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详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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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详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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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
GD/FS-5756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详细版
ASpecificMeasureToSolveACertainProblem,TheProcessIncludesDeterminingTheProblemObjectAndInfluenceScope,AnalyzingTheProblem,CostPlanning,AndFinallyImplementing.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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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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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详细版
提示语:
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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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元公司矿井生产需要,为了确保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无轨胶轮车安全可靠运输,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驾驶员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胶轮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具备较丰富的开车经验。
2、胶轮车驾驶员必须熟悉胶轮车的性能、构造、原理和维修保养要求,并按其要求进行使用维护保养,并具备有一定应急处理能力。
3、胶轮车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行驶巷道的断面、坡度、长度、名称、弯道弯曲半径、巷壁安装物等有详尽的了解,否则不得驾驶车辆。
4、胶轮车驾驶员入井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驾驶车辆时需随身携带驾驶证(复印件)、上岗证、安全资格证、岗位操作证。
(2)入井时严禁穿化纤服装,严禁携带烟火易燃品。
(3)上岗前,严禁饮酒,更不得酒后驾驶车辆。
入井必须带安全帽、头灯、自救器及便携式瓦检仪。
(4)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和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转让他人驾车,严禁私自驾驶外出。
(5)患有防碍安全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5、胶轮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出车前、途中、收车后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入井运输。
出车前检查项目:
(1)检查燃油,机油,液压油,变矩器油,冷却液等是否加足,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气路是否有漏气地方,各部连接螺栓是否坚固齐全。
(3)检查发动机各仪表的工作情况。
(4)检查照明,信号,喇叭,雨刷器的工作情况。
(5)检查制动装置,转向装置的连接和工作情况。
(6)检查各种保护是否齐全,进排气栅栏是否畅通。
(7)检查轮胎气压,轮胎,轮毂是否完好。
(8)检查各种阀组是否有效,齐全,车辆是否完好,卫生是否干净。
(9)检查钢板,底盘是否完好,挂钩是否齐全。
(10)检查随车工具和附件。
途中检查项目:
(1)在行驶中密切注意各种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
(2)停车时检查轮胎气压,油路,气路是否有漏气,漏液现象。
(3)检查发动机润滑油和冷却水液面的高度和有无渗漏现象。
(4)检查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及各接连螺栓的坚固情况。
收车后检查项目:
(1)清洁车辆,清洗防爆栅栏。
(2)添加燃油,机油,冷却水等各种油料,并根据需要润滑有关润滑点。
(3)排除故障。
(4)检查整理随车工具和附件。
6、胶轮车驾驶员应熟知井下有关运输规程,熟悉整个运输系统中的信号和有关规定:
能正确使用各种信号,并具有一定应变能力。
7、胶轮车驾驶员应携带并准确使用通讯设施,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系,不得随意关闭通讯。
8、胶轮车驾驶员应携带并准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标时,迅速按规定处理。
(停车熄火)
9、胶轮车驾驶员要做好对胶轮车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工作,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10、胶轮车驾驶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或信号的指挥,不准擅自驾车行驶。
11、胶轮车驾驶员开车前必须鸣笛提醒周围人员,停车时必须停在安全位置、按下急停阀且变向手柄处于中位和发动机停转后司机才可离开驾驶室座位。
二、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一般规定
1、入井车辆必须严格执行派车制度。
用车单位必须经公司总调度及主管部门批准,并开具标有车辆用途、行驶路线、用车单位、工作区域等情况的派车单,车队见派车单后根据具体情况派车,并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到指定区域工作,严禁无计划行车。
2、在井下运行的胶轮车辆,都必须根据车辆的形体尺寸、用途和巷道设计,按照划定的行驶路线和范围行驶,特殊情况需在非运行巷道中行驶时,必须报主管领导和矿总工批准,并制定行驶路线,运行措施后方可行驶,否则任何人都无权指挥车辆驶入其非行驶区域(如:
出煤期间的回风巷等)。
抢险、救灾时除外。
3、胶轮车运输路况标准
(1)、巷道内积水深度不得超过10cm。
(2)、巷道内不得有淤泥及浮煤,无裸露的过路水沟和影响车辆运行的障碍物。
(3)、胶轮车顺槽运输坡度不得超过10°
(4)、保证路面平整,巷道内不得有地卯、锚索等刮、划车辆轮胎。
(5)、顺槽内材料、设备等堆放整齐,不得影响车辆安全行驶。
(6)、胶轮车小巷运输巷道的巷道高度必须达到2.4m以上;宽度必须达到2.1m以上。
(7)、小巷内电缆、风水管路等的悬挂高度必须达到2.2m以上,不得影响车辆的安全行驶。
(8)、顺槽车最小转弯半径为6m,各用车队组小巷内如需使用车辆转弯,需保证其车辆转弯半径。
(9)、无轨胶轮车通过巷道的安全距离:
距两侧附着物突出部分不得少于0.6米,距顶板吊挂物突出部分不得少于0.3米。
(10)、运输线路的路面质量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当淤泥较多、坑洼较深,巷道出现下塌、坑漕、水毁等损坏各种信号、标志和标线设施时,安监部门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运输,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4、胶轮车行驶的巷道,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当便携式瓦检仪检测到胶轮车行驶的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0.5%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熄火并汇报公司总调。
5、安装、拆除工作面期间,在车辆行使区域由新元公司安监处安排人员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有关规定,,并严禁堆放物料。
6、副斜井、集中辅助运输大巷严禁行人。
7、车辆正常行使区域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
8、无轨胶轮车运输,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2)车辆在行至巷道口、硐室口、弯道、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的地段,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至最低速度并鸣笛示警。
(3)行驶中车辆接近交叉点处,必须减速鸣笛。
(4)在同一巷道中同一方向正常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米以上的距离(车场除外)。
9、设备、材料装车时,胶轮车必须提前开至预定位置制动。
10、严格按照车辆规定载荷装载,严禁超载行驶。
11、无轨胶轮车井下运输时每辆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每台车辆随车配备2个4公斤灭火器)。
12、上坡时,应及时将变速杆拨到适当的低速档,以保证柴油机和传动系统正常工作。
13、下坡时,严禁空档或熄火滑行下坡。
14、严禁超速、超载和工作中猛轰油门;严禁在坡道上变换档位。
15、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进行调节和维修。
16、胶轮车车辆必须为专职司机,定人定车,做好车辆出车前的检查和日常维护工作。
17、5吨车、8吨车、顺槽车、铲车、铲板车、支架车为特种车辆,特种车辆作业时,用车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跟车,跟车人员要集中精力随时观察车辆的运输状况,特别是驾驶员的观察盲区要特别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司机停车,以免视线不清对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人员造成伤亡。
18、无轨胶轮车井下运输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并采取措施解决运输上存在的问题。
19、胶轮车井下运输时,一旦发现灯光出现故障应及时停车并断电进行检查处理。
如不能解决,需汇报调度安排维修人员处理。
20、胶轮车辆出现事故时按《新元公司车辆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处理。
三、井下会车安全管理
无轨胶轮车井下会车,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指定的会车硐室(错车绕巷或错车巷)会车,非会车地点禁止会车。
2、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
3、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巷帮的距离都不得小于0.5米。
4、胶轮车在指定地点内会车时,应遵守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原则。
5、在井下运输作业时,驾驶员应不断地鸣号以便提醒对方提前做会车前的思想准备,进行安全会车。
6、井下空车与重车会车的时候,坚持空车让重车的原则。
具体是指当两车相向行驶接近会车的时候,开空车的一方先把车开进错车巷,让重载的车辆先行。
井下行使的车辆,空车与重车的判断以鸣号为准,空车一声常鸣,重车二声常鸣。
7、井下空车与空车会车的时候,坚持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
具体是指当两车相向行驶接近会车的时候,下行的一方先把车辆开进错车巷,让上坡车先行。
8、井下重车与重车会车的时候,坚持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
具体是指当两车相向行驶接近会车的时候,下行的一方先把车辆开进错车巷或减速靠边,让上坡车先行。
四、井下掉头安全管理
1、无轨胶轮车在井下掉头时,应在错车绕巷或在就近的错车巷及其它指定地点进行掉头。
掉头的时候应先观察好掉车位置和有无障碍物及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鸣号进行掉头。
2、调头时,司机必须熟悉路况,清楚本车高度、宽度、货载情况,掌握巷道两帮的管线、电缆等设施位置,确保安全间隙。
3、调头时,车辆速度不得超过2km/h,司机要观察清楚,做到心中有数,严禁强行驾驶车辆调头。
严禁在视线不清的地方,盲目操作调头,防止碰撞车辆和行人,刮擦巷帮等现象。
4、调头时应鸣笛示警,确保周围人员躲至安全范围。
5、司机身体各部位不得超出车体。
6、胶轮车在弯巷、窄巷、陡坡、容易发生危险的巷道或有障碍物的地方严禁调头。
五、井下停车安全管理
无轨胶轮车停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1、井下胶轮车装卸货物必须制动锁车,但不得熄灭灯光。
2、停车后应将停车制动手刹拨到制动位置,将变速杆放入1档或倒档,并打好车掩以防止车辆自行滑动造成事故。
3、停车后等发动机怠速2~3分钟,才能熄火。
4、尽量避免在坡上停车。
5、运输途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容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汇报调度或车队,通知其他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打掩。
六、人车运行安全管理
1、只有当车辆停稳后,才准许乘车人员上下车。
2、车辆必须按规定载人,不得超员。
(1)、单、双排车:
驾驶室前排副驾只能乘坐1人,双排车后座乘坐3人。
(2)、3吨车:
驾驶室前排副驾只能乘坐1人。
(3)、专用人车:
驾驶室前排副驾只能乘坐1人,后车箱乘坐25人。
3、车辆出发时,司机应鸣笛提醒乘车人员,确保乘车人员坐稳、安全再开车。
4、井下队组乘坐胶轮车上、下井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集体上下井。
5、井上、井下车场各队组的跟班队长必须统一佩戴红色安全帽,带队到指定地点乘车上、下井,严禁扒、蹬、跳。
6、严禁在车内打闹,车辆行驶中和尚未停稳车前严禁上下车或在车内站立。
7、乘车人员随身携带工具及身体各部严禁露出车外。
8、严禁携带超出车宽或车高的器具、物品乘车。
9、车辆运行中途,临时停车时,严禁探头张望。
10、严禁携带危险物品、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上车。
11、井上、井下乘坐胶轮车人员严禁在乘车点以外乘车,严禁私自在非乘车地点拦截车辆或向驾驶员发停车信号。
12、井上、井下乘坐胶轮车人员要严格按公司规定人数乘车,胶轮车司机必须听从安监员的指挥,严禁超员。
13、胶轮车驾驶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接送上下井人员,严禁人员、材料混运。
14、井上、井下车场各队组乘车人员,必须听从车场安监员的指挥,不准出现起哄、抢上、抢下的行为。
七、运送设备、材料安全管理
1、无轨胶轮车运送设备及材料时,所载物最突出部分:
两侧不得超出车厢外0.6米,前端不得超出车厢1米,后端不得超出车厢2米(如遇特殊情况超出规定时,必须经胶轮车负责人同意且后端必须悬挂明显标志,方可行车),距顶板吊挂物突出部分不得少于0.3米,严禁超载,严禁人、物混装。
装载物重心尽量和车辆重心保持一致。
2、无轨胶轮车运送设备及材料时,用车队组必须对所载物进行前、中、后捆绑固定至少3道以上,保证不发生滑动、窜出。
运送大型设备时,必须对各角捆绑固定牢固,保证运输过程不发生歪斜和倾覆。
捆绑材料应使用耐磨、有韧性的钢丝绳等,禁止使用铁丝、麻绳等易断损的捆绑材料。
支架车装支架时,千斤臂必须伸紧、并加垫木固定牢靠,严禁支架上下、左右摆动。
3、无轨胶轮车运送设备及材料时,必须由下料单位负责安排专人进行跟车,跟车人员严禁在运行中的车辆上站立。
跟车人员要集中精力随时观察车辆的运输状况,特别是驾驶员的观察盲区要特别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司机停车。
4、支架车、铲车、铲板车运送大型设备及材料时,只允许单线行驶,在错车巷进行会车,严禁中途会车。
5、无轨胶轮车每次运输大型设备及材料前,使用单位必须提供装载物准确的重量,装车时,严禁超载。
6、设备及材料装卸车时,必须刹好车闸,打好车掩。
大型设备及材料装卸车时需由安监部门及用车队组设专人警戒,装卸车20米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通行、逗留,胶轮车驾驶员在确认车辆停放稳定及安全后下车协助指挥相关人员进行装卸。
7、每次装车,胶轮车队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设备及材料的捆绑情况、载重情况,捆绑不合适、不牢靠、超重时,严禁运输。
8、无轨胶轮车运送大型设备及材料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路况控制行驶速度不得过快,防止车速过快或颠簸而导致物件掉落受损。
未提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新元公司安全操作规程胶轮车部分》及新元公司有关安全措施、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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