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规范范文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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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规范范文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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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规范范文doc
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试行)办法》
的通知
云统发﹝2018﹞69号
各州(市)统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为各级统计局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有效指导项目单位开展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的规范性,分级负责,严格把关,提高数据质量,特制定《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试行)办法》。
现将工作规范发给你们,要求州(市)统计局将规范下发至所辖县级统计局和项目单位,并遵照本工作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云南省统计局
2018年05月07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工作规范化管理
(试行)办法
云南省统计局投资处
2018年5月
(一)、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内容和要求...........................6
(二)、500-5000万元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内容和要求................6
(三)、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内容和要求..............11
(四)、数据反馈、提供、发布工作内容及要求....................16
(五)、数据分析及统计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17
(六)、资料整理工作内容及要求................................17
(七)、数据核查、调研工作内容及要求..........................18
(一)、500-5000万元项目投资统计工作规范评分标准..............21
(二)、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统计工作规范评分标准............22
(三)、综合部分工作规范评分标准..............................23
(四)、工作规范评分标准说明..................................23
一、总则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规定,为各级统计机构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分级负责,严格把关,提高数据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州(市)、县(市、区)两级统计局投资专业和固定资产投资法人(项目)单位,内容包括:
工作流程图、工作规范内容和要求、工作规范评分标准。
(三)本规范仅用于2018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今后将根据制度变化进行修订。
(四)省统计局投资处将按季对各市(州)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规范及得分情况予以通报,并将各市(州)得分作为投资数据评审指标之一。
(五)本规范从2018年5月起试行,由省统计局投资处负责解释。
二、工作流程图
业务培训、指导
把握运行趋势,关注数据间匹配性、协调性、支撑性
每月提前预判数据情况、随报随审、公式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按要求反馈查询结果
在库法人单位新增项目、信息变动、计划总投资调整等
新增法人单位入库、原有法人单位信息变动、退库
三、州(市)、县(市、区)级统计局
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州(市)级统计局职责
(1)每年对所辖县级统计局业务人员和直报项目单位统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
(2)本级新增项目单位当季必须培训到位。
(3)及时将上级统计机构的新要求传达给县级统计局。
(4)上报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到省统计局。
2、县(市、区)级统计局职责
(1)每年对辖区内全部项目单位至少培训一次,新增项目单位当季必须培训到位。
(2)下发统计工作规范、统计台账到调查单位。
(3)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统计机构的新要求到项目单位。
(4)上报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到市级统计局。
3、有关要求
(1)培训内容包括统计制度、指标解释、填报须知、程序操作等内容。
(2)及时指导解答调查单位在月(年)报期间遇到的问题。
(二)500-5000万元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内容及要求
1、项目管理
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审批”的原则进行管理,500-5000万元项目入库由州(市)负责审核,省统计局抽查复核。
(1)州(市)统计局职责
①复审县级统计机构上报的所有项目入库材料。
②通过邮箱或FTP上报投资项目申请表数据包、项目入库资料(Word文档)、入库项目明细表(Excel表,必须有审核意见)。
③负责本地区项目入库审批工作的数据审核、质量评估及核查。
(2)县(市、区)级统计局职责
①收集辖区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提请的新增项目审批材料并进行初审。
②通过邮箱或FTP上报投资项目申请表数据包、项目入库资料(Word文档)、入库项目明细表(Excel表,必须有审核意见)。
③负责本地区项目审批工作的数据审核、质量评估及核查。
(3)时间要求
州(市)统计局于每月26日前报送省统计局,省统计局抽查复核后及时反馈复核结果。
县(市、区)级统计局上报时间由州(市)统计局自行规定。
2、数据采集、催报
(1)州(市)统计局职责
①按照报表制度规定时间、范围要求采集数据。
②按照报表制度和数据处理程序要求,对基层统计数据进行录入和处理。
③及时沟通。
通过电话、QQ群等多种方式,解决下级统计局或调查单位遇到的问题,本级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统计机构反映,不能将问题遗留到截止报送时间。
(2)县(市、区)级统计局职责
参照州(市)级统计机构职责,同时县(市、区)级统计机构应提前掌握企业联系方式,以便月(年)报期间能够便捷地找到项目单位。
同时,重点关注易迟报项目单位,提前催报。
3、数据审核
(1)州(市)统计局职责
①对本地区数据进行汇总和评审,把握重点指标变动趋势。
将有问题的数据及时返回县级统计局核实。
②及时对省统计局数据查询进行核实,并按要求反馈查询结果。
③按照制度的要求,做到即报、即审,在制度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数据上报。
(2)县(市、区)级统计局职责
①对本地区数据进行汇总和评估,把握重点指标变动趋势,发现异常及时查询项目单位。
②及时对市级统计局数据查询进行核实,并按要求反馈查询结果。
③按照制度的要求,做到即报、即审,在制度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数据上报。
(3)具体要求
①对统计报表进行审核的内容和标准为:
填报单位齐全、报表指标填写完整、计量单位正确、指标间无逻辑性和趋势性错误、附报资料齐全。
②对于纸介质的项目单位基层报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填写;指标填写完整齐全;计量单位准确;对修改的指标要签章;基层报表必须有填表人、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③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必须要与项目单位进行查询、核实,由其在规定时间内查实更正。
基层项目单位更正数据要有更正记录,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更正数据的,事后应要求项目单位重新补报更正后的报表。
④审核要点:
加强机审错误审核,特别是报表逻辑关系审核,上报报表前应完成所有错误修改。
加强人工审核,对易出错的指标重点审核。
如项目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控股情况、施工面积、竣工面积等指标。
4、数据上报
(1)州(市)统计局职责
①每月最后一天18:
00前通过邮箱或FTP上报预报数,具体要求见《关于每月(季)预报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业情况的通知》。
②按省级规定的上报时间通过邮箱或FTP上报最终的项目入库申请表数据包、月(年)报表数据包及其他相关材料。
(2)县(市、区)级统计局职责
参照市级统计机构职责。
(3)具体要求
①报送报表的同时必须报送:
A、机审错误查询说明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及相关支撑材料;
B、按形象进度法上报投资项目明细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②报送相关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按财务支出法上报投资额的支撑材料必须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只提供形象进度单的属无效材料;
B、按形象进度法上报投资额的支撑材料必须提供经三方签字盖章的形象进度单或工程结算单;
C、按形象进度法上报投资项目明细必须明确、甄别无法上报财务数据的原因,如有财务报表,只是暂时没有支付工程款的,应按财务支出法上报投资额;
D、变更计划总投资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新的批准文件,项目单位出具的说明无效。
5、专业人员值岗
(1)州(市)统计局职责
报表报送期间必须有专人值岗,做好数据采集、审核、上报、接受查询等工作,及时反馈上级统计机构查询。
(2)县(市、区)级统计局职责
参照州(市)级统计机构职责。
(三)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内容及要求
1、名录库管理
(1)州(市)级统计局职责:
①配合名录管理机构对名录库进行更新和维护,主要是新增法人(项目)单位的入库、信息变更及退出;
②做好本区域内的法人(项目)单位审核材料复审、检查工作;
③每月核对从500万元-5000万元投资库转入联网直报系统的项目单位;
④指导所属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全部完工的项目单位退库。
(2)县(市、区)级统计局职责:
①配合名录管理机构对名录库进行更新和维护,主要是新增法人(项目)单位的入库和退出。
②对辖区内法人(项目)单位增减变动情况实地核查,指导项目单位准备入库资料,收集整理相关审批材料提交本级名录库主管机构。
③每月核对从500万元-5000万元投资库转入联网直报系统的项目单位。
④指导所属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全部完工的项目单位退库。
(3)时间要求
州(市)级统计局于每月5日前完成审核上报。
县(市、区)级统计机构完成审核时间由各地自行规定。
2、项目管理
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审批”的原则进行管理,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入库由省统计局审核后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1)州(市)统计局职责
①复审县级统计机构上报的所有项目入库材料。
②上报需由上级统计机构审批的项目材料、所有项目审批表。
③上报投资项目申请表数据包、项目入库资料(Word文档)、入库项目明细表(Excel表,必须有审核意见)。
④负责本地区项目入库审批工作的数据审核、质量评估及核查。
(2)县(市、区)级统计局职责
①收集辖区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提请的新增和规定事项变更项目审批材料并进行初审。
②上报需由上级统计机构审批的项目材料、所有项目审批表。
③上报投资项目申请表数据包、项目入库资料(Word文档)、入库项目明细表(Excel表,必须有审核意见)。
④负责本地区项目审批工作的数据审核、质量评估及核查。
(3)时间要求
①法人单位未在库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入库审核:
州(市)统计局每月5日前完成审核。
县(市、区)级统计局完成审核时间由各地自行规定。
②法人单位已在库、省外法人、非法人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入库材料:
州(市)统计局于每月14日前报送省统计局,最终入库项目名单由省统计局报国家统计局确认后反馈。
县(市、区)级统计局完成审核时间由各地自行规定。
3、数据采集、催报
(1)州(市)统计局职责
①监测催报。
报送数据期间要实时监测本地区报送进度,重点关注进度偏慢的县(市、区),及时催报,确保所辖范围内调查单位按要求上报数据。
对有特殊情况缺报的单位或项目要查询原因,并做出详实记录。
②及时沟通。
通过电话、QQ群等多种方式,解决下级统计局或调查单位遇到的问题,本级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统计机构反映,不能将问题遗留到截止报送时间。
(2)县(市、区)级统计局职责
参照州(市)级统计机构职责,同时县级统计机构应提前掌握企业联系方式,以便月(年)报期间能够便捷地找到项目单位。
同时,重点关注易迟报项目单位,提前催报。
4、数据审核、验收
(1)州(市)统计局职责
①监测、督促县级统计局及时对数据进行审核、验收。
②对本地区数据进行汇总和评审,把握重点指标变动趋势。
将有问题的数据及时返回县(市、区)级统计局核实修订。
③及时对省统计局数据查询进行核实,发现错误立即返回县级统计局联系调查单位修订。
④按照制度的要求,做到即报、即审、即验,在制度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数据验收上报。
严禁未审核状态下,在截止上报时间前实行批量验收。
(2)县(市、区)级统计局职责
①项目单位数据即报即审,发现错误及时返回项目单位修改,正确的数据及时验收。
②对本地区数据进行汇总和评估,把握重点指标变动趋势,发现异常及时查询项目单位。
③及时对州(市)级统计局数据查询进行分析,发现错误立即查询项目单位,督促项目单位进行修改。
④按照制度的要求,做到即报、即审、即验,在制度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数据验收上报。
严禁未审核状态下,在截止上报时间前实行批量验收。
(3)具体要求
①基层数据主要运用公式审核完成。
A、A类错误,必须要求调查单位修订后重新上报;
B、B类错误原则上需修订后重新上报,但确实属于特殊原因引起的,需将情况上报上级统计机构后,方可解锁,且解锁说明不能只填写“核实无误”等不能说明具体情况的标注,需说明清楚具体原因;
C、C类错误需查看调查单位的说明,如仅表明“核实无误”等不能说明具体情况的,需督促调查单位补充完善说明。
②综合数据要结合人工审核发现问题。
A、主要为经验审核,包括极值审核、计量单位是否填错、是否将以往年度数据误填入本年数据、主要指标当月值是否过大等。
B、按照《云南省统计局建设领域数据质量评审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做好协调性审核。
C、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情况,汇总当地综合数据,分析重点指标变动情况,对变动异常的指标需进行重点查证和分析。
D、审核要点:
通过基层数据查询,横向纵向对比分析、数据排序等功能对极值、错填等情况进行审核。
避免出现因计量单位错误而导致的极值。
正确填写项目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控股情况、施工面积、竣工面积等指标。
若审核中发现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有误,需及时上报预置信息变更表,严禁在关网截止日期最后一天集中上报。
其他指标有误的需在关网前联系调查单位更正。
③及时督促调查单位核实修订查询数据。
出现特殊情况需反馈详细说明到上级统计机构。
5、数据上报
(1)州(市)统计局职责
①每月最后一天18:
00前通过邮箱或FTP上报预报数,具体要求见《关于每月(季)预报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业情况的通知》。
②按省级规定的验收时间前验收本级数据,并按照月(年)报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③每月关网的同时报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及评估报告。
(2)县(市、区)级统计局职责
参照州(市)级统计机构职责。
6、专业人员值岗
(1)州(市)级统计局职责
报表报送期间(国家统计局投资司最终审核验收数据前)专人值岗,做好数据催报、审核、验收、上报、接受查询等工作,接受上级统计机构查询。
(2)县(市、区)级统计局职责
参照州(市)级统计机构职责。
(四)数据反馈、提供、发布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州(市)统计局职责
(1)根据省统计局认定反馈的数据,及时加工整理出综合报表,以备查阅。
(2)省统计局还未认定反馈数据(含分县数据)前,不得对外发布和使用有关统计数据资料。
(3)各地在对外(特别是新闻媒体上)公布投资数据时一律使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口径的数据,仅公布同比增速。
(4)对外提供数据资料要遵守《统计法》和保密制度的规定。
(5)省统计局认定反馈数据后,按要求报送分县数据。
2、县(市、区)级统计局职责
参照州(市)级统计局职责。
(五)数据分析及统计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州(市)统计局职责
每月月报及年报完成后,及时撰写相关统计分析报告,内容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形势,关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亮点、新趋势;及时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好统计服务。
每月20日前将报送当地党委政府的分析报告电子版报送省统计局投资处邮箱。
2、县(市、区)级统计局职责
参照州(市)级统计局职责。
(六)资料整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州(市)统计局职责
每月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包括:
本月最终数据综合表、数据评估分析报告、工作文件、通知、工作信息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要求采取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
存档纸质统计报表需经分管局领导签字。
每月20日前将综合表电子版报送至省统计局投资处邮箱。
2、县(市、区)级统计局职责
参照州(市)级统计局职责。
(七)数据核查、调研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州(市)统计局职责
(1)每个季度按省统计局下发核查名单开展一次数据质量核查。
重点核查项目单位统计台账、基础资料、凭证票据等相关数据填报依据是否齐备且数出有据,并撰写核查报告报送省级统计局。
核查报告内容:
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2)不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调研,掌握本级辖区内重大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为投资统计工作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3)每月对本地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情况进行调研研判,及时掌握本地区投资情况。
2、县(市、区)级统计局职责
参照州(市)级统计局职责。
四、项目填报单位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要守住四条红线,坚决做到
1、不虚报、瞒报固定资产投资;
2、不以任何形式重复报送已经完工的或在建的项目;
3、不报送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统计范围的项目;
4、不准非项目单位的人员代填代报统计报表。
(二)项目填报单位统计人员工作职责
1、建立项目统计台账。
2、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完成上报统计报表,在报表审核期间随时接受统计部门查询。
3、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归档、交接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配合统计部门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三)统计归档资料
1、单位情况:
项目单位营业执照。
2、项目单位留存的投资报表底表、项目统计台帐。
3、项目相关材料: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施工合同,设备购置合同,项目土地使用权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
4、相关发票或支付凭证:
开始建设以来发生的工程款支付凭证、设备款支付凭证、土地购置费支付凭证和其它费用支付凭证。
5、建设单位与项目相关的财务支出明细帐。
6、有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三方签章的工程进度表。
7、具体要求
以上资料尽可能以原件归档,如无法实现则可以以复印件归档,但复印件要与原件保持一致,并加盖项目单位(业主)公章。
五、统计工作规范评分标准
(一)500-5000万元项目投资统计工作规范评分标准
工作内容
扣分项
内容
分值
项目管理(20分)
未按时报送入库材料的
2/次
项目资料不完整、不清晰
-0.2/条
提供的入库材料系伪造、随意修改的
-1/条
施工合同与备案文件主体不一致且未说明情况的
-0.2/条
项目照片不符合要求
-0.2/条
项目资料与法人单位资料信息不一致且未说明情况的
-0.2/条
申请材料中项目名称、计划总投资、施工主体等信息不一致且未说明情况的
-0.2/条
申请材料中项目行业类别划分不准确
-0.2/条
报送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项目的
-0.5/条
录入《项目申请表》与报送的其他资料信息不一致的
-0.2/条
数据上报
(20分)
未按时上报数据的
-2/次
上报报表同时未上报机审错误说明及相关支撑材料(支付凭证、进度单、批准文件等)的
-2/次
上报报表同时未上报按形象进度法上报投资数据明细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的
-2/次
报送的相关支撑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2/次
数据审核及数据质量(40分)
省局查询数据及指标差错率超过10%的
-3/次
省局查询数据及指标差错率在5%-10%(不含)之间的
-2/次
报表存在数据不平衡错误的
-2/条
月报中新入库项目无《项目入库申请表》(程序导出)或编码不一致的
-1/条
上报数据相邻两期增速差超过10个百分点的
-3/次
未按时反馈查询结果或未按要求报送查询结果的
-2/次
查询结果未在数据库中修改的
-0.5/条
查询所需支撑材料不合格的
-0.5/条
工作责任心(20分)
报表期间,专业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不在工作岗位且未做好工作交接。
-3/次
推脱本级职责,不指导下级专业人员、不指导调查单位统计人员。
-3/次
(二)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统计工作规范评分标准
工作内容
扣分项
内容
分值
项目管理(20分)
未按时报送入库材料的
2/次
项目资料不完整、不清晰
-0.2/条
提供的入库材料系伪造、随意修改的
-1/条
施工合同与备案文件主体不一致且未说明情况的
-0.2/条
项目照片不符合要求
-0.2/条
项目资料与法人单位资料信息不一致且未说明情况的
-0.2/条
申请材料中项目名称、计划总投资、施工主体等信息不一致且未说明情况的
-0.2/条
申请材料中项目行业类别划分不准确
-0.2/条
报送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项目的
-0.5/条
录入《项目申请表》与报送的其他资料信息不一致的
-0.2/条
名录审批平台未填写审核意见的
-0.2/条
数据上报
(20分)
未按时上报数据的
-2/次
90%<=上报率<100%
-1/次
80%<=上报率<90%
-2/次
70%<=上报率<80%
-3/次
60%<=上报率<70%
-4/次
上报率<60%
-5/次
数据审核及数据质量(40分)
有A类强制性错误(由于特殊原因引起,并上报省局知晓后由各级统计机构解锁的情况除外)
-3/条
有B类准强制性错误(由于特殊原因引起,并上报省局知晓后由各级统计机构解锁的情况除外)
-2/条
有C类核实性错误,企业填报错误说明不清楚而未审核的
-0.5/条
省局查询数据及指标差错率超过10%的
-3/次
省局查询数据及指标差错率在5%-10%(不含)之间的
-2/次
上报数据相邻两期增速差超过10个百分点的
-3/次
市(州)数据验收后,由省局查询出极值错误
-2/条
未按时反馈查询结果或未按要求报送查询结果的
-2/次
查询结果未按要求督促调查单位在一套表中修改的
-0.5/条
查询所需支撑材料不合格的
-0.5/条
工作责任心(20分)
报表期间,专业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不在工作岗位且未做好工作交接。
-3/次
推脱本级职责,不指导下级专业人员、不指导调查单位统计人员。
-3/次
(三)综合部分统计工作规范评分标准
工作内容
扣分、加分项
内容
分值
数据评估、调研及统计服务(40分)
未按时报送当月本地数据评估报告及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
-2/次
未报送当月本地数据评估报告及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
-3/次
评估报告内容不全或评估报告内容无法支撑其观点的,酌情扣分,最高扣5分。
未按时报送预报数的
-2/次
预报数增速与最终上报数增速差异超过5个百分点的
-3/次
当季向当地党委政府报送统计分析少于1篇的
-5/季
资料整理上报(20分)
未按时整理当月数据资料的
-2/次
未按要求报送综合表的
-2/次
未按要求报送分县数据的
-2/次
数据核查(40分)
未按要求开展数据核查工作的
-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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