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1000灯光招标文件一个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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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1000灯光招标文件一个包
长沙电视台1000平方演播室
灯光及吊挂、信号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长沙电视台
2013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重要合同条款17
第四章技术要求19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1
第一章投标邀请
日期:
2013年9月**日
“长沙电视台1000平方演播室灯光及吊挂、信号系统采购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2.采购内容:
演播室灯光及吊挂、信号系统
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月**日起(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00~12:
00、下午2:
00~5:
30(北京时间),到************购买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若须邮购,须另加人民币100元。
4.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月**日北京时间9:
3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
2013年**月**日北京时间9:
30时。
6.开标地点:
。
招标人:
长沙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一、说明
1.1
项目的资金来源:
国家计划外资金
2.1
招标人:
长沙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
2.2
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授权书;
4.自2009年至今有1000平米以上演播室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1
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代表授权书;
2.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人情况表;
4.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6.同类项目业绩表(须附有效证明文件)。
15.2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
投标保证金币种:
人民币。
16.1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120天。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17.1
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月**日北京时间9:
30时。
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22.1
开标时间:
2013年**月**日北京时间9:
30时。
开标地点: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1.1招标人已获得《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2.1“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合格的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硬件产品、软件产品、设计方案以及其它相关文件。
3.2“服务”系指承包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含安装、调测、验收等)、运输、保险、售后服务(含培训)等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3本招标文件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设计、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本招标文件所述的“产品”是商业上公认的,指在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4本项目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其原产地也均应来自本条款规定的合格来源国。
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3.5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可以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
3.6投标人应确认其为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
若所提供相关证明和文件与事实不符,招标人有权拒绝有关投标。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情况,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份组成: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重要合同条款;
第四章技术要求;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和招标人。
招标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期1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视情况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投标函、投标分项报价表、供唱标时使用并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2)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用以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文件,用以证明投标人所提供、安装、运行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的文件;
(4)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5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下列顺序编写(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用于现场唱标)
分项报价表;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
详细技术响应。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删减内容,并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必须牢固装订成册。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
11.2本项目以人民币货到长沙电视台项目现场完税价报价。
11.3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实质性的缺漏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4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1.5投标人按上述11.4条款的要求填写“分项报价表”是为了方便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1.6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国外制造的货物的报价。
11.7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4条的规定,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8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2.投标货币
12.1本项目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4.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
14.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产品样本、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技术支持资料;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14.4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及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最终用户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应为支票、汇票或电汇,以其他形式提交的,不予接受。
如为电汇,可直接汇入以下银行账户(请注明XX项目投标保证金):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支票、汇票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提交。
15.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以支票、汇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发现由于投标人原因无法入账,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从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
15.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
15.7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5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一份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目的副本以及一份电子文档,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在信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或“副本”和“于_(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18.2为了方便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正本及投标保证金(电汇时为汇款凭证复印件)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一起递交。
18.3投标文件应由专人送达,投标人应按18.1和18.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照投标邀请中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递交。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
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1.4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折扣声明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考虑。
22.3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23.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和综合评分。
23.2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
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但答复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4.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投标人应保证其按照本须知第18.2条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与其投标文件中的价格一致,如有不符,则以公开唱出的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4.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4.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4.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3)投标人的投标函和/或本须知13.1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非固定价格投标的;
(7)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商务条款的;
(8)超过招标人支付能力的;
(9)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的。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3)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条款的;
(4)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他技术条款的。
25.投标的评价
25.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5.2计算评标价格的基础是投标人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价。
25.3评标原则:
(1)评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采用综合评分法原则。
投标人通过初审后,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
(2)评分标准如下:
第一包:
灯光及吊挂、信号系统
评审内容
最高分值
评分依据
价格
(30分)
30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以下其价格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商务
(15分)
5
整体综合实力:
投标人的经济状况、承担风险能力,
具备灯光贰级及以上资质(2分)
具备由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分)
具备由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分)
较好4-5分
一般2-3分
较差0-1分
5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
有800平方及以上演播室成功案例的每个2分;
600以上800平方以下的每个1分;
有1-5分
无0分
5
售后服务计划:
是否配备本地团队,专职维修人员,维保承诺等
较好5分
一般1分
较差0分
技术
(55分)
10
提供深化设计图纸:
对需求的理解度,需求符合程度,整体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细化考虑的周全性。
较好7-10分
一般3-6分
较差0-2分
10
提升机:
1.满足技术指标、矢量控制定位精确(2分);
2.安全措施可靠:
具有乱绳检测、松断绳保护检测装置、过流保护、超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2分)
3.应急功能:
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可以通过备用驱动装置操作吊杆电动升降;(2分)
4.能提供设备在演播室平稳运行及功能有效发挥的具体措施方案;(2分)
5.提供设备的正式操作维护说明书;(2分)
较好7-10分
一般3-6分
较差0-2分
5
控制台
1.满足各项指标(4分)
2.提供设备的正式操作维护说明书(1分)
较好4-5分
一般2-3分
较差0-1分
10
LED组合灯
1.能提供设备在演播室平稳运行及功能有效发挥的具体措施方案,(2分)
2.具备应急照明功能的具体措施,在电源故障时不熄灭;(2分)
3.灯体的散热设计及操声控制设计,正常运行1小时后,2米距离测试,无噪声(3分),大于30dB小于35dB(1分),大于35dB;(0分)
4.提供设备的正式操作维护说明书;(1分)
5.灯具有保证使用过程的发光特性的一致性的具体措施;(2分)
较好7-10分
一般3-6分
较差0-2分
6
LED造型灯技术指标
1.能提供设备在演播室平稳运行及功能有效发挥的具体措施方案(1分)
2.具备应急照明功能的具体措施,在电源故障时不熄灭(1分)
3.灯体的散热设计及操声控制设计,正常运行1小时后,2米距离测试,无噪声(2分),大于30dB小于35dB(1分),大于35dB(0分)
4.提供设备的正式操作维护说明书(1分)
5.灯具有保证使用过程的发光特性的一致性的具体措施。
(1分)
较好4-6分
一般2-3分
较差0-1分
2
摇头LED染色灯
1.能满足各项指标(1分)
2.供设备的正式操作维护说明书(1分)
较好2分
一般1分
较差0分
2
综合电缆同步升降器
1.能提供设备在演播室平稳运行及功能有效发挥的具体措施方案(1分)
2.提供设备的正式操作维护说明书(1分)
较好2分
一般1分
较差0分
7
施工组织方案:
有切实可行保证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2分)
有切实可行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具体措施(2分)
有能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影响其他演播室正常安全使用的具体措施(2分)
项目部人员配置合理、人员证件齐全、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证(1分)
较好5-7分
一般2-4分
较差0-1分
3
有确保施工工期(进场60天)的具体措施,在确保安全施工、高质施工的前提下,承诺每缩短2天工期1分,最多给(3分)。
较好3分
一般2分
较差0-1分
100%
26.中标人的确定
26.1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商务、技术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后,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6.2若两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投标价格低者排序在前。
27.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7.1除本须知第23.2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7.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前的审查
28.1招标人将保留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的权利。
28.2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
授标决定时还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在招标期间是否有实质性变化。
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
28.3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招标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将拒绝其投标,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依次对其他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9.合同授予标准
29.1除第32条的规定之外,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30.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权力
30.1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和服务予以合理的增加或减少。
31.评标结果的公示
31.1公示媒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2.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
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中标通知书
3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履约保证金
3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5.1或34条规定执行,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实质上响应、通过资格后审且评标得分次高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36.腐败、欺诈行为和不公平竞争行为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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