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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最全面的基础业务知识资料
水文业务知识资料--水文名词
13.1水文学:
研究自然界水体的变化、运动、相互交换及时空变化(分布)规律的自然学科。
13.2 水文站:
在河流或流域内设立的,按一定技术收集和提供水文要素的各种水文观测现场的总称。
13.3 水文站网:
在一定地区,按一定原则,用适当数量的各类水文测站构成的水文资料收集系统。
13.4 测站控制:
对水文站水位流量关系器控制作用的诸多水力因素的总称。
若这些水力因素的作用集中于某一断面,则称断面控制,若这些水力因素的作用集中于某段河槽,则称之为河槽控制。
13.5 河流:
汇集地面和地下径流的天然泄水道。
13.6 流域:
供给河流地面及地下径流的集水区域。
13.7 流域面积:
由流域分水线与出口断面所包围的区域面积。
地面与地下分水线重合的流域成为闭合流域,反之成为非闭合流域。
13.8 降水、降水量:
水分以各种形式(雨、雪、雹、露等)从大气降落到地面的过程叫做降水;在一定时段内降落在一定面积上的总水量称为降水量。
气流上升产生动力冷却凝结是形成降水的基本条件。
13.9 基面:
计算高程的起始面成为基面。
将某一海滨地点平均海水面的高程定为零的水准基面称为绝对基面;为计算测站水位或高程暂时坚定的基面,称为假定基面(常在水文测站附近没有国家水准点或者一时不具备接测条件的情况下使用。
)冻结基面是水位测站的一种固定基面,一般将第一次使用的基面冻结下来,作为冻结基面。
测站基面是水文测站专用的一种假定的固定基面,一般选在历年最低水位或河床最低点以下0.5~1.0米处。
13.10 水位:
各种水体自由水面相对于某一基面的高程。
13.11 流量(流率):
单位时间内通过某一过水断面的水体体积称为流量。
单位时间内,水流通过某一过水断面上单位面积的体积称为单位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断面上单位宽度狭条面积的水量称为单宽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断面水面以下任意点处的单位深度内沿断面水平方向长条面积上的水量,称为单深流量;将某一过水断面分割成若干部分,则通过各部分面积上的流量称为部分流量。
13.12 含沙量:
单位体积浑水中所含的干沙重量。
13.13 输沙率:
单位时间内通过断面的泥沙重量。
一定时段内通过断面的泥沙总量称为输沙量。
13.14 蒸发:
当水面水分子受热而动能增大,克服分子间的内聚力从水面逸出的现象。
13.15 水库:
因一种或多种用水需要,按地形、地质、水文条件适当坝址,拦河筑坝蓄水而形成的建筑。
13.16 洪水:
由暴雨或急骤融雪,水汇集至河网造成水位抬高、流量增大的现象。
在一次洪水过程中出现的最高水位称为洪峰水位、出现的最大流量称为洪峰流量。
13.17 流域平均降雨量:
降落在流域上水的总体积平均普在流域面积上所具有的水深。
13.18 单位含沙量:
是指断面上有代表性的垂线或测点的含沙量。
13.19 相应单沙:
是指与某一瞬时的断面平均含沙量同一时间的单位含沙量。
13.20 相应水位:
是指断面上与实测流量相等的瞬时流量所对应的水位。
13.21 测站灵敏度:
是指河道流量变化时,相应水位发生变化的大小程度。
13.22 泥沙颗粒级配:
是指大小不同的泥沙颗粒各占多少的分配情况,常用颗粒级配曲线表示,即用粒径与小于该粒径的沙重百分数关系曲线表示。
13.23 悬移质:
悬浮于水中并随水流移动的泥沙。
沿河底滚动,移动或跳跃的泥沙称为推移质。
组成河床的物质称为河床质。
13.24 基线:
为测算垂线及浮标在断面上的位置(起点距),而在岸上设置的线段。
13.25 流速:
单位时间内水质点通过的距离。
13.26 横断面:
垂直于河流流向的截面。
纵断面:
是指河源至合口沿溪线的断面。
河床线上任意点的高程称为河底高程。
河床线于历年最高洪水位之间的范围称为大断面。
河底高程与水面线(水位)之差称为水深。
断面上任意一点至断面起点的水平距离称为起点距。
用于水准测量的高程控制点称为水准点。
13.27 挟沙能力:
当水流的含沙量达到饱和,使水流处于不冲不淤的状态,此时河流所具有的含沙量称为挟沙能力。
13.28 水文预报:
根据前期或现时已出现的水文、气象等信息,运用水文学、气象学、水力学的原理和方法,对河流、湖泊等水体未来一定时段内的水位状况作出定量(或定性)的科学预测。
13.29 下渗:
水分从地表面渗入土壤的过程。
13.30 产流:
各种径流的生成过程。
是流域下垫面、降雨、下渗、土壤含水量等因素相互作用下的综合发展过程。
13.31 汇流:
包气带的各个界面上所产生的各种径流成分向出口断面汇集的过程。
13.32 单位线:
在单位时段内,由均匀分布在流域上一个单位径流深形成的流域出口断面的地表径流过程。
13.33 暴雨:
一日降雨量超过50mm或一小时降雨量超过16mm称为暴雨。
13.34 糙率:
表征河渠底部和岸壁影响水流阻力的各种因素的综合因素。
13.35 絮凝:
由于静电引力和范德华力德作用,而产生相邻泥沙颗粒互相连接的现象。
13.36水文调查:
是为弥补水文基本站网定位观测不足或其他特定的目的,采用勘测、调查、考证等手段而进行的收集水文有关资料的工作
13.37 脉动:
水流质点相互掺混而呈部规则运动,从而使水流速度的大小和方向随时间不断变化的现象。
13.38 系统误差:
在同一条件下,在观测和计算过程中产生的大小和符号恒定不变的误差,或在条件改变时,误差是遵循一定的规律而变化的。
这种误差称为系统误差。
13.39 随机误差:
在观测和计算过程中,从单个误差看其符号和大小的变化没有一定规律,但就大量误差总统而言,却具有一定的统计规律,随着测验次数的无限增加,误差的算术平均值趋近于零,这种误差称为随机误差。
13.39 相对误差:
观测值的绝对误差与其标准值之比;绝对误差:
观测值与标准值之差的绝对值。
标准误差(均方误):
表示样本的观测值与均值离散程度的参数。
13.40 水资源:
广义的水资源是指自然界的各种水统称水资源。
狭义的水资源是指地球上可供人类利用、可更新、可恢复的水称为水资源。
水资源评价就是对水资源的数量、质量、时空分布特征、开发利用条件的分析评定。
13.41 水质评价:
是根据水的用途和水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性质,按照相应的水质参数、水质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水质状况、利用价值、保护和改善水质等进行评定。
13.42 站网密度:
每个测站控制的国土面积数或一定国土面积内的测站总数。
(包括现实密度和可用密度)
13.43 水环境:
就是围绕水体的空间及可直接或间接影响水体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
13.44 抵偿河长(特征河长):
在一定长度的河床内,如果由于水位变化引起流量增减量与由于附加比降引起的流量增减量互相抵消,从而使得河段的槽蓄量雨下断面流量呈单值关系,此河长称为抵偿河长(特征河长)。
13.45 土壤蒸发能力:
在一定气象条件下,土壤含水量能满足充分供水条件下的蒸发量。
13.46 汇流时间:
降落在流域上的降雨质点汇集到出口断面所经历的时间。
13.47 河流水情:
是指河流的水源补给、水质、洪水、枯水、泥沙和冰情等要素的特征。
13.48 侵蚀模数:
一定时段内单位流域面积上的产沙量,表征流域水土流失的平均情况。
侵蚀深度是指出口断面一定时段内的输沙总体积平铺在流域面积上的深度。
水文业务知识资料--测验设施
1.1 基本水尺断面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断面处水流平顺,两岸水面无横比降,无漩涡、回流死水等发生,地形条件便于观测及安装自计水位计和其他测验设备;②断面应垂直于流向,应与测流断面重合,当不能重合时两断面上的水位应有稳定的关系;③基本水尺断面一经设置,不得轻易变动断面位置,当遇不可预见情况必须迁移时,应进行新旧断面比测,水位级应达到年平均水位变幅的75%;④当河段内有固定分流,分流量超过断面总流量的20%,且两者之间没有稳定关系时,宜分别设立水尺断面。
1.2 流速仪测流断面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应选在河岸顺直、等高线走向大致平顺、水流集中的河段中央,可与基本水尺断面重合;②按高、中、低水位分别施测流速、流向。
偏角不得大于10度,超过10度应根据不同时期的流向分别布设测流断面。
③低水期河段内有分流,串沟存在且流向与主流相差较大时,宜分别垂直于流向布设不同的测流断面。
④在水库、堰闸等水利工程的下游布设流速仪法测流断面,应避开水流异常紊动影响。
1.3 浮标法测流断面布设要求:
①浮标中断面宜与上述两断面重合,当有困难时,可分别设置,但中间不能有水量加入②上、下浮标断面必须平行浮标中断面并等距,且其间河道地形的变化小,上、下浮标断面的距离应大于最大断面平均流速的50倍,当有困难时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最大断面平均流速的20倍。
③当中、高水位的断面平均流速相差悬殊时,可按不同水位分别设置上、下断面。
1.4 比降断面设置要求:
①在比降水位观测河段上应设置上、中、下三个比降断面。
可取流速仪测流断面或基本水尺断面兼比降中断面。
②当断面上水面有明显的横比降时,应在两按设立水尺观测水位,当有困难时,可在上、下比降断面两岸设立水尺计算水面比降。
③上、下比降断面的间距,应使水面落差远大于落差观测误差。
1.5 基线应垂直于断面,使用经纬仪或平板仪交会法施测起点距时,基线长度应使断面上最远一点的仪器视线与断面夹角大于30,特殊情况不应大于15。
用六分仪交会法时,应使六分仪两视线的夹角大于或等于30,小于或等于120。
基线两端至近岸水边的距离,宜大于交会标志与枯水位高差的7倍。
基线长度应取10m的整倍数,用钢尺或校正过其它测尺往返测量两次,往返测量误差应不超过1/1000。
1.6 基线桩宜设在基线的起点和终点处,并可采用基线起点桩兼作断面桩;高水位的基线桩应设在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
1.7 各种水尺断面和流速仪、浮标测流断面,应在两岸分别设立永久性的断面桩,高水位的断面桩应设在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0.5~1.0m,漫滩较远的河流,可设在洪水边界以外,有堤防的河流,可设在堤防背河侧的地面上。
1.8 流速仪、浮标测流断面的两岸应设立坚固、醒目的断面标志桩。
用缆道桥梁等建筑物测流的测站可不设立。
当河面较窄时,可在同一岸设立两个断面标志,两桩的间距应为近岸标志桩到最远测点距离的5%~10%,并不得小于5m。
1.9 测站考证簿内容:
测站位置;测站沿革;流域概况及自然地理情况;测验河段及其附近河流形势;各断面布设与变动情况;基面,各种水准点和水尺零点高程及其变动情况;观测设施布设及变动情况;观测项目及其变动情况;水位观测、流量测验的时制及水位、流量历年特征值;各种情况图。
1.10水位的观测设备分直接和间接两种。
直接设备指水尺(直立式、倾斜式、矮桩式、悬锤式)间接设备是指各种水位计(测针式、悬锤式、浮筒式、电传式、遥测水位计)。
1.11水位观测所采用基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已设水位站,应将原用基面冻结下来,作为冻结基面。
②新设站应采用与上、下游站相一致的基面作为冻结基面。
③水位站已采用测站基面可继续沿用。
④冻结基面应尽快与国家高程基面接测,各项水位高程资料中应注明换算关系。
1.12基本水准点应设在测站附近历年最高水位以上,地形稳定、便于引测保护的地方。
当附近有国家水准点时,可只设一个基本水准点,否则设置3个,并选择其中一个为常用水准点。
水准点一经编号,保持不变。
1.13水尺的布设:
①便于观测人员接近,直接观读水位,应避开涡流、回流、漂浮物等影响,在风浪较大地区,必要时采取静水设施。
②水尺布设的范围,应高于测站历年最高、低于历年最低水位0.5m。
③同一组各支水尺,应设置在同一断面线上。
当不在同一断面线时,最上游与最下游一支水尺之间的水位差不超过1cm。
④同一组的各支比降水尺,当不能设置在同一断面线上时,偏离断面线的距离不得超过5m,同时任何两支水尺的顺流向距离不得超过上、下比降断面间距的1/200。
⑤相邻两只水尺的观测范围宜有0.1~0.2m的重合,当风浪较大时,重合部分可适当放大至0.4m。
1.14水尺编号包括(组号,脚号,支号,支号辅助号)(组号:
P、基本水尺C、流速仪测流断面水尺 S、比降水尺、B其它专用或辅助水尺)
1.15 水尺零点高程应记至毫米。
当对计算水位无特殊要求时,水尺零点高程可按四舍六入的法则。
高程取至厘米。
水尺零点高程校测的次数与时间,应宜能掌握水尺零点高程的变动情况,取得准确连续的水位资料为原则。
(校测允许误差:
一水尺10mm,比降水尺 5mm)
1.16 测针式水位计适用于资料精度要求较高的小河站测流建筑物上,或有较好的静水湾或静水井的水位站。
悬垂式水位计适用于断面附近有坚固陡岸、桥梁或水工建筑物的岸壁可以利用的测站。
1.17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设置临时水尺:
发生特大洪水或特枯水位,超出测站原设水尺的观读界限;原水尺损坏;断面出现分流超出总流量的20%;河道情况变动,原水尺处干涸;结冰的河流,原水尺处冻实,要在断面上其它位置另设水尺;分洪溃口。
水文业务知识资料--水准测量
2.1 四等水准测量用于接测高程基点、固定点和洪水痕迹的高程,四等水准路线长度一般应不大于15km,环形路线周长不大于40km。
应采用不低于国内水准系列S3级水准仪。
(条件不允许时采用S10)三等水准测量一般用于接测基本水准点和校核水准点高程,应采用不低于国内水准系列S3级水准仪。
2.2 四(三)等水准测量要求每一仪器站的允许视线长度不超过100m(75m),前后视距不等差单站不超过3m(2m),测段累计不超过10m(5m),视线高度保证三丝能读数,左右路线高差不符值应为±14 ;测段、路线往返闭合差±20 。
2.3 三等水准路线的支线长度,应不大于45km。
在两个二等水准点之间布设三等附和路线,其长度应不大于180km;环形周长不大于300km;测站水准点联测核比降观测高程测量的路线长度不大于2.8km。
2.4 三、四、五等水准测量仪器站观测限差(单位:
mm)
等级
同尺黑红面读数差
同站黑红面所测高差之差
左右路线转点差
检测间歇点高差之差
三等
光学测微法
1
1.5
3
3
中丝读数法
2
3
3
3
四等
3
5
5
5
五等
4
6
6
6
2.5 三等水准往返测量高差不符值的限差,检测已测测段高差之差为±20 mm,路线、区段、测段往返测高差不符值、符合路线、环形闭合路线为±12 mm,左右路线高差不符值为±8 mm。
2.6 附和水准路线:
由一已知高程的水准点起沿一条路线测到另一已知高程的水准点。
闭合水准路线,由已知高程的水准点出发,沿一条环形路线(或往返),最后又回到原水准点。
支水准路线,由已知高程的水准点出发,沿一条水准路线到测定点的路线。
2.7 大断面测量范围包括水下部分的水道断面测量和岸上部分的水准测量。
水道断面测量的结果应换算成河底高程。
岸上部分应测至历年最高水位以上0.5~1.0m。
漫滩较远的河流可测至最高洪水边界;有堤防的河流,应测至堤防背河侧的地面为止。
2.8 测流断面河床稳定的测站,水位面积关系点偏离曲线应控制在±3%以内,并可在每年汛前或汛后施测一次大断面,河床不稳定的测站应在每年汛前或汛后施测一次大断面,并在每次较大洪水后及时施测国水断面部分。
2.9 起点距测量的方法有建筑物标志法(等距河宽>50 间距1m,否则0.5m);地面标志法;计数器测距法(率定时垂线定位误差不得超过河宽的0.5%,绝对误差不超过1m。
超过时,重新率定,回零误差超过1%时,应查明原因并对测距结果进行改正);仪器交会法(包括经纬仪的水平交会法和极坐标法、平板仪交会法、六分仪交会法);直接量距法。
2.10 水深测量方法包括,测深杆测深(测深杆上的尺寸标志,当在不同水深时,应能准确至水深的1%,河底比较平整的断面,每条垂线应连续测两次,当两次测得的水深差值不超过最小水深的2%时,取平均值。
超过时增加测次,取符合限差的两次结果的均值,当多次测量达不到限差要求,可取多次平均值。
)、测深锤测深(河底平整3%,不平整5%)、铅鱼测深(水深的测读方法宜采用直接读数法、游尺读数法、计数器读数法。
当采用计数器读数法时应进行测深计数器的率定、测深改正数的率定、水深比测等工作。
水深比测的误差:
当河底平整或水深大于3m相对随机不确定度不得超过2%,当河底不平整或水深小于3m相对随机不确定度不得超过4%;相对系统误差应控制在±1%范围内;水深小于1m时,绝对误差不超过0.05m。
)、超深波测深仪测深。
2.11 新设测站或增设大断面时,应在水位平稳时期,沿河宽进行水深连续探测。
当水面宽大于25m时,垂线数目不得少于50条,小于时垂线数目宜为30~40条但最小间距不得小于0.5m。
水文业务知识资料--降水量、水面蒸发观测和资料整编
7.1 降水量观测场地环境:
①应避开强风区,其周围空旷、平坦,不受突变地形、树木和建筑物以及烟尘影响,使在该场地上观测的降水量能代表水平面上的水深。
②观测场不能完全避开建筑物、树木等障碍物的影响时,要求雨量器(计)离开障碍物的距离至少为障碍物高度的2倍。
(特殊情况下至少为障碍物与仪器器口高差的2倍)③在山区,观测场不宜设在陡坡上或峡谷内,要选择相对平坦的场地,时仪器器口至山顶的仰角不大于30度。
7.2 降水量观测场地设置:
①观测场地面积仅设一台雨量器(计)时为4×4m2,同时设置雨量器和自记雨量计时为4×6m2。
②观测场地应平整,地面种草或作物的高度不宜超过20cm,有条件地区的地区,可利用灌木防护。
栅栏或灌木的高度一般为1.2~1.5m;并应常年保持一定的高度;杆式雨量器(计),可在其周围半径为1.0m的范围内设置栅栏保护。
③观测场内的一起安置要使仪器相互不受影响,观测场内小路及门的设置方向,应便于进行观测工作。
④在观测场地周围有障碍物时,应测量障碍物所在的方位、高度及其边缘至仪器的距离,在山区应测量仪器至山顶的仰角。
7.3 雨量器(计)的基本技术要求:
①雨量器和自记雨量计的承雨器口径采用200mm,允许误差为0.6mm。
②承雨器口应呈内直外斜的刀刃形,刃口锐角40°~45°。
为防止锈蚀和变形,承雨器口宜用铜质或铝合金制成,内壁光滑无砂眼。
③承雨器口面应与器身中心轴线相垂直,与雨量器储水筒底面或自记雨量计外壳底面相平行。
④专用雨量杯的总刻度为10.5mm,其最小刻度与雨量站的观测记录一致,最下其实刻线应等于二分之一记录精度,制作量雨杯的玻璃质量和刻度误差应符合国家容量仪器标准⑤仪器分辨力为0.1(0.2)mm的量测精度要求:
排水量小于和等于10mm时,量测误差不宜超过±0.2mm(±0.4),排水量大于10时,量测误差不宜超过±2%(4%);仪器分辨力为0.5mm的量测精度要求:
排水量小于和等于12.5时,量测误差不得超过±0.5mm,排水量大于12.5mm时,量测误差不得超过±4%。
⑥自记雨量计运行过程中的时间记录误差,机械钟的日误差不超过±5分钟,石英钟的日误差不超过±3分钟,月误差不超过±5分钟。
⑦记录笔划线清晰,无断线现象,划线宽度不超过0.3mm,记录笔的调零微调机构应方便、可靠,复零位误差不超过仪器分辨力的二分之一。
⑧用于采集降水量信息数据的固态存储器,采集信号数与输入信号数之差在±3%以内。
时间分辨力不大于5分钟。
7.4 ①雨量器由承雨器、储水筒、储水器和器盖等部分组成,并配有专用量雨杯。
用于观测固态降水的雨量器,配有无漏斗的承雪器,或采用漏斗能与承雨器分开的雨量器。
②累积雨量器主要由承雨器、储水筒、泄水阀等组成。
③虹吸式日记自记雨量计采用浮子式传感器,机械传动,图形记录雨量,记录分辨力为0.1mm。
主要由承雨器、虹吸管、自记钟、记录笔及外壳等组成。
④翻斗式日记自记雨量计采用翻斗式传感器,电量输出,图形记录和同步数字显示降水量,记录和计数的分辨力为0.1mm或0.2mm。
传感器部分由承雨器、上翻斗、计量翻斗、计数翻斗、转换开关及外壳等组成,记录部分主要由步进图形记录器、计数器和电子传输线路部件等组成。
7.5 降水量单位以毫米表示,其观测记载的最小量(记录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需要控制雨日地区分布变化的基本雨量站和蒸发站必须记至0.1mm。
②不需要雨日资料的雨量站,可记至0.2mm;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800mm的地区,亦可记至0.5mm。
③无人驻守观测的雨量站和汛期雨量站,可记至0.5mm;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800mm的地区可记至1mm。
7.6 仪器的检查:
1、新安装在观测场的仪器,必须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认真检查仪器各部件安装是否正确,并按下列要求检查仪器各部件安装是否正确。
(①分别以每分钟大约0.5、2、4mm的模拟降水强度向承雨器注入清水,检查记录器记录和计数器显示值与排水量比较,其量测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以内。
注水量要满足连续记录3~5量程。
②由电量输出的仪器,应分别检查交流、直流电源供电时仪器各部件运转是否正常。
③经过运转检查和调试合格的仪器,经过试用7天左右,证明仪器各部件性能合乎要求和运转正常后,才宁正式投入使用。
④在试用期内,检查自记钟的走时误差是否符合限差。
)2、对停止使用的自记雨量计,在恢复使用前按上述要求进行注水运行试验检查。
3、每年用分度值不大于0.1mm的游标卡尺测量观测场内各个仪器的承雨器口直径1~2次。
4、每年用水准器或水准尺检查承雨器口面是否水平1~2次。
5、宜每年对虹吸式自记雨量器进行一次器差检查。
7.7规定观测降水起止时间的雨量站,应加测降水起止时间,并统计一次降水量。
当降水中间有间歇时,若间歇时间大于15分钟,间歇前后就作为两次降水进行观测记载;若间歇时间小于或等于15分钟,则作为一次降水进行观测记载。
为减少蒸发损失,无论是否观测降水起止时间的雨量站,均应在降水停止后及时观测降水量,并记录在与降雨停止相应的时间(记起止时间者)或时段(不记起止时间)降水量栏。
7.8 固态降水量观测:
1、在降雪或雹时,应取去雨量器的漏斗和储水器,或换成承雪器,用储水筒承接雪或雹,在规定观测时间以备用储水筒替换,并降换下来的储水筒加盖带回室内。
2、固态降水量的量测方法【①待取回室内的储水筒的雪或雹融化后(禁止火烤),倒入量雨杯量测。
②取定量温水加入储水筒融化雪或雹,用量雨杯测出总量,减去加入的温水量,即得雪或雹量。
③配有感量为1g台秤得站,可用称重法。
称重前应将附在筒外得降水物和泥土等清楚干净。
】
7.9 特殊观测:
1、雪深【①当观测场四周视野地面被雪覆盖超过一半时,测记雪深。
②用有厘米刻度得直尺测量雪深,每次测量必须测三点,求其平均值作为该次测量得雪深,记至厘米。
在测雪板上观测,三点相距0.5m;在附近场地上观测,三点相距5~10m,且每次测点位置应不重复。
③为了将雪深正确折算成降水量,当雪深超过5cm时,可用体积法或称重法测量与雪深相应得雪压(记至0.1g/cm3),同时注意观测降雪形态。
】2、冰雹直径【遇较大冰雹时,应选测几颗能代表多数得冰雹粒径作为冰雹直径,并挑选测量最大冰雹直径。
被测冰雹的直径,为三个不同方向直径的平均值,记至毫米,注在降水量观测记载簿与降雹时间相应的备注栏。
】3、降水强度【仅使用雨量器观测降水量的测站,凡需要取得暴雨强度资料者,在暴雨时,可根据降水强度变化主动增加观测次数,并将加测降水的起止时间和降水量记入观测记载簿。
】
7.10 用雨量器观测降水量注意事项:
①每日观测时,注意检查雨量器是否受碰撞变形,检查漏斗有无裂纹,储水筒是否漏水。
②暴雨时,采取加测的办法,防止降水溢出储水器。
如已溢出,应同时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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