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运维交接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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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运维交接管理规范
应用运维交接管理规范(总18页)
信息系统应用运维交接管理规范
版本:
文档描述
文档名称
集团信息系统应用运维交接管理规范
文档编号
信息系统应用运维交接管理规范
当前版本
制度级别
C2
内容简介
为规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应用运维交接工作,明确交
接申请方、运维方、运维相关方在交接工作中的工作职责和操作步骤,为系统应用运维的
交接能够平稳、顺畅的进行提供标准化的制度支持,特制定本规范。
文档变更
日期
版本
说明
作者
审核
创建
修改为管理规范
第2页共11页
第一章总则4
第二章应用运维交接准入条件4
第三章应用运维交接流程说明6
第3页共11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应用运维交接工作,明确交接申请方、应用运维方、运维相关方在交接过程中的工作职责、交接方式及步骤,为系统应用运维平稳、顺畅交接进行提供标准化的制度支持,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及各主体公司除敏捷开发方式的系统外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运维交接工作。
第二章应用运维交接准入条件
第三条在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经理组织运维部门讨论运维在项目中的角色、参与方式、资源安排等内容,并确定上线后的运维模式(确定交接申请角色、承接运维工作的部门、交接方式、交接时间等相关内容。
第四条对于采购第三方实施服务的项目,交接方式包括两种,一是由厂商直接与运维部门交接,二是由项目组运维人员与运维部门交接。
立项评审时各方须就交接方式进行确认。
第五条对于采购第三方实施服务的项目,在项目采购阶段,项目组应与厂商沟通交接时间和交接标准,并最终达成一致。
第六条原则上,交接方须提前3个月通知应用运维方,为应用运维预留资源准备时间。
对于特殊项目情况可由交接双方进行沟通。
交接前,交接方须完成全部如下工作:
(一)系统建设:
系统已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完成全部项目功能开发及上线。
(二)系统验收:
系统上线并验收合格(至少要求业务验收合格及运维验收合格)。
(三)系统环境配备:
核心系统须完成准生产环境搭建,对于重要程度低、用户需求少、平均发版间
隔大于2个月的系统,如确实存在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环境搭建的,可就有关情况出具书面情况
说明。
(四)系统部署架构:
实现应用和数据库服务器的集群部署,或实现双机热备、双机冷备,以保障系
统的服务可用性。
未能达到上述部署要求的,交接申请方应及时申请配置有关资源,并完成如
下工作:
1、资源配置到位的,制定系统可用性改进方案并在交接学习阶段完成实施;
2、资源不能配置到位的,应制定故障恢复方案,并书面通知用户系统运行风险和故障恢复时效。
(五)交付物准备完成并附有关交接清单,交付物包括:
第4页共11页
1、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系统测试报告;
2、系统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含常见问题解决说明)、安装部署手册;
3、上线验收报告;
4、培训资料:
包括业务操作培训和技术培训等;
5、系统文档库、生产环境代码库地址和只读权限;
6、其他应当交接的文档资料。
有关上述文档资料的详细描述参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统上线移交文档管理办法与考量标准-(2012)74号》,如有缺失,须在交接学习阶段补充完成,如为拷贝型系统,系统维护手册和安装部署手册,可由开发和运维共同补充完善。
上述电子版文档交付物应当在整理齐备后随交接申请表一次性提交至应用运维方审核。
第5页共11页
第三章应用运维交接流程说明
第七条运维交接流程包括交接申请阶段、交接学习阶段、参与运维阶段、主导运维阶段和交接完成
后续工作处理阶段。
流程图如下:
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运维交接工作流程图
第6页共11页
第八条交接申请阶段:
(一)交接申请:
提交交接申请时,交接申请方应以邮件形式向应用运维部门负责人发出交接申请,并同时将以下材料将一次性提交至应用运维部门审核。
:
1、生产系统管理交接申请表,模板参见《-S631-L4-生产系统管理交接申请表》;
2、生产系统运维交接交付物清单,模板参见《-S631-L4-生产系统运维交接交付物清单》;
3、交接交付物,详见第三条第六款。
交接申请邮件应主送应用运维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并同时抄送运营中心分管负责人、申请方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运维经理)、申请方部门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领导。
如需要进行生产发布和测试管理交接的,应同步启动配置生产发布、测试管理交接工作。
(二)准入审核:
应用运维部门负责人应自收到交接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以下
内容审核:
1、申请表及交付物清单等材料是否齐备,填写是否完整、准确;
2、申请项目是否符合交接准入条件。
有关申请经审查不符合交接准入条件的,应用运维部门负责人应以回复申请邮件的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方不予通过的结论及修改意见。
交接申请方根据应用运维部门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后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再次提交应用运维部门审核。
(三)制定交接计划
有关申请经审核符合交接准入条件的,应用运维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应根据各项目最后一次交接申请提交的时间先后顺序、项目重要程度、交接风险、资源情况和原有工作计划,制定此项目的交接计划,并以回复申请邮件的形式将交接计划安排告知交接相关方。
上述交接计划应包括交接工作各阶段的起止时间、负责该系统交接的应用运维项目经理以及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九条交接学习阶段:
交接学习阶段由交接申请方负责生产应用运维工作,为期1个月,起始日参照交接计划,交接学习
阶段须完成如下工作:
第7页共11页
信息系统应用运维交接规范
(一)系统基本信息交接
交接申请方填写生产系统运维管理基本信息,参见《-S631-L4-生产系统运维管理基本信息表》。
其中只读用户权限应包括如下内容:
1、应用服务器只读权限;
2、中间件控制台只读权限;
3、数据库只读权限;
4、应用系统只读权限。
交接申请方暂未向数据库管理员申请只读用户权限的,应配合应用运维方申请:
(二)交付物审核和完善
应用运维方对于交接内容的审核包括3个方面:
1、文档审核
运维项目经理按照《公司系统上线移交文档管理办法与考量标准-发
(2012)74号》对文档内容逐一核对,检查文档内容是否完善。
2、环境审核
审核生产环境与《生产系统运维管理基本信息表》中内容是否一致。
3、文档库/代码库审核
审核文档库、生产环境基线代码是否可以获取;交接申请方应根据应用运维部门审核意见对交付物进行补充、修正,必要时双方可组织评审会沟通。
(三)培训学习
1、系统培训
交接申请方负责制定拟交接应用系统的培训计划并组织有关培训,
(1)培训计划应包含如下内容:
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及注意事项。
申请方应至少提前10
个工作日将有关培训计划邮件通知应用运维项目经理,并抄送应用运维部门负责人。
(2)培训内容应包含如下内容:
业务流程、系统业务功能介绍和演示、系统管理功能介绍和演示、定时任务、系统对外接口、系统部署架构、系统程序架构、数据库表结构、服务器软硬件环境、系统监控方法、运维常见问题讲解等,并提供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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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应用运维交接规范
应用运维项目经理应于收到培训计划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培训计划审核并将审核意见邮件反
馈交接申请方。
2、系统学习
应用运维部门完成以下系统学习内容后方可进入参与运维阶段:
(1)在IT测试环境进行系统操作学习,熟悉数据库表结构;
(2)登录生产服务器熟悉服务器环境、应用部署架构、定时任务和系统监控等;
(3)获取生产代码,进行工程部署,了解系统程序架构。
第十条参与运维阶段
交接学习阶段工作完成后进入参与运维阶段,为期1个月。
(一)参与运维阶段由交接申请方主导运维工作,负责受理问题,交接申请方已提供解决方案的问题,
可转交应用运维方处理;
(二)应用运维部门应通过本阶段进一步熟悉系统,本阶段应用运维方权限使用说明如下:
1、应用服务器:
使用已有的只读权限;
2、中间件控制台:
使用已有的只读权限;
3、数据库:
使用已有的只读权限;
4、应用系统:
交接申请方创建独立的应用系统管理用户交付应用运维方使用。
(三)应用运维部门应就交接申请方转交的问题拟定处理方案并提交交接申请方审核。
(四)应用服务器、中间件和数据库数据的管理执行权限由交接申请方保管使用。
第十一条主导运维阶段
参与运维阶段工作完成后进入主导运维阶段,此阶段为期1个月,由应用运维部门主导运维工作,负责受理问题,交接申请方予以配合。
本阶段工作内容如下:
(一)权限交付
交接申请方向应用运维部门交接生产系统运维用户信息,模版参见《-S631-L4-生产系统运维用户信息表》。
交接申请方没有的用户信息,由应用运维方负责申请,交接申请方的权限暂不收回。
(二)交接宣导
交接申请方负责组织业务部门用户召开运维交接宣导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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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应用运维交接规范
参会人员应包括交接申请方、应用运维方、业务部门用户等。
会议内容应包括如下内容:
1、运维交接告知:
交接申请方告知业务部门的内容包括运维交接时间、运维相关人员、运维交接
涉及的系统功能。
2、运维流程宣导:
应用运维部门项目经理负责介绍运维部门成员,宣导运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
及服务流程等。
3、业务联系人确认:
系统各功能的业务部门联系人,并就日常运维中业务部门的注意事项进行确
认。
第十二条交接完成后,还需要完成如下工作:
(一)交接完成通知
应用运维部门项目经理应以邮件方式通知所有相关方运维部正式接手系统的应用运维工作,相关方包括:
开发组、需求组、测试组、配置组、业务部门、相关领导或审批人。
(二)权限分离
应用运维部门应与开发、配置、DBA、、主机管理员沟通确认交接完成后的权限管理方案,并据此完成权限设置的实施工作,原则上权限管理方案应遵照下表拟定。
用户类别
基础设施
配置
应用运维
开发
管理员用户
√
发版用户
√
主机
启停用户
√
只读用户
√
管理员用户
√
中间件
部署用户
√
只读用户
√
√
数据库
属主用户
√
第10页共11页
信息系统应用运维交接规范
配置用户
√
运维用户
√
只读用户
√
√
注:
主机启停用户和发版用户如果无法分离,采用运维临时借用发版用户权限的方式开展工作。
(三)打印交付物清单,并由交接双方项目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四)其他说明
1、缺陷管理:
交接过程各阶段及交接完成后,申请方应对交接系统的缺陷进行修复,如因客观原
因不能于短期内解决的,应制定临时解决方案及方案说明书,同时制定根本性解决方案及完成计划。
2、优化管理:
交接过程各阶段及交接完成后,交接申请方应组织运维优化需求建议评审,优化需
求若评审通过,交接申请方应根据评审结果拟定优化方案和完成计划。
3、申请方支持:
交接完成后,交接申请方应继续协助解决生产环境中的难点问题及历史数据问题。
第11页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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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应用 交接 管理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