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作业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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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作业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作业参考答案
作业一
一、名词说明
1.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法、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2.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标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3.诉讼
诉讼是指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原告、被告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置各类案件的活动。
二、简答题
1.刑事诉讼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也即刑事诉讼法的目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条明确规定了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和依照。
(一)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
1,确信了实施刑法的专门机关及其分工,从而为刑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2,规定了一系列大体原那么、制度和规那么,保障专门机关权利行使与权利制约的统一,以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3,规定了运用证据的一系列科学规那么,保障查明案件事实,为应用法律,正确处置案件提供了前提条件;4,规定了刑事诉讼由一系列前后衔接的时期和具体程序组成,使案件的错误、缺点能够及时纠正、弥补;5,规定了必然的制度、程序,如期限制度、简易程序、调解制度以保障实体法的高效率实施。
(二)处惩犯法,爱惜人民。
(三)保障国家平安和社会公共案件,保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2.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什么?
答: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即刑事诉讼法所要承担的实际职责,所要达到的具体要求。
对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
(一)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法事实,正确应用法律,处惩犯法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教育公民自觉遵遵法律,踊跃同犯法行为作斗争。
(三)保护社会主义法制,爱惜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3.诉讼的特点是什么?
答:
诉讼的特点:
1.诉讼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2.是国家实现司法权的活动。
3.直接目的是为了解决法律纠纷。
4.是复合性的活动。
作业二
一、名词说明
1.当事人
当事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处于原告或被告地位,而且同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
2.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必然诉讼权利,负有必然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之外的人。
3.自诉
自诉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到人民法院对刑事被告人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活动和方式。
4.鉴定人
鉴定人是指受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对案件中的专门问题进行科学辨别的专家。
5.证人
证人是指因了解案件事实而被司法机关通知在诉讼程序中作证的当事人之外的公民。
二、简答题
1.简述犯法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
答:
(1)居于当事人地位,享有一系列诉讼权利;
(2)被追诉,有直接利害关系;
(3)重要证据来源,犯法嫌疑人、被告人所做的供述和辩白是法定证据。
2.简述诉讼参与人成为当事人的条件。
答:
(1)与案件的最终结局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当事人必需在诉讼中拥有较普遍的诉讼权利。
作业三
一、简答题
1.简述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原那么。
答:
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135条、《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分工负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别离按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各负其责。
相互配合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应当通力合作、和谐一致,一起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
相互制约,是指三机关在诉讼中互为条件,而且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其他机关作出的有关决定提出异议,要求其纠正错误或从头作出决定。
二、论述题
1.试论犯法嫌人和被告人有权取得辩护原那么。
答:
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犯法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反对对犯法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犯法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以证明犯法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去惩罚,保护犯法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辩护这一概念可从以下二个方面明白得:
1,辩护是针对侦控机关的追诉进行反对和辩白的一项诉讼活动。
辩护以控诉的存在为前提。
2,辩护是现代刑事诉讼赖以生存和进展的三大职能之一。
法律依据:
《宪法》第125条规定:
被告人有权取得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
被告人有权取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取得辩护。
犯法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取得辩护原那么的大体内容:
1.犯法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辩护权。
辩护权是犯法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控诉进行申辩,通过提出相应的事实和证明材料等手腕,说明自己无罪、罪轻或有应当从轻、减轻、免去惩罚的情节。
犯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自行辩护,也能够委托辩护。
2.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犯法嫌疑人和被告人行使辩护权。
第一、应许诺其自行辩护。
第二、告知犯法嫌疑人在侦查时期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述和控诉。
第三,检察机关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之内,应告知犯法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在审判时期也应保障被告人行使辩护权。
作业4
一、名词说明
1.管辖
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在受理刑事案件方面职权范围上的分工。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和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
2.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解决的是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问题。
3.立案管辖
立案管辖或职能管辖:
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同意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解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同意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问题。
4.专门管辖
即指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和专门人民法院与一般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案件在受理范围上的分工。
二、简答题
1.简述人民检察院直同意理的案件范围。
答:
人民检察院直同意理的刑事案件要紧有:
贪污行贿犯法;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法;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法。
除上述三类犯法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法案件。
也可由人民检察院直同意理。
只有极个别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法案件,确实不宜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管辖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才能够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作业5
一、名词说明
1.回避
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阻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置,而不得参加对该案进行的诉讼活动的一项诉讼制度。
2.自行回避
自行回避,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进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自行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的制度。
3、申请回避
申请回避,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二、简答题
1.简述回避的理由。
答:
《刑事诉讼法》第28条对回避的理由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的近亲属范围为:
夫、妻、父、母、子、女及同胞兄弟姐妹。
(2)本人或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阻碍案件公正处置的。
2.简述适用回避的人员范围。
答:
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和参见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作业6
一、名词说明
1.辩护
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犯法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反对对犯法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犯法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以证明犯法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去惩罚,保护犯法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2.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指关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形下,为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协助被告人进行辩护。
3.自行辩护
自行辩护,指犯法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针对指控进行反对、申辩和说明的行为。
4.辩护人
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依照犯法嫌疑人、被告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依照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法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人。
二、简答题
1.简述指定辩护的条件。
答:
(1)以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为前提。
(2)被告人必需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
(3)指定辩护的时刻,只能在审判时期,由人民法院指定。
(4)指定辩护的对象,只能是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2.简述辩护人的责任。
答: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
“辩护人的责任是依照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法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
免去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保护犯法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内容:
(1)确立保护犯法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辩护目的。
(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辩护准那么。
(3)立足于法律规定的方式实施辩护。
作业7
一、名词说明
1.证据
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形的一切事实。
2.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指专门机关就案件中的专门问题,指派或聘请专门人员进行鉴定后所作的结论性判定。
3.物证
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点、存在场所、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形一切物品和痕迹。
4.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来查明案件真实情形的一切物品。
5.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陈述指被害人就自己蒙受犯法行为侵害的事实和所了解的犯法分子的情形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二、简答题
1.简述鉴定人必需具有的大体条件。
答:
鉴定人必需具有以下大体条件:
(1)鉴定人必需具有解决某些专门性问题的专门知识和技术,能够对案件中的某种专门性问题作出科学的鉴定结论。
(2)鉴定人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能够公正无私地进行鉴定。
(3)鉴定人必需是自然人。
(4)鉴定人是由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同本案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2.简述法院作有罪裁决时的要求。
答:
法院作有罪裁决时的要求是:
(1)案件的各项事实和情节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各个证据均已查证属实。
(3)据以定案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没有矛盾。
(4)依照各项证据,得出唯一的、排它的结论。
3.简述在完全依托间接证据认定被告人犯有被控罪行时必需符合的规那么。
答:
在完全依托间接证据认定被告人犯有被控罪行时必需符合以下规那么:
(1)审查每一个间接证据是不是真实靠得住。
(2)审查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客观的内在联系。
(3)审查各间接证据之间是不是相互衔接,相互和谐一致。
(4)所有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对案件要紧事实只能做唯一的结论。
一、论述题
1.试论证据的本质特点。
答:
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形的一切事实。
证据的本质特点要紧有:
(一)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事实必需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进展的进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二)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需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有实际意义。
(三)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对证据必需依法加以搜集和运用,包括:
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
在我国“严禁用非法的方式搜集证据。
凡经查证属实属于采纳刑讯逼供或要挟、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不能作为定案的依照。
”我国对非法证据的排除仅限于证人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等言词证据的范围。
刑事诉讼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大体属性,三个属性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
客观性和关联性涉及的是刑事证据的内容,合法性涉及的是刑事证据的形式。
作业8
一、名词说明
1.强制方法
强制方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法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剥夺的各类强制性方式。
2.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关于未被羁押的犯法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同意讯问的一种强制方式。
3.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进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法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犯法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式。
4.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进程中对犯法嫌疑人、被告人采纳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居处或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操纵的一种强制方式。
5.拘留
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进程中,在紧急情形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6.批捕
批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避免犯法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羁押起来的一种强制方法。
二、简答题
1.简述批捕的条件。
答:
批捕的条件
(1)证据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法事实;
(2)罪责条件,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社会危险性条件,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不足以避免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批捕必要。
2.简述保证人应当具有的条件。
答:
保证人应当具有的条件包括:
(1)与本案无连累;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3.简述被取保候审的犯法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答:
被取保候审的犯法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作业9
一、名词说明
1.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进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法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补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2.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是指因被告人的犯法行为而直接蒙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进程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补偿损失的人。
3.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因被诉要求补偿犯法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而被司法机关通知应诉的诉讼参与人。
二、简答题
1.简述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答: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包括:
(1)附带民事诉讼必需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条件
(2)原告人必需具有提起附带民带诉讼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附带民事诉讼必需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4)附带民事诉讼的起因是刑事被告人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
作业10
一、名词说明
1.期间
期间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完成某项刑事诉讼行为必需遵守的法按期限。
2..期日
期日是指司法机关、诉讼参与人一起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特按时刻。
3.送达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有关机关和单位的诉讼活动。
4.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的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5.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司法机关代为送达的一种方式。
二、简答题
1.简述期间与期日的区别
答:
期间与期日的区别主若是:
第一,期间是时刻段,而期日是时刻点。
第二,期间是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单独从事某项诉讼活动的时刻。
而期日是一起进行某项刑事诉讼活动的时刻。
第三,期日一样由司法机关指定,而期间一样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任意改变。
作业11
一、名词说明
1.立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关于报案、控诉、举报、自首和自诉人起诉等材料,依照各自的职能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以为有犯法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简答题
1.简述立案的条件。
答:
(一)有犯法事实
1,需要立案追究的只能是依照刑法的规定组成犯法的行为
2,犯法事实必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符合管辖规定
2.简述立案的材料来源。
答:
立案的材料来源要紧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或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控诉;犯法人的自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自行主动获取的材料。
作业12
一、名词说明
1.侦查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进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方法。
2.讯问犯法嫌疑人
讯问犯法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就案件事实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向犯法嫌疑人进行查问的一种侦查活动。
3.勘验、检查
勘验、检查是指侦查人员对与犯法有关的场所、物品、尸身或人身进行勘查、查验或检查,以发觉和搜集犯法活动所遗留的各类痕迹和物品的一种侦查活动。
4.物品查验
物品查验,是指侦查人员对已经搜集到的物品及其痕迹进行检查和验证,以确信其与案件有无联系的一种侦查活动。
5.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是侦查人员对犯法分子实施犯法的地址和遗留有犯法痕迹和物品的场所进行勘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6.搜寻
搜寻,是指侦查人员对犯法嫌疑人和可能隐藏罪犯或犯法证据的人的躯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址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7.通辑
通辑,是指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并采取有效方法,将应当批捕而在逃的犯法嫌疑人追捕归案的一种侦查活动。
二、简答题
1.简述通辑的条件。
答:
1,实质条件,即依照犯法嫌疑人所犯法行依法应当批捕。
2,形式条件,即有证据证明犯法嫌疑人确已逃跑。
2.简述侦查机关关于侦查终结的案件作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决按时,应当具有的条件:
答:
犯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法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13
一、名词说明
1.起诉
起诉是指法定的机关或个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控诉,要求该法院对被指控的被告人进行审判并予以刑事制裁的一种诉讼活动或程序。
2.公诉
公诉是指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关和官员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信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制裁的一种诉讼活动。
3.自诉
自诉是指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和其他法律规定享有起诉权的个人或集体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4.不起诉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以为犯法嫌疑人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依法作出的不将犯法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置决定。
5.法定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犯法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依法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6.酌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以为犯法嫌疑人的犯法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去刑罚的案件,或是对通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以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能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二、简答题
1.简述自诉案件的种类。
答:
自诉案件分为三类。
(1)告知才处置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2.简述提起自诉的条件。
答:
(1)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
(2)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3)自诉人享有自诉权;(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法事实的证据;(5)关于公诉转自诉案件,还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145条规定的立案条件。
三、论述题
1.试论酌定不起诉。
答:
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以为犯法嫌疑人的犯法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去刑罚的案件,或是关于通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以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能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能够分为两种情形:
(1)人民检察院以为犯法嫌疑人的犯法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去刑罚的案件。
适用条件为:
犯法嫌疑人被控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符合犯法组成要件,已组成犯法;犯法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去刑罚的案件。
具体而言包括:
第一、犯法嫌疑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法,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受过刑事惩罚的。
第二、犯法嫌疑人又聋又哑,或是盲人的
第三、犯法嫌疑人因合法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法的
第四、为犯法预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第五、在犯法进程自动中止犯法或自动有效避免犯法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
第六、在一起犯法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第七、被胁迫参加犯法的
第八、犯法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建功表现或自首后又有重大建功表现的
(2)证据不足不起诉
关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以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能够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具体情形:
第一、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第二、犯法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第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第四、依照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作业14
一、名词说明
1.审判
审判确实是原告、被告或控辩两边在法庭上各自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并进行辩论,法官站在第三者的地位上,基于国家权利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2.刑事审判
刑事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两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3.独任庭
独任庭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时设立的由审判员一人组成的审判机构。
4.合议庭
合议庭是指人民法院内部设立的由审判员数人或审判员、陪审员数人组成的审判机构。
合议庭对案件的审判被称为合议制审判。
5.审判委员会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
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体会、讨论重大的或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6.裁决
裁决是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处置决定。
二、简答题
1.简述独任庭的特点。
答:
只设立于基层人民法院;只能由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主持;只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一审自诉案件或情节轻微的一审公诉案件,不适用于审理二审案件或犯法较重的一审案件。
2.简述独任庭、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之间的区别。
答:
第一,独任庭、合议庭是针对具体案件的审判而临时设立的。
第二,独任庭、合议庭直接开庭审理案件,审判委员会并非参与具体案件的审理,只有在独任庭、合议庭审理案件后,由院长提交才对具体案件进行讨论和决定。
再次,独任庭、合议庭的任务只是审判具体案件,不能讨论决定法院的其他审判工作。
作业15
一、名词说明
1.法庭审判
法庭审判是指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通过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调查核实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充分听取控辩两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意见,依法确信被告人的行为是不是组成犯法,应否受到刑事惩罚和给予何种惩罚的诉讼活动。
2.法庭调查
法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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