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云打桩定位及桩基施工管理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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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云打桩定位及桩基施工管理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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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云打桩定位及桩基施工管理系统
北斗云打桩定位及桩基施工管理系统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17-JLZTB-33
采购人:
东煤吉林建筑基础工程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十月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1
项目名称
北斗云打桩定位及桩基施工管理系统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B座3楼造价咨询部
3
供货期、质保期
及地点
供货期:
7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
两年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供应商资格和
信誉
供应商资格: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有标包相关的内容;
4.2本次谈判供应商如为制造厂商,须具备北斗导航民用分理级资质、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产品认定证书;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还须具备相关产品合格制造厂商的代理授权证明;
4.3供应商须在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
4.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谈判;同一制造厂商的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供应商计算;
4.5供应商应与其响应提供的证书企业名称一致;
4.6拒绝被政府取消响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响应;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
是否接受
联合体资格
不接受
6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
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文件编制目录。
7
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5000元。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或转账支票(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的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递交)。
一律采用转账或银行电汇(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应在2017年11月6日14:
00时前递交收款人,以转出账户时间为准。
收款人全称:
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账号:
581020100100547691
退回时间: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请在汇款单据上标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9
报价有效期
90天
10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17年11月7日13时(北京时间)
地点:
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楼开标室
11
采购预算
25万元(最后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
12
付款方式
验收、调试完毕后,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价款。
13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收取,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14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5
监督
注意事项:
1、请各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及时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有异议,应当在接到招标文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投诉,非书面形式、逾期以及匿名的投诉将不予受理,并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
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煤吉林建筑基础工程公司的委托,对北斗云打桩定位及桩基施工管理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该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东煤吉林建筑基础工程公司,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北斗云打桩定位及桩基施工管理系统
2.2.项目编号:
17-JLZTB-33
2.3采购内容:
北斗云工作站、北斗云参考站及配件(详见谈判文件)
2.4采购资金:
自筹资金25万元
2.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5供货期:
7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有标包相关的内容;
3.2本次谈判供应商如为制造厂商,须具备北斗导航民用分理级资质、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产品认定证书;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还须具备相关产品合格制造厂商的代理授权证明;
3.3供应商须在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谈判;同一制造厂商的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供应商计算;
3.5供应商应与其响应提供的证书企业名称一致;
3.6拒绝被政府取消响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响应;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4.1供应商可于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26日的8:
30至16:
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生产制造厂家应提供:
北斗导航民用分理级资质、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产品认定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销商还须提供具备相关产品合格制造厂商的代理授权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016年整年依法缴纳税收票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13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5当供应商的有效谈判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东煤吉林建筑基础工程公司
地址:
长春市建设街
联系人:
宋女士
电话:
0431-8
代理机构:
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B座3楼造价咨询部
联系人:
王凯弘
电话:
第2章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数据采集设备
1、精度指标:
静态测量:
平面2.5mm+1ppm高程5mm+1ppm
RTK精度:
平面8mm+1ppm高程15mm+1ppm
DGPS:
平面0.25m+1ppm高程0.5mm+1ppm
初始化时间<10秒;初始化可靠度≥99.9%
2、卫星跟踪:
通道数:
≥220通道
-BDS:
B1,B2,B3
-GPS:
L1C/A,L2E,L2C,L5
-GLONASS:
L1C/A,L1P,L2C/A,L2P
-SBAS:
WAAS,EGNOS,MSAS
-GALILEO(升级预留)
*3.四系统全频段测量天线,超强收星能力,解决无网络时的盲区问题(RTK可以随时转换为网络中继功能实现电台数据链传输,无需重新架设基站和计算参数)。
*4.支持中国位置服务,智能语音提醒
5.数据存储:
板载内存≥4GB,可定制32GB;差分数据支持RTCM2.X/RTCM3.X/CMR/CMR+;ASCII输出为NMEA0183;输出速率≥50HZ;*RTK测量数据支持主机、手簿双重存储备份,保障数据安全;
6、数据链路:
*产品需具备内置电台,内置电台功率≥2W;外置发射5W/35W可调;
*基准站支持电台网络双发模式,支持电台网络同时待机,流动站可以根据工作环境选择;
*电台频段范围:
410-470MHz,支持与其他品牌RTK产品联测
*支持WCDMA网络通讯模块,可选配CDMA模式,网络接入模式支持Ntrip、P2P等多种网络传输模式,网络通讯协议支持与合众思壮、南方、中海达、华测、思拓力等品牌联测。
*制造商具备北斗导航民用分理服务试验资质
制造厂商制造产品经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支持蓝牙自动重连技术
7、物理及电源特性:
*设备可为金属机身,坚固耐用,重量不大于2KG;*内置电池容量≥12000mAh,可拆卸电池容量≥3400mAh,智能电池自带电量检测芯片,可以在不开机状态下检测电池电量;*电池使用时间≥10小时,≥16h(静态模式);*主机自带OLED液晶显示屏,分辨率可达256×64,不连手簿即可方便查看仪器状态,并可以进行基准站和流动站的设置;
8、环境指标:
工作温度:
-40℃-+75℃
保存温度:
-40℃-+85℃
防尘防水:
≥IP67
跌落:
2m对中杆自然跌落
9、操控设备及软件:
操作系统:
支持WindowMobile平台和Android平台,支持智能手机直接作为手持采集终端使用,安卓平台不低于Android5.1.1,WindowMobile平台不低于WindowsMobile6.5;Android平台搭载64位四核1.2GHz骁龙处理芯片,基于Cortex-A53架构为设备提供更加高效的运行效率和极低的功耗;
*安卓端可单独作为手持移动采集终端使用;
数据存储:
RAM≥2GB,ROM≥16GB,支持32GBMicroSD卡扩展。
*内置专业的卫星定位模块,支持BDS/GPS/GLONASS全星座卫星接收,支持单北斗系统定位,精准高效;支持BDS/BDS+GPS/GPS+GLONASS定位模式;支持CORS系统接入,最高可达亚米级定位精度,方便进行高精度GIS采集和精准导航工作。
*支持中国位置服务,照片导航功能,5.3寸半反半透显示屏,分辨率≥1280×720,全贴合工艺,可保障阳光下清晰可视,搭载超灵敏触控技术,电容式触屏,支持多点触控,支持戴手套进行操作。
*三防:
IP67高防护等级,抵抗1.2米跌落至硬质地面;需提供3C认证,三防认证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附加功能:
RFID、NFC近场通讯;
软件应具备工程测量、电力勘测和GIS模块,且为同一软件;软件支持DXF、SHP、MIF等矢量数据的加载;*软件支持XX地图加载可作为测量底图使用;软件支持数据字典的添加,用户可以直接编辑数据字典;软件支持链接蓝牙测距仪等产品进行辅助测量;软件支持配置集功能,可以将不同的配置模式存储为配置集,以方便于快捷设置;有房角点测量功能、尺量点功能、场地高程控制功能;软件支持坐标系管理功能,可以将参数保存为坐标系文件,以便于不同手持终端的调用,同时支持坐标系加密;
5套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
东煤吉林建筑基础工程公司
2.合格的供应商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有标包相关的内容;
2.2本次谈判供应商如为制造厂商,须具备北斗导航民用分理级资质、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与产品认定证书;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还须具备相关产品合格制造厂商的代理授权证明;
2.3供应商须在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
2.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谈判;同一制造厂商的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供应商计算;
2.5供应商应与其响应提供的证书企业名称一致;
2.6拒绝被政府取消响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响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谈判费用
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响应
4.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完整地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参加谈判的确认
5.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确认参加谈判截止时间前报名,确认参加谈判,未报名的,不具有参加谈判资格。
6.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
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8.联合体(本项目不采用)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谈判文件中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料一览表
(2)报价函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
除上述10.1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12条的所有文件。
1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规定
1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
经审核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排斥符合要求的本国产品。
在谈判文件中未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
供应商必须报价本国产品,报价进口产品的,报价无效。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伴随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
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2.2.1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详细说明。
12.2.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3.报价
13.1所有报价均使用人民币。
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3.2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所附的报价货物分项价格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
13.3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应当包括货物、运输、伴随服务、税费等一切费用。
14.谈判保证金
14.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的一个工作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5000元),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谈判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或转账支票(若采用电汇,应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若采用转账支票,则应由供应商开立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
14.3凡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14.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5.报价有效期
15.1报价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电报、电传等形式进行。
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同意延长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3除特别说明外,报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
16.响应文件的签署
16.1供应商应递交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谈判文件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份响应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若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6.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处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6.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在提交报价、谈判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16.4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6.2条和第16.3条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谈判小组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将按照无效文件处理。
17.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响应文件的装订
响应文件要编制目录及页码,使用不小于5号字的标准字体、A4型纸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胶装装订成册,禁止使用活页式响应文件,活页即单页纸组成能用手抽开的活页条或孔式夹条或订书机装订的。
17.2响应文件的密封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封装在一个包封中并密封完好,同时在包封外加盖密封标识。
17.3在响应文件包封上应注明(格式见附件1):
17.3.1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17.3.2采购项目名称;
17.3.3采购项目编号;
17.3.4在年月日时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17.4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7.1条、第17.2条装订、密封的,谈判小组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响应文件全部副本退还给供应商。
18.响应文件的提交
18.1供应商应当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1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第7.1条的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9.响应文件的撤回
19.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同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
20.谈判小组组建
20.1谈判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
20.2除特殊情况外,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21.谈判过程的组织和保密
21.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谈判过程,并保证谈判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21.2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2.谈判文件的确认
22.1谈判文件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确认。
23.响应文件的初审
23.1谈判小组首先应当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3.2资格性审查是指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和报价有效期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报价的资格。
23.3符合性审查是指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文件。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
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4谈判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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