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供给侧改革行业调研展望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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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供给侧改革行业调研展望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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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业生产大国走向农业强国
我国农业生产中结构失衡和高成本问题突出
我国每年粮食作物和畜禽肉类产量分别超过6亿吨和8千万吨,以不足20亿亩的耕地养活了将近14亿人,毫无疑问是世界上重要的农业生产大国之一。
随着制度变革和技术进步的推动,我国粮食产量实现“十二连增”。
虽然近年来在农作物增产、提高集中度和农业设施现代化上的进步十分显著,但仍应看到保障粮食安全大背景下我国所面临的问题。
具体来说,我国当前农业生产中最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①生产结构失衡。
国内粮食供需基本处于紧平衡状态,但是在结构上供需并不匹配。
玉米等作物库存高企,出现阶段性供给过剩,与此同时大豆等作物则供给不足大量依靠进口。
②生产效率低。
我国耕地中平原和盆地等适宜大型机械化生产的土地面积仅占1/3,广大丘陵、山地因机械化程度低导致生产效率低下。
另一方面,土地地块小而分散、基础设施落后等因素也阻碍了生产效率提升。
③生产成本高。
长期以来农作物增产主要依靠增加农药和化肥的投入,这一方式不仅有悖绿色农业的发展需求,而且大幅增加生产成本。
此外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力成本和土地流转成本也在提升,农业生产总成本逐年增加。
图1:
2016年我国粮食作物供需结构失衡
图2:
当前我国大豆自给率仅为12%
图3:
我国耕地中平原和盆地面积不足1/3
图4:
我国机械化程度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图5:
粮食作物化肥施用量超过24公斤/亩
图6:
粮食生产成本逐年增长
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在于提升效率
上述问题带来的直接结果是我国农产品生产不具国际竞争力,以往国内依靠托市收购政策和进口关税+配额的手段保护国内粮食市场不受到冲击,但是未来粮价逐步市场化将是必然趋势。
因此当前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在于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品质和价格上的国际竞争力,从农业大国逐步变为农业强国。
针对当前国情,考虑国内农业生产在资源禀赋上的限制,我们认为提升效率的途径有两种:
一是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其具体手段在于包括现代育种技术;二是促进规模化生产,其具体手段在于加快土地改革、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手段之一——现代育种技术应用推广
转基因推广:
道路曲折
转基因技术是指将人工修饰过的基因导入到生物体基因组中,经过基因表达,引起生物体性状发生可遗传的改变。
转基因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着育种技术发生革命性变化,对我国乃至世界种业格局都产生重要影响。
转基因植物改变的主要性状是抗虫和抗除草剂,转化最常用的方法包括农杆菌介导转化法、基因枪介导转化法和花粉管通道法,世界范围内已广泛种植转基因作物,包括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等,但我国目前仅允许种植转基因棉花和木瓜。
图7:
转基因技术原理图
与传统育种方式下培育的品种相比转基因作物具有多重优势,但最核心的还是在于降低成本、增加产量,提高农民种植效益:
①抗虫、抗除草剂等基因的导入直接减少了农药施用量,这样一方面降低了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对环境有利;②作物的抗性减少了虫害损失,有利于提高实际单产(对潜在产量并没有影响),帮助种植户增产增收。
根据ISAAA组织的统计测算,相较于非转作物,转基因作物的农药施用量降低了37%,与此同时作物产量提高了22%,带来农民利润增加68%。
表1:
转基因的主要优势
考虑当前我国的国情,城镇化背景下耕地面积缩减、劳动力流失的问题愈发严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力逐步加大,同时人力和土地流转费用的增加提高了农作物生产成本,甚至出现国内外价格倒挂现象,进口作物对国内产业冲击严重(如大豆)。
转基因技术作为分子育种技术的一种,能够研发出性状更优的品种,有利于解决当前国内农作物生产的困境,但国内的转基因商业化之路仍面临一些问题:
专利技术:
目前大多数转基因专利都掌握在孟山都等外资种业巨头手中,如果直接使用国外技术需要支付高额的专利费,因此要加大国内研发力度,培育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
环境安全:
转基因作物由于对特定害虫有较大杀伤力,可能会带来靶标害虫抗性进化风险、影响农田生态结构,也有可能影响非靶标生物,或者由于基因漂
移危害其他作物。
生产和推广中的监管:
转基因种子的非法生产和转基因作物的非法种植不仅影响作物种植安全,还会极大损害传统种企的利益,因此在生产和推广中必须建
立起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并坚定执行。
食品安全:
转基因食物的安全性问题在世界范围内尚无一致性结论,民众对转基因作物的误解和非理性恐慌会影响转基因食品的消费,阻碍其推广进度。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经过多年探索,顶层设计逐步明晰。
在转基因作物商业化上提出了“大胆研发、谨慎推广”,并且明确提出推进转基因大豆、玉米产业化。
在研发上由于难度大、投入高,因此最为可行的路径是由国家支持科研院所和高校
做转基因技术的基础研究,待成熟后与企业合作,将抗性基因导入传统优质品中。
在推广路线上,为减少反转带来的阻力,农业部制定“非食用—间接食用—食用”的路线逐步展开。
棉花的转基因商业化推广已经实现,我们认为,未来3-5年大豆和玉米的转基因品种商业化有望逐步实现,至于水稻、小麦等口粮作物在短期内实现转基因商业化的可能性很小。
图8:
转基因作物推广路线图
他山之石:
美国的转基因商业化之路
放眼全球,转基因的商业化之路始于1996年,在这20余年间,转基因作物凭借自身在抗性、产量和生产成本上的优势迅速发展起来。
截至2015年底,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8亿亩,种植国家数量增至28个(其中发达国家8个,发展中国家20个),种植农户数超过1800万户,整体市场价值高达153亿美元,种植品种包括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甜菜、木瓜、苜蓿等近十个粮食和经济作物。
世界种业正在逐步迈入转基因时代。
全球:
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逐年增至1.8亿公顷,CAGR高达27.8%。
其中发达国家由160万公顷增至8260万公顷,其快速增长期主要集中在2000年之前,发展中国家由10万公顷增至9710万公顷,在2003年后增速显著。
发展中国家的种植面积占比由5.9%逐步提升到46%。
国家:
在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国家中,美国、巴西和阿根廷面积最大,分别为7090万公顷、4420万公顷和2450万公顷,占比依次为39%、25%和14%。
其中美国作为最大的转基因作物生产国,开始出现种植面积下降的趋势,未来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将成为快速推广转基因作物的主要地区。
品种:
从分品种的角度来看,全球转基因渗透率最高的品种是大豆和棉花,分别达到83%和75%。
玉米的转基因渗透率目前只有29%,未来有较大提升空间。
水稻、小麦等主粮目前尚无商业化的转基因品种。
性状:
转基因作物目前最主要的是抗虫和抗除草剂两大性状以及复合性状,其中抗除草剂作物的种植面积最大,截至2011年已经达到9390万公顷,而复合性状的增速最快,20年间的CAGR为45%。
图9:
全球转基因种植面积达到1.8亿公顷
图10:
全球转基因作物市值超150亿美元
图11:
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发展中国家达到20个
图12:
美国与巴西转基因作物推广进程最快
图13:
美国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占全球39%
图14:
全球大豆和棉花转基因比例超过70%
图15:
复合性状的转基因作物CAGR为45%
我们认为,全球转基因作物未来的发展主要呈现三大趋势:
①从推广面积来看,发达国家基本已经维持稳定,未来的发展空间主要在发展中国家,印度和中国将成为下一阶段转基因商业化的主战场。
②从品种角度来看,大豆和棉花的转基因渗透率较高,提升空间有限;小麦、水稻的转基因推广尚不成熟。
从需求和技术两方面考虑,未来最可能大面积推广的转基因粮食作物是玉米。
③从性状来看,仍以发展抗虫和抗除草剂为主,复合性状的转基因作物比例将提升,随着气候因素影响加剧,抗旱涝性状也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我国的转基因作物推广尚在初期,在科技研发、安全监管和推广普及上任重道远。
美国作为世界范围内推广转基因最早和最成功的国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学习:
研发实力雄厚
美国在转基因作物的研发上具有的超强实力是毋庸置疑的。
自1996年起在世界范围内推广的绝大多数转基因作物品种都是由孟山都、杜邦、拜耳、陶氏等农化巨头研发出来。
从转基因技术到中间材料再到最终品种都受到专利权保护,这在保障研发者利益的同时也筑起了较高的技术壁垒,有利于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表2:
美国获批的转基因作物品种
监管体系健全
美国在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监管上体系比较健全。
早在1986年就颁布《生物技术法规协调框架》,成立“生物技术科学协调委员会”,由美国农业部(USDA)、
环保署(EPA)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共同管理。
从研发到推广再到食用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流程进行监控,对于转基因作物可能产生的环境安全、食品安全问题,设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从而保证了转基因作物安全、平稳地进行商业化推广。
表3:
美国的转基因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表4:
美国转基因作物研发推广的流程
作物应用安全
虽然美国对转基因食品主要实施自愿标识制度这一相对宽松的制度,但是在对转基因作物的应用上还是以加工业为主,并且多以加工处理至不含蛋白或转基因有效成分。
另外,在小麦和水稻等主粮上始终保持谨慎态度,目前暂无商业化品种。
表5:
转基因作物在中国和美国的主要应用
知往鉴今:
我国转基因棉花的推广
转基因抗虫棉是我国转基因作物商业化应用最成功的品种,早在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棉花主产区多次遭遇大规模虫灾损失惨重,孟山都研发的转Bt基因棉进入并迅速占领我国市场。
90年代初开始,随着我国转基因技术的快速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价、双价抗虫棉品种逐步问世,国产抗虫棉开始大规模推广。
到2015年我国转基因棉花的渗透率超过96%,且绝大多数都是国产品种。
转基因棉的主要性状包括抗虫、抗除草剂、纤维品质改善和早衰改良等,还有正在研究的抗旱耐盐碱等性状,但是推广范围最大的仍是抗虫棉。
图16:
转基因棉花研发推广路线
图17:
我国转基因棉渗透率超过96%
表6:
转基因棉花的主要品种
自推广转基因棉以来,我国棉花产业整体效益显著提升,种植转基因棉的主要好处体现在:
①增加棉花单产。
在1980到1994年间,由于受到大规模棉铃虫灾的影响,我国棉花单产水平较低且波动较大,大约在600-900公斤/公顷的范围内,1996年后随着转基因棉的推广,单产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到2016年达到1582公斤/公顷,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2%。
②减少农药施用量。
抗虫棉与常规棉相比,在生产过程中农药施用量大幅下降,二者差异高达8-20倍。
这不仅降低生产成本,而且有利于减少喷洒农药中的中毒事件。
③利于生态环境。
转基因抗虫棉对棉铃虫等害虫的抗性达到80%以上,减少农药用量有助于保护农田生态体系。
图18:
转基因棉的推广使得单产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
表7:
转基因抗虫棉农药及种子用量显著小于常规棉
图19:
转基因棉农药施用量远低于常规棉
图20:
转基因棉农药成本远低于常规棉
转基因商业化大有可为,玉米有望首先实现
我国对转基因技术的研究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在转基因棉花取得突破并顺利推广后,对粮食作物的转基因品种研发一直停留在实验室阶段。
尤其是近年来关于转基因安全的问题争论不休,政府层面在推广上始终保持谨慎的态度。
随着十三五科技规划出台,对转基因大豆和玉米的商业化推广正式亮起绿灯。
表8:
转基因政策逐步放开
按照目前我国玉米和大豆种子的市场规模来看,预计当转基因渗透率分别达到60%和80%的时候,转基因种子的市场规模超过百亿,未来拥有巨大空间。
表9:
转基因玉米种子未来市场规模超百亿
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手段之二——土地流转促进生产成本降低
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推进
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提出是随着我国农业的主要矛盾从过去总量不足变为结构性矛盾,表现为供需结构性失衡、生产资源结构性配置不合理(土地)、生产成本居高效率低下、高库存与高进口量并存、国内外价格倒挂、环境破坏、农产品质量不能满足需求等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对农业发展目标从过去的主要满足量的需求,转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注重满足质的需求。
我们认为,这实质上则是要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的根本在于通过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
因此,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农村土地改革政策将加速落实,土地流转将在全国各地有序铺开。
图21:
土地流转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根本
土地流转不畅通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偏高
国内农产品购销长期以来政府托市,国内外粮食价格严重倒挂是困扰我国农业行业多年的问题,带来粮食价格倒挂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我们农业生产成本偏高,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以及鼓励农民种植,发布了系列的惠农政策,不断提高粮食的最低保护价。
土地规模化推广受制约是农业生产成本偏高,粮食生产竞争力低下的原因,根本在于土地流转不畅通。
首先,小农经济历史下形成的土地规模小而分散,农业土地只能分散化经营,造成农业先进机械难以推广,农村生产设备设施落后,精细化管理水平低;另外,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仍不完善情况下,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导致种粮大户不敢长期投入,承租关系不稳定提高了生产成本等。
表10:
我国与国外重要农产品生产成本对比
农村土地经营权实现市场化流转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法律规定将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承包经营权归农户,从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随着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我国农业从业人员老龄化趋势明显。
2006年,农业50岁以上从业人员占比已近1/3,预计2016年50岁以上从业人员很可能超过50%。
当前我国农业产业面临着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在此背景下国家提出要引导农村土地走向集中,鼓励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图22:
我国农业就业人口逐年下降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首要问题是“土地从哪里来?
”。
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确定土地流转改革方向,从“所有权、经营权”并行模式改革发展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模式,鼓励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引导小农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过渡。
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目标是在保证土地所有权不变和稳定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让土地经营权得到市场化流转,土地向种田能手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
土地集中首先可解决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农地闲置、农民老龄化问题,在过去农地产权不清晰的情况下,农民因担心失去承包权的顾虑即使闲置土地也“不敢流转”,而农场经营者也会因为经营权的不稳定性而不敢签署长期的租地合同,从而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影响土地集中成片进程,加大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难度。
而在“三权”分置并行下,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同时经营主体依照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后其从事农业生产的各项权利均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前提。
土地流转调动经营主体提高生产效率,整合资源,是发展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前提农村土地经营权实现有效流转后,土地规模经营的瓶颈被打破,土地经营主体不仅具有了使用流转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获得相应收益的权利,在资金上也具备的提高生产效率的条件,那么其通过创新经营方式及现代化农业生产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积极性将明显提高。
首先,分散的小农生产由于耕地面积小,地块分散而难以采用机械化生产设备,单纯依赖人力劳动导致生产成本上升,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下,精耕细作的小农经济制约了农业的机械化推广。
但土地集中后,取代过去小农经济下的农民个体,土地经营主体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形式出现,这些经营主体相比于个体的农民更有能力购买先进的机械化生产设备,如农机、大棚等。
农地经过互换并地形成按户连地耕种也具备了机械化生产的条件(补充当前我国种植业机械化水平数据)同时,,土地规模化后单个经营主体的经营土地面积扩大,规模效应下有利于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如良种的大规模推广、灌溉技术的规模覆盖等提升农田亩产的生产技术。
在金融方面,土地经营主体通过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扩大生产规模。
此外,过去小农经济分散的、粗放的经营模式下难以实现的品牌化、标准化生产在农场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后都更容易实现。
专业化、规模化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采用标准化生产、统筹仓储、运输、销售的标准化管理,有助于提高农产品品质,打造农产品品牌,尤其是绿色生产的农产品。
图23:
我国农机保有量情况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出现推动农业产业商业模式升级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下的必然产物,随着土地流转的有序进行,同样的规模化的经营主体将会在我国农业经营主体中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区别于小农经济下的个体农户,家庭农场不再简单追求低投入低产出的农业生产,而是追求更高效益的商业模式。
比如,下游养殖行业,养殖规模扩大的同时疫病风险也随之提升,规模养殖场倾向于使用高价高质的市场化疫苗、饲料增强生猪的抗病能力,在种业板块中,家庭农场则会选择产出率更高的种子,绿色化肥等提高生产效益。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对上游环节提出的新要求倒逼农资、疫苗销售企业进行商业模式变革,上游企业须从单一的商品销售向提供个性化、差异化、一体化的解决方案转型,比如动保企业除销售疫苗产品外还提供疫病防控、疫苗注射指导增加客户粘性,饲料销售企业为养殖企业提供营养配方指导等。
因此,适度规模化家庭农场(规模化养殖场)的出现推动了农业产业商业模式升级,农业整体效率提升。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不断完善
我国土地类型及产权现状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土地一级分类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与未利用土地。
对于不同类型的土地,政府都有严格的土地利用管理计划。
为保证耕地红线,政府严格限制农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的保护。
表11: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分类
表12:
我国土地类型具体划分
图24:
2009-2014年我国耕地面积变化
图25:
2010-2014年我国耕地增减变化情况
表13:
我国耕地面积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主要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通过国家征收的方式,可以转换为国有土地。
表14:
我国各土地分类相关政策
我国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有完备的一、二级市场,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取得与转让,而且可以通过行政无偿划拨的形式取得。
国有农业用地主要属于国有农场,农场在政府划定或征用的范围内负责管理,并拥有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发包权、转让或出租权和抵押等权利。
集体土地的转让受到的限制较多。
出于严控耕地的目的,农村农业用地基本不会进入建设用地市场,仅能通过国家征收的方式进入建设用地市场。
集体建设用地用途主要包括宅基地,乡镇企业的建设以及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用地规模有严格的限制。
表15:
我国土地按性质划分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变迁
实质上,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是以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发展来展开的。
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实行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改革,封建地主所有制向农民所有制转变,在这一阶段,农村土地为农民私有,因此实质上属于允许土地流转的范畴;到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至70年代末,在农业合作化及人民公社化背景下,土地从农民所有制向集体所有,这一阶段土地禁止流转;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农村土地新一轮改革开始,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实质上是为后期允许土地流转提供了可能。
图26:
土地流转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
1982年全国正式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政策实施两年后,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新的问题:
第一、粮食生产产量难以突破,只能初步解决了全国温饱问题;
第二,农民增收放缓,城乡收入差距拉大,部分农户想要摆脱土地束缚转而从事非农产业;
第三,乡镇企业的崛起吸引更多农村的劳动力转向非农生产,导致承包土地被撂荒。
随着这些矛盾日益突出,土地流转的需求开始出现。
1984年,中央首次以问题的形式对土地流转给予明文规定,出台了政策规定在满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可以满足农民土地流转的需求,规定了流转的范围和前提。
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十项农村经济政策,主要目的是强调农业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问题,通过第一改革统购派购制度允许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第二允许农民进城经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第三鼓励发展规模经营推动土地规模经营的局部试点。
自此,通过土地流转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在东部沿海地区正式开展。
随着农村的经济建设不断进步,农村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中央也随之对农村土地政策进行调整。
1993年,农村土地流转在政策上取得了重大改变,中央在农村经济发展政策中首次提出土地有偿流转,明确指明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在坚持土地所有权和用途不变的条件下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流转”。
2002年,第九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规定土地流转必须基于“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在法律层面上为土地流转提供依据和支持,强化了在推行土地市场化流转过程中对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同时也加强了监督管理,土地流转逐步走向法制化建设。
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新政阶段的开始,该《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经营”,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大突破。
2014年,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首次提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为农村土地改革进行定调,体现了中央推动土地流转的决心。
表16: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
表17: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不断完善
我国土地流转现状
土地新政时代土地流转显著提速
自2008年实施土地流转新政以来,我国土地流转面积快速增加。
2015年,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4.47亿亩,同比增长10.9%,流转面积已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33.3%,户均耕地承包面积为5.97亩。
在土地流转政策不断完善过程中,我国农村耕地流转速度也逐步加快。
同时在土地改革过程中,积极开展地区试点,探索如何促进土地流转、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2014年10月,农业部提出将在2017年底完成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图27:
2015年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比达33.3%
图28:
江苏土地流转率达60%,领先全国平均水平
图29:
土地流转中各类型农业用地发布面积占比
图30:
土地流转中各类型农业用地需求面积占比
图31:
我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逐年提高
图32:
耕地流转去向以农户及专业合作社为主
表18:
全国农村资产股份权能土地流转试点
图33: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3个试点地区分布图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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