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计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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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计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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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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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自筹及办小型批零商店,兼营古旧图书买卖,09年3月销售额为1000元,其中古旧图书100元,王某应纳税额是多少?
1.销售古旧图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8个免征增值税项目中的一项,故仅就剩下的900元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其中商业类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4%。
因此王某的应纳税额为900*4%=36元
2.纳税人在某月购进一批纸张,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10万元,纳税人将这些纸张的一半用于职工福利,另一半用做原材料生产应税货物,当月销售货物得200万元。
纳税人在财务上将用于职工福利的纸张当成用于生产货物的原材料,税务机关查账时发现,责令其补交。
问:
A为何不能将用于职工福利的纸张当成用于生产货物的原材料?
B如果纳税人在财务上将用于职工福利的纸张当成用于生产货物的原材料,其纳税额是多少?
按税法规定其应纳税额是多少?
2.
A.因为对于将该纸张作为职工福利还是生产用原材料,将对增值税的缴纳存在不同影响。
根据《增值税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
(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本题属于
(一)中的情况,用于集体福利,即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转出,不得用于抵扣销项税。
B.如果将其当成生产货物的原料,则当月销项税额为200*17%=34万元,进项税10万元全部抵扣,即纳税额为34-10=24万元;若根据税法规定,用于职工福利的纸张对应的进项税额5万元需要转出,不得用于抵扣当月销项税,当月可用于抵扣的销项税为10-5=5万元,即纳税额为34-5=29万元。
3.某农机修配厂常年提供农机配件及农机修理修配劳务,某年某月发生销售额10万元,该厂以10万元的销售额及1.3万元的销项税额申报纳税。
税务机关审查时认为该厂确实为销售的产品提供修配业务,认为该厂的条件不符合低税率适用的规定,要求企业财务人员按17%的基本税率补税。
农机厂能否以13%的低税率计缴税款?
.该农机厂不能以13%的低税率计缴税款。
为减轻某些行业的税收负担,除基本税率以外,另规定了一档13%的低税率,适用低税率的货物有:
农业产品;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上述货物,按13%的低税率计征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该农机修配厂提供的是销售农机配件及农机修理修配劳务,而非农机的直接销售业务,不符合税法中对享受低税率业务的相关规定,故该农机厂不能以13%的低税率计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
(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
(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
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第二十六条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购买固定资产1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坐购买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1700
贷;银行存款等11700
某企业2008年实现税前收入总额2000万元(包括产品销售收入1800万元,购买国库劵利息收入100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发生各项成本费用共计1000万元,其中包括:
合理人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业务招待费100万元,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税收滞纳金10万元,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100万元。
另外,企业当年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500万元,购置完毕即投入使用。
问:
这家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是多少?
(假定企业以前年度无未弥补亏损)
1.业务招待费:
1800*0.005=9万100*60%=60万
产品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小于实际发生额的60%,应该按照小的来扣,所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是9万
2.福利费扣除限额=200*14%=28万
3.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00*2.5%=5万
4.工会经费扣除限额=200*2%=4万
5.应纳税所得额=(2000-100)-1000+(100-9)+(50-28)+(20-5)+(10-4)+10+100=1144万
解释:
2000-100的意思是收入中的国库券利息是免税的,100-9是业务招待费的调增数额,50-28是职工福利费的调增额,20-5是职工教育经费的调增额,10-4是工会经费的调增额,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所以得加回来,各项准备金出不得扣除,所以也要调增
6.应纳税额=1144*25%-500*10%=236万
解释:
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价款允许按照购买价的1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交税款,所以减掉
甲公司09年销售收入2000万,发生业务宣传费20万元,按规定该企业当年准予扣除的业务宣传费为多少?
问题补充:
那题目的20万?
2000*15%=300万元
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宣传费为300万元
业务宣传费按照销售收入的百分之十五扣除!
《公司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规定:
1、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公司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题目中出现20万可以全额扣除
如果题目中出现的是320万,可以扣除300万,20万可以结转下年扣除的,
业务宣传费属于时间性
差异,以后年度可以扣除
给分吧
光明俱乐部2009年6月营业状况如下:
(1)电影,录像售票收入38.5万元;
(2)健身房收入87400元;
(3)邀请某交响乐团在剧场演出,票房收入2.5万元,付给该团演出劳务费2万元
计算该俱乐部当月应纳营业税税额
应按娱乐行业,营业税率为20%:
该俱乐部当月应纳营业税税额=(38.5+8.74+2.5-2)*20%=9.548
某街道工厂生产瓶盖,小规模企业纳税人,该厂2009年12月份业务情况如下:
(1)销售瓶盖一批,含税销售额31800元;
(2)企业购进材料一批,价格8000元,支付增值税额1360元,款已付。
要求计算:
(1)不含税销售额
(2)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企业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1)不含税销售额=31800/(1+3%)=30873.79元
(2)应纳增值税额=30873.79*0.03=926.21元或者31800-30873.79=929.21元。
1.本月2日,向某家电商场销售电视机500台,本期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3000元。
。
1、2日增值税销项税额=500*3000*17%=255000元
2.本月16日,向丁商场销售电视机300台,不含税销售单价3000元。
商场在对外销售时发现,有5台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商场提出退货处理,并将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厂家。
该厂将5台电视机收回,并按规定给商场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
2、16日:
增值税销项税额=300*3000*17%=153000元
由于退货产生的销项税转出=5*3000*17%=2550元
进项税额=400000元
3.本期共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400000元(含从丙单位换入原材料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要求:
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
本月应缴增值税额=255000+153000-2550-400000=5450元
某摩托车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份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1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增值税款分别为200000元,34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已转账付讫。
2将定做的轮胎运回企业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100000元,17000元,货款已转账付讫,轮胎已验收入库并全部投入使用。
3支付生产设备检修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3000元,510元
4购进办公用品1批并取得普通发票,支付金额585元
5销售自产的A型号摩托车50辆,取得销售额(不含增值税)900000元,支付运输费用500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
6将自产的A型号摩托车2辆交由销售部门使用,已作固定资产入账。
7销售摩托车零部件1批,取得销售额(不含增值税)55000元。
其他资料:
该企业本月取得的增值税法定扣税凭证已在当月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
摩托车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
1计算该厂本月实现的销项税额。
2计算该厂本月可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额。
4计算该厂本月应纳消费税额。
增值税是凭票抵扣进项的
1、进项税额=34000
2、进项税额=17000
3、进项税额=510
4、不可抵扣
5、销项税额=900000*17%
消费税=900000*10%
进项税额=5000*7%
6、视同销售
销项税额=900000/50*2*17%
消费税=900000/50*2*10%
7、销项税额=55000*17%
1计算该厂本月实现的销项税额。
=900000*17%+900000/50*2*17%+55000*17%
2计算该厂本月可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34000+17000+510+5000*7%
3计算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额。
=(900000*17%+900000/50*2*17%+55000*17%)-(34000+17000+510+5000*7%)
4计算该厂本月应纳消费税额。
=900000*10%+900000/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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