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西城集中安置区等四个安置区设计总承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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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西城集中安置区等四个安置区设计总承包
界首市西城集中安置区等四个安置区设计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FZGY-GCJS)
招标人:
界首市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评标办法2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
第五章设计任务书73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8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ZGY-GCJS
发布日期:
2017年9月19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界首市西城集中安置区等四个安置区设计总承包
2.招标人:
界首市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西城集中安置区。
位于园艺路南侧,新阳路北侧、省界东侧、临界郸路西侧,占地面积约238亩,拟建设安置房约2450套,总建筑面积约38.9万㎡。
2)森林公园安置区。
位于汪庄路南侧,铁路北侧、方楼路东侧、东环路西侧,占地面积约334亩,拟建设安置房约3450套,总建筑面积约54.6万㎡。
3)植物园安置区二期。
位于植物园路南侧,中兴路北侧、植物园安置区东侧、大桥南路西侧,占地面积约240亩(西侧用地面积约79亩,东侧用地面积约161亩),拟建设安置房约2478套,总建筑面积约39.3万㎡
4)颍南福通路集中安置区。
位于福通西路南侧、临界郸路西侧,占地面积约200亩,拟建设安置房约2000套,总建筑面积约25万㎡。
2.招标范围
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含各单体建筑方案及绿化、景观、道排、市政管网、强弱电等室外总体工程)、绿建设计(含规划、建筑、设备、景观专业绿色建筑技术方案制定、工况模拟、绿色建筑专篇、施工图指导、绿色建筑审查集成表)、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空调、内外装饰、消防等)、设计修改、建设期服务等。
人防工程设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
两个标段。
西城集中安置区与森林公园安置区为01标段,植物园安置区二期与颍南福通路集中安置区为02标段。
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分别投标,但最多只能作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同时具有: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
(2)城乡或城市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类设计业绩;
4、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在安徽省内没有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息公开发布期;在安徽省内没有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与投标,若投标文件已递交的,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同等)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类设计业绩。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当投标人不具有前款第2项规定的条件时,可以与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相应条件(其余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满足“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资质除外)的主投标方;
(2)联合体单位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需要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9日起,登录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n/jswz/)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以联系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否则责任自负。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n/jswz/)网上发布。
六.开标时间、地点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界首市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
马工、辛工
电话:
5()
E-mail: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0.1
注意事项和冲突规定
1、“■符号”表示本招标项目选择的内容;“□符号”表示本招标项目未选择的内容;空格中的“/”表示没有具体内容。
投标人投标时请按“■符号”表示和要求的内容参加投标。
2、对若干个可以选择的规定、内容和方式,以本招标文件选择的规定、内容和方式为准。
投标人投标时请按“本招标文件选择的规定、内容和方式”为准参加投标。
3、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
4、如本招标文件前后章节、条款、内容规定不一致,以对招标人有利的解释为准。
5、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响应不一致,以对招标人有利的规定或响应为准。
6、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就上述问题进行异议和投诉。
1.1.2
招标人
名称:
界首市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界首市
联系人:
许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
马工、辛工
电话:
5()、
E-mail:
项目名称
界首市西城集中安置区等四个安置区设计总承包
建设地点
界首市
1.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
招标范围
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含各单体建筑方案及绿化、景观、道排、市政管网、强弱电等室外总体工程)、绿建设计(含规划、建筑、设备、景观专业绿色建筑技术方案制定、工况模拟、绿色建筑专篇、施工图指导、绿色建筑审查集成表)、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空调、内外装饰、消防等)、设计修改、建设期服务等。
人防工程设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标段划分
两个标段。
西城集中安置区与森林公园安置区为01标段,植物园安置区二期与颍南福通路集中安置区为02标段。
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分别投标,但最多只能作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评标时首先评审第一标段,再评审第二标段。
如某投标人已被确定为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对其第二标段投标文件(如有)进行评审。
设计周期
在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项目设计周期,各阶段开始时间以业主方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
但01标段中标人需确保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森林公园安置区全部设计工作,02标段中标人需确保确保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植物园安置区二期全部设计工作。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见附录1
业绩要求:
见附录2
人员要求:
见附录3
信誉要求:
见附录4
1.4.2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满足招标公告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投标人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中标单位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设计及分包(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进行分包),所有分包的工作必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后才能进行分包,否则不得分包。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资质要求。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2.2.2
1)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
2)实质性澄清发出的时间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3)非实质性澄清发出的时间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4)招标人书面澄清(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其它要求
/
2.2.3
投标人收到答疑后确认的时间
澄清、答疑文件将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n/jswz/)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查询并下载,恕不另行通知。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关注该网站而造成没有收到澄清文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无需确认。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n/jswz/)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查询并下载,恕不另行通知。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关注该网站而造成没有收到修改文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无需确认。
3.2.2
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
□否
■是,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01标段:
设计费单价上限为18元/平方米;
02标段:
设计费单价上限为18元/平方米。
(投标人现场调研食宿费、交通费、项目评审时的专家费、各设计阶段的材料费等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报价时需对此充分考虑)
3.3.1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形式:
电汇或转账。
金额:
投一个或多个标段,均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元)
交纳方式:
于2017年10月25日下午17时前从投标人单位帐户交纳至下列账户(注明招标编号:
FZGY-GCJS),逾期及非投标人单位账户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不得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请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的复印件装订在技术标投标文件中。
)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
2080901021000040993
开户行:
徽商银行阜阳界首支行
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账号准确无误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仅限于银行电汇、银行转账(不包括转账支票、现金缴存)。
3.7.5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1、投标文件纸质版副本:
第一卷为4份;第二卷4份。
2、投标文件电子版(随投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封装):
2.1含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光盘一份;
2.2电子版述标文件:
为更好的表达技术文件的规划设计理念,各投标人需提供电子版述标文件壹份(U盘),设计人员现场演示讲解,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投标人的陈述顺序,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开标现场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招标阶段投标人需提供的设计方案:
01标段为森林公园安置区;02标段为植物园安置区二期;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标段编号:
投标文件内容:
《第一卷商务文件》或《第二卷技术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4开标室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1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
(5)开标顺序:
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或随机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价款的5%
履约担保形式:
转账或电汇
提交履约担保时间: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且在合同签订之前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
10.2设计方案补偿及知识产权
10.2.1设计方案补偿
(1)本次招标最终确定一名中标人,由招标人与其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若得分排序第二、三名的投标人设计方案达到有关规定的深度(设计方案是否达到有关规定的深度具体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对未中标投标人设计方案补偿如下(两个标段同一标准):
未中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方案补偿费5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规划方案补偿费3万元,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
方案补偿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0.2.2知识产权
(1)中标人的设计文件视为投标人受招标人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版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该设计方案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设计文件。
(2)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中使用中标人的设计文件,并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3)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中标人的设计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设计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6)中标人及其直接或间接参加投标的人员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内外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及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展示设计成果。
(7)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得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等情况。
(8)所有投标人无论是否获得设计补偿,其设计方案文件及电子版文件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方案深化中借鉴及参考。
10.3
10.3付诸实施的设计方案
10.3.1在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决定部分地采用其他投标方案的成果,并要求中标人结合中标方案进行修改。
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对由此引起的对中标人造成的影响不负责任,也不需要做出任何解释。
10.3.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意见对付诸实施的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直至取得招标人的认可及通过规划部门审批为止。
10.4
10.4服务要求
中标人设计团队在界首市进行现状调查工作时间不少于7天,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调研及汇报工作。
10.5
10.5异议(质疑):
1、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1008室(监察审计部)
联系电话:
5
联系人:
陈富涛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质疑):
投标人未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文件无异议(质疑),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后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
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等级要求)
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1、同时具有: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
(2)城乡或城市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当投标人不具有本表第1条规定的条件时,可以与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相应条件(其余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满足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资质除外)的主投标方;
(2)联合体单位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类设计业绩(提供合同。
如设计合同未能体现评审指标,投标人还需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或足以让评委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同等)及以上职称;
(2)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须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017年6月1日以来出具的有效),如为事业单位编制未办理社保,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类设计业绩。
备注:
提供设计合同。
如果设计合同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请另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负责人签章的图纸,或业主证明,或足以让评委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任何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
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社会保险关系,执业资格证书均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在安徽省内没有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息公开发布期;在安徽省内没有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
(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总承包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和设计周期
本次招标范围及设计周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人员、信誉的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标处理;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800元,开标当天现场交纳。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
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工作,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
(2)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拟定的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其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3)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将拟定的分包计划,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如有分包),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3.6款的相关要求。
1.12偏差
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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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界首 西城 集中 安置 四个 设计 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