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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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版》
总说明
一、《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版)》共分六册,包括:
第一册建筑工程(上册、下册)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送电线路工程
第五册加工配制工程第六册调试工程
二、本册为第四册《送电线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
适用于由送电端变电站(或发电厂)构架的引出线起至受电端变电站(构架或穿墙套管)的引入线止的35~750kV交流电力架空线路、±500kV直流电力架空线路和35~220kV电力电缆线路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定额共分八章,依次为工地运输、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附件工程、电缆工程、电缆排管工程,其中第八章电缆排管工程为参考定额。
四、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设计标准、技术规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的。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GB50217-199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2)GB50173-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GB50233-2005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4)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1)DL/T5146-2001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程
(2)DL/T5122-2000500kV架空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
(3)DL/T5219-2005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
(4)DL/T5154-2002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
(5)DL/T5130-2001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定
(6)DL/T5092-1999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7)DL/T5217-2005220kV~500kV紧凑型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8)DL/T5049-2006架空送电线路大跨越工程勘测技术规程
(9)DL/T5221-2005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10)DL/T5168-2002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11)DL/T436-2005高压直流架空送电线路技术导则
(12)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13)DL/T832-2003光纤复合架空地线
(14)DL/T788-2001全介质自承式光缆
(15)DL/T5161.5-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5部分:
电缆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16)DL/T5161.10-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10部分: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17)DL5033-2006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
(18)DL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
(19)DL453-1991高压充油电缆施工工艺规程
(20)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21)SDJ226-1987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
(22)SDJ277-1990架空电力线路内爆压接施工工艺规程
(23)SDJJS2-1987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
3.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1)Q/GDW102-200375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暂行技术
(2)Q/GDW112-2004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
(3)Q/GDW113-2004750kV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
(4)Q/GDW115-2004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5)Q/GDW121-2005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五、本定额是编制送电线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依据,编审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六、本定额是按现阶段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制订的。
除各章节另有具体说明外,均不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七、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
1.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均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八、关于人工:
1.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辅助用工,不分工种、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综合工日单价为电力行业定额基准工日单价,本定额为33.1元/工日。
九、关于材料:
1.定额中材料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使用量和规定的损耗量,其中周转性材料按摊消量计入定额。
定额中材料单价按照北京地区2006年一季度材料预算价格平均综合取定。
2.装置性材料见各章节附注内有关说明,使用时应按设计用量加施工损耗另计,施工损耗率见表1:
表1材料施工损耗率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损耗率(%)
1
裸软导线(含良导体地线)
一般架线
其他地区
0.4
山地、高山、峻岭
0.6
张力放、紧线
0.8
2
专用跨接线和引线
2.5
3
电力电缆
1.0
4
控制电缆
1.5
5
镀锌钢绞线(避雷线)
0.3
6
镀锌钢绞线(拉线)
2.0
7
电缆终端头瓷套
0.5
8
绝缘子、瓷横担(不包括出库
前试验损耗)
2.0
9
合成绝缘子
0.5
10
钢筋、型钢(成品、半成品)
0.5
11
钢管
1.5
12
塑料制品(管材、板材)
5.0
13
金具
1.0
14
螺栓、脚钉、垫片(不包括基
础用地脚螺栓)
3.0
15
耐张压接线夹
2.0
16
预绞丝
2.0
17
铝端夹
3.0
18
水泥压力管
2.0
19
混凝土杆(包括底盘、拉盘、
卡盘、夹盘)
0.5
20
混凝土叉梁、盖板(方、矩形)
3.5
21
砖、条石、块石
2.5
22
商品混凝土
1.5
23
水泥、石灰、降阻剂
山地、高山、峻岭
7.0
其他地区
5.0
24
石子
山地、高山、峻岭
15.0
其他地区
10.0
25
黄砂
山地、高山、峻岭
18.0
其他地区
15.0
26
钢筋(加工制作)
6.0
注1.裸软导线、地线按送电线路设计用量计算,其施工损耗率不包括线路弛度及跳线等长度。
2.导线损耗率中不包括与电器连接应预留的长度。
3.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损耗率中不包括备用预留的长度,以及因敷设有弯曲或有弧度而增加的长度。
输电用电力电缆不计算施工损耗。
4.拉线的计算长度应以拉线的展开长度(包括制作所需的预留长度)为准。
十、关于施工机械: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中均已考虑了上下班用车。
2.各章中的施工机械台班均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综合取定的,如实际与定额不一致时,除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6年版)》。
十一、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施工地点转移的时间(含上下班用车、材料看护),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施工地点范围内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工器具和机具的运输等。
十二、本定额对部分材料及施工机械名称、规格作了简化或合并,以"综合"表示。
对费用比重较小的消耗性材料和施工机械,本定额未列消耗量,但其费用均已计入材料费和机械费。
十三、套用本定额时,同一子目出现两种及以上调整系数,除章节内有具体规定外一律按增加系数累加计算。
十四、本定额不包括线路参数的测定和试运行工作。
十五、本定额均按平地施工考虑,如在其他地形条件下施工时,在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其人工和机械可按表2地形增加系数予以调整。
表2 地形增加系数
序号定额名称
项目
丘陵
山地
高山
峻岭
泥沼
河网
沙漠
备注
1
工地运输
人力运输
1)混凝土杆、混凝土预制品、40
150
300
400
70
-
65
不包括机械
钢管杆、线材的运输
2)金具、绝缘子、零星钢材、20
100
150
200
40
-
35
不包括机械
塔材、砂、石、石灰、土、水泥
降阻剂、水的运输
拖拉机、汽
车运输
20
80
-
-
-
-
40
不包括装卸
2
土石方工程
5
10
20
25
10
5
10
不包括机械
3
基础工程
10
20
40
50
40
10
30
4
杆塔工程
20
70
110
120
70
20
50
不包括高塔及接地
5
架线工程
一般架线
15
100
150
170
40
10
35
不包括跨越架设、
张力机械放、紧线
5
40
80
90
20
5
15
拦河线安装
电缆接续
5
30
60
80
15
5
10
不包括测量
6
附件工程
5
20
50
60
10
5
10
7
电缆工程
10
20
40
-
10
5
-
注1.各种地形的定义:
(1)平地:
指地形比较平坦广阔,地面比较干燥的地带。
(2)丘陵:
指陆地上起伏和缓、连绵不断的矮岗、土丘,水平距离1km以内地形起伏在50m以下的地带。
(3)山地:
指一般山岭或沟谷等,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50~150m的地带。
(4)高山:
指人力、牲畜攀登困难,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150~250m的地带。
(5)峻岭:
指地势十分险峻,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250m以上的地带。
(6)泥沼:
指经常积水的田地及泥水淤积的地带。
(7)河网:
指河流频繁,河道纵横交叉成网,影响正常陆上交通的地带。
2.套用说明:
(1)编制预算时,工程地形按全线的不同地形划分为若干区段,分别以其工程量所占长度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2)在确定运输地形时,应按运输路径的实际地形来划分,人力运输的路径可以参考工程地形。
(3)在高山、峻岭地带进行人力工地运输时,其平均运距的确定,应以山坡垂直高差的平均计算斜长和地形增加系数计列,不得按实际的运输距离计算。
(4)凡有盘山公路可利用汽车进行工地运输的地形,作为山地论。
(5)凡同一地段内,"河网"与"泥沼"并存时,则仅可套用泥沼地形的增加系数,两者不可同时取用。
(6)西北高原台地沿线路平台长度2km以内的工程地形按"山地"论。
工地运输地形则按运输路径的实际情况而定,上台运输按"山地"论;台上运输按"平地"论。
(7)在城市市区架空送电线路除人力运输外参考丘陵地形计算。
十六、定额中不按电压等级划分的项目均适用于各种电压;按电压等级划分的项目,实际遇到23kV、66kV、154kV电压等级时,可套用相应上一级电压的定额。
十七、定额中凡采用"××以内"或"××以下"字样者均包括"××"本身,凡采用"××以外"或"××以上"字样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八、本说明内未尽说明的,以各章节说明和附注为准。
(第二章)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包括:
"线路复测及分坑","电杆、拉线塔、拉线坑、电缆沟的挖方(或爆破)及回填","自立式铁塔基坑的挖方(或爆破)及回填","接地槽的挖方(或爆破)及回填","岩石嵌固基坑爆破","坚土坑掏挖","挖孔桩基坑开挖","井点施工开挖及回填","排水沟开挖","尖峰及施工基面挖方"。
二、土、石质分类如下:
1.普通土:
指种植土、粘砂土、黄土和盐碱土等,主要用锹、铲、锄头挖掘,少许用镐翻松后即能挖掘的土质。
2.坚土:
指土质坚硬难挖的红土、板状粘土、重块土、高岭土,必须用铁镐、条锄挖松,部分须用撬棍,再用锹、铲挖出的土质。
3.松砂石:
指碎石、卵石和土的混合体,各种不坚实砾岩、叶岩、风化岩,节理和裂缝较多的岩石等(不需要用爆破方法开采的),需要镐、撬棍、大锤、楔子等工具配合才能挖掘者。
4.岩石:
指不能用一般挖掘工具进行开挖的各类岩石,必须采用打眼、爆破或部分用风镐打凿才能开挖者。
5.泥水:
指坑的周围经常积水,坑的土质松散,如淤泥和沼泽地等,挖掘时因水渗入和浸润而成泥浆,容易坍塌,需用挡土板和适量排水才能施工者。
6.流砂:
指坑的土质为砂质或分层砂质,挖掘过程中砂层有上涌现象并容易坍塌的土质,挖掘时需排水和采用挡土板或采取井点设备降水才能施工。
不需排水为干砂坑。
7.水坑:
指土质较密实,开挖中坑壁不易坍塌,但有地下水涌出,挖掘过程中需用机械排水才能施工者。
三、施工操作裕度按基础底宽(不包括垫层)每边增加量:
1.普通土、坚土坑、水坑、松砂石坑为0.2米。
2.泥水坑、流砂坑、干砂坑为0.3米。
3.岩石坑有模板为0.2米,岩石坑无模板为0.1米。
四、各类土、石质的边坡系数见表2-1。
各类土、石质的边坡系数
表2-1:
坑深 土质
坚土
普通土、水坑
松砂石
泥水、流砂、岩石
2.0m以下
1:
0.10
1∶0.17
1∶0.22
不放边坡
3.0m以下
1∶0.22
1∶0.30
1∶0.33
不放边坡
3.0m以上
1∶0.30
1∶0.45
1∶0.60
不放边坡
五、土、石方工程量的计算
以下各计算公式中字母含义:
V--土、石方体积(m3);
h--坑深(m);
r--半径(m);
a(b)--坑底宽(m)[=基础宽+2×每边操作裕度];
a1(b1)--坑口宽(m)[=a(b)+2×h×边坡系数]。
1.杆坑、拉线坑、塔坑的土、石方量
(1)正方体(不放边坡)(图2-1):
V=a2*h(m3)
(2)长方体(不放边坡)(图2-2):
V=a*b*h(m3)
(3)平截方尖柱体(放边坡)(图2-3):
V=h/3*(a2+a*a1+a12)(m3)
(4)平截长方尖柱体(放边坡)(图2-4):
V=h/6*[ab+(a+a1)(b+b1)+a1b1](m3)
(5)圆柱体(不放边坡)(图2-5):
V=π*r2*h(m3)
(6)圆柱体连平截圆锥体(不放边坡)(图2-6):
V=πr2h1+[πh2+(r12+r22+r1r2)]/3(m3)
2.其他土、石方量的计算
(1)无底盘、卡盘的电杆坑:
V=0.8*0.8*h(m3)如果h≥1.5米时,按放坡计算。
(2)带卡盘的电杆,如原计算坑的尺寸不能满足安装时,因卡盘超长而增加的土、石方量另计;
(3)电杆坑和拉线坑的土、石方量,未包括马道的土、石方量,需要时按每坑0.6m3另行计算;
(4)接地槽土、石方量的计算:
V=0.4×长度×槽深(m3)
(5)采用井点施工的土方量计算,按普通土计量原则执行。
3.尖峰及施工基面
尖峰及施工基面土、石方量计算,应按设计提供的基面标高并按地形、地貌以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常见的计算方法如下:
(1)塔位立于山坡的施工基面(图2-7)。
1)不放边坡部分的体积(ABCDEF体积):
Va=l*n*h'(m3)
2)放边坡部分体积由三个部分组成(为放坡系数),即上坡方向体积(CDEFJK体积):
V2=μh*h*n/2=μh2n/2
左右二侧(ADMJA+BCKNB)体积:
V3=2*(μh*h*l/6)=μh2l/3
3)基面总体积:
V=Va+V2+V3
2-9施工基面(山脊)
(2)塔位立于圆形山顶上的施工基面(图2-8),(可接近似椭圆球体积的一半计算)V=πlnh/6
(3)塔位立于山脊上的施工基面(图2-9).由于山脊两侧坡度的陡缓不同,不按近似长方体体积计算,但应乘以小于1的修正系数K,一般取0.6~0.4。
因而:
V=Klnh+μhhn=Klnh+μh2n
式中:
μ--边坡系数
六、其他说明:
1.各类土、石质按设计地质资料确定,不作分层计算。
同一坑、槽、沟内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土、石质时,则一般选用含量较大的一种确定其类型。
出现流砂层时,不论其上层土质占多少,全坑均按流砂坑计算。
2.挖掘过程中因少量坍塌而多挖的,或石方爆破过程中因人力不易控制而多爆破的土、石方工作量已包括在定额内。
3.接地槽土、石方量计算中,如遇接地装置需加降阻剂时,当设计无规定时,槽宽可按0.6米计算。
4.回填土均按原挖原填和余土就地平整考虑,不包括100米以上的取(换)土回填和余土外运。
需要时可按设计规定的换土比例和平均运距,另行套用尖峰挖方和工地运输定额。
5.余土处理,一般工程不予考虑,需要时,可考虑余土运至允许堆弃地,其运距超过100m以上部分可列入工地运输。
余土运输量的计算:
(1)灌注桩钻孔渣土:
按桩设计零米以下部分体积(m3)×1.7t/m3(其中0.2t/m3为含水量)计算;
(2)现浇基础基坑余土:
按设计零米以下部分混凝土体积(m3)×1.5t/m3;
(3)掏挖式、挖孔桩基础基坑余土:
按混凝土体积(m3)×1.5t/m3计算。
6.泥水、流砂坑的挖填方,已分别考虑了必要的排水和挡土板的装拆工作量,套用定额时,不再另计。
7.人力开凿岩石坑是指在变电所、发电厂、通信线、电力线、铁路、居民点以及国家级的风景区等附近受现场地形或客观条件限制,设计要求不能采用爆破的地方施工。
8.几种特殊条件的规定:
(1)冻土厚度≥300毫米者,冻土层的挖方量,按坚土挖方定额乘2.5的系数,其它土层仍按地质规定套用原定额。
(2)岩石坑挖填,如需要排水,可按挖填方(岩石)人工定额乘1.05的系数。
(3)在线路复测分坑中遇到高低腿杆、塔按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1.5的系数,三联杆定额乘以1.5的系数;跨越房屋每处另外增加0.7工日计算。
(4)挖孔桩基坑、掏挖式基础基坑若是岩石地质的套用岩石嵌固基坑开挖的相应定额。
(原只针对自立式铁塔)
(5)挖孔桩基坑、掏挖式基础基坑若是松砂石地质的按相应的挖孔桩基坑、掏挖式基础基坑坚土定额乘以1.3的系数。
补充说明:
1、土方开挖中的坚土坑掏挖和挖孔桩的界定:
5m以内套掏挖式基础,超过5m套挖孔桩基础。
(第三章)基础工程
一、本章包括"预制基础"、"现浇基础"、"岩石基础"、"灌注桩基础"、"打预制桩基础"、"人工挖孔桩基础护壁"、"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混凝土基础防腐"、"拉线棒防腐"。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桩基的检测。
三、预制基础
1.底盘安装定额中,如遇有绞结连接的底盘,每基应增加工日:
单杆为0.37工日,双杆为0.74工日。
2."底盘安装"、"拉线盘安装"中的"每块重量",取每组各块重量加权平均的原则计算。
三联杆的预制基础安装定额,套相应的单杆定额乘以2.5的系数。
3."底盘安装"、"拉线盘安装"定额中,如组合块数(每组或每基)超过子目的规定时可按相应组合块数对单块同重量的定额进行调整。
4.套筒安装定额中,已包括二次灌浆工作,但未包括基础的底盘安装。
如发生时应另外套相应的底盘安装定额。
四、现浇基础
1.基础钢筋加工及制作不包括热镀锌。
2."现浇基础"定额中的基础垫层,如"铺石"、"铺石并灌浆"、"铺石并加浇混凝土"、"灰土垫层"定额,是以垫层的实际量为计算单位。
对石灰、砂浆或混凝土的用量应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作规定时,其石灰、砂浆的用量可以按垫层体积的20%计列,混凝土的用量可以按垫层体积的30%计列。
3."混凝土搅拌及浇制(包括商品混凝土浇制)"定额是按照有筋基础计算的,若为无筋基础时定额乘以0.95的系数。
4.混凝土现场浇制中,洗石、养护、浇模用水的平均运距按100m计算,如果运距超过部分可按每立方混凝土500kg的用水量另套"工地运输"定额。
五、灌注桩基础
1.灌注桩钻孔土质分类:
(1)"砂土、亚粘土":
指亚砂土和中、轻亚粘土;
(2)"粘土"指重亚粘土、粘土和松散的黄土;
(3)"砂砾土":
指重亚粘土、僵石粘土,并伴有含量不超过20%、粒径不大于15cm的砾石或卵石;
(4)凡一孔中有不同土质时,应按设计提供的地质资料分层计算。
2.灌注桩基础定额中,不包括基础防沉台、承台和框梁的浇制工作,如有就另外套现浇基础定额。
3.灌注桩基础定额中未包括余土的清理,需要时另套相应的施工基面挖方和工地运输定额。
4.挖孔桩基础、掏挖式基础、岩石嵌固基础坑深5m以上套用桩基础混凝土浇灌定额;坑深5m以内套用现浇混凝土搅拌及浇制定额。
5.灌注桩基础钻孔定额孔径不足1m按1m计取,孔径超过1m按实际尺寸根据相邻定额布局按插值法进行调整。
孔径超过2m按实际尺寸根据1.5m、2m步距按趋势外推法计算。
六、几种现浇基础超灌量的规定。
各类现浇基础的超灌量应按设计规定执行,如设计无规定时,其超灌量为:
1.灌注桩基础:
超灌量为设计计算量的17%;
2.掏挖式基础、岩石嵌固基础、挖孔桩基础:
超灌量为设计计算量的7%;
3.岩石灌浆基础:
超灌量为设计计算量的8%;
4.现浇护壁:
超灌量为现浇护壁设计计算量的17%;
5.掏挖式基础、挖孔桩基础采用人工挖孔基础护壁时不计算超灌量。
七、预制桩基础
1.打预制桩的体积,按设计全长乘以桩的截面面积,扣除桩尖的虚体体积。
2.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顶面标高至自然地坪另加0.5m长度计算。
3.接桩按接头个数计算。
截桩按根数计算。
八、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
1.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定额内未包括挖土工作,需要时另套用"土、石方工程"中排水沟挖方定额。
2.锥形护坡和挡土墙内侧如需要填土时,可套用"土、石方工程"中2.0m以内普通土定额和相应的运输定额。
3.浆砌护坡和挡土墙砌筑中的砂浆用量,应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做规定时,其砂浆用量可为护坡和挡土墙体积的20%计列。
九、在施工中,存在预制基础和现浇基础时,造成跳跃施工,定额中的人工和机械可按基础总量(不含高塔基础、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基础防腐)乘以跳跃施工1.02系数。
(第四章)杆、塔工程
一、本章包括"混凝土杆组立"、"钢管杆组立"、"铁塔组立"、"高塔组立"、"拉线制作及安装"、"接地安装"。
二、由于杆、塔形式不同,造成跳跃施工,可将定额的人工、机械按杆、塔总量(不含高塔及接地)乘以1.02的系数。
三、本定额不包括杆、塔上涂刷交通警示漆。
四、混凝土杆组立:
1.定额中"每基重量"系指杆身自重与横担、叉梁、脚钉(爬梯)、拉线抱箍等全部杆身组合构件的总重量,不包括底、拉、卡盘的重量。
2.定额以杆型和组合重量的形式表示,已综合考虑了各种电压等级、结构型式、杆高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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