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系统单位版操作步骤及业务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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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系统单位版操作步骤及业务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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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系统单位版操作步骤及业务问答
G系统单位版操作步骤及业务解答
操作步骤:
一、汇缴业务
第一类:
汇缴当月无人员变化
第一步:
点击【缴存业务】【汇缴核定】【核定】,进入汇缴核定界面
第二步:
点击“到”字后面的输入框内的日期框选择汇缴的月份,点击任意一天
第三步:
点击【保存】,屏幕清单中显示单位汇缴的信息:
人数、金额,核对信息
第四步:
点击【提交】,屏幕显示提示信息,核对信息无误点击【确定】
第五步:
点击屏幕上方【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办理状态选择:
核定
第六步:
点击【查询】,屏幕清单中显示单位汇缴信息
第七步:
点击【打印汇缴书】,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完成系统操作,经办人员可持进账单、支票、打印凭证前往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后续业务
第二类:
汇缴当月有人员变化(包括新增、封存、启封)
第一步:
新增人员
点击【个人开户】,操作参照操作手册中《个人开户》业务
第二步:
减少人员
点击【缴存业务】【封存启封】【封存启封】,选择变更类型进行相应操作,操作参照操作手册中《封存启封》业务
完成所有人员变更操作进入第三步
第三步:
以下操作同“第一类”第一步至第七步的步骤
第八步:
点击【打印变更清册】,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完成系统操作,经办人员可持进账单、支票、打印凭证前往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后续业务
二、补缴业务
第一类:
补缴信息全部录入完毕后直接提交
第一步:
点击【缴存业务】【补缴核定】【补缴核定】进入补缴核定界面
第二步:
点击【生成新的批次号】,系统显示批次号码
第三步:
输入【个人账号【,系统反显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选择补缴原因、输入【补缴月份】,日期处可手工录入也可点选日期框进行选择、输入【补缴金额】
第四步:
点击【保存】,屏幕清单中显示个人补缴信息,核对信息
第五步:
点击【提交】,屏幕显示提示信息,核对信息无误点击【确定】
第六步:
点击屏幕上方【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办理状态选择:
核定
第七步:
点击【查询】,屏幕清单中显示单位补缴汇总信息,若需查询明细点击【浏览】即可展现补缴明细信息
第八步:
点击【打印补缴书】,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第九步:
点击【打印补缴清册】,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完成系统操作,经办人员可持进账单、支票、打印凭证前往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后续业务
第二类:
批量导入
第一步:
点击【缴存业务】【补缴核定】【补缴核定】进入补缴核定界面
第二步:
点击【生成新的批次号】,系统显示批次号码
第三步:
点击【批量导入】,系统显示需选择上传的文件,选择后点击【打开】,屏幕清单中显示批量导入的个人补缴信息
第四步:
点击【提交】,屏幕显示提示信息,核对信息无误点击【确定】
第五步:
点击屏幕上方【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办理状态选择:
核定
第六步:
点击【查询】,屏幕清单中显示单位补缴汇总信息,若需查询明细点击【浏览】即可展现补缴明细信息
第七步:
点击【打印补缴书】,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第八步:
点击【打印补缴清册】,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完成系统操作,经办人员可持进账单、支票、打印凭证前往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后续业务
三、提取业务:
个人账户已存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材料
第一类:
单笔录入
第一步:
点击【提取业务】【部分提取录入】或【销户提取录入】
第二步:
输入个人账号,系统自动反显个人信息
第三步:
输入本次提取额(销户提取不需输入)
第四步:
点击【保存】,屏幕清单中显示个人提取信息,核对信息
第五步:
点击【提交】,屏幕显示提交信息
第六步:
点击屏幕上方【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办理状态选择:
已受理
第七步:
点击【查询】,屏幕清单中显示个人账户提取信息
第八步:
点击【打印申请书】,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完成系统操作,经办人员可持个人相关提取材料及打印凭证前往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后续业务
第二类:
批量导入(适用部分提取、销户提取)
第一步:
点击【提取业务】【部分提取录入】或【销户提取录入】
第二步:
点击【批量导入】,系统显示需选择上传的文件,选择后点击【打开】,屏幕清单中显示批量导入的个人提取信息
第三步:
点击清单中【序号】前的方框,进行勾选,若存在多页信息请逐页进行勾选,完成全部的勾选
第四步:
点击【提交】,屏幕显示提交信息
第五步:
点击屏幕上方【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办理状态选择:
已受理
第六步:
点击【查询】,屏幕清单中显示个人账户提取信息
第七步:
点击【打印申请书】,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第八步:
点击【打印清册】,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完成系统操作,经办人员可持个人相关提取材料及打印凭证前往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后续业务
四、内部转移
第一类:
单笔录入
第一步:
点击【转移业务】【内部转移】【内部转移录入】
第二步:
输入【转入单位账号】,系统反显转入单位名称
第三步:
输入【个人账号】,系统反显个人账户信息
第四步:
选择转移原因,系统默认为工作调动
第五步:
点击【保存】,屏幕清单中显示个人转移信息,核对信息
第六步:
点击【提交】,屏幕显示操作提示信息,点击【确定】系统提示:
提交成功
第七步:
点击屏幕上方【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办理状态选择:
已受理
第八步:
点击【查询】,屏幕清单中显示单位转移信息
第九步:
点击【打印申请书】,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书》
完成系统操作,经办人员可持个人相关转移材料及打印凭证前往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后续业务
第二类:
批量导入
第一步:
点击点击【转移业务】【内部转移】【内部转移录入】
第二步:
输入【转入单位账号】,系统反显转入单位名称
第三步:
点击【批量导入】,系统显示需选择上传的文件,选择后点击【打开】,屏幕清单中显示批量导入的个人转移信息
第四步:
点击清单中【序号】前的方框,进行勾选,若存在多页信息请逐页进行勾选,完成全部的勾选
第五步:
点击【提交】,屏幕显示操作提示信息,点击【是】系统提示:
提交成功
第六步:
点击屏幕上方【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办理状态选择:
已受理
第七步:
点击【查询】,屏幕清单中显示单位转移信息
第八步:
点击【打印申请书】,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书》
第九步:
点击【打印清册】,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转出清册》
完成系统操作,经办人员可持个人相关转移材料及打印凭证前往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后续业务
五、外部转出
第一类:
单笔录入
第一步:
点击【转移业务】【外部转出】【外部转出受理录入】
第二步:
输入“交易信息”中的项目
第三步:
输入“明细信息”中的“个人账号”、“转移原因”、“转入个人账号”
第四步:
点击【保存】,屏幕清单中显示个人转移信息,核对信息
第五步:
点击【提交】,屏幕显示操作提示信息,点击【确定】系统提示:
提交成功
第六步:
点击屏幕上方【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办理状态选择:
已受理
第七步:
点击【查询】,屏幕清单中显示单位转移信息
第八步:
点击【打印申请书】,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书》
完成系统操作,经办人员可持个人相关转移材料及打印凭证前往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后续业务
第二类:
批量导入
第一步:
点击点击【转移业务】【外部转出】【外部转出受理录入】
第二步:
输入“交易信息”中的项目
第三步:
点击【批量导入】,系统显示需选择上传的文件,选择后点击【打开】,屏幕清单中显示批量导入的个人转移信息
第四步:
点击清单中【序号】前的方框,进行勾选,若存在多页信息请逐页进行勾选,完成全部的勾选
第五步:
点击【提交】,屏幕显示操作提示信息,点击【是】系统提示:
提交成功
第六步:
点击屏幕上方【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办理状态选择:
已受理
第七步:
点击【查询】,屏幕清单中显示单位转移信息
第八步:
点击【打印申请书】,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书》
第九步:
点击【打印清册】,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转出清册》
完成系统操作,经办人员可持个人相关转移材料及打印凭证前往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后续业务
六、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原年度核定)
第一类:
手工录入
第一步:
点击【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核定录入】
第二步:
点击【手工录入清册】,系统提示操作信息,点击【是】,系统提示:
手工录入清册成功,点击【确定】,屏幕清单中显示参加年度核定人员的个人账户信息,同时核定总表中各项信息自动反显,无需手工录入
第三步:
若有个人账户的“工资总额”、“缴存基数”有变更,则双击“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下方的数值,屏幕会将数值变更可输入项,输入新的数值。
第四步:
待全部需要变更的数值变更完毕后,点击【修改保存】系统提示:
保存清册成功,点击【确定】
第五步:
点击【提交】,系统提示:
提交成功,点击【确定】
第六步:
点击屏幕上方【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办理状态选择:
已受理
第七步:
点击【查询】屏幕清单中显示单位核定信息
第八步:
点击【打印总表】,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总表》
第九步:
点击【打印清册】,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清册》
完成系统操作,经办人员可持打印凭证前往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后续业务。
第二类:
批量导入清册
第一步:
点击【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核定录入】
第二步:
点击【下载清册模板】,系统提示操作信息,点击【是】,系统提示操作信息,点击【确定】,选择下载文件存储位置,点击【保存】(此下载清册信息为本单位参加核定的个人账户信息)
第三步:
在“下载清册模板”中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修改个人账户核定数值(标注红色的信息为必填项),全部修改完成点击【保存】
第四步:
返回【核定录入】界面,点击【导入清册】,选择需上传的“核定清册”,点击【打开】,系统提示:
导入成功。
点击【确定】,屏幕清单中显示参加年度核定人员的个人账户信息,同时核定总表中各项信息自动反显,无需手工录入
第五步:
点击【提交】,系统提示:
提交成功,点击【确定】。
第六步:
点击屏幕上方【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办理状态选择:
已受理
第七步:
点击【查询】屏幕清单中显示单位核定信息
第八步:
点击【打印总表】,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总表》
第九步:
点击【打印清册】,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清册》
完成系统操作,经办人员可持打印凭证前往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后续业务。
(注)若核定人数大于200人时,进行一下操作
第五步:
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操作信息:
核定人数大于200人。
。
。
。
。
第六步:
点击【我的信息】【异步交易】,系统显示交易进程,处理状态为“成功”第七步:
点击【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办理状态选择:
已受理
第八步:
点击【查询】,屏幕清单中显示单位核定信息
第九步:
点击【打印总表】,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总表》
第十步:
点击【打印清册】,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清册》
完成系统操作,经办人员可持打印凭证前往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后续业务。
七、约定提取签约
第一步:
点击【约定签约】【约定提取录入】
第二步:
输入“个人账号”,系统反显个人账户信息
第三步:
选择“提取频度”,点击【提交】,系统提示:
提交成功
第四步:
点击屏幕上方【约定提取查询】进入查询界面,输入“个人账号”、办理状态选择:
已受理
第五步:
点击【查询】,屏幕清单中显示个人签约信息
第六步:
点击【打印申请表】,系统显示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约定提取签约申请表》
完成系统操作,经办人员可持个人相关签约材料及打印凭证前往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后续业务。
常见业务问题解答:
1.年度核定,我是手工录入还是用模板导入?
年度核定,现更名为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建议通过模板导入,这样修改方便,点击“下载清册模板”,提示“是否下载”,选确定,保存在硬盘桌面,建议文件名变更为单位账号,打开该Excel文件,不要修改个人账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只修改“工资总额、缴存基数、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月缴存额合计”等数据,修改保存后,点击“导入清册”,将数据导入系统,点击提交即完成录入工作,下一步查询、打印见:
问题2。
△如果单位财务计算错误,缴存基数、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和月缴存额合计,数据有误,存在逻辑核对错误,在提交后会提示有错误文件,下载打开后,在有数据错误的单笔记录后面会有提示。
△单位人数在200人以上,会提示去“异步交易”查询。
异步交易显示业务处理状态:
①未处理,则请等待,②成功,则表示已完成,③失败,则需点击“下载”查看错误信息。
2.年度核定,在哪里能看到结果?
在“月缴存额年度调整”中点击页面上边“核定录入”右边的“查询”,进入查询页面,系统自动反显未提交的数据,如果有一条,是正常情况,校验核定数据,数据正确后,点击选择记录,点击提交。
继续选择“办理状态”中的“已受理”,点击查询,看是否有数据,如果有,则下一步只需点击“打印总表”和“打印清册”,一式三份盖公章,去经办银行办理,和旧系统业务一样。
在新系统导入时只有清册,没有总表,但打印时两个都要。
△进入查询页面,点击“查询”按钮看是否有导入的数据,如果有多条记录,则最前端数据为最新核定数据。
△点击提交后,如果提示已做年度核定,不许再做,则选择“办理状态”中的“已受理”,点击查询,看是否有数据,如果有,若为正确数据则直接打印总表和清册,若非正确数据,撤销删除。
3.我年度核定没有做,是否可以同时做7月汇缴?
先完成年度核定工作,银行复核完,系统数据已生成,在单位版“查询”——“个人信息”中缴存额已变为新数据后,再做7月汇缴。
4.7月汇缴怎么没有数据?
在完成年度核定,并去银行办理完成后,再进行7月汇缴,在“缴存业务”——“汇缴核定”——“核定”中,核定月份“2013年7月”反显,后面点击日历图标,选择7月某一天即可。
之后分别点“保存”和“提交”,完成录入;余下复核工作,点击页面上边“核定”右边的“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点击“查询”按钮看是否有导入的数据,如果有一条,是正常情况,点击选择记录,点击提交,继续选择“办理状态”中的“核定”,点击查询,看是否有数据,如果有,则下一步只需点击“打印汇缴书”和“打印变更清册”,去经办银行办理,和旧系统业务一样。
△进入查询页面,点击“查询”按钮看是否有导入的数据,如果有多条记录,则删除所有记录,重新在核定页面按“保存”和“提交”流程做。
△点击提交后,如果提示已做汇缴核定,不许再做,则选择“办理状态”中的“核定”,点击查询,看是否有数据,如果有,若为正确数据则直接打印汇缴书和变更清册,若非正确数据,撤销删除。
5.我单位有新增个人,或有需封存减少的人,那我什么时候做?
建议先按6月汇缴人员做年度核定,单位7月汇缴中若有新增,或减少人员需在年度核定完成后进行。
6.我做完封存启封后,为什么做7月汇缴时,还是没有变化?
在“缴存业务”——“封存启封”中点击页面上边“封存/启封”右边的“查询”,进入查询页面,系统反显未受理的业务,如果有,点击选择记录,点击提交,封存启封则完成。
选择“办理状态”中的“已复核”,点击查询,显示业务记录。
△如果还有疑问,可到“查询”——“个人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中查询该职工账户状态。
7.做了个人开户,怎么没有产出公积金账号,7月汇缴中没有该人?
在“个人开户”中点击页面上边“单笔新增”右边的“查询”,进入查询页面,点击“查询”按钮看是否有数据,如果有,表示个人开户未提交,点击选择记录,点击提交,继续选择“办理状态”中的“已受理”,点击查询,看是否有数据,则在单位版上的操作已完成。
△新系统增加公安系统身份核查环节,并不是实时开户,将在第二个工作日下午反馈,在那时查询是否数据在“已复核”状态,若第三个工作日查询仍为“已受理”状态,和经办银行联系,看是否核查有问题。
8.约定提取做完,去哪打印?
在“约定签约”中点击页面上边“约定提取录入”右边的“约定提取查询”,进入查询页面,点击“查询”按钮看是否有数据,如果有,表示签约未提交,点击选择记录,点击提交,继续选择“办理状态”中的“已受理”,点击查询,看是否有数据,则打印申请表后到经办银行办理。
9.销户提取、外部转移,在单位版怎么做?
该业务建议至经办银行直接办理,可以在单位版上做查询办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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