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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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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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规章制度
第六部分体育场馆、器材管理制度
教育学院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规章制度
一、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职责
1.抓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牢固树立为学校荣誉而努力工作的奋斗目标,明确职工的业务范围,搞好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能力,确保圆满完成学校和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的各项任务.
2.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应满足教学、训练和学校的大型活动的需要,为师生员工提供健身场地和条件,确保国有资产完好无损,利用业余时间适当创收.
3.定期或不定期地随需要对场地、设备和器材等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4.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治安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确保场馆、器材室内、外环境的卫生,人人有责,大家维护。
二、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1.机构:
办公室、维修组、安全卫生组
2.职责范围
办公室:
处理好室内外的日常事务,负责接待工作.负责管理内部文件,搞好宣传工作,负责工作安排和考勤.严格按财务管理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负责库房管理,负责管理临时工。
维修组:
负责对场地、设备和器材等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做好时间记录,定期、定时进行维护和保养。
安全卫生组:
负责日常安全卫生工作;大型活动配合保卫部门搞好工作;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换;保证消防用水,定期检查、蓄水。
保障室内外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三、规章制度
(一)音控室工作制度
1.所有设备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私自使用,播放内容及音带须经审核,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一切违法违章事项。
2.定期检查维护设备电路,大型活动前必须详细检查电器设备,做到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理各种问题,消除隐患,确保良好运行状态。
3.所有设备离馆前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批准,否则任何人无权外借。
4.离开时必须断电,严禁烟火,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二)健身房管理制度
1.健身房除教学外,一律凭证入场。
2.在从事健身训练前,应自觉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和肝炎等疾病不得进行训练.
3.文明训练,注意安全,加强保护措施,在无人保护的情况下,不得大负荷运动。
4.爱护公物,轻拿轻放,用完器械放回原处,维护室内卫生。
5.请勿随地吐痰、乱抛杂物,严禁吸烟,禁止在训练房内闲谈。
6.上述规定如有违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三)乒乓球室管理制度
1.乒乓球室除教学外,一律凭证入场.
2.室内严禁吸烟。
严禁携带有色饮料入内。
3.请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丢废弃物。
4.爱护室内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5.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6.上述规定如有违者,将按情节予以处罚。
(四)羽毛球馆管理制度
1.入馆者应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讲究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物。
2.入馆者,必须穿运动鞋,否则不得入内。
3.严禁在场内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投烟蒂、口香糖及其他火种,请将垃圾投入垃圾桶。
4.严禁携带有色饮料入内。
5.如有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将视情节严肃处理。
教育学院体育场馆和器材管理条例
一
1。
为加强我校体育场馆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其为学校和社会服务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2。
西安文理学院内的体育场、体育馆及其附设的设施和房屋适应本条例。
3.西安文理学院体育场馆是国家的财产,是我校的固定资产,是我校办学和服务于社会体育所需要的基本物质条件。
其功能是为我校教学、训练、科研、竞赛和其它群体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为全民健身、体育休闲、体育娱乐活动提供场所。
4.教育学院是我校场馆管理的职能部门,行使我校对场馆日常管理和经营管理的权力,具体工作由教育学院下属的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负责。
5。
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场馆的过程中,均有保证场馆安全、保持环境卫生和维护各项活动秩序的责任.
二场馆日常管理
6.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要认真落实安全防火、环境卫生、岗位职责、设备器材等一系列关于场馆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对场馆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场馆的安全,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大力提倡节水、节电及节约各类消耗品,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为师生和宾客提供优质服务。
7。
每个学期,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要按照教育学院提供的课程表、规定的学生人数以及体育活动计划,及时准备器材,合理安排场地,按时开闭场馆.
8。
学校任何单位、个人在使用场馆时,发现场馆内有安全隐患、漏水、漏气、设备损坏、能源浪费等现象时,应及时向场馆管理人员报告,促其立即采取措施抓紧维修、消除隐患.场馆管理人员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若其自身能力不能解决或不属于自身管理范围的事项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或请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9。
未经教育学院同意,场馆工作人员不得安排使用场地。
10.凡利用场馆进行教学、训练、科研、竞赛、集会、健身或从事其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场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对于故意违反管理规定者,场馆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活动,必要时交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场馆经营管理
11。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保证正常教学、训练等活动提供健身锻炼场所,为社会服务,为学校创造效益。
我校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实行社会化、市场化管理,面向社会开放。
12.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在完善和加强场馆市场化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的同时,建立俱乐部、会员、票务结算等管理系统,使市场化管理体制规范化、科学化。
13.教育学院负责监督和检查场馆的租用情况,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教育学院同意使用场馆,确保体育场馆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14。
未经教育学院安排的各类占用体育场馆的活动,一律按规定收费.学校、协作单位、特邀贵宾临时使用场馆的各类活动,须经教育学院领导同意,并造册登记.
15.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按学校规定的各种收费标准执行,所收费用上缴学校。
16.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带人、带团利用场馆进行出租活动,不得擅自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违反者,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或行政处分。
四体育场馆管理人员职责
17.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是在教育学院领导下,负责体育场馆和其它教学设备全面管理的部门,其工作任务是为教学、科研、训练、竞赛以及对外开放等工作需要,提供场地、器材、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服务,其职责是认真落实教育学院下达安排的工作和要求,努力为学校的教学、科研、训练、竞赛、群体活动热诚服务。
18.体育场馆管理员应全面负责本人所在场馆的安全、消防、卫生、秩序、器材借用、器材归还和简单维修等事项。
在教学、训练时间,清理无关人员离场;课外体育活动时间,清理校外人员离场。
19.体育场馆管理人员要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下班后及时关灯、拉闸,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按时发放与收回体育器材,器材归类摆放整齐,长期不用的器材要及时收回保管好;根据需要画好场地的线;搞好所分管场馆的清洁卫生,雨雪天和沙尘天后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和尘土;经常检查场地、器材、设备,如有设备损坏,自己能维修的自己维修,维修不了的及时向场馆中心汇报或通知维修组.
20.体育场馆是为教学、训练、竞赛、科研及其它集体活动提供物质保障,管理人员要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保持场馆的整洁有序,言语和气,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21。
库管员对所购买的一切体育设备、器材、服装和用具等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点清数量、检查质量合格后才可填写入库单;领取物品要填写出库单。
借用和租用仪器、器材等物品要写好借据,归还时应认真检查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是否完好,凡发现其数量不全或物品损坏时,应要求借用或租用者予以赔偿。
库房和各场馆要有清楚的物品清单,做到帐、物相符。
五体育场馆安全、消防和卫生管理规定
22。
体育馆内和塑胶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每个场馆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23。
消防装置、设备和体育馆的门窗应定期检查,已经损坏和有故障的要及时修理或更换。
体育场馆的配电、制冷、声控和仓库等应指派专人负责,各场馆的门和房间钥匙也要由专人保管。
场馆内器材设备使用时要符合操作常规,不得随意使用和搬动,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24.为防止火灾发生,严禁下列行为:
占用疏散通道;在教学、训练期间将安全出入口上锁;遮挡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标志;违章用火用电,如电气焊、电加热器;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不明容电量的情况下,使用、加装大用量电器设备.
25。
除场馆所固有的车辆外,未经允许,其他机动车辆和自行车禁止入内;进入体育馆内人员禁止穿硬底鞋.
26。
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火灾、被盗等特别情况时,除积极采取措施外,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
27.体育场馆管理人员负责环境卫生及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实施对场馆卫生的打扫、布置、监督和检查。
28.体育场馆内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和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墙面、椅面和桌面上随便刻画、涂写。
29.场馆内卫生间每日都要清扫。
逢大型活动,听从有关负责人的调动,场馆内、主席台和看台席要彻底清扫、擦洗,保证无灰尘、无落叶、无污迹。
夏季,卫生间等处要定期喷药、灭蝇.
30。
爱护草坪,未经许可,严禁进入和践踏草坪;爱护围栏,严禁攀越围栏进入场地。
凡违反本规定的人员,视情节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
教育学院仪器设备管理细则
仪器设备是我院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我院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的必要物质条件。
为了加强我院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结合我院实际,特指定本办法。
一、仪器设备购入后,资产管理员应尽快组织安装、调试、验收,以便尽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的环境条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及设备本身的技术要求.
三、资产管理员应做好本部门仪器设备帐、物、卡管理工作,并根据学院要求,定期对本单位仪器设备进行清查.严格做到帐、物、卡相符。
四、凡产权属于学院的仪器设备(包括自制仪器设备),都要建帐、建卡,统一编号,不得滞留帐外。
五、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树立资产的安全、完整意识,服从部门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好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使用效益。
六、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协助本单位仪器使用人员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做好防潮、防火、防震、纺锈、防腐蚀等工作。
以保证本院仪器设备的完整与安全。
发现有损坏的应即使修复,使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七、仪器设备在院内互相借用,应办理借用手续。
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借给外院或个人使用。
由于工作项目需要外携仪器设备时,携带人应经院行政副院长同意,学院院长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并报送院资产管理员备案.
八、仪器设备损坏、被盗、丢失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如属管理失误或操作不当等,应视责任大小和损失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被盗或丢失,应立即向院保卫处报案,同时,报告院领导和资产管理处。
九、仪器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1、产品性能、指标下降,已经失去教学、科研及其他使用价值;
2、使用年日已久,故障频繁,维修价值不大或无法维修;
3、能耗、安全、对环境污染等不合要求;
4、修复费用接近新购价值;
5、因意外灾难或突发事故受到严重损坏,以无修复价值。
十、赔偿范围:
(一)由于下列原因而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当事人均应予以赔偿。
1、不听从指挥,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2、未经允许,擅自进行操作、拆改仪器设备;
3、教师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4、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5、院财产因故带出校园外造成丢失;
6、由于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
7、公物私用造成损坏、丢失.
(二)属下列情况,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
1、按照知道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的不熟练初次造成损失的;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回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态度较好的;
4、因工作需要经常性洗刷、移动易碎易坏的低值易耗品造成损坏且损失不大的.
(三)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经过技术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不赔偿。
1.仪器设备本身有缺陷或因长期超限使用,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2.经过比准,试用的仪器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
十一、赔偿标准:
1、低值耐用品损坏的要计价赔偿;
2、摄像机、照相机、录音机、笔记本电脑、DVD等两用仪器设备损坏的要严格按原价赔偿;
(1)损坏丢失零配件的,赔偿零配件的损失价值及维修费用;
(2)局部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尚能使用的,应按其质量变化程度,有使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酌情赔偿损失;
(3)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只赔偿修理费用(含配件费)。
教育学院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
1.羽毛球、乒乓球管理制度:
实行责任到人制度,值班人员分为值班主任、值班组长、值班员工.值班员工负责登记场地使用情况,维持场内秩序;值班组长负责日常的办卡、收费及整体调度;值班主任对各项工作定期抽查和监督。
2.健美、健美操规章:
仅限办卡消费,由值班组长负责办卡登记.
3.场地器材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实行收支两条线,票证由校财务核准,票和款分离制度。
对乒乓球、羽毛球、健美、健美操等各项活动的收支情况,会计人员详细登记,并按统一编制的现金收讫流量表上报,月末进行结算,提取创收利润,并按月上交学校财务部门。
4.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尽责尽职,管清和理顺财物。
如在工作中发现有违章、失误等,将视情节、程度处以相应罚款,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体育场(馆)管理办法
1.本校所有体育场(馆),以保证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及校运动队训练的使用为主,体育馆未开放时间,未经同意,一律不得入内活动。
2.入馆活动时,必须穿着运动胶底鞋,其它鞋类(如脚底有跟、钉掌或皮鞋等),一律不得擅自入内活动,以免擦伤地板。
3.各项布置设备,均有一定位置,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挪动。
4.入馆活动人员,须爱护公物,遵守管理制度,并协助保持清洁,注意安全。
有损坏公物,应负赔偿整修责任。
5.夜间一般不予开放。
若特殊情况时,须经负责人或院长许可,其水电费由使用单位按规定交付,平时借用体育馆须先按规定付款。
6.本校各学院单位在开展竞赛活动时,如因天气原因,外场不能进行而必须借用体育馆时,应事先接洽。
7.保证场馆的器材完好及清洁卫生,建立岗位责任制,保管和维修场地器材。
8.每日开放时间(另订),除排定教学、训练工作外,如有竞赛活动或有单位必须借用时,经教育学院同意,则日常开放时间布告暂停。
9.体育场地要保持清洁卫生、场地平整、按时划线、浇水、除草和器材设备的完好,若有重大损坏要及时报办公室,并进行维修,防止责任事故.
10.学期末及年终要清点一次场地设备及器材,提出维修更换计划,报告办公室。
11.严禁在场内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投烟蒂、口香糖及其他火种,请将垃圾投入垃圾桶。
12.严禁携带酸饮料、有机溶剂、化学物品及锋利物品等入内。
体育馆(场)借用办法
1.体育馆(场)及其运动设备,以教学训练为主,一般不予借用。
如必须借用者,要事先与教育学院办公室协商。
2.校外单位需借用者,应持介绍信,与教育学院办公室联系,在不影响教学、训练及校内赛事活动的原则下,按借用手续办理。
若涉及校后勤集团和安全保卫工作时,须与校长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借用。
3.借用馆(场)应在借定时间内使用,如需变更者,须事先联系,不得随意改时占用。
4.入馆(场)活动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制度,并对馆(场)器材的损坏负责,必要时应布置纠察人员。
5.借用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馆(场)保养、维修费用。
塑胶田径场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学和各项比赛正常进行,提高塑胶田径场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6:
00—8:
00
中午:
12:
00—14:
00
下午:
18:
00—22:
00
周六、周日:
全天开放(晚22:
00关门).
雨雪天气不对外开放.
体育课教学时间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场地。
二、注意事项
1、体育场地仅限体育教学、训练、比赛及教职工进行体育锻炼使用.教职工和本校学生凭教工证和学生证进入场地;离退休职工凭离退休证或有效证件进入场地,家属凭有效证件进入场地活动。
2、外单位人员购票进入场地。
3、爱护体育设施,严禁私自移动各类设施.进入场地必修需穿运动鞋,严禁穿皮鞋、硬底鞋、钉鞋等一切有损场地设施的鞋类进入场地。
4、严禁在体育场内嬉戏、打闹、践踏场地.
5、保持田径场内清洁卫生。
严禁携带有色饮料进入场地,严禁在场地内乱扔口香糖、瓜子皮、果皮、果核等杂物。
6、严禁携带重物、硬物、宠物进入场地,严禁在田径场内摆摊设点.
7、严禁任何车辆进入田径场。
8、服从工作指挥,注意周围人身安全,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塑胶场地的维护与保养
1、按其适应范围合理使用,一般只供场地所承担的专业训练和比赛使用。
2、场地材料是聚氨酯合成的塑胶弹性体,禁止各种机动车辆在上面行驶,以防滴油腐蚀胶面,禁止携带易爆、易燃和腐蚀性物品入内。
不得刺穿切割。
要保持清洁,严禁吸烟吐痰,避免有害物质的污染。
3、要避免长时间的重压.防止剧烈的机械性冲击和摩擦,以免弹性减弱和变形.紧靠内侧沿的第一、二条跑道使用较多,平时应限制使用.
4、场地的清洗、维修和保养是一项经常性工作。
除天天清扫,有污秽随即清洗外,要做到每季大洗刷一次,污秽重的地方可加适量洗衣粉刷洗或擦拭。
5、比赛前后用水冲刷,以保持场地的色彩和清洁卫生。
夏季炎热天气要喷洒凉水,以降低其表面温度.
6、场地上的各种线和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晰醒目。
7、场地如发生碎裂或脱皮等现象,应按规格要求及时修补,以防蔓延。
下水道要经常清理,保持场内排水畅通。
田径场地草皮的维护与保养办法
1。
人造草皮安装完成后,需要两周用于稳固草纤维,然后需加橡胶颗粒填充,以达到舒适的、宜于长期运动的理想状态。
2。
一般在需要的时候才清扫松散的垃圾,在人造草皮使用的频繁期清扫一般为一个月二次。
3。
在场地使用频繁的时候保证一个月做两次维护,在使用率低的季节每月一次维护。
4。
污渍的清除用清水或肥皂水清洗.清除固体的或者像油灰状的污渍时先用刮刀刮除,再用手巾、衣物或纸张将过剩的液体吸干.
5。
水状渣滓如啤酒、可乐、冰淇淋或牛奶等最好用性质温和颗粒状家用清洁剂祛除。
6。
在炎热的天气里,为了使温度下降往往会将草皮浇湿(这是一个好主意得到推荐)。
但是不要将草皮浸泡在水中,不要使用被污染过的水浇湿场地。
7。
人造草场地最好的保养时间是在早春时节,这时对足球场进行彻底检查并对表面做小规模的修补。
8。
清扫场地时应防止将填充物带出草皮外面,保证它均匀的、适宜的镶嵌在纤维里。
教育学院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须按衣服鞋类、工具等分别建帐、建卡并保存和使用,做好发放、出借、出租、清洗、晾晒、清帐和报废等项工作。
2.期末和年终所有物资进行一次性清点,并与院总帐校核,对消耗物品使用情况必须提出详细清单接受核查,对需报废物品提出申请,经主管检核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然后如实清物离库、消帐(库帐、总帐)。
3.代表队队员借用物品严格按教育学院规定,比赛服赛后即收,丢失损坏按规定收取赔偿费,训练服离队收回,若丢失、损坏,按原规定赔偿.学生离校时,应向办公室提供借物人员名单,否则由库管员负责。
4.凡出借、出租或领用应由办公室负责人或院长批准,出租物品要按规定标准收取折旧、损耗和清洗等费用。
借物不还,按规定收取损耗费。
出租物品被损坏,将按规定赔偿.
5.库房重地,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或私存物品和接待来客。
6.加强安全管理。
做到防火、防盗和防腐.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主管人,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否则事故将由管理人员负责。
7.按物品使用需要及现存情况,提前向办公室提出购买计划,报主管领导.
体育场(馆)器材领借室管理办法
1.领借室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服务育人思想,注意服务态度,方便群众,切实把工作做好。
2.领借室是面向群众的场所,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充分发挥作用。
对体育课教学、群体活动、各种竞赛和代表队训练给以绝对保证.
3.本室所需借出之物,应保持一定数量,并建立物资明细帐,对本室器材经常进行检查、清洁与维修,每年清点一次,加强管理。
4.凡借本室之物,一律凭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每人限借一物,当日归还,如有其它借用,由相关体育教师借取,用毕归还.本室器材不对外单位出借.
5.本室教师因教学或业务锻炼等需要借物,可进行登记或写借条,不可常借不还。
归还时将条据退还本人或销帐.
6.借物者若有遗失或损坏,应根据新旧程度照价或折价赔偿(或为正常使用或质量关系而造成损坏者可酌情处理)。
7.办理毕业生离校教育学院盖章工作,对借物未还者及时进行赔偿处理.
8.提高警惕,做好三防。
教育学院场地器材管理中心临时工管理办法
1。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有事必须提前请假。
3。
昼夜值班负责安全保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保质保量完成交给的工作任务.
4.负责场地、体育馆及周围环境卫生,必须保证每天清扫、完全符合卫生标准。
5.凡是在工作外和学校外发生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6.配合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职工完成其它工作。
教育学院游泳池游泳管理规定
1.严禁跳水、嬉水、追逐打闹和搞恶作剧。
2.请将随身携带衣物等寄存于更衣室、寄存室,忌带贵重物品,请将50元以上物品放入贵重物品寄存处,否则后果自负。
3.严格卫生管理,凡在本池游泳者,须经过体检合格,加盖印章后发给泳证方可入池,疾患者谢绝入内.
4.一律凭票入场,购票请持本人游泳证,票证齐全方可入场;请放好票据以便出场时验票、收票,每票一人,超时补票,所售票据概不退换。
5.入池前必须喷淋、洗脚,不得将拖鞋、毛巾和皂具等物带入池内。
6.儿童入池前必须有大人照料(大人应着泳装,且不得进入儿童戏水池内)。
7.请勿随地吐痰,严禁吸烟,乱抛杂物,严禁赃物入池。
8.进入深水池须经测试合格,佩带泳帽方可进入,身高不足1。
2米者,不得进入练习池内。
9.爱护池内一切设施,不得损坏,否则照章赔偿,服从管理,协助、支持工作人员的工作。
10其他规定:
1、损坏更衣室挂钩及内部其它设施者,赔偿5—10元.
2、丢失存衣牌赔偿5元。
3、穿托鞋、带毛巾进入游泳池,一律没收。
4、翻越栏杆罚款20元。
5、有偷窃行为者罚款50元或交派出所严惩。
6、损坏池内一切设施,视情节予以赔偿。
7、打架斗殴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治。
教育学院游泳池工作人员守则
(一)检票组
检票组的主要工作是组织游泳者按秩序进场,应做到:
1.凭票、证入场,出场时核对时间,超过10分钟应补全票。
2.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原则,态度和蔼。
3.严格执行门禁制度,不徇私情.
(二)存衣组
存衣组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更衣室游泳者存放衣物的安全,室内卫生等,要求做到:
1.上班首先要检查更衣室设施是否损坏并及时告知办公室以便修理。
2.坚守岗位,不断巡视,要求游泳者必须按号存放衣物,带好存衣牌,以防盗窃事件发生,对有不服从管理,违纪现象的人,交由治安办公室处理.
(三)票证组
票证组主要负责游泳证,游泳票等的出售工作,要求做到:
1.工作细致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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