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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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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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
客栈(民宿)托管运营管理协议书
协议书编号:
委托方(甲方):
客栈(客栈)名称:
授权委托人:
电话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
被委托方(乙方):
大理骑行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负责人):
贺双全
联系人:
贺双全联系人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书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经营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序言
×××客栈为能够有效采用现代客栈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其能尽快按投入硬件规模和标准达到相应星级客栈的质量标准,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委托大理骑行客对本客栈实行委托管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最终实现管理目标,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书并承诺共同遵守。
本协议书的订立、修改、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约束。
第二条:
定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各项措辞,用于本协议书以及所有有关的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的定义:
1、客栈—应解释为建筑物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详列见第三条,客栈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协议书而产生的经营实体。
2、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占地有平方米之工地,位于:
×××之房屋,在其上将会建成“×××客栈及所有主动或被动的附属建筑物”。
3、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楼房及设施所设的设备,如:
空调系统、热力系统、所有管道设施、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标志,电梯等。
4、固定资产—应解释为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非生产用使用年限2年以上)的资产,包括:
所有家私、装置、办公设备、装饰,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客栈相关运营设备和物资。
5、经营设备—应解释为一般用于客栈营业运作的小件物品,如:
餐具器皿、客房针棉织品、布草、小型厨房用具、制服等,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内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按客栈统一会计制度及国家会计法规处理。
6、管理模式—应解释为针对客栈运营管理的个人运行模式。
7、工程建设期—应解释为客栈项目经过市场论证、项目审批后进入实质性建设,至所有建筑、设施设备完成施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时间。
8、客栈筹备期—应解释为客栈土建及安装工程基本结束,装修施工进度超过50%,进入软件建设、物资采购、人员招聘及培训,至客栈达到基本营业条件进入试营业的时间。
筹备期时间视客栈规模及档次而定,一般不低于四个月时间。
9、试营业期—应解释为客栈硬件已验收合格,具备一定的经营条件,前期筹备期已基本结束,客栈开业并进入磨合运行期。
试营业期限为一年。
10、会计年度—应解释为与公历年度一致,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1、营业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的营业收入。
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客栈”经营的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客房总销售、餐饮、酒吧、商场、娱乐设施的收入及电话、传真、洗衣、兑换、代理,及其他客栈操作及设备使用、赔偿费、租赁费等各项服务获得的应纳税营业收入的总和,也包括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2、营业税金—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附加。
13、经营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客栈总收入额与客栈营业成本的差额,简释。
14、营业成本—应根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人员基本薪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临时的,为客栈员工派发的其他款项,包括加班工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地区补贴、员工膳食、工装及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资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的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客栈而消耗的食品、饮料、物品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的成本。
C、因客栈运行而发生的热力、水、电、气、通信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D、所有因正常客栈管理经营所需的营业设备,包括所列开支项,购入和更换的开支。
E、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所指定付予管理公司的基本管理费。
F、因客栈营业有关雇佣的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因客栈之需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G、为维持客栈良好状况而产生的修缮、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五十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一般情况下由客栈或管理公司在客栈所产生的营业费用。
J、付与推销代理及各类营销公司的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K、为开业而进行集中培训的费用,包括其它计划性培训费用及培训奖励。
L、客栈为激励员工而开支的其它奖励费用。
M、根据当地经验,经甲方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N、为客栈营业而产生的任何直接税项、牌照费、公共事业摊销的缴付,但不包括第条注明的费用。
15、经营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经营费用”,不包括在“经营成本”之内。
A、客栈装饰、固定资产和设备的折旧。
B、本客栈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客栈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五十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贷款利息。
G、又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H、奖励性管理费。
I、本客栈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6、开房率—应解释为客栈实际出租房数与客栈可供出租房总数的百分比。
17、不可抗力—应解释为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致使当事人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面履行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义务的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A、政府或公共机构的禁令、法令、政府条例或命令。
B、战争、侵略及其它敌对行动。
C、公共骚乱、劳工纠纷、罢工、公共运输工具或其它公用设施的停顿或中断。
D、地震、火灾、水灾、暴风雨或其它任何自然力量放生而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灾害。
E、对客栈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病疫(如非典等)。
F、重大外交事件。
G、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影响管理公司管理客栈的能力和事故。
第二章:
管理标的物
第三条:
客栈建筑及设备
1、管理标的物名称:
×××客栈(暂定名)
2、管理标的物位置:
××省××市×××
3、管理标的屋面积: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附属及裙楼)
4、管理标的物详列:
A、各累客房及相关配套设备
B、各类型餐厅
C、酒吧及咖啡厅
D、会议中心、多功能会议厅及各类型会议室
E、商务中心、运动、健身、康乐设施或康体中心
G、洗浴设施或洗浴中心、娱乐设施或娱乐中心
H、各类办公用房、员工区域
I、动力供给设施、供水、供暖设施及场所
J、其它
以上表项内容包含所有相关家私及运营物品。
5、管理标的物总投资:
人民币万元。
6、管理标的物所有权:
客栈业主全权拥有此客栈及其各部分,除双方在本协议书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它负担,并向乙方提供其客栈产业的所有权证据。
同时,在本协议书期限。
甲方同意以下:
A、保持其对客栈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的独立使用权。
B、不参与对乙方正常合法经营管理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第四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前条所述客栈物业代为使用、经营管理。
第三章:
管理架构
第五条:
客栈决策机构
1、客栈的管理单位为:
×××。
2、客栈的决策机构:
乙方
3、客栈管理决策形式:
乙方以书面形式形成决策机制和规范。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委任
1、乙方派人担任客栈客栈管家及相关经营服务部门管理人员。
如因甲方工作需要增减乙方派员,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调整。
2、乙方根据客栈的筹建进度、管理需求等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委任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客栈前台及客栈除乙方人员之外的其余各部门经理),经甲方批准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到职。
3、乙方所派客栈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双方批准,不能从事兼职工作,否则按违反第七十条执行。
第七条:
客栈客栈管家的委任资质
乙方委任客栈客栈管家的资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不仅局限于此)
健康要求:
身体健康,能承担相应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工作经验:
拥有一年以上特色客栈管理岗位工作经验,拥有丰富的客房、餐饮、销售、行政、财务等管理经验、拥有一定的客栈设施设备使用维修养护常识。
个人质素:
具备非常强的责任感及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个人素质,拥有较强协调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适应能力强,作风正派,无不良劣迹。
第八条:
客栈客栈管家的职级关系
1、客栈客栈管家人事关系属乙方员工,由乙方委派,履行×××客栈客栈管家职责,对本协议书约定的管理目标负责。
2、乙方所派客栈客栈管家作为乙方代表对甲方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九条:
客栈客栈管家的职责关系
1、代表乙方履行本管理协议书中各项管理工作条款。
2、带领客栈全体员工完成客栈经营目标。
3、保证在任期间对客栈的硬件设施及各项固定资产的维护及正常运转。
4、保证在管理期间对客栈的软件服务达到并保持乙方承诺的水平。
5、保证在管理期间建立及完善客栈正常的管理流程、管理制度。
6、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管理人员守则》、《任期职责承诺书》及客栈的各项规章制度。
7、兼管客栈销售部、客房部、前厅部的服务及管理工作。
8、兼管客栈餐饮部的服务、出品及管理工作。
9、兼管客栈工程部的服务及管理工作。
10、定期向甲、乙双方负责人真实汇报客栈的运行管理工作。
11、填写客栈月工作汇报并提交甲乙双方负责人。
12、主持召开客栈办公会及相关工作例会。
13、负责与甲方的日常协调工作。
14、策划主持客栈的销售推广活动。
15、同客栈客户保持紧密联系,拥有一定的客户关系。
16、组织制定客栈各项投诉及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并督促实施。
17、主持客栈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及评估工作。
18、完成客栈总经理日常的行政工作。
19、其它
第十条;行政及财务
1、行政管理人员由甲方委派,乙方将负责协助甲方设立健全的行政管理体系,包括编订客栈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开业工作计划表及其他有关客栈运行所需的文件。
2、客栈其他人员由甲方委派,乙方将负责协助甲方制定符合客栈实际的财务管理控制系统,建立有效的财务工作程序。
3、客栈实行计划财务管理,客栈所有财务支出实行分级控制并会签报销。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
1、人事委派由甲方委派,乙方将负责协助甲方建立符合客栈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审定人力资源规划方案报乙方审批执行。
2、乙方在管理期内将高度重视客栈中层管理队伍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提升工作,为确保客栈正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需求,拥有对中层管理人员培养、选拔、使用、调配的义务。
3、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训练、指派、调动或解雇所有员工的决定权。
第十二条:
物资采购及管理
1、客栈物资采购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监督管理。
乙方将负责向甲方提供客栈经营与服务所需的详细物资清单(包括物品、数量、详细规格、要求等,若甲方另有要求,也可提供一家或多家具有一定信誉和知名度的商家供业主参考比较)。
2、根据客栈经营需要采购申请报甲方就行审批,单价超过5000元的经营物资采购工作需提前15天报甲方批准。
乙方在涉及固定资产的采购时须以文字报告的方式报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
3、客栈财产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在甲方授权下拥有使用、调配的权利,同时乙方有义务在管理经营期内确保有关物品及设施的良好和修缮工作,并协助甲方建立有效的物资采购、调度、使用和保管的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
会议形式
客栈各类工作会议是确保管理信息交流和沟通的重要手段,根据管理需要,客栈总经理有权定期或适时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日常工作例会、工作协调会等各类工作会议,并确保会议纪要的记录详实和妥善保存。
第十四条:
报告的提要和回复
1、为使甲方清楚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乙方需于每月十号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管理报告。
2、乙方因管理需要向甲方提交的各类文字报告,甲方当事人需在报告送到后的两日内批复。
无批复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后乙方视为甲方认可并实施报告内容。
第四章:
管理服务范围
第十五条:
前期顾问咨询
为确保客栈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乙方管理顾问参照市场环境、行业特点、管理角度等方面,就客栈的总体布局、建筑风格、装潢档次、功能划分、服务组织、保障区域、经营项目等向甲方提出工程规划及项目规划的意见及建议。
第十六条:
工程技术咨询
为利于客栈日后的经营管理与服务保障,乙方工程管理人员对客栈的各项配套隐蔽工程及设施设备的配置、安装、布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施工整改建议。
第十七条:
施工进度督促
客栈工程建设期间,乙方根据行业经验配合甲方工程管理人员督促施工进度,协助控制施工质量,以定期协助会议的方式向甲方提出施工管理建议。
第十八条:
设备验收
在客栈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后,乙方协助甲方组织有关接收程序,根据各项设施设备验收标准,收集相关图纸,配合甲方进行工程验收,并要求甲方在一定时间内实施必要措施以弥补客栈验收工作中乙方所提的合理建议。
第十九条:
增加服务设施及项目
在获得甲方批示及同意支付所需款项后,乙方有权增加必要的设施、服务项目及维护工作,以使客栈硬件达到双方所设定的标准。
第二十条:
调试设备及预算能源费用
组织人员调试客栈各项动力设备试运转,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经验,作出客栈能源消耗费用预算报告提交甲方,在设备验收后规范维护保养工作,建立机房管理机制及维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客栈开业前工作计划及开业预算费用
乙方管理团队全面进驻后,将提交开业前4个月的总体工作计划报甲方审定,并根究实际情况设立开业前资金预算报告建议,呈交甲方批准后执行,资金预算概述如下:
——客栈各项生产设备及物资采购费用
——员工薪资及劳保预算
——客栈开业前专项培训费用
——客栈营销推广费用(包括开业庆典的费用)
——日常行政及其它费用
——日常工程维护费用
——客栈营业有关的初期进货费用
——客栈正常营运流动资金
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规划
根据客栈管理与服务要求,对客栈组织机构的设置提出规划建议,报甲方审定后编制客栈自制机构图。
在此基础上进行客栈各岗位定编定员工作,提出员工薪金、福利的安排建议报甲方审定,最迟在客栈开业前3个月提交客栈人员成本预算报告。
第二十三条:
人员招聘及培训
1、根据客栈工程进度情况,制定人员招聘计划,报甲方审定后形成人员招聘实施方案,在甲方书面授权后,甲方应确保乙方最迟不晚于客栈开业前60天自制并完成人员招聘工作。
2、乙方制定开业前员工上岗培训计划及费用预算,报甲方审定后形成开业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
人员培训最迟不晚于客栈开业前50天进行。
第二十四条:
管理制度汇总
根据客栈管理要求,建立符合客栈服务档次的各项管理制度,报甲方审定后形成客栈制度文件,最迟不晚于客栈开业前完成有关管理制度汇总。
第二十五条:
物品采购计划
1、乙方在客栈开业前90天向甲方提交物品采购计划,包括物品名称、详细规格、配置数量及要求等,若甲方另有要求,也可提供一家以上具有一定行业信誉及知名度的供货商资料与甲方。
2、乙方协助建立客栈各级库房管理制度,制定合理库存指标,做好采购物资到位工作,配合甲方做好物资采购工作并负责落实物资验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
客栈电脑管理软件
乙方负责按照客栈管理档次审定客栈管理软件,协助甲方完善客栈电脑管理系统,包括客栈电脑管理系统功能划分、电脑管理系统操作要求、电脑管理系统的推荐等方面工作。
第二十七条:
客栈VI策划
乙方负责审定客栈VI设计效果并督促实施,确保VI效果与客栈管理档次匹配。
第二十八条:
购买保险
经甲方同意,乙方委托保险公司办理第五十四条约定的客栈相关保险,费用由客栈承担。
第二十九条:
市场调研及经营评估
乙方在客栈开业前90日组织对客栈的市场环境、竞争对手、客户需求、经营项目、费用及成本、管理角度及盈利能力等方面进行市场调研,提出市场调研报告及客栈经营损益评估。
第三十条:
业务推广
乙方组织客栈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制定营销宣传计划、公共关系计划及客栈营销费用预算,报甲方审定后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开业典礼
乙方负责对客栈开业庆典活动提出策划方案及费用预算,报甲方审定后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全面经营管理
乙方负责客栈的日常管理组织,落实各项客栈管理制度,控制服务质量,指定经营计划及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管理服务权限
第三十三条:
管理服务权限的授权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符合客栈发展方向的高质量管理模式,使客栈达到与其硬件投入相当的服务质量标准。
双方确认,乙方的管理及服务内容均来自于甲方的授权,并以×××客栈的名义进行。
第三十四条:
客栈全面经营管理
在协议书有效期内,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代表甲方执行本协议书第四章约定的在客栈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的一切任务,如有必要应先得到甲方的核准后方可执行的工作项目,乙方应预先取得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五条:
协调解决员工争议
乙方有权处理影响客栈正常管理及运作而发生的劳动纠纷及时向甲方通报。
第三十六条:
客栈外部关系
乙方进入正式管理后,将全权代表甲方协调相关客栈行业关系,确保行业管理的良好氛围。
同时,乙方亦有权督促并配合甲方做好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
第六章:
管理团队
第三十七条:
团队组成
1、乙方根据协议书约定派×××客栈管理小组,其担任的职务按本协议书有关规定执行。
2、除派驻的管理团队外,乙方将组成×××客栈管理顾问委员会,指导、协助乙方管理团队完成客栈筹建过程中必要的管理工作,在乙方管理团队全面进驻前后,管理、督导并全权配合甲方有关客栈筹建工作的实施和执行,管理顾问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见协议书附件。
第三十八条:
管理进驻时间
1、为让乙方有足够时间组建管理团队,甲方需将客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随时通报乙方,并在需要乙方进驻前一个月来函通知乙方,乙方在来函日二周内将派驻管理团队成员组成的基本情况通报甲方。
2、乙方根据客栈准备各时段工作需要,分别在客栈建设期派出筹备协调人员一名,最迟在客栈开业前3个月派驻全部管理团队人员。
第三十九条:
团队管理
1、乙方派驻的管理团队在客栈总经理领导下工作,人事关系属于乙方。
2、为客栈的持续发展和实现管理的连续性,乙方对协议书期内派出的管理团队成员应在每年度内保持相对稳定。
3、乙方管理团队成员在工作期内应严格履行其岗位职责,遵守所管客栈各项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监守乙方《管理人员手册》及其它管理条例。
4、乙方管理团队成员在客栈工作期内如严重违纪、因病或自愿辞职离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人员更换请求,乙方应负责按本协议书规定的程序及时做好人员的更换和补充,并在甲方协助下办理相应的人事交接手续。
第四十条:
工作保障
1、乙方管理团队成员在客栈工作期间与其他员工一样,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公休假、法定假,若因工作需要产生的正常加班,应参照客栈有关制度以补休进行时间补偿或以加班工资进行金额补偿。
2、甲方负责为乙方管理团队人员在客栈工作期间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因办公所需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商务传真、电子邮件、办公电脑、交通工具)及工装,或提供因工作需要的通信补贴(客栈管家元/月、经理元/月)。
3、甲方需免费为乙方派出人员提供伙食(工作餐)、宿(宿舍为带卫生间独立单间或同档次客栈公寓、带空调、淋浴、音像、通信及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七章:
管理服务期限
第四十一条:
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从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乙方管理人员进驻止,乙方进入顾问咨询管理期。
从管理团队全面进驻至协议书期终止,乙方进入客栈筹备管理期及全面经营管理期,其中客栈筹备期时间最低不少于客栈开业前四至五个月。
在经营管理期结束三个月,如乙方没有收到甲方书面的继续委聘的通知,则管理经营期将按照协议书规定日期结束。
第八章:
管理费用
第四十二条:
顾问咨询管理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从签约之日起至乙方管理团队所有成员正式到位日止(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向甲方收取顾问咨询管理费为每年RMB元整(人民币万元整),签订本协议书之后十日内甲方预先向乙方支付50%管理费,即RMB元整(人民币万元整),剩余部分管理费即RMB元整(人民币万元整)于协议书执行后十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年营业额为0-80万元,每月(平均计算,按月提成)提营业额的5%;
年营业额超过80万元,不足100万元,超额部分按照营业额提20%;
年营业额超过100万元,不足120万元,超额部分按照营业额提30%;
年营业额超过120万元,超额部分按照营业额提40%;
以上提成营业额计算只计算客房收入,餐饮收入,酒水销售等收入。
不包括门票销售,其他二次消费的收入等。
门票和二次消费收入的提成,另行约定。
第四十三条:
客栈进入筹备管理期及全面经营管理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1、乙方管理团队成员全部到位后客栈进入筹备管理期,乙方向甲方每月收取固定员工工资费RMB(人民币万元整),甲方于每月开始前十日内支付下月管理费。
2、客栈第一年试营业结束后,为调动乙方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双方可依照客栈所在地区市场情况,并结合本客栈试营业期间的经营实际情况,经双方确认后,制定双方认为切实可行的客栈经营考核目标并实行季度绩效考核。
经营考核目标的制定及绩效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以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的协议书补充协议条款执行。
第四十四条:
乙方账户
本章所列管理费甲方需在指定时间前汇入乙方以下银行帐户。
开户行:
开户名:
银行账号:
第四十五条:
营业额的特别约定
营业额代表客栈客房和厨房餐饮的所有收入,包括签单及免单收入(签单及免单权利以及额度,甲乙双方另行商定或参照客栈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管理费的别约定
1、每月管理费中不包括乙方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补贴,相关补贴经双方协商后按第第四十条第2款执行并由客栈直接支付。
2、双方同意乙方收取管理费后,乙方不再收取其它费用作为收益,但一切有关客栈业务而引起的乙方人员的差旅费、电话及员工餐等费用,按客栈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划入客栈正常经营费用支出。
3、除本协议书所约定乙方向甲方派出的管理团队正式成员外,因客栈管理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顾问咨询小组成员、客栈开业培训导师或其他管理咨询人员)前往工作而引起乙方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餐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在费用发生前以书面形式叫与甲方确认。
4、经营目标设定后,在此基础上设定的奖励性绩效管理费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九章:
目标的设定
第四十七条:
管理目标的设定
在客栈硬件条件其他配套具备的情况下,乙方在管理期第一经营年度内使客栈软件服务达到同级别优质水平。
若因甲方客观情况变化而致使管理目标发生变化,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管理目标。
第四十八条:
经营目标的设定
在客栈进入试营业后,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及客栈自身实际状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设备第一年度的经营指导性任务,在客栈开业前30天书面商议确定。
第二年度将在上年度的经营基础上,充分考虑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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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栈 委托 运营 管理 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