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农业科技实施方案刘芳修改意见课件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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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农业科技实施方案刘芳修改意见课件资料
水城县农业科技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水城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农业特色产业“421”工程,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水党发〔2013〕123号)的要求,充分发挥科技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提升全县农业科技含量,助推全县农业可持持续发展,结合水城县农业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科技为引领,以农业特色产业“421”工程为实施载体,依托省、市级农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围绕农业基础研究、农业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重大专项等方面,认真制定技术规程和标准,加快农业集成配套技术等领域研究步伐,加大农业知识产权、地理标志、农业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的申报与保护力度,提升全县农业产业竞争力,提高农业技术成果转化率,为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技术保障。
2、基本原则
1、市场导向原则。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效益为中心,品质为根本,重点支持市场前景广阔,对农民增效明显的特色优势产业,按照市场规律来运行与管理,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人特我精,达到实行市场化运行,企业化运作,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
2、科技支撑原则。
以科技为依托,运用农业科技成果、加强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和再创新,支持应用新技术进行本土化品种选育、示范推广工作,促进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升级,提升产品品质,提高全县农业产业竞争力。
3、择优布局原则。
按照市场导向和资源优势条件,结合我县各产业园区分布,确定重点布局与园区相结合,尽快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技术含量较高的产业带。
4、城乡统筹原则。
突出科技在农业特色产业支撑与引领作用,结合观光旅游产业,引入企业参与技术创新,带动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流通领域的技术开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工作目标
通过《水城县农业科技实施方案》的实施,使农业科技水平明显提高。
到2015年特色农业科技成果达到55%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45%,至2018年年均增长2%以上;获得国家、省、市级农业科技项目数明显增加,2015年分别达到1-2个、3-4个和8-10个,至2018年年均增加2个以上,资金金额年均增长10%以上;每年县级农业科技项目为基础研究2项以上,应用研究4项以上,技术研究与开发6项以上,重大专项全部覆盖“421”工程各产业,资金金额每年以20%以上速度增长;从2014起,农业知识产权、农业科技成果有所突破,全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增加到3个,农业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申报取得新进展,至2018年,年均增加1个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2015年起年均重点推广2大类、10项农业实用技术,农业公共服务水平,农业科技管理上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按照“围绕一个工程(“421”工程)、突出八个重点(猕猴桃、茶叶、核桃、蔬菜、油茶、刺梨、中药材、草食畜牧业)、强化三个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组织保障)”的农业科技工作总体要求,通过一系列的农业科技活动特别是农业科技项目实施,使人们对农业科技意识有所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加速,农业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着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面向农业发展需求特别是“421”工程需求,以提高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为核心,采取引进人才,产学研结合,科特派引入等多种有效途径,攻关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努力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开展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研究,集成、示范和推广一批标准化综合配套技术,不断提高我县农业技术水平。
2、加快农业科技项目实施。
采取向上级争项目,县级落项目,带动企业投入的办法,加快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
积极争取国家星火计划、富民强县专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资金,省、市科技园区建设、星火计划、科技成果转化、中药材专项等项目资金;县级科技项目资金特别是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原科技三项费)要下达及时、到位;利用各级农业科技项目资金引导企业投入资金,进行农业科技研发,促进企业农业科技水平提高,使农业科技项目得到有效实施。
3、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开展农业科技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选择有一定文化基础、种植水平较高、有奉献精神的种植大户作为科技示范户,全县培育科技示范户500户,辐射带动农户10000户,实现科技示范户全部行政村全覆盖。
结合我县千百万工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等工作,选聘农技指导员,指导新品种、新技术的运用,农技人员全年进村入户时间不少于120天,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
4、扎实抓好技术示范推广。
依托现有农业园区、产学研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种养大户、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或示范点。
建设8个起点较高、特色鲜明、示范带动强的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并遴选一批先进实用技术积极组织推广。
5、努力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素质。
以产业和产品对科技的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培训手段送农业科技下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以阳光工程项目为平台,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业能力增强;加大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办班、现场观摩等形式,利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对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分区域、分专业开展知识更新培训,逐步提高农技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工作重点
围绕农业特色产业“421”为主,努力提高猕猴桃、茶叶、核桃、蔬菜、油茶、刺梨、中药材、草食畜牧业在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好有新突破。
1、猕猴桃。
充分利用六盘水作为中国野生猕猴桃之乡优势名片,对野生猕猴桃种质资源进行保护,强力打造猕猴桃优良品种选育、优质育苗基地和育种技术研究;支持新品种鉴定并取得较大科技成果,进行成果转化与示范推广;加快猕猴桃基地建设集成技术与配套、病虫害防治等生态建设与资源利用技术研究,包括猕猴桃生态建设与生态安全新技术、入侵有害生物预警防控技术、土壤改良及高效施肥技术、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农业循环系统技术等;支持猕猴桃标准和规程制定,特别是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申报与保护,达到优质、高产、高产、安全健康的生产技术要求;建立产学研基地、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地、标准示范园区、试验示范园区;猕猴桃加工贮藏保鲜、产品安全等装备技术;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引进、农技人员、科技二传手和本土技术人员培训。
牵头单位:
县农业局协助单位:
绿产中心、实施乡镇
2、茶叶。
开展茶叶种质资源研究和新品种选育,研究高产、优质、高效的有机或绿色无公害生产应用技术和产品生产技术;支持茶叶标准化基地建设和生产茶多酚,咖啡碱,速溶茶的深加工;支持产学研基地、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地、标准示范园区、试验示范园区建设,开展茶叶种植、采摘、病虫害防治及产品加工服务。
打造中国•凉都富硒茶品牌,大力扶持品牌创建和技术创新,特别是将地理标志、农业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申报与保护作为发展壮大载体,形成有利于科技型企业孕育和发展的良好生态,促进园区经济多元化和产品品牌化同步驱动。
牵头单位:
县农业局协助单位:
茶叶公司、实施乡镇
3、核桃。
开展核桃在生理化、栽培、育苗和病虫害防治、肥水管理研究;支持核桃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品种稼接等;加大本土核桃试验、选育、鉴定(如红花串、玉舍小核桃、金盆核桃);支持核桃销售信息平台建设、加工等产业延长链,建立优良种苗生产基地和新品种示范推广。
牵头单位:
县农业局协助单位:
县扶贫局、实施乡镇
4、蔬菜。
支持特色蔬菜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及配套技术研究,新品种、新技术高效集成示范推广;优质蔬菜持续超高理论、栽培模式及技术的研究;标准化、超高产、小型机械化、高效栽培生理、栽培技术攻关;制定具有地方特色蔬菜品种技术规范或标准(如南开红香蒜)。
牵头单位:
县农业局协助单位:
南开等乡镇
5、草食畜牧业。
研究制定良种品系技术标准,制定科学育种计划,运用先进遗传育种技术,进行节粮型草食畜禽新品种引进,选育,培育出能适应当地环境、生产性能高的品系;制定饲草种植与加工利用标准,严格按标准选育丰产、抗病的牧草新品种进行示范推广;研究草地生态畜牧业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及预警技术;加大水城黑山羊核心群选育与品牌培育(如申请地理标志)。
牵头单位:
县农业局协助单位:
草地中心、实施乡镇
6、刺梨(含特色经果)。
充分利用六盘水作为中国野生刺梨之乡优势名片,开展野生刺梨种质资源利用与保护,重点开展种苗繁育工程与推广;鼓励无籽刺梨、贵龙95号等引进和推广,培育1至2个特色知名品牌;在进行保健、营养品,药用制品等方面进行研究与开发;加强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
牵头单位:
县农业局协助单位:
林业局、实施乡镇
7、中药材(含红豆杉)。
大力支持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和GAP认证,采取订单形式,建立多种合作模式(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生产厂家+销售公司+合作社);支持本地中药材(白芨、天麻、石斛、黄精等)驯化栽培试验、示范、推广和引进经济效益较高,适合本地生长的中药材;引导种植规模较大的中药材企业进行就地初加工、贮藏等建设;支持红豆杉育苗建设和初加工甚至于紫杉醇就地提取建设研究。
牵头单位:
县农业局协助单位:
扶贫局、林业局、实施乡镇
8、红花油茶(含花卉、苗圃)。
加快油茶种植与退耕还林整合,支持油茶基地改造和高产示范建设;丰产后,建设油茶深加工企业,延长产业链;开展油茶在生理化、栽培、育苗和病虫害防治、肥水管理研究;支持花卉培育和苗圃标准化建设研究。
牵头单位:
县农业局协助单位:
林业局、实施乡镇
5、分布重点
1、猕猴桃。
核心试验区放在米箩园区,并在核心区建成品种选育、种质资源保护、产学研基地,与旅游观光相结合,打造现代猕猴桃产业科技园区;示范区放在猴场园区,在园区建成标准示范样本,推动周边乡镇猕猴桃发展。
2、茶叶。
以龙场富硒茶叶园区为载体,进行茶叶种质资源研究和新品种选育,标准示范样本建设。
辐射顺场、新街、杨梅等乡镇。
3、核桃。
在玉舍、保华和金盆开展核桃选育、鉴定。
在其它乡镇建立示范推广基地。
4、蔬菜。
以南开农业园区为中心,进行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及配套技术研究。
在其它乡镇建立示范推广基地。
5、草食畜牧业。
以营盘生态畜牧业产业示范园区为中心,开展技术研发活动,辐射周边乡镇。
6、刺梨(含特色经果)。
以野钟特色经果产业示范园区为中心,开展技术研发活动,辐射周边乡镇。
7、中药材(含红豆杉)。
红豆杉以玉舍为主,辐射纸厂、勺米、杨梅等乡镇。
中药材以青林、南开、金盆、盐井为主要产区。
8、红花油茶(含花卉、苗圃)。
以比德、董地林业生态产业示范园区为主,辐射周边乡镇。
6、申报条件。
1、具备经济实体。
按照有关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实行法人责任制,申报对象主要针对企业,专业合作社和部分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侧重参与产学研结合,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有签定技术合作协议,存在长期合作关系,有省级以上科特派合作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
2、具备地域所辖。
属于县级农业科技项目的,必须是在水城县注册或生产基地位于水城县境内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申报市级以上农业科技项目的,如占用水城县指标名额或通过水城县科技部门推荐的企业,必须到水城县注册或生产基地建在水城县境内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
3、具备典型性和代表性。
无论是引进术,或是本地技术形成的品种,都要具备品种典型特征,代表适宜地方环境条件下的特色优良品种,能生产规模化、扩大化、可复制性,才能进行示范推广,产业规模效益与带动效应。
4、具备研发能力和需要资金投入。
实施单位要有一定研发能力或建立协作关系来实现研发,按照企业主为,政策为辅思想,投入农业科技资金原则上企业最多,政府投入资金主要起支持引导的扛杆作用。
企业要配套相应科技项目资金,才能推动农业科技项目实施。
七、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
由县农业局负责下文通知、组织申报县级农业基础研究、农业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农业科技重大专项等科技项目的研发。
2、项目收集整理。
由县农业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企事业单位申报的《科技项目建议书》提出修改建议,并负责收集、汇总,疏理成册。
3、项目评审。
由县农业局将建议书提交县政府,根据申报项目研究的内容和实施的需求,开评审会,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各申报单位负责人或技术人员答辩结果,对项目可行性进行打分,作为是否立项的重要依据。
4、项目立项。
项目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并根据评审会建议和要求,对项目进行修改后立项。
5、签订合同书。
项目立项后,与立项的单位签订《水城县科技项目合同书》按合同内容实施项目,做好验收总结。
八、扶持奖励。
1、通过科技项目支持。
根据所研究开发内容不同相应给予不等金额支持。
同时,在项目实施单位用于投入的研发资金,按相关政策程序,经过申请核实后,可全免或减免税负,获得国家高新技术认证企业产品,应该给予15%税负。
2、通过科技成果奖励。
对于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奖励的,县级给予同国家、省奖励额度相当的奖励,鼓励县内外科技人员领办县内特色农业“421”工程和传统农业技术升级研究或到产业园区开展基础研究,应用技术推广及研究等研究,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的,一次性单项奖励至少15万元。
3、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0万元资金奖励。
4、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人员或主要参与人员,可作职称评定、升迁等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九、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
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农业科技项目及时到位,有序开展。
2013年科技项目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2014年科技项目资金在今年要尽快足额落实到位,2015年以后将科技投入资金纳入当年县级财政预算;根据相关法规条例和市对县目标要求,我县2013年、2014年科技工作投入资金分别为2100万元和2520万元,其中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应分别为1345.15万元和1620万元,投入农业科技资金分别为450万元和540万元,今后年均增长20%以上,相应投入农业科技应年均20%以上,并适当倾斜。
鼓励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在税收、技术担保、金额服务等给予支持,社会企业对农业科技研发投入,依托现有项目,多方位筹措资金,加大对农业科技工作的投入力度,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县财政局协助单位:
县农业局
2、技术保障。
以产学研结合、科技特派员体系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建设、阳光工程、人才引进等形式,推动技术交流与创新,达到保障目的。
牵头单位:
县农业局协助单位:
县林业局、县扶贫局、县草地中心、县绿产中心
3、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水城县农业科技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督导各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并纳入各单位和个人目标考核,每季度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年终进行奖评。
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农业科技实施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方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牵头单位:
县政府办协助单位:
涉及“421”工程单位、涉及地理标志和农业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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