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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第四章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一、证券投资基金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产生与发展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作为一种大众化的信托投资工具,各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称谓不尽相同,如美国称共同基金,英国和我国香港地区称单位信托基金,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则称证券投资信托基金等。
一般认为,基金起源于英国,是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产业革命的推动下出现的。
当时,产业革命的成功使英国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工商业都取得较大的发展,其殖民地和海外贸易遍及全球,大量的资金为追逐高额利润而涌向其他国家。
可是大多数投资者缺乏国际投资知识,又不了解外国的情况,难以直接参加海外投资。
于是,人们便萌发了众人集资、委托专人经营和管理的想法。
这一想法得到了英国政府的支持。
1868年由政府出面组建了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组织,公开向社会发售受益凭证。
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组织是公认的最早的基金机构,以分散投资于国外殖民地的公司债为主,其投资地区遍及南北美洲、中东、东南亚地区和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当时的投资总额共达48万英镑。
该基金类似股票,不能退股,也不能兑现,认购者的权益仅限于分红和派息。
100多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世界基金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投资规模的剧增、现代金融业的创新,品种繁多、名目各异的基金风起云涌,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
以美国为例,2009年年底,美国共同基金的净资产总额已达10.3万亿美元,超过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
基金产业已经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驾齐驱,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之一。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概况
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还比较短,但在证券监管机构的大力扶植下,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1997年11月,国务院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3月,两只封闭式基金——基金金泰、基金开元设立,分别由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和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管理;2004年6月1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券投资基金在资本市场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证券投资基金业从此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基金数量和规模迅速增长,市场地位日趋重要,呈现出下列特点:
1.基金规模快速增长,开放式基金后来居上,逐渐成为基金设立的主流形式。
1998年~2001年9月是我国封闭式基金发展阶段,在此期间,我国证券市场只有封闭式基金。
2000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2001年9月,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诞生。
此后,我国基金市场进入开放式基金发展阶段,开放式基金成为基金设立的主要形式。
而封闭式基金由于一直处于高折价交易状态,2002年8月后的5年内没有发行新的封闭式基金,封闭式基金的发展陷入停滞状态。
自2006年开始,随着我国早期发售的封闭式基金到期日的逐步临近,陆续有到期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
到2009年年底,已有30多只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
截至2009年年底,我国共有证券投资基金541只,净值总额合计约为2.68万亿元。
在541只基金中,有31只封闭式基金,基金净值总额约1238.8亿元;有510只开放式基金,净值总额合计约2.56万亿元,占全部基金净值总额的95.4%。
2.基金产品差异化日益明显,基金的投资风格也趋于多样化。
我国的基金产品除股票型基金外,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指数基金等纷纷问世。
近年来,基金品种不断丰富,如出现了结构化基金、ETF联接基金等。
在投资风格方面,除传统的成长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外,还有收益型基金、价值型基金等。
3.中国基金业发展迅速,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
近年来,我国基金业发展迅速,基金管理公司家数不断增加,管理基金规模不断扩大。
截至2009年年末,我国已有基金管理公司60家,其中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33家,且2007年出现了第1家管理基金规模超过千亿元的基金公司。
在基金管理公司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其业务范围也有所扩大。
2007年11月,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开展为特定客户管理资产的业务。
此外,2006年中国基金业开始了国际化航程,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的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募集基金投资国际市场,即设立QDII基金。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证券投资基金之所以在许多国家受到投资者的广泛欢迎,发展迅速,与证券投资基金本身的特点有关。
作为一种现代化投资工具,证券投资基金所具备的特点是十分明显的。
1.集合投资。
基金的特点是将零散的资金汇集起来,交给专业机构投资于各种金融工具,以谋取资产的增值。
基金对投资的最低限额要求不高,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决定购买数量,有些基金甚至不限制投资额大小,因此,基金可以最广泛地吸收社会闲散资金,集腋成裘,汇成规模巨大的投资资金。
在参与证券投资时,资本越雄厚,优势越明显,而且可能享有大额投资在降低成本上的相对优势,从而获得规模效益的好处。
2.分散风险。
以科学的投资组合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是基金的另一大特点。
在投资活动中,风险和收益总是并存的,因此,“不能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但是,要实现投资资产的多样化,需要一定的资金实力。
对小额投资者而言,由于资金有限,很难做到这一点,而基金则可以帮助中小投资者解决这个困难,即可以凭借其集中的巨额资金,在法律规定的投资范围内进行科学的组合,分散投资于多种证券,实现资产组合多样化。
通过多元化的投资组合,一方面借助于资金庞大和投资者众多的优势使每个投资者面临的投资风险变小;另一方面,利用不同投资对象之间收益率变化的相关性,达到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
3.专业理财。
将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以信托方式交给专业机构进行投资运作,既是证券投资基金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它的一个重要功能。
基金实行专业理财制度,由受过专门训练、具有比较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收集、分析各种信息资料,预测金融市场上各个品种的价格变动趋势,制订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方案,从而可避免投资决策失误,提高投资收益。
对于那些没有时间,或者对市场不太熟悉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于基金可以分享基金管理人在市场信息、投资经验、金融知识和操作技术等方面所拥有的优势,从而尽可能地避免盲目投资带来的失误。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作用
1.基金为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投资渠道。
对中小投资者来说,存款或买债券较为稳妥,但收益率较低;投资于股票有可能获得较高收益,但风险较大。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工具,将众多投资者的小额资金汇集起来进行组合投资,由专家来管理和运作,经营稳定,收益可观,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较为理想的间接投资工具,大大拓宽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在美国,有50%左右的家庭投资于基金,基金占所有家庭资产的40%左右。
因此可以说,基金已进入了寻常百姓家,成为大众化的投资工具。
2.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第一,基金的发展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
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否同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密切相关。
基金的出现和发展,能有效地改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
基金由专业投资人士经营管理,其投资经验比较丰富,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较强,投资行为相对理性,客观上能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
同时,基金一般注重资本的长期增长,多采取长期的投资行为,较少在证券市场上频繁进出,能减少证券市场的波动。
第二,基金作为一种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的金融工具,它的出现和发展增加了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扩大了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起到了丰富和活跃证券市场的作用。
随着基金的发展壮大,它已成为推动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动力。
(五)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
1.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股票反映的是所有权关系,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而基金反映的则是信托关系,但公司型基金除外。
2.筹集资金的投向不同。
股票和债券是直接投资工具,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实业,而基金是间接投资工具,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
3.风险水平不同。
股票的直接收益取决于发行公司的经营效益,不确定性强,投资于股票有较大的风险。
债券的直接收益取决于债券利率,而债券利率一般是事先确定的,投资风险较小。
基金主要投资于有价证券,投资选择灵活多样,从而使基金的收益有可能高于债券,投资风险又可能小于股票。
因此,基金能满足那些不能或不宜直接参与股票、债券投资的个人或机构的需要。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一)按基金的组织形式不同,可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是指将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信托关系的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
契约型基金起源于英国,后来在中国香港、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十分流行。
契约型基金是基于信托原理而组织起来的代理投资方式,没有基金章程,也没有公司董事会,而是通过基金契约来规范三方当事人的行为。
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操作;基金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和处置,对基金管理人的运作实行监督。
公司型基金是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
公司型基金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投资者购买基金公司的股份后,以基金持有人的身份成为投资公司的股东,凭其持有的股份依法享有投资收益。
公司型基金在组织形式上与股份有限公司类似,由股东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选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基金的投资业务。
1.公司型基金的特点:
(1)基金的设立程序类似于一般股份公司,基金本身为独立法人机构。
但不同于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的财务顾问或管理人来经营、管理基金资产。
(2)基金的组织结构与一般股份公司类似,设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基金资产归公司所有。
2.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
(1)资金的性质不同。
契约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起来的信托财产;公司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普通股票筹集的公司法人的资本。
(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
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后成为基金契约的当事人之一,投资者既是基金的委托人,即基于对基金管理人的信任,将自己的资金委托给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营运,又是基金的受益人,即享有基金的受益权。
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基金公司的股票后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因此,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对基金运作的影响比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大。
(3)基金的营运依据不同。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契约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投资公司章程营运基金。
由此可见,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依据、组织形式以及有关当事人的地位等方面是不同的,但它们都是把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按照基金设立时所规定的投资目标和策略,将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众多的金融产品上,获取收益后再分配给投资者的投资方式。
目前我国的基金全部是契约型基金。
(二)按基金运作方式不同,可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
由于封闭式基金在封闭期内不能追加认购或赎回,投资者只能通过证券经纪商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基金的买卖。
封闭式基金的期限是指基金的存续期,即基金从成立起到终止之间的时间。
决定基金期限长短的因素主要有两个:
一是基金本身投资期限的长短。
一般来说,如果基金的目标是进行中长期投资,其存续期就可长一些;反之,如果基金的目标是进行短期投资(如货币市场基金),其存续期就可短一些。
二是宏观经济形势。
一般来说,如果经济稳定增长,基金存续期就可长一些,否则应相对短一些。
当然,在现实中,存续期还应依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基金发起人和众多投资者的要求来确定。
基金期限届满即为基金终止,管理人应组织清算小组对基金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并将清产核资后的基金净资产按照投资者的出资比例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配。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
为了满足投资者赎回资金、实现变现的要求,开放式基金一般都从所筹资金中拨出一定比例,以现金形式保持这部分资产。
这虽然会影响基金的盈利水平,但作为开放式基金来说是必需的。
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有以下主要区别:
1.期限不同。
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通常在5年以上,一般为10年或15年,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经监管机构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开放式基金没有固定期限,投资者可随时向基金管理人赎回基金份额,若大量赎回甚至会导致清盘。
2.发行规模限制不同。
封闭式基金的基金规模是固定的,在封闭期限内未经法定程序认可不能增加发行。
开放式基金没有发行规模限制,投资者可随时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基金规模随之增加或减少。
3.基金份额交易方式不同。
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在封闭期限内不能赎回,持有人只能在证券交易场所出售给第三者,交易在基金投资者之间完成。
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则可以在首次发行结束一段时间后,随时向基金管理人或其销售代理人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绝大多数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交易在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或其销售代理人之间进行。
4.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计算标准不同。
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除了首次发行价都是按面值加一定百分比的购买费计算外,以后的交易计价方式不同。
封闭式基金的买卖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常出现溢价或折价现象,并不必然反映单位基金份额的净资产值。
开放式基金的交易价格则取决于每一基金份额净资产值的大小,其申购价一一般是基金份额净资产值加一定的购买费,赎回价是基金份额净资产值减去一定的赎回费,不直接受市场供求影响。
5.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公布的时间不同。
封闭式基金一般每周或更长时间公布一次,开放式基金一般在每个交易日连续公布。
6.交易费用不同。
投资者在买卖封闭式基金时,在基金价格之外要支付手续费;投资者在买卖开放式基金时,则要支付申购费和赎回费。
7.投资策略不同。
封闭式基金在封闭期内基金规模不会减少,因此可进行长期投资,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能有效地在预定计划内进行。
开放式基金因基金份额可随时赎回,为应付投资者随时赎回兑现,所募集的资金不能全部用来投资,更不能把全部资金用于长期投资,必须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在投资组合上须保留一部分现金和高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三)按投资标的划分,可分为债券基金、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
1.债券基金。
债券基金是一种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
由于债券的年利率固定,因而这类基金的风险较低,适合于稳健型投资者。
债券基金的收益会受市场利率的影响,当市场利率下调时,其收益会上升;反之,若市场利率上调,其收益将下降。
除此以外,如果基金投资于境外市场,汇率也会影响基金的收益,管理人在购买国际债券时,往往还需要在外汇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
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
2.股票基金。
股票基金是指以上市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基金的投资目标侧重于追求资本利得和长期资本增值。
基金管理人拟定投资组合,将资金投放到一个或几个国家、甚至全球的股票市场,以达到分散投资、降低风险的目的。
股票基金是最重要的基金品种,它的优点是资本的成长潜力较大,投资者不仅可以获得资本利得,还可以通过它将较少的资金投资于各类股票,从而实现在降低风险的同时保持较高收益的投资目标。
按基金投资的分散化程度,可将股票基金划分为一般股票基金和专门化股票基金。
前者分散投资于各种普通股票,风险较小;后者专门投资于某一行业、某一地区的股票,风险相对较大。
由于股票投资基金聚集了巨额资金,几只甚至1只大规模的基金就可以引发股市动荡,所以各国政府对股票基金的监管都十分严格,不同程度地规定了基金购买某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以防止基金过度投机和操纵股市。
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
3.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是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的一种基金,其投资对象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银行短期存款、国库券、公司短期债券、银行承兑票据及商业票据等货币市场工具。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的优点是资本安全性高,购买限额低,流动性强,收益较高,管理费用低,有些还不收取赎回费用。
因此,货币市场基金通常被认为是低风险的投资工具。
对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我国证券监管部门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基金能够进行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
(1)现金;
(2)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4)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5)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6)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7)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3)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4)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5)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及该标准以下的短期融资券;(6)流通受限的证券;(7)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4.衍生证券投资基金。
衍生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以衍生证券为投资对象的基金,包括期货基金、期权基金、认股权证基金等。
这种基金风险大,因为衍生证券一般是高风险的投资品种。
(四)按投资目标划分,可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1.成长型基金。
成长型基金追求的是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基金管理人通常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信誉度较高、有长期成长前景或长期盈余的成长公司的股票。
成长型基金又可分为稳健成长型基金和积极成长型基金。
2.收入型基金。
收入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可带来现金收入的有价证券,以获取当期的最大收入为目的。
收入型基金资产的成长潜力较小,损失本金的风险相对也较低,一般可分为固定收入型基金和股票收入型基金。
固定收入型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债券和优先股,因而尽管收益率较高,但长期成长的潜力很小,而且当市场利率波动时,基金净值容易受到影响。
股票收入型基金的成长潜力比较大,但易受股市波动的影响。
3.平衡型基金。
平衡型基金将资产分别投资于两种不同特性的证券上,并在以取得收入为目的的债券及优先股和以资本增值为目的的普通股之间进行平衡。
这种基金一般将25%-50%的资产投资于债券及优先股,其余的投资于普通股。
平衡型基金的主要目的是从其投资组合的债券中得到适当的利息收益,与此同时又可以获得普通股的升值收益。
投资者既可获得当期收入,又可得到资金的长期增值。
平衡型基金的优点是风险比较低,缺点是成长的潜力不大。
(五)按投资理念的不同,可分为主动型基金和被动型基金
1.主动型基金。
主动型基金是指力图取得超越基准组合表现的基金。
2.被动型基金。
被动型基金一般选取特定指数作为跟踪对象,因此通常又被称为指数基金。
指数基金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出现的新的基金品种。
由于其投资组合模仿某一股价指数或债券指数,收益随着即期的价格指数上下波动,因此当价格指数上升时,基金收益增加;反之,收益减少。
基金因始终保持即期的市场平均收益水平,因而收益不会太高,也不会太低。
指数基金的优势是:
(1)费用低廉。
指数基金的管理费较低,尤其交易费用较低。
(2)风险较小。
由于指数基金的投资非常分散,可以完全消除投资组合的非系统风险,而且可以避免由于基金持股集中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3)在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中,指数基金可获得市场平均收益率,可以为股票投资者提供比较稳定的投资回报。
(4)指数基金可以作为避险套利的工具。
对于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来说,指数基金是他们避险套利的重要工具。
由于指数基金收益率的稳定性、投资的分散性以及高流动性,特别适于社保基金等数额较大、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资金投资。
(六)特殊类型的基金
1.ETF。
ETF是英文“ExchangeTradedFunds”的简称,常被译为“交易所交易基金”,上海证券交易所则将其定名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ETF结合了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特点,一方面可以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交易所二级市场进行买卖,另一方面又可以像开放式基金一样申购、赎回。
不同的是,它的申购是用一篮子股票换取ETF份额,赎回时也是换回一篮子股票而不是现金。
这种交易方式使该类基金存在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套利机制,可有效防止类似封闭式基金的大幅折价现象。
(1)ETF的产生。
ETF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
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推出的指数参与份额(TIPs)是严格意义上最早出现的ETF,但于2000年终止。
现存最早的ETF是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于1993年推出的标准普尔存托凭证(SPDRS)。
ETF尽管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其发展非常迅速。
在亚洲,自1999年我国香港地区推出盈富基金以来,新加坡、日本、我国台湾等地的交易所也纷纷推出了ETF产品(我国香港称“交易所买卖基金”,我国台湾称“指数股票型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2004年12月30日,我国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以上证50指数为模板,募集设立了“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50ETF'’),并于2005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采用的是完全复制法。
2006年2月21日,易方达深证100ETF正式发行,这是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的第一只ETF。
(2)ETF的特点。
ETF是以某一选定的指数所包含的成分证券为投资对象,依据构成指数的证券种类和比例,采用完全复制或抽样复制的方法进行被动投资的指数型基金。
根据ETF跟踪的指数不同,可分为股票型ETF、债券型ETF等,并且还可以进一步细分。
ETF最大的特点是实物申购、赎回机制,即它的申购是用一篮子股票换取ETF份额,赎回时是以基金份额换回一篮子股票而不是现金。
ETF有“最小申购、赎回份额”的规定,通常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是50万份或100万份,申购、赎回必须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进行,一般只有机构投资者才有实力参与一级市场的实物申购与赎回交易。
ETF实行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并存的交易制度。
在一级市场,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以ETF指定的一篮子股票申购ETF份额或以ETF份额赎回一篮子股票。
在二级市场,ETF与普通股票一样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份的基金可以卖出,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都可以按市场价格进行ETF份额交易。
这种双重交易机制使ETF的二级市场价格不会过度偏离基金份额净值,因为一、二级市场的差价会产生套利机会,而套利交易会使二级市场价格回复到基金份额净值附近。
2.LOF。
上市开放式基金(ListedOpen-endedFunds,LOF)是一种既可以同时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进行基金份额交易和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并通过份额转托管机制将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一种开放式基金。
尽管同样是交易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但就产品特性看,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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