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支架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十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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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支架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十条
模板支架安全管理十条
一、模板支架应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应组织专家论证;方案应包含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局部详图、立杆定位图、剪刀撑布置图、浇筑顺序图、拆除顺序图、变形监测图等图纸;搭设前,应根据立杆定位图进行立杆定位;模板支架搭设、拆除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应在现场检查。
二、截面高度小于400mm的梁下,宜设置立杆;截面高度大于400mm的梁下,必须搭设立杆,立杆数量由计算确定,且立杆必须与纵横向水平杆连接牢固。
三、模板支架步距不得超过1.5m;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2×1.2m;高大模板支架及厂房、地下车库、大型会议室、共享空间、大厅等模板支架立杆间距不得超过0.9×0.9m;主节点处不得缺少水平杆。
四、立杆顶部必须设置可调托撑;可调托撑外径不得小于36mm,可调托撑伸出立杆顶端的长度应小于200mm;模板支架扫地杆距立杆底端尺寸不应超过规范规定;模板支架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不应超过规范规定(扣件式不应大于500mm;碗扣式和承插型盘扣式不应大于650mm);模板支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0m。
五、搭设高度8~20米时,顶部应至少设1道纵横向水平加强层;高度超过20米,应至少设2道纵横向水平加强层。
六、纵横向水平杆端部必须与墙柱梁顶紧顶牢、拉紧拉牢;模板支架必须在支架的四周和中部与结构柱进行刚性连接,连墙件水平间距不宜大于8m;高大模板支架及厂房、地下车库、大型会议室、共享空间、大厅等模板支架竖向每步距用双扣件进行拉结,在无结构柱部位应采取预埋钢管等措施与建筑结构进行刚性连接。
七、高大模板支架及厂房、地下车库、大型会议室、共享空间、大厅等模板支架严禁梁、板、柱混凝土同时浇筑,应先浇筑柱、墙等竖向结构混凝土,再浇筑梁、板水平结构混凝土;该类结构浇筑混凝土时,宜使用汽车泵,不宜使用输送泵浇筑。
八、模板支架搭设完毕后,应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签发混凝土浇捣令后,方可浇筑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时,应指定专人对模板支架进行监测,发现架体存在坍塌隐患时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监测人员严禁站立在浇筑区正下方。
九、密肋楼板或井字梁楼板施工不应使用塑料膜壳,应使用阻燃型膜壳。
十、厚度超过800mm底板施工时,上下层钢筋之间应设置防止钢筋坍塌的钢管或型钢等支撑措施,不宜采用钢筋支撑措施,且顶部水平钢筋上面严禁堆放钢筋或其他荷载;地下管廊浇筑混凝土时,应有防止墙体竖向钢筋倒塌措施。
(悬挂在模板支架现场和参建单位工地办公室)
附件2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某某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机构对SS型载人施工升降机(不含物料提升机)和SCD型施工升降机不予产权备案;市、县、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不受理外地进济SS型载人施工升降机(不含物料提升机)和SCD型施工升降机的安装告知工作;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严禁使用;传动系统磨损严重,钢结构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升降机严禁使用;施工升降机安拆、加节、附着必须由同一家安拆单位完成。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分别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安拆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施工升降机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安、拆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升降机的基础施工应按说明书或厂家、产权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在砼浇筑之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说明书或厂家、产权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进行验收。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每个在建项目必须至少设置1名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专职机管员”);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机管员、专职安全员以及监理工程师在每次安拆、加节、附着前,应核查专业安拆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和工伤保险是否属于该安拆单位。
四、施工升降机安拆、加节、附着时,作业现场应有以下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安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机管员、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产权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上述人员中除安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产权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个人外,其余人员不得兼职,应一岗一人。
五、安拆、加节、附着、维修、保养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作业区域周围必须设置警戒线;
(2)在施工升降机上悬挂“设备维修严禁使用”红色警示牌(高400mm×宽600mm红底白字);(3)安拆、维修人员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锁上三道锁:
①开关箱锁;②围栏门锁;③操作电锁;(4)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擅自开启,监理单位设专人旁站监理全过程,并留存照片归档。
六、非屋面施工期间,导轨架悬臂端高度不得超过4.5米,且上限位与上极限限位必须安装在最顶附墙架以下;屋面施工期间,导轨架悬臂端高度不得超过厂家说明书要求,且专职机管员和司机必须每日对悬臂端标准节螺母进行检查、拍照和记录,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在照片上签字,归档备查。
七、2018年1月1日后产权备案的施工升降机的标准节应采用双螺母紧固;高强螺栓连接时,应螺杆在下,螺母在上;最顶端的1节标准节应去掉齿条,并以醒目颜色区分。
八、齿轮齿条啮合时,齿条应有90%以上的计算宽度参与啮合,且与齿轮的啮合侧隙应为0.2~0.5mm;滚轮与导轨间隙应0.3~0.5mm;严禁滚轮、背轮、齿轮间隙过大或过小或脱落;司机、专职机管员、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应每日检查防脱齿安全挡块、背轮、滚轮、螺栓螺母是否缺失以及齿轮齿条啮合情况,司机、专职机管员拍照、打印,专职安全员和监理工程师在照片上签字,归档备查。
九、施工升降机检测、验收合格,应悬挂“验收合格允许使用”标识牌(高400mm×宽600mm绿底白字)。
十、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建工程施工升降机必须安装“磁卡+指纹”或“磁卡+人脸”识别系统,并有效使用。
(悬挂在参建单位工地办公室和施工升降机围栏上)
附件3
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十条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某某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机构对额定起重力矩630kN·m(不含630kN·m)以下塔式起重机不予产权备案;市、县、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不受理外地进济额定起重力矩630kN·m(不含630kN·m)以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告知工作;新购置和新开工工程的塔式起重机,司机室应配备冷暖空调,并固定牢固。
二、塔式起重机安拆、加节、附着应由同一家安拆单位完成,安拆单位必须有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超范围或挂靠从事起重机械安拆作业;应有安、拆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应进行专家论证;安拆、加节、附着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现场应有以下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安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机管员、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产权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上述人员中除安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产权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个人外,其余人员不得兼职,应一岗一人;每次安拆、加节、附着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核查安拆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和工伤保险。
三、提倡使用基础预埋节或固定支腿;严禁用标准节或加强节替代基础预埋节或固定支腿;严禁重复使用基础预埋节或固定支腿;对使用预埋螺栓的,预埋螺栓严禁擅自制造,预埋螺栓应由原厂提供,厂家应提供合格证明材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预埋,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预埋螺栓严禁焊接固定;采用螺栓连接的塔式起重机安装时,加强节宜使用新高强螺栓。
四、安装前:
1、应检查基础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达到设计强度80%以上方可安装;2、应严格进行构配件验收,重点检查构配件变形、焊接情况,配电系统老化情况;3、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宜更新刹车片、钢丝绳等低值易耗品;4、汽车吊吊装前,应检查汽车吊年审记录及司机操作证,并应告知司机操作规程及吊装要点;5、地基应坚实,满足汽车吊吊装时最不利荷载的承载力要求,铺好钢板、枕木,伸出全部支腿后,方可吊装;严禁在未处理的回填土和基坑边缘进行吊装;6、新塔式起重机首次安装,生产厂家必须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五、顶升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1、顶升前:
①应配平;②下支座与顶升套架所有螺栓或销轴全部连接可靠,并在顶升套架四角上部粘贴警示牌(高150mm×宽100mm),警示牌内容为“1.严禁漏装此螺栓或销轴;2.顶升全过程严禁拆卸此螺栓或销轴;3.起重臂、配重臂、塔帽全部卸下后方可拆卸此螺栓或销轴”。
③检查泵站液压油液位,对液压系统试运行。
2、顶升中:
①横梁端部的销轴应正确入位,且应插好安全销;②回转机构制动开关应锁定,防止因误操作或风导致旋转;③严禁小车前后移动;④严禁吊钩起升;⑤严禁套架滚轮与塔身间隙不符合要求;⑥若要连续加节,则每加完1节后,用塔式起重机自身起吊下1节标准节前,塔身各主弦杆和下支座应可靠连接,塔式起重机唯有在这种情况下,允许这8根螺栓每根只用1个螺母(销轴连接的塔吊,应使用厂家提供的安全销);作业中途暂停时,应将标准节与下支座螺栓或销轴全部紧固。
六、安装后,安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用标准砝码调试好力矩限制器和重量限制器;每次安装、加节后,安装单位必须及时调整起升高度限制器,使吊钩顶部至小车架下端的最小距离为800㎜处停止上升,但能下降;塔式起重机悬臂端,严禁超高。
七、施工总承包单位每个在建项目必须至少设置1名专职机管员;塔式起重机实施机长负责制,每台塔式起重机应指定1人为机长,每8小时为1台班,每台班配备1名司机和2名信号工(地面、作业层),每个台班结束,应及时更换司机,严禁塔式起重机司机超时作业。
八、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每月对塔式起重机司机、司索工及信号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应每月组织产权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和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安全装置检查时,司机、专职机管员拍照、打印,专职安全员和监理工程师在照片上签字,归档备查。
九、塔式起重机围护栏上应设置“安装验收信息公示牌”;司机室应配备灭火器,地板应设防火垫,司机室应张贴产权单位、安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的联系人及电话;塔式起重机应配备足够的对讲机,每台塔式起重机使用专用指挥频道;高层、超高层施工时,鼓励使用塔式起重机远程实时视频安全监控系统;群塔作业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塔式起重机司机进行交底,群塔方案变更后,施工总承包单位需重新对塔式起重机司机进行交底。
十、拆除时:
1、在塔式起重机标准节已拆出,但下支座与塔身还未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前,严禁使用回转机构、变幅机构和起升机构;2、起重臂、配重臂、塔帽全部卸下后方可拆卸下支座与顶升套架连接的螺栓或销轴。
3、转场时,塔身标准节螺栓应全部卸下,严禁多节标准节整体连结不拆解保养即转场安装。
(悬挂在参建单位工地办公室和塔式起重机围栏上)
某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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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板 支架 施工 电梯 塔式起重机 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