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山地畜牧业科技创新基地还建工程设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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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山地畜牧业科技创新基地还建工程设计项目
重庆市山地畜牧业科技创新基地还建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XKY-2017-09-04
工程名称:
重庆市山地畜牧业科技创新基地
还建工程设计项目
建设单位:
重庆市畜牧科学院
二○一八年九月
第三章合同格式21-27
第一章投标须知
1、前附表
栏
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招标项目名称
重庆市山地畜牧业科技创新基地还建工程设计项目
2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荣昌区。
3
3.1
建设规模
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各单体房屋、道路、给排水、电气等)、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
4
4.1
招标方式
竞争性比选招标
5
5.1
招标场所
重庆市畜牧科学院会议室
6
6.1
招标范围
重庆市山地畜牧业科技创新基地还建工程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
7
7.1
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
30日历天
现场施工配合服务期:
从中标人提交的施工图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8
8.1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9
9.1
合格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10.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1.1
投标有效期
1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12.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开标时现金提交招标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按照中标金额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其余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若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拒签设计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由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作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13
13.1
答疑会时间地点
根据具体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召开,若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14
14.1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5
15.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函:
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资格审查:
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16
16.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2018年9月20日17时00分前到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后勤保障处
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后勤保障处。
截标时间:
2018年9月21日上午11时00分。
17
17.1
开标
报名截止前至少有3名投标候选人,否则另行发布公告。
开标时间:
2018年9月21日上午11时00分
开标地点:
重庆市畜牧科学院会议室。
18
18.1
评标方法及标准
见附件一《招标评分细则》
19
19.1
中标原则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对所有实质响应的投标文件按本次评标的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向低排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名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20
20.1
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保证金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无息退还,最迟不超过2个月。
21
21.1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价的60%,提交施工图设计支付中标价的35%。
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中标价的5%,最迟不得超过12月。
22
22.1
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为:
230000.00元
2、总则
1项目综合说明
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5栏。
1.2招标范围及工期见前附表第6、7栏,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全部投资来源见前附表第8栏。
本项目款项支付,除按本项目合同约定外,还应符合荣昌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规定。
3招标人
3.1招标人是指获得资金/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本招标人特指“重庆市畜牧科学院”,简称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地址:
荣昌区昌州街道昌龙大道51#
招标人联系人:
易先生
招标人电话:
(023)46790165
4合格投标人
4.1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4.1.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栏。
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招标的方式,依据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以保证所有的投标人均能满足招标文件第4.1款的要求。
4.3所有的投标人不得以其他组织名义、其分支机构、内部机构参加本次投标,中标后不得以其他组织名义、其分支机构、内部机构签署二次装修设计合同。
5合格的投标
5.1本招标项目为重庆市山地畜牧业科技创新基地还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
中标人承担重庆市山地畜牧业科技创新基地还建工程设计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配合服务等。
5.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设计方案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的起诉。
6现场踏勘
6.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6.2建议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的基础资料和签署本项目装修设计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6.3考察现场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4招标人准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为了考察现场而进入现场和有关场地。
但投标人及其代表应对由于现场考察而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的损失或损坏,以及任何其它的损失、损坏费用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7招标时间及地点
7.1见前附表第16、17栏。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改变招标时间及地点安排。
8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用于招标目的而发出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9条、第10条和第11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的补充通知书及在必要的情况下发出的补充通知,所有招标文件均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须知
2、基础资料
3、投标文件格式
4、设计合同格式
5、招标评标细则
6、补充文件(如果有)
9.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开标前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并送至招标人。
10.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以在网上或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后必须尽快签字盖章回传。
10.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1.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_当_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1.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
4、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2.1招标人及投标人之间的来往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产品说明书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配有恰当的中文翻译,投标人应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投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为准。
12.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资格审查两部分组成。
13.2投标函部分
(1)投标函
13.3资格审查部分为明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4)资质证书(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投标承诺书
(7)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投标函必须按招标文件所附投标函格式编制(参见第三章)。
14.2资格审查(明标部分)必须按招标文件所附资格审查格式编制(参见第三章)。
15投标报价
16本项目的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30000.00元。
17本项目设计费
17.1本项目设计费应是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服务的全部费用。
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8.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的10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
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9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人须按照前附表第12栏所述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供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0分钟内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
保证金以现金方式交付至招标人处。
18.4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按照中标金额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当场退还。
2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0.1投标人应递交包括投标函、资格审查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0.2投标函和资格审查封面均需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1.1投标涵、资格审查必须分开包装,包装封面要注明“投标函”、“资格审查”字样,并且正副本均在标书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1.2投标涵、资格审查包装袋的袋面需写上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密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21.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包装、密封及标记,招标人将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2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22.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6、17栏所述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2.2招标人有权按第11条的规定发出修改文件,延长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此时,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但这种修改与撤回要求,须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送达招标人。
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投标文件递交的规定备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另还应在包装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迟交的投标文件
24.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拒收任何投标文件。
6、开标与评标
25开标
25.1招标人应于前附表第17栏规定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
25.2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撤回通知书(如有)以及要求的投标担保的提供和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均将在开标时宣布。
26评标委员会
26.1本次招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
26.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7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7.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7.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注册公章、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名)的;
27.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
27.1.3逾期递交投标文件。
27.1.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7.1.5出现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定义为无效投标的情况。
28过程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方案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9评标原则和中标原则
29.1评标基本原则:
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各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9.2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评分法。
详见附件一《招标评分细则》
29.3具体评标方法是:
进行价格的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打分,得出各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得分高低排出名次。
详见附件三《招标评标细则》
29.4中标原则见前附表第19栏。
7、授予合同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本项目的设计合同将授予依法确定的中标人,开标现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缴纳10%履约保证金后5天内签订设计合同。
31中标通知书
31.1本次招标由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意见,并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当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1.3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如中标人5日内不签定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2合同的签署
32.1不论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的要求,一旦被确定中标,则招标人均可认为该投标人已完全了解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的要求,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也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的要求。
32.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2.4中标人在合同中应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收款银行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名称必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
银行帐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
33履约担保
33.1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栏规定的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3.2中标人的履约担保以保证金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7日内,一次性退回中标人,不计利息,最迟不得超过2个月。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涵部分
(1)投标函
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
重庆市畜牧科学院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重庆市山地畜牧业科技创新基地还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者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资格审查。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我方决定参加投标。
(2)我方承诺:
工程设计费以合同价款元一次性包干。
(3)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1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4)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5)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7)我方如果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任务。
(8)我方承诺按业主对中标方案的修改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完善。
(9)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
电话:
传真:
.
代表姓名:
.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二、资格审查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目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4)资质证书(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投标承诺书
(7)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投标人法人公章)
日期: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名)性别:
年龄:
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月日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法人代表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营业执照号码
发证单位
开户行名称
帐户名称
帐号
设计资质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下属单位、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框图
投标人(法人公章)
投标承诺书(格式)
工程名称:
重庆市山地畜牧业科技创新基地还建工程设计项目
我单位已详细阅读上述工程之招标文件,现自愿就参加上述项目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
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服从招标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
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及内容,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对招标文件条款及内容提出异议。
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保证无论中标与否,均不向招标人查询追问原因。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商签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
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7.保证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完装修设计合同范围之内的全部内容,履行相关责任。
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8.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
9.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10.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装修设计合同约定原则处理设计,不会发生签署装修设计合同之后恶意提高费用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第三章设计合同格式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重庆市山地畜牧业科技创新基地还建工程
工程地点:
重庆市南川区
合同编号:
发包人:
重庆市畜牧科学院
设计人:
签订日期:
2018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重庆市畜牧科学院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重庆市山地畜牧业科技创新基地还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各单体房屋、道路、给排水、电气等)、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备注
1
业主下达的设计任务书
1
由甲方确定
2
方案设计图(电子版)
1
由甲方确定
3
初步设计图(电子版)
1
由甲方确定
4
地质勘查报告(详勘)
1
由甲方确定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备注
1
项目施工图设计
6
30天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为包干价(¥元)人民币。
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费的60%,即(¥元),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七日内支付设计费的35%,即(¥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剩余5%的设计费用,即(¥元),但最多不超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
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
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
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者,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
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
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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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 山地 畜牧业 科技 创新 基地 工程设计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