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岗位技能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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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岗位技能教材
第一章出纳的工作概述
第一节什么是出纳
一、出纳
1.出纳工作
出纳是随着货币及货币兑换业的出现而产生的,所谓“出”即支出,付出;而“纳”即收入。
具体地讲,出纳工作是管理货币资金、票据、有价证券进进出出的一项工作。
2.出纳人员:
从广义上讲,既包括会计部门的出纳工作人员,也包括业务部门的各类收款员(收银员)。
收款员(收银员),从其工作内容、方法、要求,以及他们本身应具备的素质等方面看,与会计部门的专职出纳人员有很多相同之处。
所不同的是,他们一般工作在经济活动的第一线,各种票据和货币资金的收入,特别是货币资金的收入,通常是由他们转交给专职出纳的;另外,他们的工作过程是收入、保管、核对与上交,一般不专门设置账户进行核算。
狭义的出纳人员仅指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的出纳岗位或人员的各项工作。
这个岗位要求专门的技术,具有自己专门的工作特点。
二、出纳的特点
1.社会性
出纳工作担负着一个单位货币资金的收付、存取任务,而这些任务的完成是置身于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大环境之中的,是和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转相联系的。
2.专业性
出纳工作作为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岗位,有着专门的操作技术和工作规则。
3.政策性
出纳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其工作的每一环节都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都把出纳工作并入会计工作中,并对出纳工作提出具体规定和要求。
4.时间性
出纳工作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如:
何时发放职工工资,何时核对银行对账单等,都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一天都不能延误。
三、出纳的职能
1.收付职能
出纳的最基本职能是收付职能。
业务往来的现金、票据和金融证券的收付和办理,以及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办理,都必须经过出纳人员之手。
2.反映职能
出纳要利用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通过其特有的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详细地记录与核算,以便为经济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所需的完整、系统的经济信息。
3.监督职能
出纳要对企业的各种经济业务,特别是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4.管理职能
管理职能是对货币资金与有价证券进行保管,对银行存款和各种票据进行管理,都是出纳的职责所在。
第二节出纳岗位
一、出纳的工作范围
1.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领取。
2.负责支票、汇票、发票、收据管理。
3.登记银行帐和现金帐。
4.负责报销差旅费的工作。
5.员工工资的发放。
二、出纳与会计的关系
1.各有各的分工。
2.既互相依赖又互相牵制。
3.出纳与明细账会计的区别是相对的,出纳核算也是一种特殊的明细核算。
4.出纳工作是一种账实兼管的工作。
5.出纳工作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过程。
三、出纳的工作原则
1.要依法办事.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依据,决不允许感情用事和以权谋私或是以钱谋私。
2.真实性.资金的收、付、存业务及核算要同本单位实际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等财产物资相符。
3.钱账分管《会计法》规定:
“会计机构内部应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4.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单位应该建立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出纳人员的行政、经济、法律等责任,确保出纳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单位的货币资金及财产的安全。
5.服务与监督统一.出纳工作的宗旨是为本单位的经济活动服务,利用特殊的手段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惊醒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第三节出纳岗位的要求
一、素质要求
1.政策水平.掌握财经法规和制度及本单位自己的财务管理规定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
2.业务技能.作为专职出纳人员,要具备较高的处理出纳事务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的数字运算能力。
在快和准的关系上,要把准确放在第一位,要准中求快。
3.工作作风.概括起来是:
精力集中,有条不紊,严谨细致,沉着冷静。
4.安全意识.把保护自身分管的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各种印鉴等公共财产物资的安全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来完成。
5.道德修养.
(1)敬业爱岗;
(2)熟悉法规;(3)依法办事;(4)客观公正;(5)搞好服务;(6)保守秘密
应特别注意如下两点:
一是要清正廉洁,二是要坚持原则。
二、职责要求
出纳员具有以下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3.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国家外汇损失。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的安全与完整。
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三、权限要求
1.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行为。
2.参与货币资金计划定额管理的权力。
3.管好用好货币资金的权力。
四、资格要求
根据《会计法》第三十八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出纳人员和所有会计人员一样,必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出纳工作。
五、回避要求
在会计人员中实行回避制度,其必要性已经十分明显。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第二章出纳必备技能与必知会计知识
第一节.出纳必备技能
一.出纳点钞技术
一般分为手工点钞和机具点钞两种方法。
出纳人员整点票币时,不仅要做到点数准确无误,还必须对损伤票币、伪造币及变造币进行挑拣和处理,保证点钞的质量和速度。
1.点钞的基本步骤
①准备工作.应保持桌面干净整齐,避免出现混杂不清的情况。
②按券别分类.先按硬币和纸币分类,再按不同的面值分类。
③整理票币.清分票币时,损伤券要挑出来。
④清点数量.按券别由大到小,按一定的要求进行一次初点。
用不同的点钞方法再重点一次,核对无误后即可捆扎并写好数量。
⑤计算金额.根据复点无误的数量与相应的票币面值进行计算,得出现钞的实有金额,最后统计核对金额,确认无误后完成点钞工作。
2.点钞的基本原则
①点准。
②算对。
③挑净。
④记数。
⑤码齐。
二.假币
1.假币的识别
假人民币包括伪造币和变造币。
伪造币指仿照真币原样,利用各种手段非法重新仿制的各类假票币。
变造币指在真币基础上或以真币为基本材料,通过挖补、剪接、涂改、揭层等办法加工处理,使原币改变数量、形态,以此实现升值的假货币。
2.假币的处理
国家禁止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
假币的没收权属于银行、公安司法机关和海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假币,不得擅自没收。
三.残币
为了提高人民币的清洁度,更好的发挥货币的职能,我国各银行的出纳部门在收入现金的过程中,都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损伤人民币的挑选、兑换和收回的工作,使之退出流通领域。
第三章票据
第一节票据的概念及性质特征
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的定义:
票据是按照一定形式制成﹑写明有付出一定货币金额义务的证件,是出纳或运送货物的凭证。
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提单等等。
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支票及本票的统称。
二.票据的性质及特征
1.票据的基本性质
(1).票据是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即货币证券。
(2).票据是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2.票据的特性
(1).票据是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
(2).票据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持票人拿到票据后,就已经取得票据所赋予的全部权力。
(3).各国的票据法都要求对票据的形式和内容保持标准化和规范化。
(4).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票据是可以凭背书和交付而转让。
3.票据当事人
票据当事人,也称票据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主体。
第二节票据的分类
几种主要的票据:
1.汇票2.本票3.支票
一、汇票
1.汇票定义
汇票是一个人(出票人)向另一个人(付款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立即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
出票人:
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一般供货方是真正的债权人。
银行汇票结算的出票人是指签发汇票的银行。
付款人;在托收支付方式下,付款人一般为买方或债务人;是指负责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银行。
收款人;收款人是指从银行提取汇票所汇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2.汇票的种类
汇票可以分为: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存入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付款期限一般为出票日起一个月内.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十日内.
3.汇票内容:
汇票要求具备以下的必要项目:
(1)应载明“汇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命令。
(3)一定金额。
(4)付款期限。
(5)付款地点。
(6)受票人,又称付款人。
(7)受款人。
(8)出票日期。
(9)出票地点。
(10)出票人签字。
4.特点
(1)适用范围广;
(2)票随人走,钱货两清;(3)信用度高,安全可靠;(4)使用灵活,适应性强;(5)结算准确,余款自动退回
5.汇票的功能
(1)支付功能;
(2)汇兑功能;(3)信用功能;(4)结算功能;(5)融资功能
出纳员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并将其交给请领人,应按规定登记“银行汇票登记簿”,将银行汇票的有关内容进行登记,以备日后查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关于汇票都有相关的描述。
如:
对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权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出纳人员一定要人手一册认真学习。
二、本票
1.定义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适用于同城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
2.种类
(1)不定额银行本票是指凭证上金额栏是空白的,签发时根据实际需要填写金额(起点金额为5,000.00元),并用压数机压印金额的银行本票。
(2)定额银行本票是指凭证上预先印有固定面额的银行本票。
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000.00元,5000.00元,10,000.00元和50,000.00元。
3.采用银行本票结算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1)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在票面划去转账字样的,为现金本票。
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2)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二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可请求出票银行付款。
(3)银行本票见票即付,资金转账速度是所有票据中最快最及时的。
可以背书转让,不予挂失,对银行本票应视同现金,妥善保管。
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①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③确定的金额;
④收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
三.支票
1.支票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是签发支票的单位或个人,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2.我国《票据法》对支票的分类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目前我们采用的只是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运用支票进行货币结算,可以减少现金的流通量,节约货币流通费用。
3.支票的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依据《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客户可以按规定使用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
4.支票上的必要项目
一张支票的必要项目包括: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命令;(3)出票日期;(4)出票人名称其签字;(5)付款银行名称及地址(未载明付款地点者,付款银行所在地视为付款地点);(6)付款人;(7)付款金额;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5.支票的办理
存款人购买支票时,应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经银行核对填写正确,签章相符,收取支票工本费和手续费后,在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上注明领用日期、存款人名称、支票号码以备核查。
6.现金支票
(1)定义
现金支票是专门制作的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
当客户需要使用现金时,随时签发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确定金额的现金的票据。
(2)现金支票的内容有
①付款单位的账号和开户银行、密码;收款单位的名
②款项金额
③款项用途;
④签发日期
⑤付款单位签章
⑥背书及背书日期
(3)现金支票-服务对象及办理方式
①所有在银行开立可以使用现金收付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开立的是基本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
②经过人民银行批准开办支票业务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
(4)主要功能及用途
现金支票用于支取现金,它可以由存款人签发用于到银行为本单位提取现金。
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临时存款帐户的客户,需要支用工资、差旅费、备用金等均可以使用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
(5)特点
①没有金额起点的限制;
②能够满足开户单位和个人现金开支的需要;
③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不得用于转账;
④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6)办理流程
①出票:
客户根据本单位情况,签发现金支票,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②提示付款:
收款人持现金支票到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现金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现金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③领取现金。
④挂失止付:
现金支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由银行提供,同时按标准交费。
(7)注意事项
①购买支票:
客户现金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在现金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标准交费,领取空白现金支票。
②客户签发票据应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
签发现金支票时,应用钢笔蘸墨汁或黑色炭素笔按排定的页次顺序填写。
在支票正面写明日期(大写)、收款人写本企业的全称,写明提取现金的金额,要大小写相符,小写前要加人民币符号,大写要顶格,然后在支票正反两面同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印章必须清晰,不能模糊、重影、缺角等。
③客户应在其存款账户的余额内签发支票。
④“出票人签章”栏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⑤现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
⑥客户结清销户时,应将未用空白支票缴还银行。
⑦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
7.转账支票
(1)什么是转账支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当客户不用现金支付收款人的款项时,可签发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用于提取现金。
(2)转账支票的内容有
①付款单位的账号和开户银行、密码;收款单位的名称.
②款项金额
③款项用途;
④签发日期
⑤付款单位签章
⑥背书及背书日期
(3)服务对象及方式
所有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经过人民银行批准开办支票业务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
(4)主要功能及用途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客户,用于同城交易的各种款项,均可签发转账支票,委托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转账支票是一种最基本的同城支付结算业务品种,最初只能用于本地,现在可以用于异地转账。
(5)特点
①无金额起点的限制;
②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③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④客户签发的转账支票可直接交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到其开户银行办理转帐;
⑤转账支票的收款人名称、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的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6)办理流程
①出票:
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②交付票据:
出票客户将票据交给收款人
③票据流通使用:
收款人或持票人根据交易需要,将转账支票背书转让。
④委托收款或提示付款:
收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做成委托收款背书,在转账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处签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
挂失止付:
转账支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由银行提供,同时按标准交费。
(7)注意事项
①购买支票:
客户转账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在转账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标准交费,领取空白转账支票。
②客户应在其存款账户的余额内签发支票。
③“出票人签章”栏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④客户签发票据应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
⑤转账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
⑥客户结清销户时,应将未用空白支票缴还银行。
⑦支票的收款人、金额、日期不得涂改。
⑧在支票正面上方有明确标注。
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8.支票的填写
(1)出票日期(大写):
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
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月、日为“10几”时,写作“壹拾几”。
如:
11月12日,写作“壹拾壹月壹拾贰日”
月、日小于等于10时,前加零。
如:
9月9日,写作“零玖月零玖日”;
如:
2008年1月31日:
贰零零捌(年)零壹(月)叁拾壹(日);
2006年2月13日:
贰零零陆年零贰月壹拾叁日
①壹月玖月前零字必写。
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
②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
(2)收款人:
转帐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
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
收款单位取得转帐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3)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
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1202027409900088888银行帐号必须小写。
(4)人民币(大写):
数字大写写法:
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
注意:
“万”字不带单人旁。
举例:
①289,546.52贰拾捌万玖仟伍佰肆拾陆元伍角贰分。
②7,560.31柒仟伍佰陆拾元零叁角壹分此时“陆拾元零叁角壹分”“零”字可写可不写.
③532.00伍佰叁拾贰元整。
不能写为“零角零分”
④425.03肆佰贰拾伍元零叁分
⑤325.20叁佰贰拾伍元贰角。
角字后面可加“整”字,但不能写“零分”,比较特殊。
(5)人民币小写:
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字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
(6)用途:
①现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
②转帐支票没有具体规定,可填写如“货款”、“代理费”等等。
(7)盖章: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
反面盖章与否见“
(2)、收款人”。
(8)常识:
①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作废。
②受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③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
节假日顺延。
④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
⑤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重新再盖一次。
⑥收款单位转帐支票背面印章盖模糊了最可行的是到出票单位换支票。
⑦背书注意收款人名称和背书章的名称要一致
(9)容易出现的错误:
日期填写错误收款单位与背书单位印鉴不符
(10)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
9.支票的挂失
已经签发的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的,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10.加强支票的管理
(1)空白支票
财务上一般限制领用空白支票。
(2)管理措施
具体包括:
①支票的管理由会计部门负责,指定的出纳员专门负责,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
②要贯彻票、印分管的原则,空白支票和印章不得由一人负责保。
③有关部门和人员领用支票一般必须填制专门的“支票领用单”,说明领用支票的用途、日期、金额,由经办人员签章,经有关领导批准。
④支票由指定的出纳员专人签发;出纳员根据经领导批准的“支票领用单”按照规定要求签发支票,并在支票签发登记簿上加以登记。
⑤各单位不准携带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外出采购。
⑥建立、健全支票报账制度。
⑦为避免签发空头支票,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往来账,了解未达账项情况,准确掌握和控制其银行存款余额,从而为合理地安排生产经营等各项业务提供决策信息。
⑧为避免收受空头支票和无效支票,各单位应建立收受支票的审查制度。
⑨一旦发生支票遗失,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或者请求银行和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票据填写规范
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
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貳、陸、億、萬、圓的,也应受理。
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字。
三、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伯、拾、元、角、分"字样。
四、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举例如下:
(一)阿拉伯数字中间有"O"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
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二)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三)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四)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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