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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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2015年度省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
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6月
2015年度省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
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单位的管理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函[2016]3号)要求,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2015年度省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组。
根据《湖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2015〕97号),专项资金主要有地质找矿和地质灾害防治两大支持方向,因此,本次绩效评价按照2015年省级价款地质找矿项目和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两部分同时开展评价,并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依据
为从政策与制度上确保省级价款地质找矿项目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落实与合理部署,湖南省出台了多部条例办法:
1、《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暂行办法》(湘财建[2007]75号);
2、《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1]51号);
3、《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1月24日湖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4、《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办发[2010]36号);
5、《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发[2010]8号);
6、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财政预算厅《湖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2015-2020年)》
7、《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以上投资地质环境工程类项目和地质灾害勘查项目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湘财建函[2014]30号)。
(二)项目及资金概况
2015年度省级价款地质找矿项目经湘财建指[2015]63号、121号、199号、264号和357号确定项目总数116个(其中55个为2015年度批准项目),下达项目经费预算累计22398.73万元,另湘财建指[2015]63号中确定的66个(有5个项目在2015年续作)2014年度项目(项目尾款资金6849.73万元)已在2015年度进行过绩效评价,故本次不再进行绩效评价,因此2015年省级价款地质找矿项目需要做绩效评价的项目为55个,分别由地勘、核工业、有色和煤田四大地勘局23家和2家其它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按照矿种分为有色金属项目14个、能源矿产项目1个、贵金属项目12个、黑色金属项目8个、稀有稀散项目2个、水泥等其它项目18个。
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纳入本次绩效评价的项目90个,资金总额334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款20000万元,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5〕130号)下达,用于各县市区中小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支出、应急处置支出及非工程措施支出。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体目标
2011年10月国务院发布《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要求我国地质矿产勘查工作通过实施找矿战略,实现新的重大突破,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湖南省政府专门成立了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领导小组,并批准了《湖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为落实方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确定地质找矿工作以社会经济发展急需和湖南省内优势矿产资源为主攻矿种,实施矿产资源保障工程,力争实现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增长与消耗的动态平衡,重点加强煤、铀、铅、锌、钨、锡、锑、铋、钼、铜、铁、锰、金、银及重要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积极探索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的调查评价。
在南岭成矿带、雪峰弧形成矿带、湘东北成矿区、湘中成矿区和湘西北成矿区重点部署和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提交一批新的重要资源基地。
根据方案设定的“358”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全省要新发现矿产地170处,新增原煤9.7亿吨、铁2500万吨、锰9000万吨、铅+锌1730万吨、钨+锡210万吨、铜35万吨、岩金135吨、锑20万吨、稀土氧化物20万吨,煤层气、页岩气、金刚石等矿产取得重大进展与突破。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1〕51号)、《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湖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2015-2020年)》的要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绩效总体目标是:
通过实施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含群测群防)、搬迁避让、灾害治理、能力建设(含科普宣传)五大工程,努力实现“百千万”目标,即建成100个以上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开展1000处以上重要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实施3万户左右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群众搬迁避让,实现同等致灾强度下因灾伤亡人数明显减少,地质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显著减轻,为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提供地质安全保障。
2、项目绩效年度目标
2015年度省级价款地质找矿项目的预期成果目标如下表所示:
矿种
计量单位
资源量
矿种
计量单位
资源量
方解石
矿石万吨
2200
锑
金属万吨
2
钙芒硝
万吨
30000
铜
金属万吨
14
海泡石黏土
矿石万吨
200
钨
WO3万吨
24
金
金属吨
35
无水芒硝
万吨
4000
煤
原煤万吨
1800
稀土
万吨
100
锰
矿石万吨
2320
锡
金属万吨
4
钼
金属万吨
1
盐
万吨
3000
铌钽
万吨
8000
银
金属吨
160
铅锌
金属万吨
125
硅砂岩
万吨
3000
水泥用石灰岩
矿石万吨
38900
宝玉石靶区
处
5
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
①中小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该项支出实行项目管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立项论证和项目实施,负责项目竣工验收与决算。
用于对由自然因素引发、威胁100人以下、潜在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且治理经费概算在2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进行工程治理,及时消除灾害隐患。
本年度拟实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约600处隐患点。
②应急处置项目:
该项支出为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情况据实支出。
用于对2015年各地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进行应急处置,达到减缓灾情险情,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的目的。
本年度拟对1500处突发地质灾害或险情进行应急处置。
③非工程措施支出:
该项支出为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情况据实支出。
支出内容包括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巡查、复查和监测预警,以及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监测员经费补助,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应急指挥中心和信息平台等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群众防灾意识,完善群测群防体系,逐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针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类型多、周期长、要求高等特点,为客观地评价本专项的绩效状况,故在本次绩效评价时段内另设定了阶段性目标,即:
中小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完成其年度绩效目标的70%、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非工程措施支出项目完成其年度绩效目标的75%。
(四)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
(1)2015年度省级价款地质找矿项目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发布项目年度立项指南,组织项目的审核、论证和项目预算及组织实施费预算的编制,同时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批复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
(2)按照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的文件要求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由各县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立项计划、经县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报市州财政和国土资源局审定后组织实施。
2、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经湘财建指[2015]63号、121号、199号、264号和357号文累计下达2015年度省级价款地质找矿项目资金预算为22398.73万元(其中湘财建指[2015]63号下达经费预算6849.73万元为2014年度项目尾款),承担单位为省属国有事业单位,资金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进行管理。
2015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计划投入33400万元,实际到位33400万元,由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于2015年6月29日下达到各县市区,按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支出占比70%、应急处置补助支出占比20%、非工程措施补助支出占比10%的比例进行分配,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均为100%。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2015年度省级价款地质找矿项目资金总支出17226.98万元,其中:
2014年度省级价款地质找矿项目资金支出6849.73万元,2015年1-4月省级价款地质找矿项目资金支出3025.45万元,尚未使用的资金7351.80万元。
资金尚未使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还未完成,大部分工程款及后续的报告编制、修改、印刷、评审、资料整理、归档等费用未发生。
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县市区实际支出10587.86万元,总投入率32.6%。
其中:
①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实际到位资金23651万元,项目支出5141.25万元,专项资金投入率23.74%。
该子项因为需要进行项目勘查、设计、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实施过程较复杂,部分项目实施尚处于勘查设计阶段,且治理工程施工受汛期雨季影响大,实施周期较长,影响了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进度。
②应急处置项目:
实际到位资金6457万元,项目支出3427.73万元,专项资金投入率57.53%。
该子项主要为对一些小型地质灾害进行应急处置,部分县市区采取委托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方式,资金直接拨付至相关乡、镇、村,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进度。
③非工程措施支出项目:
实际到位资金3292万元,项目支出2018.88万元,专项资金投入率60.24%。
该子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质灾害调查巡查排查复查、隐患点监测、群测群防补助发放、宣传培训、应急演练、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为加强省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和地环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核算,依据国家有关行业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制定了《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经费核算暂行要求》和《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经费核算暂行要求》和《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预算,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做到项目经费应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5、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为切实加强地质勘查项目和地质环境项目管理,制定了《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地质环境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对项目支出实施全面监管,并建立地质环境项目管理月报制度对项目实施定期跟踪管理。
在绩效评价工作方面,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积极探索绩效管理办法,努力提高绩效评价和管理效用。
(五)项目完成情况
1、截至2016年4月20日,2015年省级价款地质找矿项目部分工作完成情况如下表:
工作手段
单位量
预算主要实物工作量
主要实物工作量
工作量完成百分比
钻探
(m)
110763
31020
28.01%
浅井
(m)
50
50
100.00%
槽探
(m3)
141800
80254
56.60%
注:
因部分工作手段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汇总不可行,故只汇总了钻探、浅井及槽探(钻探为主要工作手段)3种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
2、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完成情况:
①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实际到位资金23651万元,项目支出5141.25万元,专项资金投入率23.74%。
该子项因为需要进行项目勘查、设计、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实施过程较复杂,部分项目实施尚处于勘查设计阶段,且治理工程施工受汛期雨季影响大,实施周期较长,影响了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进度。
②应急处置项目:
实际到位资金6457万元,项目支出3427.73万元,专项资金投入率57.53%。
该子项主要为对一些小型地质灾害进行应急处置,部分县市区采取委托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方式,资金直接拨付至相关乡、镇、村,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进度。
③非工程措施支出项目。
实际到位资金3292万元,项目支出2018.88万元,专项资金投入率60.24%。
该子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质灾害调查巡查排查复查、隐患点监测、群测群防补助发放、宣传培训、应急演练、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从各县市区基础数据统计来看,该子项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进度情况较好。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了解省级价款地质勘查项目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衡量项目资金的绩效,分析评价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同时,及时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分析项目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以后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提供重要依据,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健全和完善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依据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绩效相关原则,按照项目承担单位自评、厅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评价、核实相关信息并量化评分,最终形成项目绩效评价表和绩效评价报告的程序,采取现场核查评定和专家评议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与主管部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三)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
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指标。
2、行业标准:
参照国家和本省公布的相关行业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
同类指标采用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
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标准。
根据专项绩效目标、项目评价依据的相关要求,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和系统性原则,建立2015年度省级价款地质找矿项目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详见《2015年度省级价款地质找矿专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
(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函[2016]3号)》文件精神,布置2015年省级地质找矿项目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2)拟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工作方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查确定并报送省财政厅备案。
(3)由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绩效评价通知。
(4)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绩效评价通知,成立专项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分7个工作组开展现场评价。
2、组织实施
(1)项目单位自评: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进行自评,向评价工作组提交基础数据表和相关资料信息。
(2)评价工作组审核:
评价工作组通过对单位提交的资料查证复核并进行综合分析,评审项目单位的自评打分和绩效报告是否合理合规,对需要修改的地方通知项目单位及时修改完善。
(3)现场评价:
由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承担的项目进行抽查,现场抽查审核评价的项目数量和金额均按不低于项目总量的30%的原则随机抽查确定,共抽查28个省级价款地质找矿项目和28个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现场抽查采取勘查原始资料查阅、质询、复核等方式进行,记录与评价指标相关信息。
(4)综合评价:
根据审核后的各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表和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主要绩效
(一)2015年度省级价款地质找矿项目主要绩效
近年来,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地质找矿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不仅进一步确立了湖南有色金属资源的优势地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四化两型”建设提供了资源支撑,同时,也通过地勘项目带动,培养了一大批地质科技人才,全面提升了我省地质找矿的能力。
1、稀土普查取得重大进展,“湖南省蓝山县大坪地区稀土矿普查”项目333+334稀土资源量有望突破100万吨,潜在经济价值达240亿元以上,成为大型稀土资源基地。
2、稀有金属普查取得重大突破,“湖南省平江县仁里区铌钽矿预查”项目目前已探获资源量规模达大型,根据矿区前期地表工作和已有工程预测,该矿区矿床规模有望达到特大型规模;“湖南省汝城县高凹背矿区钨钼矿详查”项目目前已探明332+333钨金属量67153吨,钼金属量19381吨,预期潜在经济价值达119亿元,极大地增加了我国钨钼资源储备量。
3、围绕地方经济建设需要开展矿产资源勘查,2015年开展的6个水泥灰岩项目资源量均达到预期目标,潜在经济价值达200亿元以上,为我省已建或在建水泥企业提供了必要的水泥原料资源。
4、宝玉石资源调查取得较大进展,预期可完成5处以上可供进一步工作的勘查基地。
5、2015年度省级价款地质找矿项目的预期成果目标有望完成,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矿种
计量单位
预期成果
可完成
矿种
计量单位
预期成果
可完成
方解石
矿石万吨
2200
2000
锑
金属万吨
2
2
钙芒硝
万吨
30000
20000
铜
金属万吨
14
14
海泡石黏土
矿石万吨
200
200
钨
WO3万吨
24
20
金
金属吨
35
30
无水芒硝
万吨
4000
4000
煤
原煤万吨
1800
1800
稀土
万吨
100
100
锰
矿石万吨
2320
1800
锡
金属万吨
4
3
钼
金属万吨
1
1
盐
万吨
3000
0
铌钽
万吨
8000
8500
银
金属吨
160
150
铅锌
金属万吨
125
120
硅砂岩
万吨
3000
3000
水泥用石灰岩
矿石万吨
38900
35000
铷
Rb2O万吨
0
5000
宝玉石靶区
处
5
5
(二)2015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主要绩效
①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本项目投入资金25774.51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23051.65万元、市县配套资金2884.26万元,共安排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758个。
通过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施,可消除771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保护56408名群众的生命安全,保护218082.9万元财产免受损失,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②应急处置项目:
本项目投入资金7066.27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6253.25万元、市县配套资金1373.52万元,共安排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1649个。
通过应急处置项目的实施,消除或减轻了当地群众急需解决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保护了45437名群众的生命安全,保护155934.1万元财产免受损失,及时有效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③非工程措施项目:
本项目投入资金3850.54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3262.22万元、市县配套资金798.32万元。
全省全年共配备专业及一般设备2671套,信息平台建设121套,监测隐患点13190处,调查巡查排查复查43966次,发放群测群防补助11318人、591.1万元,预警预报产品发布218085份,宣传培训942次、参加人数114685人,应急演练312次、参加人数66245人。
通过对本项目的投入,全省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和防治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综合评价结论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加强对项目立项、项目技术方案的评审,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业务、技术及财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2015年度省级价款地质找矿项目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从资金投入、项目立项与实施,到资金管理和项目产出,符合相关要求,项目单位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管理比较规范,执行比较有力,未发现违规使用、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根据《2015年度省级价款地质找矿专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综合评分,2015年度省价款地质找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1.68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优”;2015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绩效得分为:
94.8分;整个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
93.15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实施进度较慢
地质找矿项目个别承担单位前期准备不足,对项目难度预计不够,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较多,不能按时完成任务。
2、少数地方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个项目资金规模不大,少数地方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重视程度不够,项目资金安排往往难以排上县市区政府议事日程,个别地方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方案难以及时确定,影响项目实施。
3、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监管难度大
部分县市区将应急处置资金直接拨付有隐患点的相关乡镇和村,有的甚至拨付几十个村,项目资金分散,管理链条长,资金使用监管难度大。
4、个别项目工作质量需加强
个别地质找矿项目三级检查不到位,检查记录不细致,采样登记表中未见相关人签名、个别项目野外记录不够规范和详细,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有待加强。
六、改进措施
我厅将及时向项目承担单位反馈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并要求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厅将切实采取措施,严格项目管理,强化指导监督,提高项目预算绩效。
1、严格项目管理。
加强对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科学合理设计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项目实施进度明显滞后的项目及时进行预警和督促;加强对市县和项目承担单位的指导。
2、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修改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项目预算评审制度;对项目承担单位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3、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
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及时跟进调度已备案项目,强化项目月报、季报管理机制,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改正,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
七、建议
1、建议继续保留专项资金。
从绩效评价情况看,2015年专项资金绩效总体较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建议2017年专项资金继续予以保留。
2、建议省财政加大对地质找矿的投入。
我省矿产资源丰富,种类齐全,是有色金属和非金属之乡,矿业经济在我省有很好地发展潜力,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根据2012年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湖南省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方案(2011-2020年)》,2017年是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关键之年,请求省财政2017年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1.5亿元用于地质找矿。
3、请求省财政加大对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保护的投入。
我省是地质灾害易发省份,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受降雨和极端气候影响,每年都有上千起规模以上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我省又是矿业大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是我国矿山地质环境影响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请求省财政2017年从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中增加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项目资金3亿元。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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