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监理安全实施细则61P.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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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监理安全实施细则61P
中交云南宣曲高速公路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重庆交通宣曲高速公路第二驻地办
二〇一六年三月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5.《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交通部1号令);
6.《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交质监发2008[52]号;
7.《关于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09〕78号;
8.《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
10.《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GG10-2006);
11.现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等.
12、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13、宣曲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手册;
二、工程概况
我驻地办管辖中交三航局二分部、中交二公局六公司一分部。
中交三航局二分部施工的K115+700~K124+600段路线长8.9km,主要工程内容为:
海德隧道K118+665~K120+900(ZK118+652~ZK120+800)单幅长4286.1m;ZK121+208(11×20m)长塘子1号大桥、K121+305(11×20m)长塘子2号大桥及K124+258(15×30m)长塘子4号大桥共3座大桥单幅总长1373m;5座中桥单幅总长349m,预制梁共计434片,;涵洞通道18道共长582.5m;路基土石方工程挖方48.59万m3、填方87.25万m3;路基防护工程浆砌挡墙2.99万m3;软基处理碎石桩22.93万m;排水工程砼排水沟1.17万m3;路面工程13.63万m2;绿化工程14.6万m2等。
中交二公局六公司一分部承建的路段起讫桩号:
K124+600-K141+000,全长16.4km。
主要工程量为:
路基挖方约204.6万m3,路基填方约141.1万m3,大桥1590/6(米/座),中桥368/7(米/座),通道涵洞44座,圆管涵8道,人行天桥2座、车行天桥1座,互通1座,服务区1处;预制梁共计1082片(其中30mT梁530片,16m空心板552片),桩基542根(共计9414延米),墩柱288根(3440延米),墩台、系梁、台帽等372个。
本项目桥涵构造物加上防护和排水工程共需钢筋约11347.6吨,混凝土约15.4万方,浆砌片石7.3万方。
三、工程安全监理的范围
驻地办安全监理工作范围是K115+700至K141+000段土建工程施工。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范围是: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6.审查、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取、使用情况。
四、风险源辨识
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展,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防高空作业事故;防钻孔灌注桩作业事故;防预应力张拉作业事故;防起重伤害事故;防触电电击事故;防机械伤害事故;防起重机械倾倒事故;防火灾事故;防交通事故、防爆破事故、林区防火事故等。
五、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监理管理机构
成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担任,驻地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组员。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六、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七、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2、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3、监理工程师在巡视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予制止。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5、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
6、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监理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1)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
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2)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
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3)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其他项目。
2)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3)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4)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5)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八、安全监理的任务
(一)施工准备阶段
1.组织监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确定工作内容。
2.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其实施细则。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4.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报验手续。
5.审查施工现场平面位置布置
6.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以及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二)施工阶段
1.施工现场日常巡视检查。
2.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核查现场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4.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5.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自检、进行抽查及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三)交工验收阶段
1.继续完善未完工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2.完善安全监理资料。
3.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4.参加交工验收工作。
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各岗位安全职责
1)、驻地办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⑴对所管辖标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⑵结合所辖标段的实际情况,督促承包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⑶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⑷组织并参加所辖标段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书面上报业主。
⑸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立即组织并参与抢救,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⑹参加所辖标段范围内发生伤亡事故调查,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订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2)、驻地监理工程师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督促承包人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签署意见;
(5)、把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承包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行为,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3)、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处理驻地办日常安全监理事务;
(2)、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技术标准,普及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3)、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制定驻地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落实到施工现场,实行目标管理;
(5)、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制定驻地办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在施
(6)、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件》的要求,及时、如实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具体负责每月前2日向总监办安办报告安全生产简要情况,实行零事故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按照《交通部交通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向总监办安办报告有关报表。
(8)、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开展定期、经常性、季节性、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记录在案。
具体抓好每月安全生产管理专项考核,作好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审核。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工地开展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按照检查监督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对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问题进行整改;
(9)、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制定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0)、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对事故隐患和事故进行分析,解决施工生产存在的安全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到人;
(11)、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技术管理档案,规范安全技术管理档案管理;
(13)、参加验收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
(14)、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4)、安全监理员的岗位职责
(1)、在安全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2)、负责安全方案的初步审查工作;
(3)、负责参加重大专项安全方案论证工作;
(4)、负责参加安全管理细则制定工作;
(5)、负责巡视工地现场,填写安全巡视记录;
(6)、负责纠正违章作业,处理或报告安全隐患,填写监理指令;
(7)、负责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8)、参加安全施工调查工作;
(9)、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安全资料;
(10)、完成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交派的其它工作;
(11)、负责对一些具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施工时进行现场安全监理;
(12)、负责落实监督事故隐患整改及落实的监理。
5)、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在本专业范围内,审查(审定)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安全措施;
(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工作时,对材料、构件及设备以及施工工序进行检查、检验;对不能保证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工序、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违反强制性标准,形成危及作业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3)、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书面责令施工单位提出相应整改措施;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及时书面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上报驻地;
(4)、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口头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整改,同时上报驻地;
(5)、发生事故后,参与事故调查;
(6)、协助驻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分项技术员下达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书。
6)、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1)、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分管专业的安全监理工作;
(2)、检查监督施工单位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任何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批评和加以制止;
(3)、在监理工作中,要经常深入施工单位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1)、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全体监理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知识和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
安全教育要有教材。
要让每一个管理人员对所从事的工种的安全规程做到应知应会,要讲得出,做得到,要认真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
3)、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监理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要经常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如何搞好安全生产,以增强全体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要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并结合施工实际,搞好安全生产宣传。
(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施工(生产)规章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在制定定期生产会议(例会)制度的同时,也要制定定期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般规定:
监理办每月不得少于1次。
安全会议必须保证质量,不能流于形式,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隐患实现“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必须有效地进行。
驻地办必须建立和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并按制度要求组织安全检查,包括综合性和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原则规定:
监理办每月组织两次安全生产检查,同时对检查过程要有文字记录。
2、建立专职安全巡查制度。
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天要巡查施工工地。
驻地办要有安全检查专用车供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巡查工地使用。
专职监理工程师每天要有巡查记录。
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值班制度。
每个施工现场,必须要有兼职安全员或现场施工员带班并负责安全工作,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行为要立即予以及时纠正,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决定停止作业并向工区(队)领导报告。
(五)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制度
1)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3)严格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措施的月度计量支付管理。
4)、事故的处理务必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或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及时向建设单位、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要追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7)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十、安全生产监理控制要点
(一)路基施工安全管理
1、路基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选择要有利于生产、生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灾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仓库,材料堆放及动力、通讯路线和其它临时工程,均应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并不得擅自拆除。
4)、生产、生活房屋要按防火要求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活动板房为7m,铁皮房为5m,临时锅炉房、发电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之间净距不小于15m。
5)、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工地临时小型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外设围栏。
炸药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在林区进行施工测量时,要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
7)、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穿软底轻便鞋;在2m以上墩台上测量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员坠落。
9)、清场、砍树要组织身体结实,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承担。
要明确分工,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不准两人或多人砍一颗树,不准跨在树干上断树筒,高边坡清场作业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
2、土石方开挖安全规定
1)、施工之前先清除红线内的树木、杂草、浮石,修好施工便道,打通机械进场道路;高边坡危险地段要设防护栏,清除地表浮石。
2)、操作人员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人与机械不准同时上下作业,人机配合施工应交错进行。
3)、应自上而下放坡进行,禁止挖“神仙土”撬“神仙石”。
4)、高陡边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员要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绳,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面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
6)、施工中山体发现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机具。
7)、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警告标志,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楚的位置指挥。
8)、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车轮压在坚实的地面。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交替作业,机上机下人员密切协作,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3、挖掘机作业安全规定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
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稳支腿,车身方向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面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石块的土方,应清除较大的石块和杂物。
土体挖成悬空状不能自然塌落时,须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
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4、推土机作业安全规定
1)、推土机在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坎上作业必须派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边缘。
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倒车。
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多机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至30cm间距,并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应分先后,防止相互撞碰。
5)、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安装的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戴帆布手套,严禁眼睛挨近绳孔窥视。
5、装载机作业安全规定
1)、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或翻转铲斗;严禁用铲斗载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距不宜过大。
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低位。
3)、在松散不平地上作业,可将铲臂置于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
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卸料应缓慢,铲斗高度适中,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有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
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6、压路机作业安全规定
1)、先看清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和人员后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
上坡时变速应制动后进行,下坡严禁脱档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
5)、振动压路机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⑴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上行走,严禁振动。
⑵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至2遍,然后再进行振动碾压。
⑶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7、平地机作业安全规定
1)、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速度不得超过20km/h。
夜间不宜作业。
2)、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
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
3)、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
不宜使用齿耙翻松坚硬旧路面。
8、载重汽车作业安全规定
1)、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2)、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
3)、在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
4)、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9、自卸车作业安全规定
除应遵守上述载重汽车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
2)、当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
3)、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10、强夯机作业安全规定
1)、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对强夯机支撑、提升、行驶等重要部件进行检查,特别是支撑、钢丝绳、滑轮等重要部件必须满足夯锤重量、冲量的需要。
2)、强夯机作业前,行驶机械必须制动,严防机体滑动。
3)、强夯机作业场地要平整,作业区要设置安全警戒线,强夯机周围20m以内,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辅助人员要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辅助人员挂夯锤后,必须迅速离开夯锤落地点5m以外,夯锤才能坠落,严防伤人。
4)、强夯机行驶,夯锤应用汽车单独运行。
(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1、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执行。
2、锻制钢钎时,锻工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煊钎和淬火支架必须牢固。
截断钎子时,开锤及停锤用力应轻。
热钎和冷钎应分开放置并以标志识别。
3、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4、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
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
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5、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应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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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 监理 安全 实施细则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