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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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
体系文件
TXWJ/03-02-2010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试行)
制定:
杨英朝、杨伟雄
审定:
赵东军
批准:
任银光
发布日期2010-12-15实施日期2011-1-1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管理,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酒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管辖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
3术语及定义
3.1项目管理单位:
指酒钢公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民建和年修等工程项目的临时性项目管理机构。
3.2施工单位:
指承担相关工程项目施工的总承包或施工承包单位。
3.3基本危险源辨识:
也称为静态危险源辨识。
是指在项目建设开工前,针对建设
现场环境条件、设备设施、能源介质、动力管网、道路交通、危化品等方面因素对建设系统存在的危险源类别、出现条件、事故后果等进行概略地分析。
主要依据是工艺作业活动或工作系统过去发生过的事故情况以及系统分析及研究的结果。
3.4施工危险源辨识:
也称为动态危险源辨识。
是指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针对作业活动必须的防护用品、使用的工器具、全员作业行为、接触或使用的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相关方(人员)、作业环境、材料性质、施工工艺特点、施工经验、组织管理措施等方面因素对建设系统存在的危险源类别、出现条件、事故后果等可能引发事故潜在问题的详细分析。
4职责与分工
4.1依据部门管理职责,安全办公室参与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与完善;负责审核、办理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条件的备案;负责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门、项目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组织机构的建立与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情况;负责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
4.2依据酒机编[2010]207号文件,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组织建立、完善建筑施工管理方面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负责监督评价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负责项目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情况的监督;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考核、评价的落实。
4.3项目管理单位
4.3.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在项目实施前,明确界定项目的范围,提出项目范围说明文件,作为进行项目设计的依据。
4.3.2负责组织建立、完善和落实所管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3.3负责明确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基本危险源(点)辨识工作(现场环境、设备设施、能源介质、动力管网、道路交通、危化品)。
4.3.4负责对监理单位进行基本危险源点辨识的交底。
4.3.5负责分管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4.3.6负责建设项目场地规划及动力能源接引点的确认,为项目的顺利开工做好前期保障。
4.3.7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4.3.8负责定期召开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安全管理问题。
4.3.9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与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生产移交等事宜,及时解决监理、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
定期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评价。
项目管理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4监理单位
4.4.1负责建立和完善具体的项目监理管理制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
4.4.2全面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4.4.4负责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基本危险源(点)辨识工作(现场环境、设备设施、能源介质、动力管网、道路交通、危化品)的交底。
4.4.5负责对施工单位提报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危险源(点)辨识的审核、补充、汇总,监督落实施工单位的全员安全交底。
4.4.6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对国家强制性建设标准和酒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与监督完善。
4.4.7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综合检查和阶段性安全评价,有权要求存在隐患的施工单位实施整改或下达暂时停工令。
4.4.8负责对施工单位之间安全协议的审核;积极参与项目管理单位组织的其他安全生产活动。
4.4.9负责向工程建设管理部提报对项目管理单位月考核的建议和对施工单位的月考核结果。
按照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评价。
4.5施工单位
4.5.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4.5.2负责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并建立健全及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5.3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4.5.4负责编制与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具体工作,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审查。
4.5.5负责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规范和卫生要求的作业环境、安全设施以及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4.5.6负责本单位员工施工资质保证,并为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承担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交底工作。
4.5.7负责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条件备案资料的准备。
4.5.8负责组织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并积极参与项目管理单位组织的其他安全生产活动。
4.5.9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危险源辨识的不断更新、补充、完善,并组织学习。
项目开工前,负责编制完整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方案和安措费使用预算。
负责落实安全专项措施费的专款专用。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5.2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酒钢集团公司其它相关安全制度。
5.3项目建设策划及设计阶段的安全管理
5.3.1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工程建设策划书》内容和要求,成立项目安委会,安委会成员由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单位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构成,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项目开工前七日内必须召开第一次安委会会议,以后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
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集团公司最新工作精神。
2)讨论、决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3)分析研究建设项目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新情况,并作出决策。
4)定期对监理单位作出安全管理评价。
1)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
2)项目管理单位(指挥部)安全管理机构及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到人)
3)事故应急预案
4)安全管理重点控制目标
(1)基本危险源辨识
(2)项目建设的安全要点
5.3.2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审查时,工程建设管理部、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对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涉及的重大施工安全措施问题,要督促设计单位统筹考虑、优化设计,
对施工组织难度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高的项目要落实安全施工专项投资。
5.3.3项目管理单位对监理单位招标之前,要从业绩、能力、人员配置、机构设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进行审查。
5.3.4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专业和人员数量及时配置到位,并建立本工程的监理安全管理机构,确定专职安全监理人员。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制度,制订检查计划,编制相应的检查表,对施工单位安全检查结果编制检查报告。
1)施工阶段安全管理要点
2)关键(重点)工序(设备安装)施工要点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理安全管理目标。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
5.4项目建设实施及控制阶段的安全管理
5.4.1每月24日前由总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参加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1)检查分析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2)针对安全生产及其管理存在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及其管理的改进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等。
3)坚持分析和研究文明施工的现状,提出下一阶段文明施工的改进措施。
4)通过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经验,讲评、批评违规施工作业和放松安全管理的存在问题,落实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
5)贯彻、落实安委会会议精神及决议。
6)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可控、基本可控、不可控的评价。
并按照受控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5.4.2施工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
1)基本危险源(点)辨识工作。
2)国家及酒钢(集团)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1)基本危险源(点)辨识工作
2)国家及酒钢(集团)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详见支持文件9.1、9.2)
3)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要点及施工方案
1)基本危险源(点)辨识工作;
2)国家及酒钢(集团)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详见支持文件9.1、9.2)
3)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要点及施工方案。
4)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5.4.3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施工危险源辨识,须每周提报监理单位审核、完善、更新,并由监理单位汇总、下发;施工单位进行全员危险源辨识的交底和学习,并做好记录。
5.4.4监理单位在收到项目管理单位安全告知二日内,必须完成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告知交底;施工单位必须在二日内完成施工班组长的安全告知交底;施工人员的安全交底必须在当日的班前会议上完成,并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
5.4.5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人人受教育、人人有合同、人人有保险。
5.4.6施工单位必须成立标准化工地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标准化工地建设日常管理和检查、考评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层层管理、层层落实。
1)各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按每二百人配备一名,分包外协单位按每一百人(含不足一百人的)配备一名。
各总包单位还应派驻管理人员(或安全员)到各个分包外协单位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2)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1000万元),至少配1个专职;
3)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1000万元〜1亿元),至少配2个专职;
4)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3亿元),至少配3个专职。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和特点,工程施工部署的总体指导思想和编制依据。
2)工程建安量和主要实物量。
3)施工组织形式,任务分工,劳动力平衡。
4)工程施工总体网络进度计划。
5)主要施工工艺、施工方法,采取的主要施工程序和措施,采用的主要施工技术标准。
6)施工机械、特殊工器具的需要量及准备;物资、材料的需用量及供应。
7)无负荷联动试车前,试车阶段的能源介质需求。
8)在线技改项目对施工现场、现场设备、生产配合、能源介质接口、控制系统接口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尤其是保证正常生产的措施。
9)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用水、电、道路,场地排水和场地规划,临时设施规划。
10)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消防保卫措施,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度汛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地下管线和地上设施的保护措施等。
11)现场环境因素识别及控制措施和记录表。
12)危险源辨识及分析,应急救援预案。
13)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降低成本的措施。
14)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主要施工方案的目录清单及提交日期。
15)涉及到施工措施的方案必须附有措施费用预算。
16)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有关单位协调的问题。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
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监理以及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讨论评审,评审结果由业主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备案。
5.4.7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要对各相关施工单位的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5.4.8各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对各类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断完善各类安全管理人员评价考核制度,建立管理违章的责任追究处理制度。
“安全教育记录卡”(含入场三级教育情况),并由考核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本人签名,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准进场。
施工单位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组周安全例会,全员参加,做好记录。
内容主要是周(月)施工重点的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危险源(点)的辨识。
确保对施工人员每周不少于2学时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技能、危险源辨识的培训。
施工单位作业前开好“班前会”,认真做好“班前会”记录,对当天作业的危险源预知即相应的安全措施记录完整,并由与会的作业者亲自签名,严禁弄虚作假。
总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还应实时检查确认。
5.4.9工程项目办理开工前,施工单位须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交下列备案资料,由项
目管理单位协同施工单位到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安全条件备案手续。
备案表一式四份,施工、监理、建设、备案单位各存一份。
下列资料
(1)-(12)按顺序装订成1册,(13)、(14)各装订成1册,报安全监督部门。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各种介质管道严格按告知内容采取保护措施,若发生损坏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汇报,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施工单位同时接受酒钢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的考核。
(指挥部)对上述内容逐一进行检查确认,检查要形成书面记录,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在记录上签字。
同时,要在监理月报中反映当月的安全生产形势、安全检查内容。
5.5现场检查及隐患整改
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潜在职业危害以及工人的不安全操作行为,要根据检查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采取整改措施;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凡是能立即改正的,应及时指出,令其改正;凡是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通知相关单位在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并提交整改反馈单;
5.5.2检查制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分析及危险源辨识,每周依据检查结果出具安全周报,并在周例会通报。
总监和安全监理对施工单位的制度执行、教育培训、会议记录、告知交底、施工现场进行综合检查,并做好查验记录。
《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将检查结果纳入月评价。
5.5.3检查内容
制度建立、体系运行、施工现场、各类记录进行检查;对国家及酒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执行进行检查。
度,制订检查计划,编制相应的检查表,对施工单位安全检查结果编制检查报告。
监理单位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或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项目管理单位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制订自查计划,按照自查表及自查计划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或者专项自查。
5.5.4隐患整改制度
单。
5.6项目交工验收试生产阶段安全管理
5.6.1建设项目在试生产前,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检查核实项目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整改完成后申请验收。
5.6.2安全办、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在项目交工验收、生产移交阶段,组织集团各专业部门排查安全隐患,并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应先整改后验收。
5.6.3单体式车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单体试车安全措施及方案,并报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接收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5.6.4空负荷联动试车前,项目管理单位必须编制空负荷联动试车安全措施及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上报生产管理部门批准。
5.6.5项目管理单位在生产设备调试、试生产阶段,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对其运行效果作出评价。
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制订、完善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7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
5.7.1事故应急处理机构的组成总监、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组成的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其主要构成人员情况附后。
5.7.2事故应急处理机构职责现场区域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通知后,应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具体配合参建单位实施应急处理计划,其职责如下:
5.7.3救援准备
5.7.4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事故发生后,现场目击、知情者或当事者在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领导,有关负责人接报后准确判断该事故的严重程度,若达到该《预案》规定,立即报告本单位指挥部。
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经过、伤亡人员情况、数量、经济损失程度、事故范围、事故现场周围情况等等。
1)事故发生后,事发现场人员应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分工合作积极抢险。
发现
人员伤亡立即拨打救援电话(酒钢急救中心:
6711120;酒钢气体防护中心:
6714545;
酒钢消防大队:
6711119;酒钢治安报警:
67135546711110)。
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
抢救国家、企业财产、设施必须移动事故现场时,应录相或拍照,绘制事故现场简图,尽自己最大努力争取时间抢险救援,接应、配合指挥部派出的救援队伍。
2)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指挥长(副指挥长)对事故作出准确分析、判断后,立即召集指挥部各成员,对救援计划作出全面安排、分工布署,各专业组根据《预案》中的各自职责,各施其职。
3)根据不同的事故,相应专业组派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用对应的技术措施努力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施工现场日常就应绘制明显的交通线路示意图,在厂区道路上立交通指示标志牌;标识人员疏散安全出口;划分出安全区、危险区界限等明显标志。
各合同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并结合施工特点,对危险源、点做出标识和评估,按其危害特性,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应的、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地震、坏天气、军事行动、不可抗力等预案)。
在确认现场事故处理结束,事故已全部得到控制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现场证据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调查取证。
根据取证结果,结合各专业组成员对事故所做分析,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性质和责任作出认定,并提出防范措施,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5.8安全事故上报及处理
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如实地向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由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上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5.8.2处理流程
“四不放过”的原则。
责任单位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事故分析报告,上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5.8.3当遇到可能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或发生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监理单位应签发《停工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组织抢险,同时向集团公司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
6建设工地标准化要求
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根据作业现场布局,统筹安排制定平面布置图,对施工设备、物料按照要求集中堆放,并悬挂明显的标志、标识。
6.1项目管理单位要对作业现场统筹布局,制定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
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6.2项目管理单位在施工工地显着位置设置安全宣传栏和违章曝光栏,并做到及时更新。
6.3各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作业人员统一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统一着装。
6.4项目管理单位必须在工地附近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做到停放整齐、有序。
6.5各施工单位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生活车辆、送货车辆、送货人员进行管理,未经教育或未穿戴防护用品不得进入工地,并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6.6施工现场不得设置住人的大临设施、不准在现场生火、做饭。
施工区域内临时照明要充足,照明尽量做到永临结合。
6.7高温季节,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各休息点配备医药箱,放置足够的防暑降温药品。
6.8非施工作业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
禁止穿短裤、裙装、拖鞋、凉鞋进入施工现场。
6.9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施工场地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逗留。
6.10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明显标志进出施工现场,标志应包含以下内容:
单位名称、姓名、工种、编号。
6.11施工单位在施工责任区域的显着位置悬挂“建设现场区域安全负责制责任牌”按规定内容填写责任人和其联系方式。
在施工现场悬挂必需的安全警示、标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氛围。
6.12项目管理单位应对建设场地进行界限划分,施工单位依据划分界限按区域设置标志。
施工机械设备定点停放、材料工具摆放有序,工完场清,机容机貌整洁,消防器材齐备、通道畅通。
6.13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合理,物资标示清楚,排放有序并符合安全防火要求。
6.14施工现场(含临建)要求场地平整,施工道路畅通,交通安全标志和危险处所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6.15施工所需的介质管道、电源、电缆、光缆等临时设施要统一规划,系统布置。
施工用电用水及管道无乱引乱接现象,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善,各类标识明显,地埋的设施在地上有标识。
6.16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限速15公里/小时,并按照现场指示标志行驶,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指挥,严禁进入禁行区域,严禁在禁停区域停放车辆。
施工现场禁止非机
动车乱停放,应在项目部指定的区域集中停放
6.17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吸烟、饮水点,严禁流动吸烟。
6.18施工区域内所有坑、沟、基槽、基坑、孔洞等周围应设置标准化围栏。
夜间必须要有警示灯。
6.19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柜、氧气管道、乙炔管道、电焊电缆线等布置整齐、美观,接头、线头、接口等不得裸露,并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焊接场地无焊条和焊条头。
6.20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熟悉机械的性能和工作条件。
6.21施工现场不得有土方积压,土方工程在施工前应有切实可行的存放和弃土方案,不得随意堆放。
6.22施工用各类脚手架、吊篮、通道、爬梯、护栏、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可靠,安全标志醒目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6.23用于工程收尾或消缺的脚手架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
6.24高层建筑施工中应设有专用垃圾通道,禁止向下抛掷垃圾和废料。
6.25各施工单位必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施工现场的目标管理,并明确一名领导为现场防火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同时落实专人监督检查现场防火安全。
6.26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应高度重视防火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执行用工单位有关制度及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之前各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对进场人员进行防火、防爆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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