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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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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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金牛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指导思想
1.2目的
1.3适用范围
1.4制定依据
1.5环境污染事件的分级标准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2.2工作机构及职责
3预测、预警
3.1信息的监测与报告
3.2预警预防行动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4.2响应程序
4.3应急处置
4.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5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4.6事件通报与信息发布
4.7应急终止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置
5.2环境污染事件灾害调查评估
5.3奖励与责任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物资、装备保障
6.2社会救助
6.3治安保障
6.4技术保障
6.5宣传教育
6.6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的解释
7.2预案的评审改进
7.3预案的实施时间
8附件
8.1金牛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流程图
8.2金牛区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及职责
8.3成都市污染事件技术专家组名单
1总则
1.1指导思想
切实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规范和强化我区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以环境污染事故处置调查取证、善后工作为重点,形成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1.2目的
为有效的防范我区的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迅速、有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凡属金牛区行政管理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
1.4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
《成都市处置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污染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成办发[2006]79号)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金牛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金牛府发[2006]57号)
1.5环境污染事件的分级标准
1.5.1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a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b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c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县)的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1.5.2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a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b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c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1.5.3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a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b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c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1.5.4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2.1.1金牛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
发生较大、重大、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后,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级别、类别情况及配合实际工作需要,由金牛区人民政府根据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配合省、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金牛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全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金牛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区环境保护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金牛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区统发局、区科技产业局、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检察院、区文广局等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组成。
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
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区长
副总指挥:
区政府办协调环境保护工作的副主任
区环保局局长
成员: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2.1.2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a根据需要,报请区政府启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b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
c组织指挥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d配合省、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
e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
f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及其处理进展情况。
2.2工作机构及职责
金牛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将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理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牛区环保局,环保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其主要职责是:
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工作;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收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理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完成区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牛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若干工作组,包括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监控、救治、后勤保障、技术专家等六个工作组。
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2.1环境监察组:
区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环境监察组,负责污染事件的现场调查、取证;调查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调查清楚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调查清楚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隔离和警戒工作;立案调查事故责任;做好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由区环保局牵头。
2.2.2环境监测组:
区环境监测站会同其他行业监测部门,负责污染物的现场快速定性、定量分析,为应急处理提供基础数据依据;对环境污染物的性质、危害程度做出准确的认定;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等;做好应急领导小组交给的其它任务。
由区环保局牵头。
2.2.3监控组:
对污染事故发生地进行监控,对责任人由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控制。
主要由区监察局、金牛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组成,由区监察局牵头。
2.2.4救治组:
负责群众疏散后的疫病防治,制订伤病员救治方案;指导医疗机构诊断、治疗抢救工作,督促检查医疗机构落实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提出医疗卫生资源调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由区卫生局和各医疗单位组成,区卫生局牵头。
2.2.5后勤保障组:
应急处理人员、设备的运输根据实际情况由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协调公安、交通部门,确保道路畅通无阻,应急处理人员、设备及物资及时到达现场;物资供应由负责救援物资的部门足量供给。
运输安全和畅通保障由金牛公安分局负责。
2.2.6技术专家组:
由各类技术专家组成,负责确定控制和消除污染的措施,由区环保局牵头。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指挥本辖区和本部门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建立突发污染事件处理责任制,明确职责,层层分解落实。
3预测、预警
3.1信息的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a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必须立即报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报区应急办。
b对群众举报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无论属于哪个部门负责的,接报后,都立即报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报区应急办。
c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街道,应当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如实向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应急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对污染事态进行控制,报告中应明确表述出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及初步预测的污染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进程,向上级部门做好速报、确报和结报。
3.1.2信息报告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发现有突发性环境污染重大事件隐患或环境污染事件立即上报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2369)和区应急办(电话、)。
3.2预警预防行动
任何部门或街道办事处通过日常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或其他途径获知的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及隐患,必须立即报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应急办。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在上报信息的同时,指派执法人员对环境污染事件的源头单位进行污染控制包括截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减轻或消除已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防止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扩大,对隐患进行处置,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4.2响应程序
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应急办接到有关污染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向区政府领导汇报,由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本预案,指派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有关小组赶赴现场,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原因、人员伤亡情况,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的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
4.3应急处置
4.3.1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应急办接到报警信息后,应以立即核实,并按分级标准初步确定事件等级,。
对能按标准划分的,确定为较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立即报告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由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处理。
对无法按标准划分的,则先按一般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并马上报告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
4.3.2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若确定启动本预案则立即对办公室下达启动指令。
4.3.3根据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应的环境监察组、环境监测组等小组牵头部门负责人。
各组组员由其牵头部门负责人或牵头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负责召集。
办公室全过程跟踪事态的发展,并做好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各组之间的联络工作。
4.3.4环境监察组和环境监测组接到办公室或区应急办、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电话后,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处理。
4.3.5环境监察组在现场初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污染种类、污染范围、污染程度后,提出处理方案,立即向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根据指挥部指令进一步采取诸如责令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并切断污染源,及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进行防护和撒离等措施,减轻、消除已造成的环境污染。
必要时,环境监察组受指挥部委托可召集技术专家组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
如污染事故较大、影响面积广,确定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或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联系,请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各职能组到场共同处置。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随时向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区应急办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3.6环境监测组应以最快的速度,按要求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立即报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和环境监察组,监测工作必须做到准、快、全。
4.3.7当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随着发展进一步加重,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上报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应急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再进一步扩散的,应上报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4.3.8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如需相关部门协助的,办公室立即报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同意后由办公室联系相关单位;如需上级部门联动的,报区政府,通过区政府办联系有关部门。
4.3.9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理完毕后,根据事件处理和控制的情况,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将事故调查情况书面报告上交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报请区政府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由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情况反馈报警者并进行评估、总结、归档。
4.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故的特点,佩戴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5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环境监察组、环境监测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向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群众应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及群众疏散的方案,经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由监控组实施并通知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群众疏散后的安置、生活保障由区民政局负责,群众疏散后的疫病预防由区卫生局负责。
4.6事件通报与信息发布
4.6.1事件通报
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向毗邻、可能波及或已经波及的其他街道办事处通报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相关情况。
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相关情况。
根据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情况,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及时向金牛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通报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情况;必要时由金牛区人民政府向本地驻军单位通报。
4.6.2信息发布
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区政府外事办报市政府外事办处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重、特大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区及区以下机构和其它部门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布任何重大及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对于一般性事件,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对新闻报道提出建议。
对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的发布,应依据权威评估部门的意见。
对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处理结果,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4.7应急终止
4.7.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a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b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c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
d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e事态发展达到高一级应急反应预案启动条件。
4.7.2应急终止的程序
a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由环境监察组提出,经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
b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所属各职能小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c应急状态终止后,环境监测组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自然过程或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置
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要做好受污染区域内的群众工作,安定群众情绪,所辖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等工作。
有关部门对污染事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认真收集、清理。
5.2环境污染事件灾害调查评估
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污染事件灾害调查队伍。
调查人员由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组成。
灾害发生后,调查队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灾害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受灾状况、危害程度、灾害过程有关环境保护资料等;听取当地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对预防和减轻环境污染事件所造成灾害的意见。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灾害结束后15日内写出调查报告。
5.3奖励与责任
5.3.1对环境污染事件灾害应急行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金牛区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5.3.2对未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5.3.3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救灾工作。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环境污染应急队伍建设,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建立相应的应急反应队伍,确保灾害发生时应急队伍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
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6.2社会救助
根据国家民政部有关规定由区民政局负责接受、安排社会各界的紧急救助。
6.3治安保障
区公安分局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6.4技术保障
加强对环境污染事件处理相关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预警机制和信息上报制度,抓好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处理队伍建设。
6.5宣传教育
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环境污染防治及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灾害知识的宣传,对公众开展环境污染灾害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教育,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6.6监督检查
区监察局牵头对预案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行政监察对象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7附则
7.1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区环保局负责解释。
7.2预案的评审改进
本预案根据实际经验和需要,由区环保局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改进。
7.3预案的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附件
8.1金牛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流程图
8.2金牛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及职责
部门
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
(区应急办)
综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保证应急工作的有序开展,负责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区环境保护局
牵头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监测工作和负责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系、汇报。
区安全生产监督局
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金牛公安分局
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污染事件的调查,负责事发地的监控工作,负责污染事故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稳定、交通管制及消防工作,对事件的责任人进行必要的监控;协助有关部门对放射性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区卫生局
负责对污染事故造成的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防护;协助有关部门对放射性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
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区统发局
协助有关部门对农作物和河流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区科技产业局
协助对工业企业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协助环保部门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到现场提供咨询和帮助。
区民政局
负责接受、安排社会各界的紧急救助,和有关人员的临时安置。
区监察局
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
区检察院
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单位和个人中行政监察对象的责任追究
区文广局
本着及时主动、正确引导、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好对污染事故处理的新闻报导工作;
抚琴街道办事处
对辖区环境安全工作负总责。
研究制定本辖区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根据区政府的部署启动辖区内的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环境安全预防措施;负责辖区内一般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和配合区政府相关部门对突发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
西安路街道办事处
人民北路街道办事处
驷马桥街道办事处
荷花池街道办事处
五块石街道办事处
九里堤街道办事处
营门口街道办事处
茶店子街道办事处
黄忠街道办事处
金泉街道办事处
沙河源街道办事处
天回镇街道办事处
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西华街道办事处
金牛高科办
8.3成都市污染事件技术专家组名单
水污染处置
付永胜教授
电话:
黄川友教授
电话:
艾南山教授
电话:
危化品处置
张文阳教授
电话:
张丹教授
电话:
黄涛教授
电话:
气污染处置
王文勇教授
电话:
《初识flash与动画》教学设计
广州市广东华侨中学陈丽宾
一、教学内容分析
1、本节的主要内容及在本章中的地位
本节课是学习动画制作的第一节课,学生有着浓厚的兴趣但又有点“神秘”感。
由于绝大部分学生是第一次接触flash,因此,本节课重点是介绍帧的概念、动画原理。
通过对逐帧动画的修改来熟悉Flash界面,掌握常用操作,深刻理解动画原理,为后续深入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2、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
理解帧的概念、动画原理,掌握flash基本操作
难点:
理解帧的概念、动画原理
二、教学对象分析
在学习flash前,学生已学过windows、office等,对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对进一步学习flash动画制作有一定的操作基础。
由于动画直观生动,能够点燃学生学习动画的热情,为教师提供良的教学环境,所以,本节课学生应该有兴趣学,也能学好。
三、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①熟悉flashmx2004的界面
②掌握对图片的导入、缩放、旋转操作
③理解帧的含义、动画原理
④基本能进行帧频的改变,帧的复制等操作
2.过程与方法
通过对导入的系列图片所形成的逐帧动画进行播放和逐帧修改,理解帧的含义、关键帧的概念、动画的原理,了解传统动画的制作方法。
3.情感态度价值观
调动学生学习动画制作的积极性
四、教学策略
对导入的系列图片所形成的逐帧动画进行剖析,理解帧的含义、动画原理,在此基础上逐帧修改,制作不同效果的逐帧动画,在操作过程中熟悉flash界面,掌握Flash基本操作,通过播放及对播放参数的修改,进一步加深理解动画原理,了解传统的逐帧动画制作,为下节课制作关键帧动画埋下伏笔。
五、教学媒体选择
带大屏幕的多媒体教学网络课室。
六、教学过程
1、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呈现方式
①演示-讲解:
动画原理
②演示-操作:
熟悉flash基本操作,完成“导入小鸟飞翔的序列图片,修改各帧,使小鸟可以随意飞翔”任务
③演示-练习:
进行帧的复制和翻转,修改各帖的旋转度等,完成“通过复制帧、翻转帧、改变飞行方向等,使小鸟能飞回原位。
”任务
④启发-探究:
多个对象的动画制作---层的操作,完成“不同小鸟或其它动物同时运动”任务
⑤小结-思考:
什么是关键帧?
逐帧动画?
传统动画的优缺点?
2、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教学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1.引入
演示与讲解
介绍数字图像类型,用flash制作的图像属于矢量图。
适量图体积小,放大不失真,更适于在因特网上传播。
判断与联想
了解图片的两种类型
3.
启动flash
演示与讲解:
介绍flash界面,如时间轴、舞台、属性面板等。
启动后了解
熟悉flash界面
2.
逐帧动画
演示并剖析:
小鸟.fla
1.导入小鸟系列图片(jpg),形成逐帧动画
2.时间轴上每一小格就是一帧,含有图片的帧就是关键帧,连续关键帧形成的动画就是逐帧动画。
比较与理解
理解帧的含义、关键帧、逐帧动画
4.
动画原理
演示与讲解:
动画原理
1.动画播放:
小鸟在原地飞翔
2.动画原理:
人的视觉残留原理
3.帧频:
修改帧频后再播放,观察小鸟飞翔的速度,理解帧频的含义。
跟随操作,并进行播放或影片测试
理解动画原理、帧频
5.
帧的修改
演示与观察:
改变帧与动画效果
1.修改各帧小鸟位置
2.修改某帧小鸟的飞行方向
3.修改某帧小鸟的大小
掌握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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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金牛 突发 环境污染 事件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