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专项治理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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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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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专项治理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的安排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工作不深不细等突出问题,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切实转化为脱贫攻坚的发展优势,对脱贫攻坚领域来一次真正的作风大转变、政策大调研、问题大整改、工作大落实,让脱贫攻坚战场上充满正能量,以过硬的工作作风为全市年内实现脱贫摘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干部保障。
刚才,启亮同志宣读了《香格里拉市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各级党组织、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工作方案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聚焦问题,提高认识,为脱贫攻坚提供作风保障
打赢脱贫攻坚战,实行年内如期全面摘帽,干部是关键,作风是保障。
2017年11月,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在全国范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通知》明确,专项治理主要围绕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问题。
要求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在脱贫攻坚中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摸清作风建设薄弱环节,落实专项整改措施,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的落实。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豪同志在全省扶贫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作风建设关系脱贫攻坚成败,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脱贫攻坚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直接、最现实的政治检验,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以上率下、较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国家确定的考核体系,聚焦目标精准发力,以落细落小落实的态度,把各项工作抓到位,坚决打赢年度脱贫攻坚翻身仗。
中央和省对脱贫攻坚领域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作风建设上持续用力、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决策要求上来,用先进理念武装头脑、凝聚力量、指导工作,自觉转作风、谋发展、抓落实,确保脱贫攻坚等各项任务深入开展、有效落实。
近年来,我市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xx州“拥护核心心向北京”学习教育等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断增强,以良好的作风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在2017年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中,我市被考核为脱贫成效一般的县份,在全省122个县里,考核成效排名倒数第21位。
考核反馈了脱贫退出质量不高、扶贫措施不精准、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共3个大的方面和9个问题。
综合9个问题来看,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工作不深不细是最关键的问题,错退率高达%的问题、无后续帮扶计划和巩固提升措施的问题、贫困户家庭成员未参加养老保险占%的问题、未享受帮扶项目资金和政策占比达%的问题、教育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农村低保分类施策不精准、基础档案混乱的问题等,造成上述这些问题的最终根源就是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必须突出治理好、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纪律不严。
就是执行脱贫攻坚纪律不严不实、不用劲。
一些干部利用申报权、分配权及处置权,在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使用等方面“动脑筋”、“伸黑手”,时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有些在项目招投标和设备采购中,未严格按程序执行,存在项目拆分和层层转包分包,不按规定备案的情况;个别项目未批先建,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乡镇资金滞留,报账核销不及时;部分驻村工作队长、队员一月一换不固定,存在请人顶岗、走读跑读现象,不能真蹲实驻;有些工作队员在岗不在状态,不认真履行职责,消极应付;有的队员不主动、不按时、不按标准交纳伙食费,给基层造成负担。
二是作风不正。
就是落实脱贫工作不深不细、不用心。
有的干部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选择性执行,会的执行,不会的不执行,干得了的执行,干不了的不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有的干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开会轰轰烈烈,落实冷冷清清;有的工作停留在“大概”上,对上级出台的政策研究不及时、不深入,导致错失政策良机,影响工作进度。
三是担当不足。
就是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忠不诚、不用情。
有的干部对待工作推诿扯皮,专门研究如何打太极;有的干部工作站位不高、视野不广,做事没有重点;有的缺乏标准意识、质量意识,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干部扶贫工作实战能力弱、想干不会干,习惯于老办法老经验。
四是落实不力。
就是对脱贫攻坚工作得过且过、不用力。
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力不到位,一些包乡、包村的部门主要领导不带头抓落实推进。
有的一级安排一级,一个依赖一个,当甩手掌柜,工作层层搞责任转移;不认真思考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工作上粗枝大叶,定位不高,满足于一般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党性问题,作风无小事,好的作风、硬的作风是党员干部的护身符。
”抓发展必须抓队伍、抓工作必须抓作风,当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从严锤炼党性,努力做到作风上过硬。
全市各级干部一定要端正态度、认清形势,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脱贫攻坚领域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如期完成年内全市摘帽的任务。
二、严明规矩,压实责任,以严的要求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先要打赢作风攻坚战。
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明规矩,端正态度,落实责任,切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认领好责任。
认清认领责任是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体现的是工作作风,对于脱贫攻坚责任我市在会议上、文件上都已经做出了明确,界限是非常清楚的,今天我再重申一下。
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市委、市政府负政治责任,对全市决战深度贫困、决战脱贫摘帽负总责,是全市的总指挥、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市委包乡(镇)常委和指导组是牵头责任人,对全市和各乡镇全面脱贫、全面摘帽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是本乡镇一线指挥员、主体责任人、各乡镇第一责任人,对各乡镇动态管理精准和退出验收准确性、真实性、程序性及全面脱贫、全面退出负责。
各行政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是本行政村一线落实员,对本行政村全面脱贫、全面出列负第一责任,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负责落实到村到户的惠民政策、扶贫项目和帮扶措施,跟踪监督驻村帮扶、结对帮扶责任到位情况,对贫困村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贫困村包乡常委挂包部门对所挂包村负责,挂包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派驻工作队长、基层党建指导员负直接责任,负责指导和推进所挂包村基层党建、落实帮扶措施,对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所挂包要全面脱贫、全面出列负责。
挂包干部要掌握挂包贫困户家庭情况、制定和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定期入户走访宣传政策、分类采取办法提升满意度,对贫困户脱贫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脱贫负直接责任。
下一步,要全面清理错退贫困户的挂包干部和挂包部门的责任清单,认真整改。
挂联企业和社会组织对所挂钩点脱贫攻坚负社会责任,对挂名不出力的严格动态管理。
坚持市级领导向一线集结、挂包力量向一线下沉、乡镇力量向一线坚守、驻村工作队向一线驻扎、工作重心向一线聚焦的一线工作法,领导和干部力量下沉一线。
切实解决好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工作粗心大意、责任虚化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切实在基层想办法、出主意,拿出过硬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二)进一步严格精减会议,为脱贫攻坚让路。
在多次到基层调研中,基层反映“会议太多、跑来跑去,一个会议还没有开完,另一个会的通知马上又到了,抓落实时间和精力不足”的问题很普遍;一些部门来不来就安排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部门召开会议动不动就要求必须一把手参加;一些部门我行我素、有规不遵,不经市委政府审批同意擅自召开全市性会议,有的部门甚至一开会就到处签订责任状,层层转嫁责任。
当前全市脱贫攻坚任务重,落实工作任务重,要把更多的时间用到抓落实上,为脱贫攻坚让路。
一是严格会议审批制度,不经市委政府审批同意,全市各级各部门不得召开全市性会议;不经市委政府批准,各单位部门会议不得要求和安排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
精减会议,能合并召开的要合并来召开,可以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
二是开短会、讲短话,除培训会议外,市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时间安排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小时半。
一个会议不安排两位以上领导讲同一内容的话。
三是会议要集中时间来安排,解决好随意性大、想什么时候开就什么时候开,乡镇、部门跑会突出的问题,除中央和省、州召开的会议和明确时间限制必须召开的会议外,市里的会议每月集中几天时间来开,腾出更多精力抓落实推进。
这项工作从今天做起,从市委政府,特别是市委政府班子成员带头做起。
比如今天的4个会议,就是经市委常委会通过,集中安排一天时间上午开2个,下午开2个。
部门也如此,工作上要统筹好。
四是必须开的会提倡到一线开,大力倡导一线工作落实法,一线调研、一线研究和解决问题。
(三)进一步严控发文数量,为脱贫攻坚挤时间。
文山会海是典型的官僚主义的表现,不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发现和解决问题,坐在办公室搞指挥,是推动不了工作的,脱贫攻坚靠发文是发不出来的。
目前,很多部门把很多工作精力花在写文件、发指示上,聚焦抓落实时间精力不足,而且今天发、明天发,层层搞指示、搞批示,把工作步调和工作重心搞乱了。
下一步要进一步控制发文数量,一是严格执行好“除市委办、政府办外,全市各级机关单位部门不得向乡镇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文件”的规定,一定要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控制部门文件数量,中央和省、州三令五申要求精准文件,这是作风建设的一个整治内容。
各单位部门除政策规定和要求必须发的文件以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准发。
三是提高文件质量,切实解决好照搬照抄、篇幅冗长累赘、质量低劣和以发文代替工作落实等问题,加强文件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
(四)进一步严格报备审批,为脱贫攻坚保障力量。
我们一直讲脱贫攻坚是检验干部党性和作风的试金石。
目前从全市情况来看,《香格里拉市从严管理干部实施办法》出台以后,绝大多数干部执行得是很好的,但部分干部请销假制度、报备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干部仍然我行我素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自由主义有所抬头,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推进。
在脱贫攻坚期间要进一步严格请假制度、外出开会学习培训报备等制度。
一是严格请假制度。
全市副处级以上干部、市级机关党(工)委书记、各乡(镇)党委书记、党群口的主要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市委主要领导审批,并向市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报备;市级政府机关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请假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向市纪委监察委、组织部、政府督查室报备。
市直单位和各乡(镇)副科级干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主任科员由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审批,并向组织部干监科、派驻纪检组报备,一般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向派驻纪检组报备。
请假以书面假条为准,不接受电话请假,请假必须经得同意后再走,不能先斩后奏,特殊情况的必须补齐书面假条。
二是严格报备制度。
外出培训学习和挂职、顶岗学习必须报市委政府同意。
不请假、不报备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区域。
不经组织同意外出学习开会培训的,严肃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对组织不老实、弄虚作假的严肃加重处理。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明,以严的纪律保障和推进脱贫攻坚
干部作风攸关脱贫攻坚成败,必须要越抓越严、越抓越紧。
(一)加强建设,治理作风顽疾。
经市委50次常委会研究同意,下发了《香格里拉市脱贫攻坚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刚才全文进行了宣读。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部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拥护核心、心向北京”教育活动,把开展专项治理纳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内容,加强脱贫攻坚领域“纪律不严、作风不正、担当不足、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脱贫攻坚领域来一次真正的作风大转变、政策大调研、问题大整改、工作大落实,坚决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脱贫的职责牢牢的、自觉的扛在肩上,在精准扶贫上出实招、下功夫、见成效,真正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把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并贯穿于全过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找准脱贫攻坚领域作风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纠正不正之风、革除作风顽疾,让脱贫攻坚战场上充满正能量,以过硬的作风担当为全市年内实现全面摘帽提供坚强保障。
全市各级各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要认真对待,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的统领和推进,市纪委监察委、各派出纪检组、乡镇纪委书记要坚决抓检查督查,宣传部门要做好系列报道工作和典型培树工作。
作风上过硬才能打赢脱贫攻坚战,要通过专项治理做到“四个”提高:
一是提高脱贫攻坚的工作主动性。
脱贫攻坚工作不是轻轻松松一冲锋就能解决的,更不是动动嘴、做做样子就会实现的,是全体党员干部踏踏实实干出来的。
脱贫攻坚有时间要求、有具体标准,没有捷径可走,等不是办法、干才有希望,必须狠下心抓实干。
二是提高责任担当能力。
职务就是责任,领导干部不是一种享受、一种炫耀、更不是一种待遇,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当了领导干部必须要有担当,要负起责任。
脱贫攻坚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不担当就是对党不忠诚,我们别无选择,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能力水平,担当好历史使命。
三是提高抓落实水平。
抓落实反映的是一个干部作风状况,脱贫攻坚各有各的责任、各有各的事,这是全市的共同政治任务。
抓工作贵在精准、成败之举在精准,要聚焦精准扶贫尽心尽责,从大局入手、细处着手,多一些微观、少一些宏观,围绕大局、结合实际、紧扣问题导向来抓落实。
四是要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省委组织李小三部长在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上讲“脚上沾满多少泥土对群体的感情就有多深”,我们只有到农户家去,到田间地头去才能沾上泥土,他还说“身处基层不等于就接地气”,共产党的宗旨是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干脱贫攻坚工作一定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身在基层就要接地气,一定要落实政策,一户一户地走访,带着感情把工作抓实。
(二)严明规矩,严格执行到位。
对于脱贫攻坚领域,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落实“九严格”。
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执行政策不准打折扣;二是严格落实精准脱贫政策,一定要扶真贫、真扶贫,不准搞变通变向,坚决不准搞数字扶贫、虚假扶贫;三是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脱贫标准,妥善处理好精准建档立卡户与非建档立卡户之间的关系,不擅自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准调高标准、吊高胃口;四是严格聚焦精准扶贫,不得用普惠政策、公共服务政策代替到村到户精准脱贫政策,不得挪用克扣变向使用扶贫资金。
五是严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脱贫退出的程序规定,严格执行“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制度,严把退出关;六是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严禁“走读式”“挂名式”帮扶,不得以简单的送钱送物代替结对帮扶。
七是严格一线工作落实法,不准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搞“文山会海”,不得召开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下发没有政策含金量的文件,用开会、发文件等代替工作落实,不得增加规定以外的表册资料,不准频繁要求填表报数等耗费精力,干扰脱贫攻坚工作;八是严格遵守下乡各项规定,不准在检查考核调研中增加基层负担,不得要求层层陪同,除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下乡调研外一般不安排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时陪同;九是严格检查督查纪律,不得频繁检查、多头督办,不得到基层搞无明确目的、无实质性内容、重复或轮番调研,分散基层的精力,加重基层的负担。
以上纪律要求,由纪委监察委、两办督查室严肃督办。
(三)压实责任,严肃跟踪问效。
脱贫攻坚领域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巡查等方式,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措施不硬、作风不实、管理不严、进度滞后和扶贫资金领域违规违纪进行全面督查督办。
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单位党政负责人,坚持“一案八查”,启动问责程序:
一是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给予相应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降职、责令辞职、免职处理;二是对总支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就地免职处理;三是对包村单位主要领导和包组干部给予相应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停职检查、降级降职、责令辞职、免职处理,对帮户干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市通报批评和不享受年终绩效处理;四是对包乡镇市委领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不享受年终绩效处理;五是对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实施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相应的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调整岗位、降级降职、责令辞职、免职处理;六是对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的,造成重大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干部就地免职。
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被诫勉谈话的干部取消当年评优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使用。
受到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降职等方式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被免职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四)执纪必严,严肃追责问责。
严格执行《香格里拉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对号入座,以更硬的力度,严格执纪,市委常委会研究后的态度是严肃、严格四个字,只要违反的严肃追究到位、绝不放过。
目前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脱贫攻坚期间不摘帽干部不调整”,但还有一个要求就是“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调整”,下一步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总支书记先待岗处理,今年要抓几个典型。
市纪委监察委、两办督查室要充分履行监督执纪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发现线索必查、违纪违法必惩。
同志们,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
脱贫攻坚本来就是一场硬仗,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是这场硬仗中的硬仗。
全市上下要真正把脱贫的职责牢牢的、自觉的扛在肩上,思想认识再提升、工作措施再精准、扶贫责任再压实、作风方式再改进,为全市年内实现全面摘帽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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