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化探测量规范.docx
- 文档编号:28236364
- 上传时间:2023-07-09
- 格式:DOCX
- 页数:36
- 大小:37.11KB
物化探测量规范.docx
《物化探测量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化探测量规范.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物化探测量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0153—95
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①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物化探工程测量基本要求、技术设计、控制测量、规则与非规则测网点布设、观测资料整理、质量检查与验收及技术总结报告之编写。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地勘行业内开展大、中、小比例尺地面物化探工程测量工作。
2
名词术语2.1
物化探工程测量应用大地、航测与工程测量等方法,解决物探化探测量领域内的三维定位问题,统称为物化探工程测量,又称物化探测地。
2.2
规则测网按照物化探工作比例尺所规定的测点点距、线距构成的矩形或方形测网称之为规则测网。
2.3
非规则测网
2.4
航空象片定位测量应用航空摄影象片上地物或地表特征点的影象,于实地辨认其位置,航测内业解求三维坐标的方法,称之为航空象片定位测量。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1995-09-14批准 1996-03-01实施
2.5
物化探GPS定位测量
GPS是GlobalPositioningSystem的缩写,即全球定位系统。
用其三维定位技术来确定物化探控制加密点或测点平面位置与高程的方法,称之为物化探GPS定位测量。
2.6
精测剖面
为了研究物化探异常进行定量推断解释或确定勘探工程位置时所布设的剖面,称之为精测剖面。
2.7
典型剖面
为了了解异常特征,以定性解释为主或作概略定量推断解释时所布设的剖面,称之为典型剖面。
3
基本要求
3.1
坐标与高程系统
3.1.1
坐标系统暂时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3.1.2
平面控制采用高斯正形投影,当物化探工作比例尺大于或等于1∶10000时采用3°带,小于1∶10 000时采用6°带计算平面坐。
3.1.3
在国家控制点稀少地区大比例尺物化探工作中的小面积测区,当无条件进行连测时,允许采用其它平面和高程系统或假定坐标系统。
假定坐标系统可以在已出版的地形图上量取概略坐标和高程值,作为工区起算点,并埋设固定标志,以便必要时与国家控制连测。
3.1.4
物化探GPS定位测量应将WGS-84坐标与椭球面大地高程转换成所需坐标与高程系统。
3.2
控制测量
3.2.1
物化探工程测量应以工区已有的等级控制点,5s、10s级小三角点(一、二级导线点)、水准点为基础,根据工区面积和工作比例尺,可以上述任一等级作为首级控制,采用经纬仪交会、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GPS定位测量等方法,进行物化探控制加密测量。
3.3
物化探测网(点)三维定位精度
3.3.1
物化探测点的点位、相邻点距及其高程精度要求见表1。
表中各项精度均以中误差衡量,并以二倍中误差为限差。
表1中未涉及的重力详查工作,可根据其总精度要求拟定相应的三维定位精度指标。
当测网(点)三维定位精度指标高于或低于表1规定的指标时,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3.3.2
物化探测网(点)必须与物化探控制加密点进行连测,有条件而未按本规范要求连测,不能作为正式成果予以验收。
需连测的物化探特殊点(如磁法总基点、重力基点等),按各种物化探规范或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
3.3.3
用于作业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检验,其各项性能及精度指标必须满足要求。
检验项目及要求见附录A及其他有关标准。
检验记录应认真填写,并作为原始资料与测量成果一起上交。
3.4
物化探测网(点)的布设,可采用以下方法:
a.全仪器法布设测网;
b.航测法布设测网;
c.地形图布设测网;
d.航空象片定位测量;
e.地形图定点;
f.物化探GPS定位测量。
3.5
当用其他方法布设测网(点)时,须在设计中规定方法及技术要求,并应满足本标准表1中的各项精度指标。
3.6
测量工作开始前应进行测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编写技术设计书;工作进行中应加强内外业的质量检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资料整理和成果报告编写,并对测量成果资料进行验收和评价。
4
技术设计
4.1
技术设计是物化探工程测量施工的依据,为保证测量工作符合技术标准,满足物化探工作需要,必须在施工前依据物化探工作要求,单独或作为物化探工作设计的章节编写测量技术工作设计,设计书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4.2
技术设计的原则
4.2.1
技术设计方案要从工区实际情况出发,按先整体后局部的原则,选择最佳方案,并应积极采纳实用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
4.2.2
广泛收集、认真分析和充分利用工区已有的测绘成果资料。
4.2.3
属于跨年度任务的大工区,应编写项目总体设计书,并按年度编写实施计划。
4.2.4
技术设计应严格遵守本标准或有关标准的技术规定。
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按标准实施时,应在设计中阐明原因,并作出新的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4.2.5
审批后的技术设计书,在实施时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及时修改,并及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执行。
4.
3
编写技术设计书,内容要明确,文字要简练。
对作业中容易混淆和忽视的有关规定,应重点叙述。
对于采用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要阐明其精度及可行性的依据。
4.4
技术设计前,应派富有工作经验的测量专业技术人员,充分收集与工区有关的测绘成图成果等资料,认真分析,确保资料齐全正确可靠,必要时应赴工区实地踏勘。
需要收集的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a.各类控制点成果及其分布略图、施测时间、单位、精度及技术报告等。
b.采用航测法布网或航空象片定位时,应收集航摄资料与航测成图成果。
其中包括航空象片索引
图、航摄成果鉴定表、象片控制点成果、解析空中三角成果、图历簿及工区航测成果与技术总结等。
c.测区有关比例尺地形图。
4.
5
工区踏勘
4.5.1
勘查工区山脉走向、水系、交通、地形坡度、比高、植被、气象等自然地理概况。
并对一些严重影响测量工作开展的自然条件进行详细了解。
4.5.2
查找与本工区有关的控制点及水准点的位置,以及其标志标石保存情况。
如工区已做过物化探工作,尚需查明有关的测网及异常固定标志保存情况。
4.5.3会同物化探人员初步确定工区边界位置。
根据收集的资料及踏勘具体情况,初步选定控制加密点及测网(点)布设方案
4.6
技术设计内容
4.6.1测量工作任务概述:
说明任务来源、工区范围、地理位置、行政隶属、项目内容、工作比例尺、技术依据、预期主要精度指标、质量要求、任务量、完成期限。
4.6.2
工区自然地理概况:
扼要说明地理地形特征、居民地、交通、植被、气象条件和作业困难类别。
4.6.3
已有资料分析利用和评价:
详细说明工区已有首级控制点、地形图或航摄等测绘成果资料的作业单位、年代、坐标和高程系统、精度和标志保存情况,以及这些资料可被利用的价值。
4.6.4
设计方案
a.物化探控制各级加密点布设方案包括:
点号、位置、图形、点的密度、已知点的利用与连测方案、作业方法及技术要求等。
b测网(点)布设方案采用的方法及各类限差要求。
c.室内作业方案:
包括航测方法布设测网及解析空三加密重力点及地形改正点高程测量等方法技术要求;对外业成果的分析、评价、选用的计算公式、计算与检校的方法及精度要求等,以及对使用程序的要求,计算成果打印及各类资料的整理要求等。
d.保证质量的主要措施与要求。
4.6.5
规定质量监控与成果资料检查验收程序,确定质量检查比例与数量。
a.工作量统计:
按设计方案,分别计算各工序的工作量。
b.进度计划:
根据工作量统计和计划投入的人员、仪器及设备,参照生产定额,分别制定跨年度或年度计划与各工序衔接计划。
c.经费预算:
根据计划工作量,参照有关生产成本定额及现行物化探标准,编制年度经费或总经费计划,并作必要的说明。
4.6.6
拟订提交成果资料的项目及内容。
5 控制加密测量
为控制物化探测网(点)取得其坐标与高程,须在首级控制点的基础上进行控制加密测量。
根据物化探工作的需要,可在首级控制点上发展两级,即为物控一级及物控二级控制加密测量。
控制加密测量点可根据测区的面积、物化探工作比例尺、发展远景、地形条件等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快速经济有效的布设方案。
若采用经纬仪量距或视差导线测量及等外水准测量等方法,可参照《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3.1~4.3条内有关规定。
5.1 经纬仪交会法测量
5.1.1 经纬仪交会法测量包括前方、侧方、后方、双点、独立三角形与测边交会等形式。
a.交会角一般应在30°~150°之间,特殊情况不得小于20°及大于160°。
b.前、侧方交会时应有三个已知点。
后方交会应有四个已知点,交会角α、β与对角c之和不得在170°~190°之间。
双点交会,两待定点间的距离不应短于两已知点距离的1/5,由两已知点所对待定点的夹角ε不应小于10°,应尽可能地将两待定点间的方向与两已知点间的方向平行或垂直,并须在一个已知点上进行多余观测。
独立三角形与测边交会应用两组坐标计算进行校核。
5.1.2 交会点的高程应以三个已知高程点单向三角高程测量方法测定,或两个已知高程点的一个双向和一个单向测定。
5.1.3 水平角、垂直角观测
水平角与垂直角通常在同一个测站上观测,应在呈像清晰、大气稳定的情况下进行。
5.1.3.1 水平角观测
a.水平角观测一般采用方向观测法;观测方向多于三个方向时,采用全圆观测法。
b.水平角观测的测回数及限差要求按表2和表3执行。
表2
5.1.3.2 垂直角观测
a.垂直角观测采用中丝法观测。
交会边可采用单向或双向观测。
仪器高及觇标高均量记至厘米。
b.垂直角观测测回数及限差按表4执行。
5.1.4 交会边长一般不应超过表5的规定。
5.1.5 交会点分组计算,两组坐标之差应小于M/5000,由坐标反算检查角与观测值之差Δε″应满足
(1)式要求:
式中:
M——比例尺分母;
S——检查方向边长,以m为单位。
5.1.6 交付点三角点高程测量各项有关要求按表6执行。
表4
注:
S为边长公里数,小于1km的边按1km计算。
M为米。
5.2 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测量
5.2.1 电磁波测距导线点可在首级点间布设成附合导线、结点或导线网。
导线尽可能布成直伸状;导线相邻边长尽量接近。
视线最好选在地面覆盖物相同的地段,且应离开地面或障碍物1.0m以上。
5.2.2 电磁波测距平面导线测量主要技术要求按表7规定执行。
表7
注:
n为转折角个数。
5.2.3 结点至已知点之间的路线长度,应不大于附合路线长度的0.7倍。
结点与结点之间的路线长度允许为附合路线长度的0.5倍。
5.2.4 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一般与其平面测距导线同时施测,也可以单独施测,以代替水准测量。
5.2.5 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测量精度及规格应按表8规定执行。
5.2.6 作业前应根据电磁波测距仪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及其主要附件进行检验。
5.2.7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的作业要求
a.电磁波测距中误差应不大于10mm/1km;
b.测距工作要求在大气稳定和成象清晰的条件下进行;
c.在测距过程中,如遇到大气湍流影响严重时,应停止观测;
d.斜距测回数应不少于两测回,一测回至少两次读数,读数较差小于1cm时,取其平均值;
e.斜距单程测回较差一般不大于15mm;
f.一般用三联脚架法施测;
g.垂直角观测必须直返觇;
h.测站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仪器高和觇标高量至毫米。
表8
5.3 物化探GPS定位测量
5.3.1 一般规定
5.3.1.1 物化探GPS定位测量是指在首级点的基础上,采用全球定位系统载波相位定位原理,以单频或双频GPS接收机进行控制加密测量。
采用时间统一为协调世界时(UTC),坐标系统为WGS—84坐标系及椭球面高程系,换算为1954北京坐标系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
基本技术要求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
注:
表内为静态观测基本技术规定。
5.3.1.2 GPS点布设,主要根据用途、测区地形与交通条件、预期精度要求、成果可靠程度及效率等综合考虑,一般可采用附合导线或支导线方式布点。
5.3.1.3 选布GPS点时,应充分了解与分析测区已有资料、地形、交通、供电、通讯、气象及首级点分布等情况,将点位选布在视野开阔的地方,周围障碍高度角不得大于12°,距大功率电视台或微波站不小于300m距高压线不小于100m,附近不应有强烈干扰卫星信号接收的物体,点位选定要注意交通方便,且有利于其他测量手段扩展及便于保存。
点位选定后,用木桩标定。
5.3.1.4 作业前对GPS仪器按要求进行全面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业。
5.3.1.5 采用最新星历预报,周期为一个月,确定每天观测有效时段,编制GPS卫星可见性预报表及观测计划。
5.3.2 测站作业
5.3.2.1 设置天线
a.在点位上利用三脚架安置天线,对中误差小于5mm,用水准器整平,定向标志向北,定向误差小于±5°。
b.天线高由三个方向量测至毫米,较差小于5mm时,取其平均值。
c.雷雨季节设置天线注意防止雷击,雷雨过境前应卸下天线。
5.3.2.2 观测要求
a.观测人员必须严格按观测计划进行,同步观测同组卫星。
b.检查接收机与天线、电源连结,无误后方可开机作业。
c.作业中及时逐项填写测量手簿。
d.开机后观测员应随时察看测站信息(卫星个数、星号、各通道信噪比,PDOP及其变化情况)。
e.每个测站观测前后要量取天线高各一次。
f.观测员要细心操作,静态观测时注意防止接收机震动,不得移动;不得碰动天线或阻挡信号。
5.3.3 数据处理
5.3.3.1 数据检核
a.野外观测结束后应及时将数据传送至微机,观测任务结束时,及时进行数据质量分析。
b.每个时段同步边观测数据检核,剔除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数据,计算同步边各时段平差值误差与相对中误差。
c.同一条边任何两个时段的成果之差应小于接收机标称精度的2√2倍。
d.独立观测边组成闭合环时,各坐标分量闭合差(Wx、Wy、Wz)应小于或等于用平均边长计算的各分量相应等级中误差3√N倍(n为闭合环的边数)。
e.同步观测环需根据组成的边数计算环闭合差,检验是否超过相应等级规定精度指标的3/5。
5.3.3.2 数据后处理
a.对原始数据进行编辑、整理、分流并产生各种专用数据信息文件。
b.相同等级点,必须采用相同的数据处理方法,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平差处理。
c.进行坐标转换,将WGS-84坐标与大地高程系转换成1954北京平面坐标与1985国家高程系统。
固定站应有WGS-84坐标,其精度应优于25m。
根据已知点精度及控制面积大小,分别可选用现行转换方法,如空间强制符合法、空间平差空间转换法、空间平差平面转换法、平面强制符合法及平面平差与平面转换法等。
d.提供各测站大地坐标及有关精度信息。
e.各级GPS观测值均应加入对流层改正。
单频接收机的观测值一般还应加电离层改正。
对流层、电离层改正模型,应根据测量精度,视处理软件情况确定。
5.3.3.3 平差计算完成后需输出打印以下信息:
a.测区及各测站的基本信息。
b.观测值的数量,数据剔除率,时段起止时刻和持续时间的统计信息。
c.平面计算采用的坐标系统,基本常数,起算数据,观测值类型与数据处理方法。
d.平差计算采取的先验约束条件及先验误差。
e.平差结果。
f.平差值的精度。
5.3.3.4 数据处理完成后,应及时编写数据处理及其结果分析报告。
5.4 象片控制测量
5.4.1 象片控制点布设
5.4.1.1 象片控制点分为平面点、平高点与高程点三种。
5.4.1.2 象片控制点布设主要依据物化探测量的要求、测区地形条件、航片比例尺及航内仪器设备等因素确定。
一般分为全野外布点、航线网布点与区域网布点。
5.4.13 全野外布点
a.当测区较小,航片数较少,航片比例尺小及测量精度要求较高时,须采用全野外布点。
b.用视差测图仪布设测网时,需在每个象对内布设4个平高点与2个平高检查点,如图1所示。
c.用全能或解析测图仪器作业时,需在每个象对内布设4个平高点,如图2所示。
d.用纠正仪作业时,需在隔号航片的四个角处各布设一个平高点,如图3所示。
5.4.1.4 航线网布点
a.在航线首末和旁向重迭中线附近布设6个平高点,如图4所示。
相邻控制点跨度不超过附录C的规定。
如跨度小于规定的2/3时,每段航线网可只布设5个平高点,如图5所示。
b.航线首末一对点应在同一象对内,且与航线方向垂直,相互偏离不超过1/2基线;中间一对点应选在航线中间,左右偏离不超过一条基线,并避免同向偏离。
5.4.1.5 区域网布点
a.平高或平面区域网布点,其控制点间的跨度不应超过附录C中的规定,航线数不应超过6条。
对于1∶50000、1∶100000重力点定位和1∶5000~1∶25000重力中区地形改正点高程测量及其相同比例尺测网布设,一般以4个1∶10000图幅组成一个区。
对于1∶200000重力点定位及其近中区地形改正点高程测量、1∶50000测网布设,一般以2个1∶50000图幅组成一个区。
b.平高点布设,一般沿周边布设6~8个平高点。
在区域网两端和中间,对于平地丘陵地布设五列高程点,如图6所示;对于山区和高山区,布设三列高程点,如图7所示;区域网内两平高点之间的高程点,可以隔条航线布设。
c.不规则区域网布点,一般应在凸出处布设平高点,凹进处布设高程点,如图8所示。
当凹角点与凹角点距离超过两条基线时,在凹角处也应布设平高点。
图6 图7
图8
5.4.1.6 特殊情况布点
a.航摄分区接合处,控制点选布应在航线重迭接合处。
使邻区尽量公用。
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分别布点。
b.当航向重迭小于56%时,须分别布点。
c.旁向重迭部分小于15%时,须分别布点。
若重迭部分大于1cm,影象清晰,且范围内无重要地物,可在重迭部分内加测2~3个高程点。
d.象主点或标准点位落水,或被云影、阴影、雪影等覆盖,或无明显地物时,均视为点位落水。
当落水范围的大小和位置尚不影响立体模型连接,可按正常航线布点。
若象主点2cm范围内选不出明显目标,或航向三片重迭范围内选不出连接点时,落水象对应全野外布点。
定向点的标准点位落水,若在离开方位线4cm(23cm×23cm象幅)及2.5cm(18cm×18cm象幅)以外的航向三片重迭选不出连接点,应采用全野外布点。
e.水滨和岛屿地区,一般按全野外布点,以最大限度控制测绘面积为原则,超出控制点连线1cm突出部分应加测平高点,困难时可改为高程点。
5.4.2 象片控制点连测
5.4.2.1 象片控制点的判刺
a.控制点应于实地认真判读,准确刺点。
平高控制点的判刺点精度,不应大于航片上的0.1mm。
b.控制点点位应选在影象清晰的明显地物上,如交角良好(30°~150°)的细小线状地物交点,明显地物折角顶点、影象小于0.2mm~0.3mm的点状地物中心等。
弧形地物及阴影等均不宜选作点。
平面控制点应选在刺点目标明显处,高程点应选在高程变化较小处,平高点要求两者均应满足。
c.点位选刺在高于地面的地物如围墙、房角、堤坎边及土包上等。
应量注比高(量至0.1m)。
d.所有国家等级点、小三角点、导线点等均应刺出。
若不能准确判刺时,以相应的虚线符号表示。
e.判刺点应采取对判或由第二人检查。
5.4.2.2 象片控制点整饰见附录D。
5.4.2.3 象片控制点连测
在首级控制点(三角点、导线点)基础上,采用经纬仪测角交会、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测量与GPS定位测量等方法进行连测。
也可以采用引点法或极坐标法施测。
一般允许发展两次(包括引点)。
特殊因难地区可以发展三次。
连测方法及技术要求按3.2条中有关经纬仪交会、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测量,物化探GPS定位测量的规定执行。
6 测网(点)布设
6.1 一般规定
6.1.1 根据物化探工作任务及精度指标,确定测网密度、布设形式,使用仪器类型及方法技术。
6.1.2 物化探测网一般布设为规则网及非规则网两种形式。
1∶1000~1∶25000比例尺测网应以规则网形式布设。
1∶50000比例尺测网应以规则网形式布设为主,亦可按非规则网形式布设。
小于1∶50000比例尺工作均按非规则网形式布设。
6.1.3 物化探测网的方位、点线距、点位活动半径、工作面积等应与物化探设计相一致。
点线编号应由南向北、由西向东递增。
6.1.4 基线(或导线)点,用木桩标定并编号。
测点可间隔数点固定一个木桩,或树立其他明显标志。
6.2 规则测网
6.2.1 仪器综合法
6.2.1.1 仪器综合法主要适用于1∶1000~1∶50000比例尺的重力、磁法、地震、放射性、电法、化探等详查的面积测网及剖面工作。
6.2.1.2 基线应附合物控(或连测级)点间,或沿基线方向布设导线点。
基线或导线闭合差应予配赋。
物化探测网的起始点和起始方位视测区地形条件以及物化探工作要求由以下方法确定:
a.直接由测区中已有首级控制点或物控点引测;
b.通过天文观测方法测定起始方位角,或用罗盘仪测定磁方位角;
c.无定向导线方法;
d.在大于工作比例尺地形图上量取坐标及方位。
6.2.1.3 测线的起测和闭合视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下述方法:
a.起闭于两相应基线点或转站点之间;
b.起闭于控制导线点间;
c.起闭上述点的两测线互相闭合;
d.在上述点上,以极坐标法直接测定测点;
e.在地形平坦地区,也可采用罗盘仪(或三杆)定向,测绳量距定点。
6.2.1.4 对地形条件困难,或面积较大的大比例尺测区,测线应采取平差措施,按实际点位成图。
若采用单基线起测测线时,相邻测线间相互闭合,测线闭合差一般可不进行配赋。
6.2.1.5 基测线转站间的距离测定:
用普通经纬仪测量时,应以直反觇观测取其平均值。
以电磁波测距仪测量时,可单程一测回测定。
由转站点上测量测点时,用经纬仪视距单向二次测定或电磁波测距仪一测回测定。
6.2.1.6 基线水平角按方向观测法一个测回测定,2c值互差不大于60″,方位角闭合差不得大于2√n(n为测站数)。
测线水平角按方向观测法半测回测定。
当基、测线按直线布设时,可使用“一次倒镜法”,但须盘左盘右交替使用。
6.2.1.7 经纬仪视距布设测网基测线技术要求及限差。
a.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物化 探测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