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广告投放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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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广告投放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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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广告投放协议书
赞助摄制电影协议书
甲 方:
阜阳市余龙传媒
乙 方:
电影是当代人类社会一种影响最为广泛的传播媒介,它被形象的誉为主宰人们精神娱乐世界的“上帝”,更是一门综合性艺术,因其深受广大群众喜爱而观赏率极高,故成了富有卓越企业文化意识的儒商们赞助做广告,借以显示实力进而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最佳手段。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就摄制电影故事片《八百孩子一个爹》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该片名称:
《八百孩子一个爹》。
二、该片时间长度:
90分钟
三、乙方根据甲方影片宣传资料中的赞助目录表格中第()项投入资金万元(大写)赞助给甲方,甲方负责影片的剧本创作、拍摄和后期制作,并在正式开机仪式后60天内完成拍摄、一年内完成成片送审、取得全国公映许可证。
四、甲方根据乙方投入资金赞助的项目,乙方投入赞助资金后,在本影片前中后期甲方承诺乙方获得以下具体回报细则(在相应的回报项前方框内打钩)
1、植入性广告:
□a、片头植入广告——影片在电影院公映期间,每场放映前插入乙方及相关产品影视广告宣传片,广告片时间长度依照国家电影总局相关规定而定,一般时长为15秒左右。
□b、剧情植入广告——拍摄现场,影片剧情所需的画面里出现符合剧情要求规格的乙方刀旗或三角旗。
依据剧情需要适时给予特写镜头。
□c、产品植入广告——影片道具出镜,在影片拍摄过程中从开机到关机,剧情所需要的产品、厂房、产品出现在镜头里,并适时给予标识、特点性能以特写镜头。
2、非植入性广告
□片尾鸣谢广告——对于赞助单位,同时作为本片的特约协拍单位,在影片发行的正式拷贝片尾出现“乙方单位协拍”的该单位标识+字幕。
3、宣传发行期企业展示
□a、出席记者招待会——影片前期宣传推广过程中,通过与相关产品捆綁,共同进行宣传活动。
乙方作为嘉宾出席各新闻(信息)发布会、出席记者招待会、出席影片开机、关机仪式并适时发言或参予现场的互动环节活动。
□b、采访——影片宣传期推广期、发行期的记者招待会现场或影片开、关机仪式上适时安排各个媒体单位对赞助单位领导或代表进行采访。
□c、标志展示——乙方标识出现在影片有关的新闻(信息)发布会现场的主席台上,并适时展示在会场部分用具上,如水杯、椅背、电脑、纪念品等载体上。
□d、宣传彩页——电影宣传活动推广的宣传品首页广告中出现乙方单位名称、在影片发行的音像制品中出现乙方名称。
□4、网络宣传
影片宣传发行期,乙方的名称及标识适时出现在影片网络合作伙伴的宣传页面。
□5、乙方单位特定场景在剧情情节中显现。
□6、可在新闻发布会会场展示乙方公司产品的形象宣传,如:
产品图标、宣传册等。
□7、本片摄制完成后赠送乙方DVD(□5套□10套□20套)套。
□8、在片尾字幕中乙方作为联合拍摄单位出现(可加乙方商标)。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在三个自然日内乙方将合同款项全额支付给甲方指定帐户(),逾期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一万元人民币。
六、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将严格按上述条款回馈乙方,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履行回馈条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违约则全额(并计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退还乙方赞助款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影片宣传资料中的赞助目录表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2021年月日2021年月日
附:
故事片《八百孩子一个爹》赞助项目及具体回报
(:
255230115055557291)
赞助项目
赞助金额
具体回报
1
片头影视广告
10万元
10秒
2
片尾赞助单位名称字幕
5万元
3
电影场景植入产品
5万元
每次出现3秒,全剧最多3次
4
电影场景植入企业标识
8万元
每次出现3秒,全剧最多3次
5
电影场景植入厂房办公室外观
5万元
每次出现3秒,全剧最多3次
6
电影角色台词植入产品
5万元
每次出现3秒,全剧最多2次
7
电影角色台词植入单位名称
5万元
每次出现3秒,全剧最多2次
8
电影角色个人使用物品食品
3万元
随剧情出现
9
演员见面会影片推广会现场赞助
1万元
发言台背板A2大小标识
10
演员见面会影片推广会现场赞助
1万元
横幅
11
演员见面会影片推广会现场赞助
1万元
X展架
12
其他形式项目
50万元
联合摄制票房分成等
一、赞助项目和赞助费用及具体回报,见下表
二、关于第12项“其它形式项目”票房分成的解释:
欲享受到成片后的票房分成,需赞助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并以50万元为基本计算单位,单位赞助的,具体投入回报比为:
投入50万元,可分享制片方所得票房总额的5%,投入100万元的,可分享10%;另外在不影响影片成片质量的前提下,可任选协议中第四条8项中任意2至3小项的额外广告支持回报;对个人老板赞助50万元的,因没有额外广告对其进行回报,其分享制片方所得票房可提高到总额的7%,赞助100万元的,分享额度可提高至15%。
《八百孩子一个爹》剧组
2021年1月1日
居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中国企业法人或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乙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依法存续的中国企业法人;或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乙方愿意以居间人的身份,受甲方或客户委托为双方提供订约机会或其他推广业务。
、甲方亦同意接受乙方以上的申请及提供的服务。
二、居间事项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委托乙方推广甲方所经营的新三板业务,向甲方推荐客户,并促成客户与甲方签订《投资顾问协议》,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三、居间报酬及支付方式
1、公司总部单个项目提20万,剩余利润5:
5分。
单个项目收入-项目的差旅费=利润
关于本条款的内容创新业务部正在跟总部沟通,这个分成是去年的,如有最新到时候即时调整。
2、居间报酬支付方式
居间报酬按新三板项目成功在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支付。
3、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收款人全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上述账户除非乙方书面正式通知甲方修改,均被视为有效账户。
7、税项
乙方应得居间报酬中的应缴税项(含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客户在新三板整个上市过程中全部事项管理;
(2)、甲方依照本协议第三节向乙方发放居间报酬;
(3)、甲方拥有对发生违约行为的乙方暂停合作、缓发、扣除部分或全部居间报酬、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协议的权利;
(4)、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署《投资顾问协议》之前,乙方有义务明确告知客户,乙方为与甲方合作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并向甲方收取适当居间报酬的居间人,而非甲方的员工。
(5)、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之约定及有关管理制度对居间人进行管理和监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收取居间报酬;
(2)、乙方只能以本公司居间人身份开展市场推荐客户,不得以公司名义或公司员工身份从事上述活动;同时乙方不得以本公司居间人身份从事其他未经本公司授权的其他经营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不得向其介绍的客户承诺盈利,并应正确阐述证券市场存在的风险;
(4)、乙方以任何方式为其介绍的客户提供交易场所、交易终端设备或提供投资建议等,均属其个人行为,由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除非得到客户正式书面的授权,如违反上述条款,由居间人承担责任;
(6)、乙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坏甲方及甲方其他业务人员、居间客户的名誉,不得扰乱甲方及其他业务人员的正常业务秩序,不得开发甲方和其他业务人员的已有客户;
(7)、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客户的意见与问题,有义务配合甲方向客户提供各种服务;
(8)、乙方欲解除本协议,须提前30日通知甲方。
(9)、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之若干约定,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所有适用于乙方的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制定的客户收费标准;同时在上述方面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保密
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
否则,守约一方有权行使第七节所规定的权利。
六、其他事项
、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员工,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仅为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
乙方仅享有本协议规定的居间酬金,不享有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包括以职工、委托人等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乙方签约前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及甲方各项相关业务资料,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4、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规章制度作相应调整。
5、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发生变更时,须提前5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甲方仍然有权视为有效账户。
6、双方在本协议书上所确定的地点及联系方式,除非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均为有效联系地点。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甲方联系: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
七、违约责任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条款及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如果甲方延期支付酬金超过60天,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立即支付已经到期的酬金。
、如果居间人在签订居间协议后,在协议管辖范围以外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违约的活动,由居间人单独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双方应该结清因为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债权债务。
否则,双方仍然应该遵守第四节约定的义务。
八、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否则视为违约。
、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的书面文件,是本协议当然的附件,与本协议约定不同之处,具有高于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九、争议的解决及管辖
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生效条款
1、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O年月日
广告设计服务代理协议书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合作方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XX项目”的设计代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XX项目产品平面创意设计及网站服务包年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广告设计代理,负责本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等事宜。
合作范围的产品创意设计适用于(XX中国区)。
2.乙方提供的平面设计及平面创意及完稿制作等须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广告准则。
3.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框架合同,具体实施将依据双方约定的书面授权书、确认书进行。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三、项目具体要求及费用评估
3.1创意表现部分:
单页、海报、吊旗、图片修改、条幅、户外、X展架、参考牌、机上卡,机贴、展示图、其它POP、宝典、装机单、全线产品折页、内刊、区域户外广告改稿、媒体广告改稿、礼品设计。
如在工作量不大的情况下,乙方协助甲方设计简单的DEMO。
3.2终端店面部分:
专卖店、展柜效果图设计(不含测量尺寸及施工图),网吧门头、看板车体广告等。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按年签署合同,按月结算费用。
甲方每月需支付乙方固定月费人民币元整,大写:
人民币元整。
在合同有效期内每月25日以前,甲方支付当月服务费用元整。
1.2要求:
●必须按照市场推广要求的时间完成;在具体项目完成时间上,遵照甲方的要求和乙方所需的项目时间,双方事先确认完成的时间;
●符合预算要求,遵循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效益的原则;
●所有创意须有吸引力,符合市场目标定位;
●所有表现成品必须以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原则,并负责为甲方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质量要求:
所有创意设计在国内同行业主要竞争品牌中达到一致水平
●甲方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乙方确认创意设计,未经甲方确认的任何创意设计,乙方均不得使用或交付媒体发布;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以上各项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乙方承诺,其向甲方所提供的服务不会使甲方陷入其它任何与第三方的纠纷,否则将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专项服务小组
1.乙方为甲方业务设立专项服务小组,配合NEC显示器工作的开展,双方实行点对点的人员沟通方式,即日常性工作由双方指派的窗口进行联系,若一方窗口因不便沟通,则应书面通知对方相应职务代理人。
2.专项服务小组人员的设定及变更,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人员的设定及变更将尊重甲方的意愿,甲方有权要求更改工作人员,同时因乙方人事原因变更小组人员,须与甲方协商解决。
3.专人服务沟通制。
乙方安排专人在甲方处进行日常工作沟通。
日常具体工作事宜由甲方与乙方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等方式,保持沟通快捷全面。
4.乙方在每月30日前为甲方提供当月工作总结。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1.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设计思路、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1.3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等甲方责任因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1.4在乙方完成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基础上,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1.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承接甲方创意设计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2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等业务。
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2.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实际执行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2.4若因甲方责任未能按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讫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责任。
2.5如因甲方责任未按照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款而导致撤版或罚款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六、保密义务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未被甲方公开披露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软件等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批漏、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于本协议中止之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提供的资料。
乙方的保密责任应至少为本协议期满后两年。
如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知识产权
甲方委托乙方创作的所有作品的著作权并不仅限于著作权的所有知识产权及专有技术等归甲方享有。
乙方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目的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合同约定,乙方不得擅自将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设计制作的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或将其用于任何权利之注册或登记。
甲方授权乙方为本合同约定之目的使用甲方提供的任何文字、图形、影像、电子、声音或其他作品以及商标、商号及其他标志标识等知识产权,由甲方或甲方的授权方享有。
乙方保证以正确、积极的方式使用甲方的上述知识产权,不擅自改动、歪曲其整体和组成部分,不以任何形式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甲方保证依本合同向乙方提供发布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如有第三方以侵害知识产权为由向乙方主张权利,若经证实是甲方的过错,甲方将以自己的费用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为甲方设计、制作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如有第三方以侵害知识产权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将以自己的费用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外,还应支付从应付款之日至实际付款之日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存款(一般应执行贷款利率)利率计算。
如果乙方为甲方创意制作的设计内容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法律纠纷,除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外,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及对乙方进行索赔。
各分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及时纠正,如甲方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纠正,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和有关部门分项合同。
如因甲方责任未能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力。
滞纳金:
若甲方逾期7日仍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需要解除合约者,需提前1月和对方商榷,达成共识。
否则视为单方面违约,单方面违约者需向对方支付人民币15万元作为赔偿。
十一、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费用(包括提交仲裁庭的仲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其它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对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由双方代表签署书面协议。
2.发生不可抗力时:
2.1任何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严重阻碍,应被免除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但条件是声明不可抗力存在的一方已向另一方发出有关通知,并提供确认证明不可抗力存在所需的官方文件,且免除履行义务不超过不可抗力存在期限;
2.2不可抗力系指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3不可抗力存续的期限超过一个月,任何一方可终止本协议,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3.1合同期满终止;
3.2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终止协议;
3.3合同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义务,且在另一方书面通知其纠正违约行为后的三十天内仍未能改正,另一方面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合同;
3.4一方破产、解散或停业清理,另一方可以在向该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十天内终止合同;
3.5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陷入任何与第三方的纠纷,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履约代表与项目执行负责人:
甲方指定__________作为代表履行本合同,乙方指定__________作为代表履行本合同。
6.生效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7.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乙方在合同终止前未完成但已付款的广告创意、设计、制作之材料;甲方有权在此基础上完成并在其今后的广告活动中利用上述材料,完成且已付款的广告创意、设计、制作之所有材料应按照甲方要求交还。
8.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已经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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