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分包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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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分包管理方案
施工项目分包管理方案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总承包单位可对工程主体工程以外的部分进行分包。
一、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施工总承包商自行完成,不允许分包、转包。
其他辅助工程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包。
二、分包商确定的方式和招投标管理
(一)分承包商确定方式
1、分承包商选用原则
(1)资质审查与业主/监理批准原则
项目分包必须经项目部对拟分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满足分包资质要求的分承包商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推荐,报项目业主/监理批准,经业主/监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分包项目的投标、谈判。
工程分承包商资格审查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分承包商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法人委托授权书。
②分承包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符合分包工程类别、等级要求,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
③分承包商工程业绩突出。
④具有与承担分包工程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施工设备、技术力量等,各种资源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
(2)采用招标发包的原则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本标段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谈判方式确定分包商,但必须经业主/监理批准。
其他所有拟发包的项目都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发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工程施工招标要遵守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分承包商审批程序
(1)资质审核:
分包队伍需带着完整的、按要求装订的资质材料到合同控制部进行资质审查,审核人员必须查验资质原件,资质不全者不予审批。
(2)审批:
经审核符合分包资质条件的分包队伍,由项目部选用、录用领导小组审批。
审批手续合格后,方可作为预选队伍参加工程招(议)标。
(3)签订HSE合同及分包工程合同:
经过招标选定分承包商后,提交项目经理部审批,合格后由项目部同分承包商签订HSE合同及分包工程合同。
(二)招投标管理
1、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工程招标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控制部,其成员由项目部领导、各部室有关负责人组成。
2、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的招标管理程序;
(2)由项目部的计划合同部组织分包商的招标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招标任务;
(3)负责设计、采办分包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及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由项目经理部审定后,上报业主/监理审核/审批;
(4)负责上报评标结果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并报业主和监理审批;
(5)负责颁发中标通知书等招标工作的其他事项。
3、招标程序
(1)招标文件的编制
计划合同部部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编写分包招标文件,并于招标前10日向业主报送招标计划、招标方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须知;
②合同条件;
③合同协议条款;
④合同格式;
⑤技术规范;
⑥图纸;
⑦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及投标附录;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辅助资料表;资格审查表。
4、发放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发放给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后,应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报监理部审查同意后,在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同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修改或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4)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或不清的问题需澄清解释,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5、现场踏勘
(1)项目在投标预备会的前2天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信息。
(2)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
位提出,招标单位在2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3)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介绍有关现场的以下情况。
①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②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③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
④施工现场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
⑤现场环境,如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
⑥工程在施工现场中的位置或布置;
⑦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
组织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
6、投标预备会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提出的疑问,项目部通过以下方式中的任一方式进行解答。
(1)收到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后,全部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送达或通过传真方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2)收到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后,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并以会议记录形式送达或通过传真方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3)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
投标预备会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7日后10日以内举行(投标预备会可根据招标情况召开或取消)。
7、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的地点递交至招标单位。
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志。
(2)投标文件的接收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在接收中应注意核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并做好接收时间的记录等。
②在开标前,应妥善保管好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通知等投标资料;由招标单位管理的投标文件需经招标管理机构密封或送招标管理机构统一保管。
8、开标
(1)在投标截止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举行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
(2)开标会议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进行;开标会议可以邀请公证部门对开标全过程进行公证。
施工总承包单位开标5日前,书面邀请业主派人参加开标会。
(3)开标会议宣布开始后,应首先请各投标单位代表确认其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并签字予以确认。
当众宣读评标原则、评标办法。
由招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核查投标单位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并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文件的签署、投标担保等,但提交合格“撤回通知”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4)唱标顺序应按各投标单位报送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当众宣读有效标函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修改或撤回通知、投标保证金、优惠条件,以及招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5)招标单位应对唱标内容做好记录,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9、评标
本工程不公开评标,评标后谈判确定中标分包商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业主、监理及有关经济、技术专家组成(以经济技术专家为主)。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招标管理机构监督。
(2)资格审查
对末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开标后须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查。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格式和要求,如实填报财务、人员、施工设备和以往履行合同情况,并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①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就是其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②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面评估
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备,施工技术能力、以往履行合同情况,临时设施的布置和临时用地情况等进行评估。
(5)对投标报价的评估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投标报价评估,在评估投标报价时应对报价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原则如下:
①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
除非评标机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
经投标单位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6)综合评价与比较
评标应依据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以往业绩、社会信誉、优惠条件等方面综合评定。
公正合理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但对于投标价格采用价格调整的招标,在评标时不考虑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价格变化因素和允许调整的规定。
(7)投标文件澄清
在必要时,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有权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澄清一般召开澄清会,在澄清会上分别对投标单位进行质询,先以口头询问并解答,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做出正式答复。
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但澄清的问题不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小项目的定标
对于当日定标的工程项目,可复会宣布中标单位名称、中标标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优惠条件(如有时)等。
(9)大项目的定标
对于当日不能定标的工程项目,自开标之日起7日内定标。
(10)评标报告
①招标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情况编写评标报告,在评标结束后5日内编写完成后报送监理/业主审查。
②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开标、评标情况简介
·发放招标邀请函的时间;
·发售标书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开标情况简介;
·评标情况简介;
B、开标会议记录:
开标时间及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及人员情况;唱
标情况。
C、评标会议记录:
评标时间及地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标委员会人员名
单;评标会议议程。
D、标书符合性检查表
E、评标原则
F、评标商务、技术打分表
G、评委商务、技术打分汇总表
H、评委评标综合汇总表
I、推荐意见
(11)中标单位的确定
评标报告及中标候选单位报告被批准后,可确定中标单位。
10、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在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与招标单位进行合同签订。
11、合同签订
(1)招标单位与中标的投标单位在7天内签订合同。
在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单位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招标单位报请业主/监理批准同意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考虑与另一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签订合同。
(3)招标单位如拒绝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除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需赔偿有关损失。
(4)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招标单位及时通知其他投标单位其投标未被接受,按要求退回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同时退回投标保证金(无息)。
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5)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协议书》(副本)报送业主备案。
三、对分包商进度、质量和HSE的管理措施
(一)分包队伍进度管理
1、在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前,由项目部下发施工进度控制计划,要求分包队伍严格执行。
2、要求分包队伍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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