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案例39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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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案例39页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本工程消防施工图纸、设计说明
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2014;
1.3.《北京市建筑安装分工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50166-2013);
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50166-2007);
1.6.《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50354-2005);
1.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6-2008);
1.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50052-2009;
1.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50054-2011;
1.1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45-95(2005年版);
1.11.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
1.12.根据施工合同、预算、甲方提供现有消防施工图纸。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内容
施工范围: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2.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预埋配管、金属软管敷设、扫管、穿线安装、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声光、模块、报警装置联动控制装置安装、系统调试;
2.1.2以上2.1.1条的系统联动调试通过消防检测消防验收,开通,操作人员培训。
2.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1#车间等6项(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地址:
平谷区新城北部产业用地M2-2区6号地块,使用性质: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建设单位:
北京市东风保健营养品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
北京中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
北京市平谷区建筑设计所;总包单位:
北京平谷区新星建筑工程公司。
1#车间建筑层数:
地上2层,建筑高度:
15.35米,建筑面积:
3411.75平方米;2#车间建筑层数:
地上3层,建筑高度:
19.85米,建筑面积:
5072.5平方米;3#车间建筑层数:
地上3层,建筑高度:
11.55米,建筑面积:
1230.5平方米;4#车间建筑层数:
地上2层,建筑高度:
9.3米,建筑面积:
1600平方米;燃气锅炉房建筑层数:
地上1层,建筑高度:
4.65米,建筑面积:
134.54平方米;门卫建筑层数:
地上1层,建筑高度:
3.75米,建筑面积:
19.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1469.28平方米。
1#、2#、4#均在首层设置一台区域火灾自动报警装置,3#车间在首层弱电间设置一台集中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厂区所有报警信号均引至此。
第三章工程管理
3.1项目管理组织模式
本工程将委派具有工程管理施工经验的优秀管理人员组成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在公司总部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按照企业项目管理模式,190029002标准模式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来运作,形成以全面质量管理为中心环节,以专业管理和计算机管理相结合的科学化管理体制,高效的组装和优化企业及社会生产要素,以此出色的实现我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对业主的承诺。
为规范该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将执行企业颁布的《项目管理手册》、《项目质量管理手册》、《项目安全管理手册》;
3.2施工协调管理
3.2.1同设计方(设计院或业主指定的工程师)的工作协调
3.2.1.1我司将按照承包管理的模式及国内有关施工规范的要求,积极与设计方联系,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完善我们的施工方案。
并按照业主的要求完善施工图设计,协助设计方完成设计深化的工作;
3.2.1.2我司将向业主及设计院提交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而编制的设计出图计划书,积极参与设计的深化工作,施工详图设计由总承包商负责协调,设计方给予指导和确认,监理工程师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及对最终版本予以签字批准。
主要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纸的深化设计、的深化设计,施工现场的设计协调等等。
3.2.1.3深化设计流程图
我司承包施工范围的施工深化详图设计由我司负责,报总承包商送审批准后,为了确保美观,由总承包商设计师根据专业功能图纸为基础设计出综合天花图。
3.2.1.4设计协调(洽商、变更)
工地上需要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发出各种指令,作为施工图纸的补充说明指导施工。
或者由于业主的需要,需要追加某些施工内容。
本工程洽商程序为:
根据工程情况和业主的要求,业主发出指令,承包商根据业主指令办理洽商变更申请,设计方(设计院或业主指定工程师)批准后,由设计方(设计院或业主指定工程师)发出()指令,承包商接到指令后,分发专业分包商承包商指令()执行。
现场设计协调承包商负责,但需经设计方(设计院或业主指定工程师)授权及许可。
设计协调流程图
3.2.1.5主持施工图审查,帮助业主会同设计方、供应商(制造商)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设备物资选型;
3.2.1.6对施工中出现的情况,除按设计方、业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处理外,还应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并会同业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方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进行部位验收、中间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3.2.1.7根据业主指令,协助设计方、总包方参加与消防有关的机电设备选型、选材和定货,提出消防技术条件要求;
3.2.2与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协调
3.2.2.1施工方案是用于指导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文件。
从专业技术角度讲,是整体工程施工的法律文本,重要依据。
因此,从施工方案到具体实施必须严格控制,一般来讲,完善施工方案常由几大块组成:
工程综述、项目管理、施工部署、协调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季节性施工措施、成品保护等。
施工方案如何从编制到审批直到贯彻实施,需要项目全体人员及专业厂商严格控制,哪一个环节协调不够,都会造成控制失调。
因此,在施工全过程中,要求严格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质量管理,在自检和项目管理部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和验收,对不合格相关按照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要求,予以整改;
3.2.2.2贯彻项目管理部已建立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达到优良。
为保证总承包商对整个工程产品质量的全程监控,任何施工班组的工作失职、失误均视为本公司的管理对象及控制目标,因而要杜绝现场施工班组不服从监理工作的不正常现象发生,使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的执行;
3.2.2.3报批程序
工程所有需要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样品(见报批清单),我司施工范围内的,由我司将样品送总承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批。
所有进入现场的成、半成品、设备、材料、均主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检测报告、资质证书以及材料样品,按规定使用前需进行材料复试,主动提交复试结果报告,使所用的材料、设备不给工程造成浪费;
3.2.2.4按部位或分项工序检验的质量,严格执行“一案三工序”的准则,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
对可能出现的工作意见不一致的情况,遵循“先执行监理的指导,后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
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护好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
3.2.3本公司将以各个指令,组织指挥各施工班/组科学合理地进行作业生产,协调施工中所产生的各类矛盾,以合同中明确的责任,完工产品按成品保护制度进行成品保护;
由项目经理部项目现场经理参加现场总承包方、业主、监理、设计参加的协调会议;由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负责参加每日总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施工协调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
3.3.配合与服务的管理目标
◆质量目标:
我公司承担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工期目标:
按总包商提供的计划,本工程保证在完成好自身的工作及配合总包消防验收工作;
◆安全目标:
我司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无伤亡事故;
◆文明施工:
我司应达到工完场清,不影响总包单位创文明样板工地的实现;
3.4.竣工图高质、按期交付措施
◆项目经理部将设现场设计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并配备工作用的计算机等设备;
◆项目经理部现场技术人员和设计院及有关设计方驻现场代表密切配合,在取得设计院提供的蓝图的基础上,修改文件及时反馈在施工图上;
◆在计算机上个修改完整的最后一版施工图,作为最后的竣工图,因为竣工图是利用计算机在原设计图的基础上修改的,和施工同步,因此竣工图高质按期交付于业主,我公司是有信心的。
第四章施工部署
4.1.现场管理组织机构及施工技术力量配备
现场管理组织机构图
4.2.项目部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能
根据组织机构体系图,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质量监督制度,明确分工职责,落实施工质量控制责任,各岗位各行其职。
岗位职能:
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项目全部管理工作的领导者与组织者,是工程工期、质量、成本各大要素的第一责任者,对项目管理全过程及其结果负责;
2)现场经理:
◆对工程现场生产负领导责任;
◆具体负责工程施工问题的处理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质量部;
◆对责任工程师的日常工作予以具体的指导与帮助,协助他们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施工疑难问题;
◆具体领导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自检,并提出自检报告,对工程质量负责,组织参加隐蔽验收,中间结构验收和交付验收;核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准确真实反映工程施工质量状况;
◆施工过程中矛盾与问题的处理;
◆负责安全生产;
◆负责对机具设备的管理;
◆参与样板的审议、修改、检验、实施与首检。
3)项目技术负责人:
◆对现场施工负有第一技术责任;
◆负责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贯彻执行技术法规、规程、规范和涉及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法令等;
◆监督、检查施工方案与施工技术实施情况;
◆负责对施工班组的技术交底,并检查是否按交底要求施工;
◆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收集保存好相关的技术资料,检查各专业的施工技术资料是否与施工进度同步;
◆对采购材料质量的控制;
◆参加图纸会审。
4)工长:
◆负责本专业施工,对工程进度质量负责,并组织实施。
◆组织人员对进入现场的物资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检,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组织工程自量的定期检查、评议、整改及质量评定。
◆合理配备资源,改进施工管理。
5)水电工程师:
◆负责本专业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施工方案、设备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作业指导书、工艺标准、质量记录的审查、收集和编制工作,并对上述资料的可行性、准确性、经济性以及规格化、完整性负责。
◆负责本专业设备、材料和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工作,并负责保管设备开箱检查后的验收单、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参与本专业有关的质量检查、验评、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以及编写本专业质量保证措施。
◆监督、检查并指导安装人员的工作,对违反操作工艺和资料管理制度的活动有权令其停工。
6)质检员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法令和质量管理制度,按照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行使质量否决权。
◆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检验方法、检测工具的准确性,对所发生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监督、指导兼职检验员的工作,抽检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的自检活动和记录,负责专职检查和签发整改通知单。
◆参与隐蔽工程检查、交接检及质量评定,核定分项工程质量。
◆对在用计量检测设备的准确、可靠性负责,负责在用计量检测设备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负责收集、复核和整理质量验评资料。
7)材料员、保管员
◆负责编制一般物资采购计划并经批准后采购。
◆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所购物质的进货检验和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的检验和验证以及搬运和贮存工作。
◆负责与顾客协商解决顾客提供产品的丢失、损坏产品的处理方法。
◆负责施工现场发现的不合格物资的记录,并对不合格物资的标识、隔离和保管进行监督。
◆负责按定额发料和材料成本核算。
8)施工班组长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质量技术文件规定施工,当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向专业责任工程师汇报并记录。
◆完成原始记录,对原始记录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对违反工艺手册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向上级汇报并记录。
◆对施工用工具、仪器的完好性、正确性负责、负责施工用工具、仪器的保管和维护。
9)资料员
◆负责与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往来文件收发、存档
◆负责日常资料整理、存档
◆及时上报工程资料及存档
◆负责工程图纸发放及保存
◆负责办公室办公用品保管及发放
施工机具使用计划
序号
机具名称
单位
数量
1
电锤
把
5
2
手枪电钻
台
4
3
压力钳案
套
3
4
链条式管钳
把
3
5
砂轮锯
台
4
6
万用表
块
3
7
兆欧表
块
1
8
对讲机
部
8
9
笔记本电脑
台
2
培训计划
序号
对象
培训内容
开始日期
完成日期
备注
1
管理层
质量体系管理与运行
开工前七日
2
工程师
专业操作与维护管理
3
操作人员
操作维修规程与安全规程
竣工前
一个月
7天
按业主方消防控制
第五章主要施工方案
根据装饰要求及机电专业图纸,进场后首先安排进行样板间、层施工,确定具体施工计划和协调各专业配合。
5.1.立体交叉作业:
系统管线安装与总包单位的配合和协调;
5.2.系统管线施工顺序:
◆施工顺序的原则是:
有压让无压、小管让大管、电管让水管、下层让上层;
◆水平区域的流水施工
与各专业在不同的区域进行同时施工,以缩短工期;
应保证本专业管道施工完毕后,其它管道有足够的作业面进行施工。
5.3与总包单位的配合
◆表面器具安装应考虑有分割线的部位装修的特殊要求,符合建筑美学要求,事先进行图纸上的协调后进行施工。
如瓷砖、吊顶等处表面器具安装;
◆协调好与精装修、装饰面层施工的工序搭接,避免出现成品、半成品损坏、返工而影响工期。
5.4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施工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5.4.1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
1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接到施工任务后,首先应对图纸进行会审,同时熟悉结构图、建筑图、装修图及其它专业的有关图纸,找到影响施工的设计问题组织设计交底,解决设计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技术变更洽商,确定施工方法和配备相应的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等。
同时配备配套的生活、生产临时设施。
2.2主要设备材料:
2.2.1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材料选用应符合“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的有关内容。
2.2.2主要设备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图象显示与打印操作设备;
消防备用电源;
火灾探测器(感烟);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各类模块(中继器);
各种联动控制及信号反馈设备;
2.2.3一般常用的材料:
管材、型钢、线槽、电线、电缆、金属软管、防火涂料、接线盒、管箍、根母、护口、管卡子、焊条、氧气、乙炔、钢丝、铅丝、防锈漆、膨胀螺栓、胀塞、成套螺丝、焊油、焊锡、电池、机油、锯条、记号笔、绑带等。
2.3主要机具:
电烙铁、电炉子、锡锅、扁锉、圆锉、电工工具、高凳、工具袋、工具箱、万能表、兆欧表、试铃、对讲电话、步话机、试烟器、手提电吹风机等机具。
2.4劳动力配备:
根据工程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劳动力计划,作到保工期、保质量、保安全、配备的施工员、电工、焊工等应持证上岗。
2.5编写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人员根据工程特点进行交底和培训,使每个操作者应熟知技术、质量、安全消防的要求。
2.6应按设计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用的规程规范、图册、工艺要求、质量记录、表格及各种有关文件。
3施工工艺
3.1工艺流程:
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钢管内导线敷设线槽配线→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交付使用
3.2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主要要求:
3.2.1进场管材、型钢、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有材质证明或合格证,并应检查质量、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与要求相符合,填写检查记录。
钢管要求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劈裂和砂眼棱刺,无凹扁现象,镀锌层内外均匀完整无损。
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经过镀锌处理的定型产品。
线槽内外应光滑平整,无棱刺不应有扭曲翅边等变形现象。
3.2.2配管前应根据设计、厂家提供的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器、广播喇叭等设备的型号、规格,选定接线盒,使盒子与所安装的设备配套。
3.2.3电线保护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便于穿线的位置增设接线盒:
管路长度超过30m,无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20m,有一个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15m,有二个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8m,有三个弯曲时。
3.2.4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3.2.5明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暗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3.2.6当管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线路敷设并应减少弯曲。
埋入非燃烧体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0。
金属线槽和钢管明配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2.7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采用保护管等。
3.2.8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安装允许偏差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3.2.9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处理。
3.2.10管路敷设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3.2.11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如表6,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0.15~0.5m。
3.2.12吊顶内敷设的管路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经装修单位允许,直径20及以下钢管可固定在吊杆或主龙骨上。
3.2.13暗配管在没有吊顶的情况下,探测器的盒的位置就是安装探头的位置,不能调整,所以要求确定盒的位置应按探测器安装要求定位。
3.2.14明配管使用的接线盒和安装消防设备盒应采用明装式盒。
3.2.15钢管安装敷设进入箱、盒,内外均应有根母锁紧固定,内侧安装护口。
钢管进箱盒的长度以带满护口贴进根母为准。
3.2.16箱、线槽和管使用的支持件宜使用预埋螺栓、膨胀螺栓、胀管螺钉、预埋铁件、焊接等方法固定,严禁使用木塞等。
使用胀管螺钉、膨胀螺栓固定时,钻孔规格应与胀管相配套。
3.2.17各种金属构件、接线盒、箱安装孔不能使用电、气焊割孔。
3.2.18钢管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连接后螺纹宜外露2~3扣,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3.2.19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固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以免破坏镀锌层。
3.2.20配管及线槽安装时应考虑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同槽孔洞。
3.2.21配管和线槽安装时应考虑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如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探测器报警线路若采用总线制时不受此限制。
3.2.22弱电线路的电缆竖井应与强电线路的竖井分别设置,如果条件限制合用同一竖井时,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3.2.23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
3.2.24钢管敷设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
有困难时可敷设在其上面,相互间净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3.2.24.1当管路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为0.20m,上面时为0.3m,当管路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为0.5m,上面时为1m。
3.2.24.2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用隔热措施。
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汽管上、下净距可减至0.2m。
3.2.25钢管与其它管道如水管平行净距不应小于0.10m。
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上面(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
当管路交叉时距离不宜小于相应上述情况的平行净距。
3.2.26线槽应敷设在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线槽应做防活封堵。
3.2.27线槽敷设宜采用单独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杆的直径不应小于6,固定支架间距一般不大于1.5m,在进出接线盒、箱、柜、转角、转弯和弯形缝两端及丁字接头的三端0.5m以内,应设置固定支撑点。
3.2.28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
3.2.29固定或连接线槽的螺钉或其它紧固件紧固后其端都应与线槽内表面光滑相接,即螺母放在线槽壁的外侧,紧固时配齐平垫和弹簧垫。
3.2.30线槽的出线口和转角、转弯处应位置正确、光滑、无毛刺。
3.2.31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2‰,且全长允许偏差为20,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3.2.32金属线槽的连接处不应在穿过楼板或墙壁等处进行。
3.2.33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与消防设备采用金属软管和可挠性金属管作跨接时,其长度不宜大于1.5m,且应采用卡具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且端头用锁母或卡箍固定,并按规定接地。
3.2.34暗装消火栓配管时,接线盒不应放在消火栓箱的后侧,而应侧面进线。
3.2.35消防设备与管线的工作接地、保护地应按设计和有关规范、文件要求施工。
3.3钢管内绝缘导线敷设和线槽配线要求:
3.3.1进场的绝缘导线和控制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填写进场材料检查记录。
3.3.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线或铜芯电缆,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250V,最好选用500V,以提高绝缘和抗干扰能力。
3.3.3为满足导线和电缆的机械强度要求,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最小不应小于1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12;多芯电缆线芯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52。
3.3.4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敷设于封闭式线槽内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的净截面积的50%。
3.3.5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压接。
3.3.6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或线糟的同一槽孔内。
3.3.7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如果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宜穿入同一根管内。
采用总线制不受此限制。
3.3.8火灾报警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探测器的“+”线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
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3.3.9导线或电缆在接线盒、伸缩缝、消防设备等处应留有足够的余量。
3.3.10在管内或线槽内穿线应在建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管口带上护口。
3.3.11敷设于垂直管路中的导线,截面积为502以下时,长度每超过30m应在接线盒处进行固定。
3.3.12目前我国的消防事业发展很快,使用总线制线路控制的很多,对线路敷设长度,线路电阻均有要求,施工时应严格按厂家技术资料要求来敷设线路和接线。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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