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人力资源操作文件及表格薪酬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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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人力资源操作文件及表格薪酬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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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人力资源操作文件及表格薪酬制度
薪酬制度
1.0目的:
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与成长。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内容
3.1 新雇佣的员工、公司通过考查本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资历和所担任的职务,确定其薪级。
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其本人的实际表现,决定是否调整其薪级。
并且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情况随时调整(高、低)员工的薪级。
3.10 根据公司政策,工资每年7月调整一次。
3.11因国家相关政策、行政法规变更或公司人员结构有较大变化以及其它原因时,公司可对工资做临时调整。
3.2 工资构成:
本规定提及的薪资是指基本工资、补贴、月奖金、半年奖、加班费、其它收入等。
月奖金:
本月对员工的出勤情况、员工的突出表现及员工对公司的贡献而定
的表彰方式
半年奖:
半年奖是对员工半年时间工作业绩的表彰方式。
计算公式如下:
月工资×工作时间比例×工作表现比例
工作时间比例:
以六个月为标准,至奖金发放日满六个月工作时间比例为1。
加班费计算公式:
工作日:
加班至20:
00以后,50元补助
休息日:
加班工资=(基本工资+补贴)/22*200%*加班时间(天)
节假日:
加班工资=(基本工资+补贴)/22*300%*加班时间(天)
3.3员工缺勤、旷工期间的工资计算依照本公司制定的《员工休假规定》,《员工考勤规定》。
3.4新雇员工第一月工资或离职员工最后一月工资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按以下算式计算:
(实际出勤天数/月规定出勤天数)*月工资总额
3.5支付方式:
员工工资以现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规定的发薪日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存入员工的银行帐户。
新雇员工的银行卡将于第一次发薪日发给员工
员工工资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计算期为上月27日至本月27日),如有本月未能计入的加班,将与次月工资一起发放
工资正常支付日为次月3日、10日
3.51 中途离职:
若员工因各种原因中途离开公司时,未付的费用(包括工资、加班费和医疗补助费等)将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起核发。
3.6 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大病、住房公积金)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住房公积金为员工自愿参加的社会保险,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声明放弃此项保险
3.个人负担的工会会费
4.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预支的费用
5.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资、离职员工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6.其他个人应负担部分
4.0 薪酬保密
1.公司实行薪金保密制度。
2.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员知道员工薪水外,任何员工泄露薪酬秘密,严重者将受到开除的处分。
薪资、奖金及奖惩制度
奖金管理制度
一、员工出勤奖金办法
(一)本公司为奖励员工出勤,减少请假,恪遵公司规章,特订定本办法。
(二)出勤奖金按点计算,每点20元,每月计分30点(600元)凡本厂员工(包括契约工)在厂工作每出勤1天给予1点。
(三)凡员工于当月份内请假者,不论事病假均按下列标准扣减奖金。
1.请假一天扣7点(140元)。
2.请假二天扣14点(280元)。
3.请假三天扣21点(420元)。
4.请假四天扣30~31点(600~620元)
(四)全月份不请假,且轮休不超过2日者另加给全勤奖金8点(160元)凡请假旷工(包括1小时)或轮休超过2日(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增加为3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员均不加给。
(五)兵役公假、婚、丧、生育假:
1.身家调查、点阅召集、后备军人召集等出勤奖金照给。
2.动员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训20天以上者不予给点。
3.婚、丧、生育假所请假日不予给点(如跨月者其全勤加给的8点只扣1次)。
(六)公伤与国内公差出勤奖金照给。
(七)旷工:
每旷工1天扣10点(4小时以内扣5点,超过4小时按1天扣点)。
(八)当月份请事病假累计4小时以内奖金不扣,超过4小时按1天扣点。
(九)为顾念员工确患重病必须住院(限公立或劳保医院治疗,情节特殊,其住院期间经取得医院证明者得予从轻扣点,即每住院1天扣发奖金5点,其余门诊仍按本办法第3条、的规定计扣奖金。
)
(十)星期例假及轮休、特休:
1.常白班员工星期例假日或排定轮休日奖金照给,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奖金10点。
2.已排轮休的人员除轮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应一律请假否则视作旷工。
3.特别休假必须于前一天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经核准者,出勤奖金照给,事后(包括当天)申请者不准,视作事假论。
4.应休未休的特别休假在年限届满后均按现支日资的1.6倍发给奖金,但中途离职者不予发给。
(十一)本办法经核准后公布实施,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
二、全勤奖金给付办法
(一)本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生产效率起见,特订定本办法以资奖励。
(二)凡本公司生产线作业人员(领班除外),守卫人员及长期临时性生产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三)本奖金每季颁给一次,其给付日期为次月20日。
(四)凡当季内未请假(包括年休假),迟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标准给予全勤奖金:
1.月薪:
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月薪÷30天×6天。
2.日薪:
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日薪×6天。
(五)颁发奖金前,人事部将名单送厂长核阅后公布。
(六)新进人员如到职日恰为当季第1日者,奖金自该月份起计算,否则于次季第1日起计算。
(七)当季服务未满3个月而离职者,不予计算奖金。
(八)停薪留职期间不适用本办法。
(九)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三、终奖金发给办法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39条、订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从业年终奖金的发给,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以本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
顾问、聘约人员、定期契约人员、临时人员均不适用。
第三条、奖金数额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订。
第四条、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终奖金按其该年度内实际工作月数的比例计算(服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一个月计)。
(一)准给特别病假或公伤假者。
但因执行职务奋勇负责而致伤害,经专案签准其请假间得予发给的公伤假除外。
(二)非受处分的停薪留职者。
(三)中途到职者。
第五条、发给前离职从业人员于当年度年终奖金发给前离职或受停薪留职处分中者,不予发给。
但退休、资遣人员服务已满该年度者,不在此限。
第六条、发放日期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1月20日发给。
第七条、奖惩的加扣标准从业人员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其年终奖金。
(一)嘉奖1次:
加发1日份薪额的奖金。
(二)记小功1次:
加发3日份薪额的奖金。
(三)记大功1次:
加发10日份薪额的奖金。
(四)申诫1次:
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
(五)记小过1次:
扣减3日份薪额的奖金。
(六)记大过1次:
扣减10日份薪额的奖金。
第八条、请假旷职的扣减标准从业人员于年度中曾经请假或旷职者,其当年度的年终奖金依下列标准计扣的(以元为单位)。
(一)病假1日扣减半日份薪额的奖金。
(二)事假1日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
(三)婚假1日扣减1/4日份薪额的奖金。
(四)丧假1日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但因承重祖父母、配偶等丧亡请假在5天以内者,每日扣减1/4日份薪的奖金。
(五)产假1日扣减半日份薪额的奖金。
(六)旷职1日扣3日份薪额的奖金,旷职半日扣1.5日份薪额的奖金。
第九条、奖金提拨凡符合本办法第4条、规定,工作不满1年者,其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提拨。
第十条、扣款处理依本办法规定扣除的款额应缴回公司。
第十一条、实施及修订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下表为各公司年终奖金核发标准
达成率奖励标准
100%以上3个月(同特别休假在14天以内者加发1个月份奖金)。
95%~100%未满2.5个月(同上)
90%~95%未满2个月(同上)
85%~90%未满1.5个月(同上)
85%以下1个月(同上)
奖惩制度
第一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
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
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
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
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四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六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
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
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
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
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
予以解雇。
第七条、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八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第九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
(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十一条、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销。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薪资制度
第一条、职员之薪资分为本薪、加给、津贴、奖金。
第二条、职员之本薪按下列职位及职等标准核定,共分六职等。
第三条、本薪以薪点计算。
按职等定最高、最低薪点如下表,每职等并分为100级。
第四条、当本薪已达该职等之最高薪点时,本薪之薪点不再调整。
第五条、营业部门及广告人员之本薪、津贴、奖金办法另订之。
第六条、职务加给如下,必要时得调整之。
总经理5000
副总经理4000
经理3000
副理2500
襄理2000
主任1000
副主任500
第七条、功俸津贴:
当本薪已达该职等之最高薪点后,本薪之薪点不再调整,而考绩列为优等者发放年功俸津贴如下:
一职等,每年增加2000元
二职等,每年增加1200元
三职等,每年增加1000元
四职等,每年增加800元
五职等,每年增加600元
六职等,每年增加400元
第八条、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于每年新年前发放,其金额之核定,视前一年之盈余,并由总经理及各部门主管参照考绩核定。
第九条、年资未满一年之职员,其年终奖金酌量发给。
第十条、薪资每月发放一次,于次月5日发给。
第十一条、薪资之计算自到职之日起算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服务日数比例计算。
离职者给付至离职日,因故停职者,即日停止薪资,该薪资均于下次发薪之日发给。
第十二条、加班费:
加班费以每小时60元计算。
第十三条、代扣项目:
应缴劳保费依劳保条、例的规定进行。
代扣所得税按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职员在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资,复职时不得要求补发。
利润中心奖金分配表
单位:
营业所年月~年月
明细
金额
备注
本
季
净
利
年月份净利
年月份净利
年月份净利
年月份净利
(1)弥补以前累计亏损
(2)本季可分配的净利
(3)减:
呆帐损失
(4)本利润中心实际损益(4)×30%
(5)本利润中心权益
(4)×30%
(6)本利润中心实发奖金数
(5)×目标达成率
(7)分配明细
实发金额
保留金额
(1)利润中心保留基金(10/30)
(2)总公司同仁分享(2/30)
(75%)
(25%)
(3)利润中心主管(2/30)
(75%)
(25%)
(4)利润中心同事(10/30)
(75%)
(25%)
(5)利润中心福利基金(2/30)
(6)总公司福利委员会(4/30)
总经理:
财务部:
营业所主管:
制表:
生产奖金核定表
月份
单位
制造编号
产品名称
生产数量
省料率
省料奖金
良品率
收成率奖金
效率
效率奖金
奖金合计
合计
生产人员工资提成计算表
年 月 日
任务名称
每月计划生产额
每月实际生产额
超额提成比率
提成工资总额
审核
填表
新员工工资核定表
年 月 日
部门
职位
姓名
入司日期
学历
毕业学校
工作经验
相关年,非相关年,共年
能力
说明
要求待遇
公司标准
按核工作
生效日期
批示
单位主管
人事经办
员工抚恤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职业或职务
与死亡员工关系
住址
死亡
员工
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到职(工)时间
工资及津贴总数
伤亡
经过
适用
条文
请发
抚恤
款数
抚恤金个月总计元
扣除劳保给付计实付元
死亡
证书
保
证
姓名
保证人
职
业
与人申关请系
身字份
证号
地
址
辅保商号
店
东
与人申关请系
字营
业
号证
地
址
总经理
签章
服务单位主管
人事部门财务部门
签章
申请人:
身份证字号:
年月日
备注:
(1)遗族申请抚恤者,应向人事间门请领申请表,照式填明呈核。
(2)主管人员应严加审核。
(3)保证人应以死亡员工之同事或殷实辅保为限。
(4)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服务单位,一份存财务部门,一份呈报总公司。
员工工资职级核定表
年 月 日
姓名
职务
职级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入司日期
工龄
至职计 年 月
评
定
标
准
说明
1
2
3
4
5
权数
点数
学历
初中
高中
大专
硕士以上
服务年资
1年
2年
3年
5年以上
10年以上
相关经营
1年
2年
3年
5年以上
10年以上
其他经营
1年
2年
3年
5年以上
10年以上
成绩
--
丙
乙
甲
优
原职级
原评定点数
基本点数
合计
1.0
本年点数
核定本薪
职务加给
全计
总经理主管经办
员工薪金单
应
发
薪资
津贴
加给
加班费
夜点费
值班费
初发
误餐费
上月尾款
应发金额
应
扣
借支扣还
所得税
保险费
劳保费
伙食费
利息
分期付款
福利金
其他扣款
本月尾款
补扣
应扣金额
备注
结薪日数日时加值
夜点次数值日
实发金额
职员统一薪金等级表
等别
职位
起薪
级差
工资级别
等差
每年薪金平均值
1
雇员/实习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
助理/秘书
3
主管
4
技术员/工程师
5
部门主管
6
部门经理
7
总经理
主管助理人员奖金核定表
月份
部门
姓名
职别
省料率
省料
奖金
效率
效率
奖金
不良率
良品率奖金
员工流动率
流动率奖金
奖金合计
主管
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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