生。
医学类和师范类专业按照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的相关程序报批,批准后方可招生。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学校暂停招生。
(四)积极支持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民办学校扩大招生规模,民办学校可参加统一组织的录取,也可以自主招生,对招生办学达到一定规模的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文件给予奖励。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全市普高招生的最低控制线。
民办普通高中经市招办审批招收的公费学位普高生,由市教育局按招生实际报到人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核拨补助经费。
(五)认真落实照顾加分政策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办要切实加强规范照顾加分工作的管理,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按程序审核办理,公开公示,取信于民,维护招生工作和学校的良好形象。
相关照顾加分项目和标准另文通知。
(六)切实解决随迁子女高中升学问题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2年秋季学期入学的七年级新生起,在昆明市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且取得昆明市(七、八、九年级)学籍的随迁子女,可有条件地参加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具体实施方案另文发布。
四、加强组织领导,净化工作环境
(一)高度重视,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招生考试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和各学校校长是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市教育局要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主城区高(完)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签订招生考试工作管理责任书,进行考评并层层明确责任。
(二)规范管理,确保招生考试安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保密、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制定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岗位职责,健全各个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保密、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落实各个工作环节,确保试卷保密和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要切实加强对参与招生考试人员的考务培训和考纪教育,严明考试纪律,强化考风管理。
要切实做好招生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在考试期间,各考区、考点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招生考试的平稳有序进行。
(三)优化服务,推进“阳光招生”工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工作流程。
要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招生考试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尽力解决群众的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四)严肃政策,规范收费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政府关于中小学收费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擅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
要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收费行为,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实行“三限制”(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学校不得超规定标准收费,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和赞助费或建校费等。
教育收费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五)强化监督,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依法招生考试和勤政廉政的观念,自觉遵守中央、省和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招生考试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对不服从统一安排,扰乱招生考试秩序,影响工作大局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事件,必须一查到底,并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惩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昆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教基〔2009〕34号)要求以及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创新教育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积极推进以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为主要内容的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促进作用和导向功能,树立正确的育人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我市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建立并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全面衡量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是否达到毕业要求的水平考试,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引导义务教育学校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是评价学校办学质量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云南省教育厅制定统一的考试标准、统一考试科目和统一考试时间,从2009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初中学籍在昆学生都应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其中,昆明市户籍的学生,考试科目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非昆明市户籍的学生,考试科目成绩只作为颁发义务教育阶段证书的依据,不参加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录取。
(一)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形式分为考试、考查和学科能力测试三种。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
其中,艺术(或音乐、美术)为学校考试科目,其它均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以下简称考试科目)。
考查科目为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及技术教育)、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学科能力测试为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试,由昆明市教科院负责组织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试的命题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二)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在学科教学结束时进行。
八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
生物、地理、信息技术。
九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
以上考试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方式,各科卷面原始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信息技术实行网上考试方式;体育实行必考、抽考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现场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时间长度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执行。
考查科目与学科能力测试在课程结束时进行。
(三)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运用。
1.毕业成绩实行等级认定。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试)、思想品德、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历史、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各科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分为A、B、C、D四个等级进行认定。
A:
优秀(≥90分);B:
良好(≥70分且<90分);C:
及格(≥60分且<70分);D:
不及格(<60分);P:
补考合格。
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考查主要根据学生参加的学时、学习的情感态度、学习质量进行评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认定。
学生参加统一考试不及格的科目,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只记P(补考合格)、D(不及格),补考成绩可以作为颁发义务教育证书的依据,但不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成绩。
有昆明户籍但在外地就读的初中学生和初中阶段落户昆明并转入昆明就读的学生,其在外地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颁发义务教育阶段证书的依据。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升学成绩所涉及的科目和分值。
按照《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要求,从2012年起取消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简称中考),建立并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根据初中学生升入高中阶段学科知识发展的需求,为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基础学业发展水平的全面性和学科知识结构的均衡性,切实减轻初中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依据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通过不同的比例折算后,记录每一位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
1.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100%计入升学成绩;
2.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各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80%计入升学成绩;
3.信息技术学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50%计入升学成绩;体育学科按考试成绩的50%计入升学成绩;
4.升学成绩总分为880分。
(四)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管理。
1.试卷命制和阅卷。
除省教育厅统一抽考科目外,其余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试卷命制和计算机网络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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