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就业资料填写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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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就业资料填写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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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就业资料填写注意事项
就业资料填写注意事项
现将2012届毕业生就业资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发给各系,请各位老师组织毕业生填写,向学生说明如下注意事项:
一、交代学生注意填写、保管,每人只有一份,填错、丢失不予补发。
(协议生、成教生等非普高学籍学生不能领这些资料。
)
二、《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认真阅读登记表里的“填写说明”后按要求填写交回,由班委鉴定,系、学生处加意见并盖章后存入毕业生档案。
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学生填写并贴上一寸照片,交回各系签署“院系推荐意见”并盖章,再送就业指导中心签署“学校意见”一栏,照片处盖齐章后,由系里发给学生本人保管。
备注:
1、《毕业生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介绍毕业生在校各方面综合情况的一份正式文件,院系意见请尽可能详细,勿只写“同意推荐”等一两句评语就草草了事,若出现此情况,一律打回,不予盖章。
2、要求毕业生慎用保管好推荐表原件,在应聘过程中用复印件即可。
毕业生即将进入求职应聘的紧张时期,请于11月9日前完成《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及盖章后发回给学生使用。
四、《就业协议书》:
为一式四份复写(注意存放,避免弄花),由学生与用人单位签约。
签约流程:
毕业生填写相关信息及签署同意到该单位就业意向、单位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和盖章—>各系签字盖章同意推荐—>学院就业中心签字盖章。
毕业生、用人单位、院系及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各存一份。
请严格按流程顺序办理签约。
备注:
1、请毕业生慎重签约,原则上不得毁约。
2、《就业协议书》的“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栏说明:
此栏由各地人事局、省直单位或中央驻粤等有人事接收权单位签章,签章后此就业协议书可以作为办理毕业生户口落户的依据。
后附:
《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填写参考样板。
院系公章加盖要端正。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1年10月25日
毕业生登记表封面
登记表内容第一页:
登记表最后一页:
毕业生推荐表封面:
推荐表内容第一页:
推荐表最后一页
就业协议书:
(1)通过地级市人力资源局(人事局)接收学生,有人事接收权。
(2)省直属单位,如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烟草等,有人事接收权。
(3)一般私营、民营单位无人事接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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