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电商企业省域竞争力评价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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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跨境电商企业省域竞争力评价体系
我国跨境电商企业省域竞争力评价体系
摘要:
随着互联网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跨境电商开始成为驱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
本文选取2015-2019年我国30个省份样本数据,从核心业务、发展投入、潜力成长三个维度11个细分指标,采用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测算我国跨境电商企业竞争力的综合实力。
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的跨境电商企业竞争力存在较大差距,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北京、山东、福建跨境电商发展属于第一梯队,遥遥领先于其他省份;四川、湖北、安徽、天津、辽宁、重庆、湖南、河南、河北属于第二梯队;第三梯队包括黑龙江、陕西、江西、广西、云南、山西;第四梯队包括新疆、海南、吉林、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青海。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跨境电商综合改革试验区获批建设时间、跨境电商平台和国际物流建设水平等方面是造成地区之间跨境电商竞争力差异的原因。
基于此,一是要以跨境电商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抓手,以点及面带动周边地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二是注重对跨境电商企业的成长阶段培育,给予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三是要建立不同地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联动机制,发挥地区之间优势互补作用,共同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协同创新。
关键词:
互联网经济因子分析竞争力评价体系聚类分析跨境电商
引言
随着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越来越多传统外贸企业在向新兴跨境电商企业转型,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外贸行业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
电商行业研究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跨境电商交易总额达到10.8万亿元人民币,相比2018年增长18.7%,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出现小幅度萎缩。
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多次颁布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文件,极大促进了跨境电商企业的发展,如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8年11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十六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进一步降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0年1月实施的《关于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中提出,对跨境电商综合改革试验区电商企业采用应税所得率的4%征收企业所得税,待政策试点成熟后,进一步向其他企业推广。
根据海关部门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23265家跨境电商相关企业,涉及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交易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监管运营机构五种类别。
与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强劲势头相反的是,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长速度持续放缓,2019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31.54万亿元,相比2018年增长3.4%,外贸进出口增长速度进一步放缓,低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难以形成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
在当前复杂的国际贸易形势下,传统进出口贸易模式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限制零售贸易企业的发展,而跨境电商模式依托互联网创新了进出口贸易模式,打破了传统国外营销渠道,外贸企业、供应商、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沟通和洽谈,节省了传统贸易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有利于提升企业盈利能力,进而提升外贸企业竞争力。
有关跨境电商企业的竞争优势影响因素,国内外学者做了较多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探索,AbdallahAlsaadandHadiShahidi(2018)的研究发现跨境电商具有数字化、高频率、多边化、小批量等特征,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直接联系境外生产商家和客户,使得进出口贸易更加便利。
CallonJ.andGessnerH(2019)的实证研究认为,跨境电商重新建立起进出口贸易的价值链,影响了市场运作模式,是对传统贸易模式和价值链的重塑,对跨境电商企业竞争力具有明显正向影响。
毕凌燕、李紫忆和李丹丹(2019)通过对跨境电商综合改革实验区的研究发现,跨境电商综合改革实验区的企业绩效具有明显地区差异性,东部地区比中西部地区企业竞争力明显要强,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水平、综合改革实验区获批时间的先后顺序、利好政策的空间等都是影响跨境电商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李广凯、杨旭、王庆红(2017)、刘晋飞(2018)等人的研究发现,跨境电商企业采取不同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对其竞争力有明显影响,B2B模式要比B2C、B2M、M2C等模式的市场竞争力强,自营型跨境电商的市场竞争力比嵌入型模式要强。
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已经受到学者的广泛关注,产生了一大批理论和实证研究成果,跨境电商发展对企业竞争力影响的评价指标体系也有相关的探索研究,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现有研究针对跨境电商企业竞争力的评价主要集中在绩效等投入产出指标方面,缺少对跨境电商企业的上下游产业、营商环境的考察;现有研究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是针对跨境电商产业价值链中某一些利益相关者进行分析,缺少将整个跨境电商产业放在一个开放性商业生态系统中进行系统评价;现有研究集中在对我国整体跨境电商产业竞争力评价,或是对部分企业的微观调查研究,缺少对区域跨境电商产业的比较分析。
因此,本文在国内外跨境电商发展对零售贸易竞争力评价的研究成果基础上,采用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来比较区域之间跨境电商企业竞争力差异,为总结发达地区经验、揭示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问题、跨境电商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支撑。
理论分析与指标体系构建
(一)理论分析
跨境电子商务对企业竞争力影响的理论机制来源于竞争优势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
企业竞争优势主要是通过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创新产品差异性等方面来体现。
跨境电子商务在生产原材料、劳动力成本、资金成本、技术成本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跨境电子商务通过降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提升交易质量,缩短交易周期,降低进出口贸易的交易风险,使得交易成本降低。
跨境电商缩短了生产厂商和消费者的交易距离,省去了中间代理经销商的代理费用,跨境电商物流配送效率实现商品的高效仓储,将库存降到最低,减少存货积压引起的资金占用。
图1跨境电商企业省域竞争力评价系统机制
根据竞争优势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以及现有学者的经验研究,总结出跨境电商发展对零售外贸企业的竞争力影响因素,包括企业内部的劳动力要素、资本要素、运营管理水平;企业外部的技术环境、信息反馈水平、法律制度环境、消费需求水平、物流配送能力等,相关影响机制模型见图1。
(二)指标体系构建
根据理论分析可知,跨境电商发展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包括企业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企业内部因素包括劳动力要素、资本要素、经营管理要素;企业外部要素包括技术环境、信息反馈水平、法律制度环境、消费需求水平、物流配送能力等方面。
因此,本文选取的跨境电商企业省域竞争力评价指标变量如下:
劳动力X1:
采用跨境电商劳动力人口除以总劳动力人口(%);资本X2:
跨境电商项目融资金额(亿元);经营管理水平X3:
跨境电商订单处理速度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比率(%);技术环境X4:
研发经费的投入金额(万元);消费需求X5:
人均网络消费额(元);物流配送X6:
国际快递业务量(亿件);市场竞争环境X7:
跨境电商企业数量(万个);财政支持X8:
各地方财政对跨境电商的投入力度(万元);法律制度环境X9:
跨境电商贸易的税率与同行业税率的平均水平的比率(%);网络平台环境X10:
跨境电商平台支付到账速度与同行业到账平均水平的比率(%);信息反馈X11:
跨境电商客户反馈量与行业平均水平的比率(%)。
实证方法与数据来源
(一)实证方法
本文参考刘侃、赵冬梅(2018)的跨境电商企业竞争力指标体系并结合上文理论分析,构建跨境电商企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重点突出兼顾全面的原则,指标的遴选应集中体现跨境电商企业竞争力内涵,减少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性,本文采取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方法来降维、简化数据技术用少数几个抽象变量来表示众多影响因素。
(二)数据来源
因港澳台地区数据在统计口径和测算方法方面存在差异,又因西藏数据存在较严重缺失,故本文研究对象是我国30个省市区,对其2015-2019年跨境电商竞争力进行省域比较分析,具体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海关总署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报告》,有关变量测算按照变量定义进行,数据描述性统计见表1。
实证分析
(一)基于因子分析的跨境电商竞争力评估
由于本文选取的变量具有不同的单位和量纲,比如有的变量是百分数、有的变量是人数、有的变量是万元、有的变量是亿件,为了消除不同变量的量纲不一致影响,首先对变量进行标准化处理。
标准化处理后的数据是否满足因子分析的要求,还需要对变量之间进行简单相关系数和偏相关系数之间关系进行Kaiser-Meyer-Olkin检验(简称为KMO检验),相关检验结果见表2,所选变量的简单相关系数平方和远大于偏相关系数平方和,KMO值为0.8761,该值接近1,说明变量之间相关性较强,所选变量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Bartlett球形检验是用来检验变量的相关矩阵是否为单位矩阵,表2估计结果说明Bartlett球形检验的P值为0.0012,显著拒绝变量之间相互独立的原假设,说明变量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本文使用主成分分析方法来提取所选变量的公因子,前面3个因子累加之后可以解释所选变量的85.267%的总方差,用特征根和特征向量直接求取因子载荷矩阵比较难以解释公因子的经济意义,因此本文采用最大方差法对因子进行旋转,使所选每个变量只体现在唯一的公因子载荷上。
第一个公因子F1包括劳动力X1、资本X2、经营管理水平X3、信息反馈水平X11,这些变量体现的是跨境电商企业的核心业务能力,故将其命名为核心业务因子。
第二个公因子F2包括技术环境X4、市场竞争环境X7、财政支持X8,这些变量反映出来的是对跨境电商产业的投入力度,因此将公因子F2命名为发展投入因子。
第三个公因子F3包括消费需求X5、物流配送X6、法律制度环境X9、网络平台环境X10,这些变量反映出来的是跨境电商的未来发展潜力,因此本文将公因子F3命名为潜力成长因子。
本文利用SPSS统计软件计算出三个公因子的得分系数矩阵,进一步计算省域跨境电商产业竞争力综合得分∑F与各个公因子之间有如下关系:
(公式)
其中,∑F表示跨境电商产业竞争力综合得分,F1表示核心业务因子,F2表示发展投入因子,F3表示潜力成长因子,ω1、ω2、ω3分别表示三个因子的权重系数。
利用该式对我国省域跨境电商竞争力进行评估和测算,得到30个省市区的竞争力综合得分,如表3所示。
广东省跨境电商竞争力综合排名居第一位。
广东省是改革开放的窗口,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深圳、珠海、佛山等城市利用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和政策红利较早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在跨境电商的业务流程、服务内容、企业盈利模式、上下游配套产业支撑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因而跨境电商业务综合实力遥遥领先于全国其他省份。
但从其组成的各个因子分布来看,广东省跨境电商发展存在结构不平衡现象。
如核心业务因子F1得分为3.505,遥遥领先领先于其他省份,从F1公因子的内部构成来看,包括劳动力、资本、经营管理水平和信息反馈能力,说明广东省跨境电商企业的人力资源、发展资金、企业经营能力等方面均领先全国。
但是发展投入因子F2和潜力成长因子F3两个因子得分要低于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等省份,说明广东省跨境电商发展后劲不足,需继续加大投入力度。
浙江省跨境电商综合实力居全国第二,核心业务因子、发展投入因子、潜力成长因子之间发展较为均衡。
浙江省会城市杭州是我国首批跨境电商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是阿里巴巴集团总部所在,具有大量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及上下游产业支撑体系,形成了以制造业、服务贸易为主导的跨境电商产业群,在企业核心竞争力资源(如人才、资金、管理水平等)、技术创新(如研发投入等)、政策环境(如税费减免政策)、网络平台建设(如第三方支付平台、外贸业务量等)方面表现出独特优势,尽管跨境电商综合实力仅次于广东省,屈居第二名,但是跨境电商发展后劲十足,相信假以时日将会超越广东成为跨境电商行业的领头羊。
紧邻广东省和浙江省之后的是上海、江苏和北京等,这些地区均处于我国经济发展较为快速的地区,也是跨境电商综合改革实验区,其综合竞争实力领先于全国其他省份,在跨境电商企业自身核心业务能力、政府投入、政策优惠、电商平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打造了良好的产业基础,为跨境电商产业竞争力提升夯实了基础。
四川、湖北、安徽、天津、辽宁、重庆、湖南、河南虽然地处中西部地区,但在国家开展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城市的政策引领下(如四川省的成都市、湖北省的武汉市、安徽省的合肥市、天津市、辽宁省的大连市、重庆市、湖南省的长沙市、河南省的郑州市等均被国务院列为跨境电商综合改革实验城市),跨境电商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西部地区的甘肃、宁夏、青海等省份,由于地理资源的区位劣势以及跨境电商的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扶持力度较差等多方面原因,跨境电商综合实力暂时处于落后局面。
表1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2KMO检验和Bartlett球形检验
(二)跨境电商产业竞争力的聚类分析
从跨境电商产业竞争力的省域分布情况可以看出不同省份跨境电商综合实力,为了归纳不同省份之间跨境电商竞争力因子结构的共同特性,本文采取聚类分析方法对综合竞争力排名及三个因子得分情况进行分组,聚类分析结果见表4。
第1组表示跨境电商综合竞争力实力排名靠前,包括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北京、山东、福建等。
核心业务因子、发展投入因子、潜力成长因子都处于较为平衡(如浙江、山东、福建等);或某一因子得分具有绝对优势(如广东、上海、江苏、北京等)。
第二组表示跨境电商综合竞争实力处于中上等级,包括四川、湖北、安徽、天津、辽宁、重庆、湖南、河南、河北等。
第二组省份中的核心业务、发展投入、潜力成长三个因子之间较为不平衡,跨境电商竞争力偏向于其中某一个因子,但其他因子发展受到一些制约。
比如重庆市潜力成长因子居全国前列,但核心业务因子和发展投入因子低于平均水平;四川、湖北、安徽、河南、湖南等省潜力成长因子较好,但发展投入因子是其竞争力短板;河北省毗邻北京、天津大型都市圈,核心业务因子较好,但发展投入因子、潜力成长因子处于较低水平。
第三组属于跨境电商竞争力处于中下等级,包括黑龙江、陕西、江西、广西、云南、山西等,核心业务、发展投入和潜力成长三个因子得分都不高,没有明显竞争优势,但相比于跨境电商竞争力的第四组仍有一定竞争优势。
第四组是跨境电商竞争力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措施都不是很完善,包括新疆、海南、吉林、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和青海等,从地理位置来看,这些省份大多数处于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网络平台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东中部地区相比都处于弱势地位,跨境电商发展速度相对偏慢。
表4跨境电商竞争力聚类分析
结论及启示
本文选取2015-2019年我国30个省份样本数据,以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对省域跨境电商企业竞争力进行评价,研究发现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跨境电商竞争力具有明显优势,如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北京等跨境电商企业竞争力凸显、成效显著,在企业核心竞争力资源(如人才、资金、管理水平等)、技术创新(如研发投入等)、政策环境(如税费减免政策)、网络平台建设(如第三方支付平台、外贸业务量等)方面表现出独特优势。
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跨境电商竞争力综合实力欠缺,核心业务、发展投入、潜力成长三个因子之间较为不平衡。
跨境电商竞争实力排序与地区位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网络电商平台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改革实验区获批建设时间等因素有关,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居民消费水平高,对跨境电商业务的需求大,另外经济发达地区对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资金、技术等核心业务要素具有明显集聚效应,地方政府对跨境电商的财政投入、政策扶持力度、商品流通网络建设等方面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夯实了基础。
中西部地区省份跨境电商发展所需要的产业投入、技术创新水平、支撑体系等方面存在明显劣势,与东部地区发展差距越来越大。
根据我国跨境电商企业省域竞争力评价实证分析结果,有如下研究启示:
第一,以政府试点建设的跨境电商综合改革试验区为抓手,以点及面推广到其他地区,以跨境电商中心城市为点辐射周边地区。
一方面,要强化跨境电商“中心-周边”资源匹配水平,进一步构建跨境电商供应链、物流、运营、语种等配套服务设施,提高跨境电商基础设施水平。
推广典型省份的跨境电商运营模式,利用模式共享形成协同效能。
例如选定一批重点城市作为跨境电商综合改革试验区或试点城市,通过构建协同竞争的土壤和环境,吸引更多优质供应商、成熟供应链进入试点区域,再将相关企业引入周边协同地区,从而降低成本,挖掘行业潜力。
另一方面,要实现跨境电商平台型集聚与辐射,通过一定程度的政策倾斜汇集外部关注,创造不同平台间“近水楼台”的共创作用。
要让优质企业直接深入平台运营方,了解最新的跨境电商规则、政策和资源,帮助企业减少信息差,提高成长速度。
平台也能够形成对外辐射力,进一步集结城市周边的优质电商企业,促进内向型企业向跨境电商转型,提高跨境电商发展动能,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推动行业蓬勃发展。
第二,注重对跨境电商企业的成长阶段培育,给予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以政府为主导,推动商业银行面向跨境电商成长型企业提供更为优惠的贷款项目,建立便捷高效的融资渠道。
在政策上实行关税减免、出口便利化和通关一体化等优惠政策。
要进一步对跨境电商出口中存在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政策减免开展积极探索,建立跨境电商发展的“微笑曲线”,通过减税提高企业对外销售活力,通过单体减税提高整体税收范围,严格控制“多头收税”“多次收税”的情况,切实减少跨境电商平台的运营成本。
积极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向高质量转型,以品牌化发展引领平台做大做强,进一步推动跨境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长效创新,鼓励不同省域的跨境电商运营者进行交流,通过交流互动探索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经验和新做法,提高跨境电商平台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
鼓励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跨境电商平台之间的研究和学习合作,建立长期人才供给机制,为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化人才提供培训便利,进一步提高复合型人才比例。
以人才供应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创新,以创新发展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竞争力跃迁。
第三,针对跨境电商竞争力存在较大地区差距的问题,应加强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联动机制建设,发挥地区之间资源优势互补作用,在跨境电商的技术攻关、跨境电商支付平台建设、国际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协同创新。
引导我国不同区域间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发展情况,建设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推动当地强势产业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形成联动,实现内部联合机制。
引导我国具备区域间建设关联产业互动管理平台,推动各地间龙头企业实现优势互补,实现外部联合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内外部联合平台的扶植和培育,加快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形成全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良性竞争发展态势。
针对部分地区存在显著区位劣势的现象,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内陆地区直接对外贸易的渠道,利用中欧班列、中亚班列等通道,培育内陆地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挖掘内陆地区跨境电商发展潜力;另一方面可以积极探索海外仓建设新模式,利用海外仓储降低关税成本,减少运输压力,提高运营效率,通过海外仓资源开设国外线下展示中心,进一步扩大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影响力,多渠道提高跨境电商供应能力。
我国政府也要积极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管理新模式,减少行政干预,优化行政审批过程,减少企业的行政负担,通过整合产品管理、物流管理、通关服务等多种服务资源,切实提高对跨境电商企业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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