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急预案细则1104.docx
- 文档编号:28200578
- 上传时间:2023-07-09
- 格式:DOCX
- 页数:30
- 大小:240.97KB
山东省应急预案细则1104.docx
《山东省应急预案细则110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应急预案细则1104.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山东省应急预案细则1104
附件:
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修订)细则
第一部分综合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导则标准: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
细则要求:
内容要简明扼要。
1.2编制依据
导则标准: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等。
细则要求:
⑴依据所使用的主要法律法规。
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
⑵依据上级政府或其部门或上级集团公司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不得越级。
1.3适用范围
导则标准: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工作范围和事故类型、级别。
细则要求:
(1)矿井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煤矿及所属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一般及以上经济损失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省属矿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所属矿井及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人员死亡或较大及以上经济损失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预案衔接
在此处根据需要添加预案衔接内容,即列出本预案与哪些政府、部门及上下级预案相衔接,涉及多个衔接预案按照由大到小排列。
以某矿井为例:
XX市(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XX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5应急预案体系
导则标准:
说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可用框图形式表述。
细则要求:
(1)煤矿应在组织开展事故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
经风险评估确定存在的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导致多人身伤亡的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均应建立相应的专项预案。
(2)地震、灾害性天气、压力容器等专项预案可不列入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预案并备案。
⑶预案体系构成如下:
集团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再编制各类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煤矿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⑷煤矿应急预案体系用结构图描述。
1.6应急工作原则
导则标准:
说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细则要求:
⑴内容要简明、层次要清晰,不得繁琐冗长。
⑵如: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精心组织,科学施救;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等,不需要具体解读。
2事故风险描述
导则标准:
简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种类、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等。
细则要求:
⑴事故风险描述应依据本矿井风险评估报告的结论和矿井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进行描述。
集团公司综合预案结合所属矿井存在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种类、程度进行描述。
⑵矿井风险描述:
简要说明地质构造简单或复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涌水量、矿井水害对开采影响程度;煤层赋存稳定与否、主要可采煤层、顶底板岩性、是否有冲击倾向;是否属瓦斯矿井、煤尘爆炸性、可采煤层的自燃发火等级。
经综合分析,本矿井主要存在的风险为XXX。
集团公司风险描述:
简要介绍本公司拥有矿井数量、分布区域、煤田地质总体情况。
根据所属矿井风险评估结果,本公司存在XXX等重大风险。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导则标准: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形式及组成单位或人员,可用结构图的形式表示,明确构成部门的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设置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细则要求:
⑴可根据工作实际直接明确应急组织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组成单位成员及其各自职责。
⑵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由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任主任,承担救援期间各小组之间的救援工作协调,督导各小组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向指挥部汇报各小组救援进展情况。
⑶指挥部一般下设多个救援专业组。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置。
参见图1:
某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4预警及信息报告
4.1预警
导则标准: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监测监控系统数据变化状况、事故险情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或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预警,明确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的程序。
细则要求:
预警条件是危险源达到临界值或危险值,可能造成事故的标准或条件。
4.1.1预警条件
(1)矿井预警条件
矿井通过下列途径获取应急信息后,应按预警程序处置。
①安全监测监控发现异常;
②调度等部门收到或接到的可能发生事故的信息;
③各级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
④地方政府或上级部门公开发布的预报信息;
⑤经风险评估得出的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发展趋势报告。
⑥其他。
(2)集团公司预警条件
集团公司通过下列途径获取应急信息后,应按预警程序处置。
①监测监控数据异常;
②基层单位上报的事故信息;
③各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
④地方政府或上级部门公开发布的预报信息;
⑤其他。
4.1.2预警的方式、方法
主要指使用什么工具、手段进行预警。
矿井调度室采用井上下通讯(扩音电话、固定电话、小灵通、手机短信)、人员定位系统紧急呼叫、井下广播系统、现场通知等方式,向现场人员和有关人员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集团公司调度室采用电话、传真、短信、网络等方式,及时向所属单位调度室和有关人员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4.1.3预警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一般根据调度室获取的应急信息进行预警。
(1)矿井预警程序:
①矿井调度室获取应急信息,及时汇报矿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判断是否可能发生事故或造成危害,并决定是否发布预警及预警范围。
②根据值班领导决定,向现场人员和有关单位、部门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紧急时通过紧急呼叫、语音广播等方式向所有有关人员预警,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
③通知相关单位采取相应预防性处置措施;
④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通知各应急专业做好充分准备;
⑤核实处置措施执行情况,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预警行动升级或终止。
(2)集团公司预警程序:
①公司调度室获取应急信息,及时汇报集团公司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判断是否可能发生事故或造成危害,并决定是否发布预警及预警范围。
②根据值班领导决定,汇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相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预防性处置措施;
③通知集团公司各应急专业组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④根据事态发展,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预警升级或终止。
4.2信息报告
导则标准:
信息报告程序主要包括:
a)信息接收与通报
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受、通报程序和责任人。
b)信息上报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时限和责任人。
c)信息传递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本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程序和责任人。
4.2.1信息接收与通报
明确由下至上信息接收与通报的责任人、通报程序。
(1)矿井信息接收与通报:
①井下发生灾害事故,现场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积极开展救援行动。
②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并认真了解和记录后,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规定,并根据事故性质立即将灾情汇报矿值班领导、矿长。
③矿长(或授权值班领导)根据灾情决定是否启动矿井预案应急响应,如启动应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其它成员。
(2)集团公司信息接收与通报:
①矿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向公司调度室报告后,公司调度室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值班领导、主要领导汇报。
②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集团公司应急预案响应;
③如启动,公司调度室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他成员,如不启动则根据事故等级和性质由分管领导或相关部(处)室负责人奔赴事故矿井,指导协调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
(3)本单位24小时值守电话及相关单位、人员联系方式在附表中列出。
4.2.2信息上报
按照由下至上顺序明确信息汇报的责任人、流程、时限、内容。
(1)矿井信息上报
①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1小时内报告集团公司、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驻地煤监分局。
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在向集团公司、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驻地煤监分局报告的同时,1小时内报告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和山东煤监局。
③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在向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和山东煤监局报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
(2)集团公司信息上报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2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和山东煤监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和山东煤监局。
(3)各级煤炭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24小时值守电话、传真及其他联系方式在附表中列出。
4.2.3信息传递
明确信息通报的责任人、方法和程序。
如矿井信息传递,由矿井调度室负责,主要向与事故有直接关联的同级单位、相邻矿井、救援队伍、医疗队伍、专家队伍、物资储备单位等进行传递,相关联系方式在附表中列出。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导则标准: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生产经营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对事故应急响应进行分级,明确分级响应的基本原则。
细则要求:
⑴各集团公司、矿井应针对本单位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参照下列分级的基本标准对事故应急响应进行分级。
其中矿井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响应,集团公司分为二级响应。
矿井应急响应分级:
①Ⅲ级响应:
可能造成1人(含)以上轻伤,因灾害撤离当班作业人员的事故。
②Ⅱ级响应:
造成1~2人重伤或中毒,因灾疏散50人以下的事故。
③Ⅰ级响应:
造成1~2人死亡或被困,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
集团公司应急响应分级:
①Ⅱ级响应:
造成1~2人死亡或被困,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Ⅰ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被困,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
⑵分级响应的原则:
矿井应急响应分级:
①Ⅲ级响应:
由现场负责人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开展自救互救,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调度室报告矿值班领导,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②Ⅱ级响应:
由值班领导或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③Ⅰ级响应:
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集团公司应急响应分级:
①Ⅱ级响应:
集团公司应根据事故性质和涉及范围,派出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组到事故矿井指导协调应急救援。
②Ⅰ级响应:
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2响应程序
导则标准:
根据事故级别的发展态势,描述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资源调配、应急救援、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5.2.1指挥机构启动
①事故初期现场指挥:
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现场带班领导、区队长(班组长)按照授予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②调度室指挥:
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授予的十项应急处置权,立即通知受事故波及区域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向值班领导报告,经值班领导同意,及时通知指挥部相关成员到达调度室集合,必要时立即召请应急救援队伍。
③值班领导指挥:
矿井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矿长汇报,经矿长同意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值班领导下达命令,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④应急救援指挥部:
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各小组根据职责范围,认真履行职责。
此处应列出应急响应流程图。
如图2:
矿井应急响应流程图。
(例)
5.2.2应急资源调配
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应急预案提供的应急资源信息,经指挥部批准:
(1)由调度室及时召请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成员、警戒保卫人员。
必要时,由指挥部提出申请外援。
(2)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及时调集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必要时,由指挥部提出申请外援。
5.2.3应急救援
如矿井的应急救援:
现场脱险人员升井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现场采取的应急措施和事故初期情况。
②抢险救灾组由指挥部根据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负责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范围,根据救援要求,选择安全地点建立井下救援基地,实施侦察探险、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和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
技术专家组由指挥部根据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具体负责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及遇到的救援技术难题和问题,认真研究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技术保障。
警戒保卫组要根据事故矿井周围的外部环境,调集足够警戒力量,分小组(每组不得少于3人)对通往事故矿井的各个通道实施警戒,并明确各组负责人,确保救援期间的救援秩序。
医疗救护组要根据事故性质调集专业医务人员和足够救护车辆,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对脱险人员实施医疗救护,或在地面待命等待救援,必要时下井进入现场实施紧急救援行动。
物资供应组要根据事故性质提前调集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对每种物资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动态掌握救援物资设备运抵的位置和时间,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调集运达救援现场。
后勤保障组要分组安排专人保证救援人员生活安排、救援期间办公设施和车辆调度。
信息发布组要根据事故救援进展情况,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审查批准,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必要时,采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行,新闻发言人由救援指挥部确定。
善后处理组要根据事故规模和遇险遇难人员数量,调集足够力量,分组安排人员分散进行处置,每名遇险遇难人员必须明确具体负责人,保证善后处置中的生活、安抚、抚恤等工作。
安全监督组由事故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承担救援期间救援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
5.2.4扩大应急
内部升级响应: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首先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和预案相应的应急响应;事故扩大或有扩大趋势,根据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
外部扩大应急:
事故不能及时得到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指挥部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汇报,请求上一级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响应。
在启动上一级预案响应时,本级预案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设施仍处于待命状态,随时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并落实抢险任务。
5.3处置措施
导则标准: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事故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处置原则和具体要求。
细则要求:
综合预案的主要措施要与专项预案中的具体措施区别开来。
⑴集团公司综合预案中体现出指挥协调措施即可,如召开现场应急会议、指导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协调应急救援资源、向上级部门和政府报告事故处理进展情况等。
⑵矿井主要救援措施应体现出以下原则及内容:
①发生事故或险情后,矿井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
②指挥部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实行总指挥负责制。
要充分发挥专家组、企业现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救援队伍指挥员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
③各救援小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工作,办公室协调救援期间各小组之间的救援工作,督导各小组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向指挥部汇报各小组救援进展情况。
④救援指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类安全规程,救援队伍指挥员参与制订救援方案等重大决策,并组织实施救援。
遇有突发情况危及救援人员安全时,救援队伍指挥员有权作出处置决定,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⑤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极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况时,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作出是否暂停或终止救援的决定。
⑥指挥部要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抢险救援评估报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5.4应急结束
导则标准:
明确现场应急响应结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细则要求:
⑴明确应急结束条件
①事故遇险人员抢救完毕并妥善安置;
②现场得以控制,危害不再发展,灾害不再扩大;
③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经消除;
④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⑤社会影响基本消除;
⑥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实施救援的,经专家组论证并在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指挥部提出终止救援的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
以上情况,经应急技术专家组验收并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⑵明确应急结束要求
①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事故单位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初步原因分析、抢救过程、伤亡情况、经济损失以及必要的基础信息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②向事故调查处理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及时将与事故相关的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图纸、物证等移交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应明确移交的哪些具体内容。
6信息公开
导则标准:
明确向有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的部门、负责人和程序以及通报原则。
细则要求:
⑴明确信息发布部门、信息发言人。
⑵明确信息发布程序。
⑶明确信息发布原则。
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等。
7后期处置
导则标准:
主要明确污染物处理、生产秩序恢复、医疗救治、人员安置、善后赔偿、应急救援评估等内容。
细则要求:
⑴明确污染物处理的单位部门、标准、验收单位部门。
⑵明确生产秩序恢复的单位部门、标准、验收单位部门。
⑶明确医疗救治的单位部门、负责人。
⑷明确人员安置的单位部门、负责人。
⑸明确善后赔偿的单位部门、标准、负责人。
⑹明确应急救援评估的单位部门、标准、负责人。
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指挥部要在各救援小组总结报告的基础上,写出综合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对应急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抢险救援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导则标准:
明确可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应急保障的相关单位及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
同时,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细则要求:
⑴建立通信与信息系统及维护方案。
⑵明确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
⑶必要时,建立通信与信息保障备用方案(具体明确)。
8.2应急队伍保障
导则标准:
明确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应急专家、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等。
细则要求:
⑴明确应急救援队伍的基本情况(队伍力量、装备情况、到达时间等)及联系方式(可见附表)。
⑵明确专家队伍的基本情况(专家人数、专业情况、分布状况等)及联系方式(可见附表)。
⑶明确兼职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的基本情况(队伍力量、装备情况、到达时间等)及联系方式(可见附表)。
⑷必要时可紧急调集的各类应急队伍的情况,联系方式,应用图表表示。
8.3物资装备保障
导则标准: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件、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细则要求:
⑴明确单位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基本情况(类型、数量、性能、保质期(或下次更换日期)、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件、管理责任人),其详细情况应用图表表示。
⑵必要时可紧急调集的应急物资和设备情况,联系方式(用图表表示)。
8.4其他保障
导则标准:
根据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
经费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细则要求:
(1)经费保障。
①应急专项经费来源:
煤矿企业应急救援储备金。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费用预留资金,可供支配资金应不低于600万元。
大型矿井或灾害较多的矿井应急费用不低于300万元。
小型矿井或灾害较少的矿井应急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②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③监督管理。
应急救援储备金应做到专款专用。
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使用,明确具体纪委(监察)部门,并保证资金到位。
④必要时,申请使用上缴财政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2)交通运输保障
①明确现有的应急救援交通保障情况,保障部门、负责人。
②明确事故抢救用车调用和保证道路畅通的基本措施。
③必要时,紧急调集的交通运输保障力量。
(3)治安保障
①明确现有的治安保卫力量、装备情况,具体负责人。
②明确事故救援期间治安保卫的基本措施。
③必要时,申请由地方公安部门或驻地武警部队负责。
(4)技术保障
①建立单位应急救援专家库,事故救援期间,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应急救援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用图表表示),每个专业不少于3人,联系方式不少于2种。
②必要时,邀请外部相关专业专家负责。
(5)医疗保障
①明确为本企业提供医疗救护服务机构的规模及专业特长等情况,其名称及联系方式可附表。
②必要时,邀请外部医疗救护专家负责。
(6)后勤保障
①事故救援期间和结束后,明确由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劳动工资、工伤保险、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善后处置和后勤保障组。
②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善后处理工作。
9应急预案管理
9.1应急预案培训
导则标准:
明确对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预案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使有关人员了解相关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
如果应急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细则要求:
(1)明确对从业人员开展的年度应急预案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内容要实际,工作要具体。
(2)应急预案涉及社区和居民,要明确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方式、方法。
9.2应急预案演练
导则标准: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不同类型应急预案演练的形式、范围、频次、内容以及演练评估、总结等要求。
细则要求:
演练要符合《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案演练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明确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的形式、范围、频次、内容以及演练评估、总结等要求。
9.3应急预案修订
导则标准:
明确应急预案修订的基本要求,并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细则要求:
⑴明确应急预案修订的基本条件:
①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③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⑤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⑥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⑦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预案发生变化的;
⑧在生产安全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中发现需要作出调整的;
⑨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⑩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⑵根据人员调整、基本信息变化和预案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⑶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矿井等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
(4)组织评审时,要将事故风险报告及相关应急救援的能力一并提交给评审人员。
(5)评审合格后,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实施并进行备案管理。
9.4应急预案备案
导则标准:
明确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并进行备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省 应急 预案 细则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